等了一会儿,李卯才问道:“说、说完了?”
万馥奇反问道:“那你还想听我说什么?”
四目相对,刀光剑影。
李卯直起腰身,站的挺拔了些。
他冷嘲热讽般的回答道:“这不正、正合了你的意吗?你费了这么大、大劲,绕了这、这么一大圈,不就是致力于把、把我这个Alpha改、改造成属于你的Omega吗?”
说到这,李卯煞有其事的“哎呦”了一声。
“是、是不是没了腺、腺体的Alpha*起来不、不够爽啊?”
万馥奇的脸色在李卯不管不顾的挖苦下,变得越发难看。
他盯着李卯,尽是隐忍地开口。
“你觉得我说的是这个意思吗?”
李卯不甘示弱地与那双蓝眸对视。
“那、那你告诉我,就、就算我的腺体不、不坏死,我就能做、做回我的Alpha了吗?”
李卯的问题,问的万馥奇哑口无言。
沉默也昭告着万馥奇对两人之间最根本的问题,心知肚明。
李卯是没最开始那么怕他了。
好像也没最开始那么恨他了。
甚至可能有一点点喜欢他了。
可他还是他,一个能将心爱的Alpha,转化成专属Omega存在的Enigma。
李卯也还是李卯,一个宁愿死,宁愿生不如死,也不可能让任何人将他转化,将他压制,将他拴牢的Alpha。
他不敢放手。
李卯不肯低头。
他们的爱情,只存在一场假设。
假设他不是Enigma,假设李卯会爱上他。
李卯等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或者说,默不作声已经是万馥奇能做出的最体面的回答。
如若说刚刚生出的情感中有丝失望,那么现在李卯的心底,则是有个捧腹大笑,笑的满地打滚的迷你Q版小李卯,嘲笑着他会相信万馥奇愿意改变的丁点儿希冀。
李卯不耐烦地推开万馥奇。
“行了,压根儿也、也没指望你能让我走,我回、回病房了,你这么为、为病人着想,就、就别进来打扰我,省的没法儿自、自圆其说,让人觉得搞、搞笑。”
说完李卯也不等万馥奇还想说什么狡辩,转身就回了身后的病房,并且重重地甩上了病房的门,充分的宣泄着对这个结果的不满。
两人隔着一道门墙,各自占据着自己死守的那方,不肯退让,生怕挪动半分脚步,就会被伤的体无完肤,踏上万劫不复的道路。
李卯所住的病房是豪华单间,病房的门是不带有玻璃的全木门,从走廊是窥见不到室内的任何东向。
除了不能上锁这一个缺点外,几乎算得上最大程度保护了病人的隐私。
李卯进门后在门口停留了一分钟,见万馥奇没有推门而入,他便迅速走到衣柜前抓起一套自己的衣服,再从自己的枕头底下摸出尔尔的长命锁,然后跑到阳台的位置,打开了窗。
谁说跑路一定要走门了?
二楼的窗户不是一样说走就走吗?
有时候李卯觉得万馥奇这人挺逗,总是百密一疏似的,他不会真觉得自己这个Alpha,已经废柴到几米高的楼层都搞定不了了吧?
医院的窗户只能打开一小条缝隙,但这根本难不倒李卯。
他抬起腿,刚打算一脚踹掉窗户,身后的就响起了一道无可奈何的声音,和略显急促的人呼吸声。
“亲爱的,走门。”
李卯闻声先是一僵,随后反应过来这人说的是什么之后,有点儿不可置信的转回头。
只见万馥奇站在门口,眉心微微皱紧,手里还拎着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面是之前衣服兜里的一些零七八碎的东西。
小到口香糖糖纸,大到型号老旧的手机。
刚刚万馥奇手里是没有这些的,很明显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这人取回来的。
如果一定要当下的万馥奇做出一个选择,那么他选择,让李卯走门,而不是跳窗。
李卯半信半疑地收回腿,“你、你说什么?”
万馥奇侧了侧身,拎起手中的文件袋,“我说,跳窗危险,亲爱的请走门。”
李卯犹豫了会儿,觉得自己此刻小狗尿尿的姿态有些尴尬,所以讪讪地放下了那条要踹窗户的腿。
他一边快步走向门口,一边找补般地嘀咕道:“二、二楼的窗户,不、不就是用来翻的嘛…”
万馥奇欣然点头,“是的,我早就预料到我家亲爱的绝对不会坐以待毙,所以特意把病房安排在了二楼。”
李卯接过万馥奇手里装着自己个人用品的文件袋,捣鼓着许久未见的手机。
“所以你、你怕我翻窗户逃跑的时、时候摔死,才、才选的二楼?”
万馥奇笑笑,“怕你恐高才选的二楼,行吗?”
检查完自己手机电量满格的李卯,毫不避讳地站在原地脱下病号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换好衣服后,他也不理会空气中波动的晚香玉气味,对着万馥奇摆摆手。
“走、走了,有事儿打、打电话。”
李卯顿了顿,又补充道:“没事儿也、也行,煲、煲电话粥就算了。”
被唤回神的万馥奇笑着点点头,嘱咐道:“保持电话畅通,随到随叫可以吗?”
“看、看哥心情吧。”李卯嘴上如此说着,却回身对着万馥奇比了一个“OK”的手势。
两人难得演绎一次好聚好散,一瞬间倒是都觉得内心轻松不少,或许除了那个永久标记,已经有别的更隐秘,也更牢固的线,将他们连接到了一起。
其实李卯没有非去不可的地方,毕竟他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家不再是家,也没了四菜一汤的温暖。
一个多月的时间,足以让他接受朱樱母女离世的事实。
并且回归到人死了,就是一块烂肉,一盆骨灰,一场没有轮回的消亡这件事。
他也不会再做出,固执地偏要去验证手术台上的尸体是否真正的死亡,这种傻到冒泡儿的举动。
但他还是去了万馥奇给他的墓地地址。
李卯不会说什么煽情的话,也懒得参与什么祭祀的习俗。
他连花都没买,两手空空就到了人家的墓碑前,显得一如既往的寒酸抠门儿。
看着那两张黑白遗照,李卯突然觉得眼涩。
他赶紧抬头把手遮在额前,感受了一下昂贵墓地充足的阳光。
暖暖的,晒得立在深秋里的人,都回了温度。
临走前,他掏出了兜里的长命锁,物归原主,放在了尔尔的墓碑前。
起身的时候,他又心血来潮,抬臂拥抱了一下尔尔的墓碑。
毕竟那是他抱着哄过的第一个小孩。
可刚环上,李卯就嫌弃的“啧”了一声,松开了手。
冰冷坚硬的墓碑永远也代替不了温热香软的婴儿,也概括不了曾鲜活怒放,有血有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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