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双刀齐出,以一个奇特的角度避开防弹衣刺进面前敌军士兵的胸膛,随后一只脚蹬在对方胸脯上,猛的用力对面被踹出去的同时自己也顺势后撤,一个空翻落在一面断壁后面,长舒一口气。
邪教控制了这些国家,但无法给所有国家的士兵都升级装备,这些小国士兵的防弹衣都是老式的,只能护住前胸后背,有的甚至压根儿没穿防弹衣。
“原来你叫斯蒂芬·韦恩·卡特啊,可惜我忘了告诉你我本名叫什么了。不过也无所谓,到下面再说也不迟。”巴克望着那边身中数枪,已经气绝身亡却依旧保持着半跪冲锋姿势的K,自言自语道。
随后他拉响了自己身上最后一枚闪光弹,延迟几秒后扔了出去。被包围且周围有掩体的话这玩意儿比任何东西都好用,当然他这么做不是为了逃跑,如果没有援兵的话他今天无论如何都逃不出去了。谁也无法保证墙后面那一群人都会受到闪光弹影响,现在逃跑一定会把后背露给敌人,几十支枪口对着自己,死的更快。他只是想消耗对方的子弹。
果不其然,闪光弹爆炸后就是剧烈的枪声,视力受到影响后这些家伙为了保命本能的扣动扳机。很多人被电影里的枪战画面影响,认为一个持枪的人可以没完没了的突突,实际上以现代突击步枪的射速,扣着扳机不动的话弹夹几秒就空了。
枪声停止后巴克一个虎跳冲了出去,再次杀向人群。对方队形有点密集,刚才开枪误伤了不少自己人,但正因为密集所以前面的人替后面的人挡住了闪光弹的冲击波,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人被巨大的噪音震的脑瓜子嗡嗡的。巴克三下五除二砍死了这些人,但外围的人很快又压了上来。
“投降吧,你今天走不了了。”有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人从人群中走到最前面。
“投降?我还有投降的余地?”巴克拄着刀大口喘气,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突然说废话,但能休息一下是一下。
“是的,上面说了,血雷其他人都得死,你和龙戬可以不死,因为你们是进化的优秀基体。尤其是龙戬,他如果能进化那简直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战士。只可惜他太不配合了,只能让他去死了,你还有机会,不要执迷不悟!”对方一开口就是老邪教了,看样子这混蛋以前没少忽悠过人。
“呵!是吗?刚刚你们扣扳机的时候可没有丝毫犹豫啊。”巴克冷笑一声。
“我刚刚说的是可以不死,没说一定会不死,之前你还有余力反抗,现在你精疲力竭了,我觉得可以给你提供一个选择。你跑不掉的,且不说你已经打了快一天了,即便你能撕开一道缺口冲出去也跑不了多远,我们的人已经快要攻下这座城市了,他们随时可以派人过来,而且我们的炮阵地也留人了。你很特殊,加入我们你会有更好的平台发展,否则你的下场就会跟龙戬一样。”
“你就那么确定你们能杀死龙戬?”听到这儿巴克明白了,龙戬这次的任务就是个圈套。
“没有人可以从那种陷阱里逃脱,他也不行。虽说拜他所赐我们的超级士兵在最近快要消耗完了,但他再强也无法从几百支枪口的包围下逃脱!”对方神色还有些骄傲,殊不知他们那几百支枪口还没等开枪就让炸成灰了。
“是吗?我不这么觉得。”巴克站直了,对面见状纷纷拔出自己身上的冷兵器,军用匕首,军刺,短剑,五花八门。看来他们的子弹已经耗尽了,毕竟也射击了好几轮了。而为首的那个人则一直没有动,似乎感觉自己胜券在握。
“话说回来,来杀我的都是普通人吗?还真没面子啊。”巴克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金属小酒瓶,猛喝一口。
“超级士兵只执行特殊任务,我们不会蠢到让他们冲锋陷阵,在正面战场上再强的个体面对枪炮也是蝼蚁。”对方回答了他这个有点无聊的问题。
“这么说你也不是喽。”巴克一口气喝光了酒瓶中的酒,“当初问溪兰王室要了一点他们的酒,之前贪杯就剩下这么一点了,今天这场景真是正适合喝。”
“我还不具备资格,不过能把你抓回去我应该就能进化了。”
“所以我有个问题。”巴克扔掉酒瓶。
“哦?什么问题?”
