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晋王,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要乖乖学习治国之道,发展一些兴趣爱好,最终等着接班当个仁君就好。
却没想到人生的际遇,竟然会发生如此巨变,他坐过牢、要过饭,现在还操刀当屠夫,生活经历真是丰富多彩。
晋王忍着血腥恶臭,将野猪的内脏一一取出,扔给四周围着的群狼。
内脏营养丰富,原本只有头狼和壮狼能享用,但由于今日猎物多,所有狼都能吃上。
剩下的肉,由两人操刀分割干净,切成长条状后扔进雪中速冻,为防其它动物偷吃,他们在洞口附近,用石头搭了储肉仓库。
即使大雪刮风无法捕猎时,狼群也不会因缺肉而挨饿。
待猪肉分解完毕,就只剩下骨头,常小小也没浪费,直接抄起斧头一根根敲开,掏出里面的骨髓,这可是好东西啊,不能浪费。
当晚大家享用了一顿豪华盛宴,热气滚滚的猪骨汤配着熏猪肉,再配上一些山野小菜,常氏还贴心劝晋王,“可怜的孩子,多吃点肉,咋能这么瘦呢?”
晋王含泪吃下一大碗,“其实我以前挺胖的。”
皇室的伙食怎么会差呢,他有几个皇叔,也不知是不是向父皇表明心意,平日绝不交结大臣,只醉心于美食一道上,吃得珠圆玉润,都快走不动道了。
不过相比其它去穷山恶水之地就藩的皇叔,这几位王爷的岁禄额度是最高的,封地也是经济繁华所在,过得挺逍遥自在。
晋王自被贬为庶人后,精神几近崩溃,又生了重病,人便消瘦得厉害,前段时间,好不容易补回来些,紧接着去贩私盐,体力消耗太大,这才又瘦了。
常小小抓着一根大棒子骨,递过去,“啃多点,吃得胖胖的,扛冻!”
天微亮时,熟睡中的常小小突然被异响惊醒,她赶忙起身,就见狼群俱都小心地看向洞外。
她抬头望去,一道巨大的黑影正在用力拆解仓库,把石头扔得呯呯响,想来是被里面存放的肉味所吸引,过来偷肉吃。
常小小暗暗叫苦,“糟了,这瞎子怎么醒了?”
晋王此时也悄悄摸过来,“是啥过来了?”
“熊瞎子。”
按理这会儿天够冷了,黑熊也要进洞冬眠,但估计它没吃饱,中途饿醒找食物。
虽然熊瞎子视力不行,但嗅觉灵敏,这才循着味找来。
头狼喉咙里发出低吼声,它们与黑熊的关系并不好,最早是因为黑熊咬死过狼崽子,当然作为报复,狼群也曾以调虎离山之计,吃过熊崽,如今双方只要碰面就死掐。
熊的皮毛厚实,体格健硕,又力大无比,狼群对此无可奈何。
同样,笨拙的黑熊,也拿灵活、矫健的狼没办法。
每次都是以某方不敌,落荒而逃而结束战斗,这么多年来,双方互有胜负,如今仇敌相见,分外眼红。
黑熊力气大,石头堆成的仓库眼看就要被掀翻,头狼和常小小冲了出去,群狼紧跟其后。
晋王四下寻找着称手的武器,最后选中砍骨头的小斧头,举着就杀了出去。
黑熊刚刚饿醒,起床气还没消呢,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转身便和狼群战到一块儿,常小小也抄起刀子,与之缠斗。
或许是昨天狼群吃饱了,肚里有食,身体灵活,嘶咬黑熊时并不恋战,咬一口就逃开,伺机再咬下一口。
蚁多尚且能咬死象呢,更何况它们可是狼啊,这么多狼,每只狼咬上几口,加起来也有好几斤,再厉害的熊也经不住。
晋王依据狼群进攻的节奏,伺机杀进主战场,但他的反应动作哪里有动物快,狼都退下来了,他还留在黑熊的攻击范围内。
黑熊早已凶性大发,一只硕大熊掌就往晋王头上拍去,这要是拍实了,天灵盖都要拍得稀碎。
说时迟,那时快,常小小猱身而上,攀着黑熊的后背,一刀刺伤黑熊的眼睛。
此时群狼全冲了上去,咬住熊肉,状若疯颠地摆头撕扯,一口扯下就是大块带着毛发的血肉。
而常小小也杀红了眼,一手揪着黑熊的皮毛,另一只手举刀没头没脑地朝着熊脸乱刺。
头狼和几头壮狼,又对黑熊的脆弱部位---屁股发动攻击,看起来非常猥琐,但确实有效。
前后夹击下,黑熊顾头不顾腚,有心想坐下或者背靠大树、巨石,以此保护柔软的菊花,但狼群压根儿就不给它机会。
没一会儿,熊就痛得倒地翻滚,左右蹦跶的晋王终于找到机会,举起斧头加入阵营。
这场战斗,直打到天光太亮,以黑熊彻底断气,才终于结束。
“先回去吃饭,待会儿再来收拾。”常小小将猎刀在黑熊的皮毛上擦了擦,清理了血迹,便返回洞中。
黑熊不愧是猛兽,比野猪难杀多了,要不是人和群狼配合默契,又恰逢黑熊体弱,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狼群没急着下嘴啃食,它们还要留着肚子,等会儿吃黑熊大餐。
常氏见战斗停止,关切地问道:“你们受伤了吗?”
此时不管是人,还是狼,个个身上都血糊拉碴的,看着怪渗人。
打架上头之后,就算受伤都感觉不到痛,常小小赶忙在身上摸了摸,松口气道:“还好!胳膊、腿都还在呢。”
用过饭后,常小小便去处理黑熊,将内脏扔给狼吃,但熊皮有些可惜了,被咬得千疮百孔,只能挑着硝制后,做些帽子和手套之类的小物件。
晋王见常小小要把熊掌也扔给狼吃,忙出手阻止,“熊掌太珍贵了,若是卖给达官贵人,可以赚回好几头猪钱呢。”
“熊掌有这么值钱?”
常小小只知城里饭馆会收猎物,但却不知道熊掌竟这么值钱,“那熊肉能卖高价吗?”
“能是能,但熊肉粗砾不好吃,不一定有人收,不过熊胆或熊掌倒真可以 。”
常小小吃惊问道:“熊胆也能卖钱?”
“能啊,药铺会收。”晋王很肯定地点头。
“哦,不!”常小小看向正啃食内脏的头狼,立时掰开它的嘴,“快,快把我的熊胆吐出来。”
晋王、头狼:“……”
反正狼也不挑食,与其吃熊掌,倒不如卖出去赚回几头猪来。
于是常小小把四个熊掌砍下,又把熊胆用陶碗装了,“事不宜迟,我赶紧下山,对了,熊掌、熊胆是个啥价?”
晋王还真不知道,王府库房有专人管理,而且有许多宝物,都是别人送的礼,只知贵重,却不知市价几何。
常小小干脆道:“管他的呢,合适就卖。”
此次仍是她孤身一人下山,走了许久,常小小终于来到洛城外,照例用黑泥抹了脸,她便要抬步进城。
便见城墙外立了许多交头接耳的百姓,她不顾百姓的白眼,抱着竹篮往前挤,才发现这仍是枷号示众的场所,只不过相比于上去的犯人,这次人数更多。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老熟人。
“江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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