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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季云送到学校后,季风开车回家换衣服,下午准备去工作。何婉一见了他就问:“薄荷的生日过得怎么样,还开心吗?”

    “不是很好,”季风如实相告:“她好像遇上了一个让她非常不愉快的人。”

    和大多数的男孩子不同,季风和继母处得很好。因为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不到一年就病逝了,他对生母没有丝毫印象。长到六七岁,何婉嫁入季家后,像个真正的母亲那样关心爱护他。所以他和继母感情非常融洽,和季云一样亲热地叫妈妈,有什么事也基本上都不瞒她。

    何婉听季风大概地讲了一下中午的那一幕后,也有些费解:“应该是她在清州认识的人吧,你说那个年轻人很帅,或许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也说不定。”

    季风也是这么猜的,因为薄荷和那个年轻人明明相识,却表现得那样形同陌路,冷漠中甚至有着仇恨与敌意,这应该不会是普通朋友的反目成仇。

    “妈,薄荷以前在清州的事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何婉无奈地摇摇头:“我跟她爸爸离婚后,他就带着薄荷马上搬了家,不肯让我再见到女儿。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

    “直到去年薄叔叔查出得了晚期肺癌,他才带着薄荷来找你。其实他这种做法很不对,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干吗让小孩子失去母爱。”

    何婉黯然,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他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何婉坚持要离婚的话,就别想再见到女儿。薄荷那年才四岁,她这个做母亲的就从女儿的生长岁月中缺了席。一直到二十年后,才重又见到长大成人的女儿。她陪着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最著名的一家医院看病,她接到薄家庆的电话赶去时激动无比。在洁白的病房里,第一眼看到薄荷,话未出口她就忍不住哽咽了。

    与之相反,薄荷看到她却非常平静,像接待一个鲜有来往的亲戚般客客气气地说:“您好,来了,坐吧,喝茶。”

    几乎没有超过两个字以上的话。不是刻意的冷淡,而是实实在在的,二十年漫长岁月拉开的距离,让她对她这个母亲感觉生疏。她甚至不怨恨她,因为不在乎。在乎而得不到的,才会心怀怨恨。没有母亲,对她的生活显然没有什么影响,她一直享受着父亲丰盛如金杯满斟般的爱。

    所以,二十年后的母女重逢,薄荷只是客气礼貌地打招呼。既不抱头痛哭,也不满脸怨恨,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让何婉无比沮丧与伤感。

    跟安然通过电话后,薄荷直接回了家。

    这个家,是季家以前住的一套小公寓。两室两厅的格局,装修得十分温馨雅致。薄何陪父亲来这座海滨城市看病后,何婉起初想要接她回现在的住宅,她执意不肯。再怎么说是亲人,在她看来也是别人家,她会住得浑身不自在的。

    最后何婉只得安排她独自住进了这套小公寓。从小住,住成了长住,父亲去世后,这儿变成了她的第二个家。

    墙上挂着父亲薄家庆的遗像。一张黑瘦的脸,挂着和善的微笑。她走近前看了半天,轻声说了一句:“爸,我今天遇见了席睿南,您还记得他吗?”

    照片中的薄家庆只是安详地看着她微笑。

    窗外,是芳菲处处的初夏,梧桐擎满一树透明的碧,一群飞鸟拍着双翅从树梢飞向蓝天,清脆悦耳的鸟鸣声像吉它弦上一个接一个的流利音符,跳动在午后最灿烂的阳光中。

    薄荷走到窗前微微阖上双眼,阳光温暖地在眼皮上覆盖一层红热。时间海的日潮夜汛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桑田悄然转换,而太阳的红光与热度却始终未变。一如多年以前的那个初夏,那样暖暖地覆盖着她……

    那个初夏,薄荷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正在上学前班。中午放学时,她的父亲薄家庆来接她去吃酒席。

    得知有酒席吃时薄荷雀跃无比。小孩子都是爱热闹的,最喜欢跟着大人去吃酒席,因为又好吃又好玩。

    那天吃的是薄家庆老板席文谦家的酒席。席文谦是个年轻有为的人物,最初他只是清州市商业系统中的一个普通科员,看准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大胆果断地放弃铁饭碗辞职下海,很快就掘到第一桶金,紧接着顺风顺水地发了。这回他过三十五岁生日,在清州最好的酒店摆寿宴,宾客满座,还一再地加桌。富在深山都会有远亲,何况席家是富在州城,特意前来捧场攀附的人比比皆是。

    席家的酒席是薄荷吃过的酒席中最好吃的一顿,很多菜她以前见都没见过,比如白灼虾和清蒸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清州这样的内陆小城里,普通人家的饭桌上几时有过海鲜啊,很多人连见都没见过。薄荷拿着一个螃蟹腿就一口咬下去,差点崩掉了一颗小乳牙。还是薄家庆作为小车司机跟着席文谦见过些世面,知道这些海鲜要怎么吃,赶紧一点一点剥给女儿吃。

    吃酒席的时候,小孩子永远最快吃饱。因为嘴馋,菜一上桌就猛吃,上到一半就吃饱了,再吃不下,便下桌跑来跑去地玩。薄荷也是如此,肚子一吃饱马上下桌去玩。与席的宾客有好几个带了小孩子,陆续下桌玩在了一起。

    五六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几乎都是女孩。除了薄荷是短发运动衫外,其他的个个都梳着好看的辫子,穿着好看的裙子,打扮得像一个个小花仙子。没办法,薄家庆是个大老粗,不会打扮女儿。他不懂得怎么给她梳辫子,所以一直给她剪短发。裙子倒是买过几条,但是薄荷从小跟着街坊里一群孩子们玩大的,穿裙子玩很不方便,于是不爱穿。久而久之,养成一个地道的假小子了。

    只有一个小男孩,然而所有的小女孩加起来都不如这个小男孩长得漂亮。真真正正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尤其一双很大的眼睛,被又长又翘的黑睫毛密密簇拥着,像茂林深处的湖泊一样清澈,只能映得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等一切纯净美好的东西。

    花仙子般的小女孩们都亲热地要和他一起玩,“南南、南南”地叫着。他却爱理不理的,一转头瞥见了薄荷,倒显得十分高兴,跑过来问她:“玩兵抓贼吗?”

    “兵抓贼”是那时候小男孩们很喜欢在一起玩的游戏,就是在地上画个圈,“贼”站在圈里,“兵”站在圈外,“贼”跑出圈外后“兵”就可以去抓他,一个追一个逃,如果“贼”跑不赢了时就要赶紧躲回圈里来,那样“兵”的追赶就功亏一篑了。这个游戏有冒险精神,很受男孩子的欢迎,女孩子们自然是不喜欢这样追追赶赶的游戏。不过薄荷不一样,她喜欢玩男生的游戏,在学校也常和男生们玩这个游戏,一听便兴致勃勃地点头:“好。”

    席家设宴请客的这家酒店号称花园酒店,所以一楼底厅有一个应名应景的小花园。差不多一个篮球场那么大,种了几竿竹子植了几棵芭蕉栽了几株花,再砌上一个圆形的水池,池中垒一座小小假山,附庸出几分江南庭院的格调。小花园正对着宴会厅的一排玻璃窗,又有一扇门可以通出去,自然成了一对孩子玩游戏的最佳场地。撇下那帮小花仙子们,他们俩跑到花园里玩起了“兵抓贼”。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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