“既然你不是超级士兵,那你哪来的自信离我这么近?!”巴克箭步上前,一刀砍下对面的头颅。鬼刹流·狂斩,巴克使用时比龙戬慢,但对面也不是超级士兵,反应不过来。
其他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震慑住了,竟然愣了一会儿。巴克刚才喝的酒里掺杂了兴奋剂,跟犀牛当初在克里城用的一样,为了让对面掉以轻心他选择了口服。
“你们毁了我的家,杀了我的朋友,现在想让我投降?!下地狱去吧!!”巴克怒吼一声,手中双刀再次舞动,刀刃切开肢体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
此刻,巴克迸发出的能量比起当初在克里城的龙戬丝毫不逊色,这是战刀流最大的威能,刀和锏锤之类的重兵器不同,不需要拔山之力,切开咽喉比砸碎骨头要容易的多。
这是刀绝最后的阎魔刀舞,世间再无这么决绝的舞蹈,掌握它并不仅仅掌握了敌人的生死,也是在和阎魔赌命。十年前他赌自己能撑到支援到来,这一次他不抱任何期望,用尽最后一丝力量,舞至终章!
夕阳西下,断壁残垣,巴克半躺在一块石头上,望着眼前横七竖八的尸体,挤出一个艰难的微笑。K,看来是我赢了啊,暗杀我跟你差的远,可正面拼杀这世界上也就一个人比我强。
对面还剩12个人,但巴克已无力再战,那种兴奋剂能让人更快更强,但体能耗尽后会更虚弱。巴克看着那12张丑陋的面孔,松开了握刀的手。刀身满是缺口,持刀者的身体也已千疮百孔。
就在最前面的那个人举起军刺,打算补上最后一击时,一根钢筋从他背后飞过来刺穿了他的身体。其他人猛的回头,但来人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离得最近的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拧断了脖子。其余人叫喊着冲了上去,但手中无枪的他们在那个怪物面前仿佛是泥捏的一样,不到十秒全军覆没。
“你回来啦!”巴克笑了笑,“我就知道那帮混蛋杀不了你。”
“别说话,我给你包扎伤口。”龙戬俯下身解开了巴克身上那件早已破烂不堪的防弹衣。麦吉克王国设下各种关卡,龙戬小队好不容易才绕出来,结果萨克金王国的防线居然被打的千疮百孔,折腾了一天他们才回到总部,可回来的太迟了。
“没用的,我没救了!他们的刀上有毒。”巴克平静的说道。
龙戬的手仿佛触电般停了下来,巴克脖子下方有一道伤口,伤口流出的血液居然是白色的。这是今年一个生物学家从一株人工杂交而成的植物中提取的生物碱,毒性极强!最显着的特征就是中毒者血液会逐渐被染成白色,这种毒目前没有任何解法,唯一能给中毒者安慰的是它发作很慢而且死的时候一点也不痛苦。
“扶我起来,陪我说会儿话吧,我的时间不多了。”巴克艰难的拍了拍龙戬的肩膀。
“你的小队呢?”龙戬扶巴克坐起来,两人面对着夕阳坐下,巴克问龙戬。
“清理敌人的炮阵地去了。”龙戬语气平淡,但眼神黯淡。
“好啊,我们总算没有全军覆没,还有一丝火种留存。”
“军团长呢?”
“在大楼里跟敌人同归于尽了,老家伙死的顶天立地啊。”
“强将手下无弱兵,反过来也一样。”
“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巴克扭头看着龙戬,但龙戬一直在看夕阳。
“我会把他们所有人都干掉,所有人。”龙戬语气依旧平静,但拳头紧握,手背上青筋暴起。
“怎么做呢?靠你那些黑帮兄弟?话说回来,为什么要做黑帮?如果不是熟知你的为人,我对你的态度可能和潜龙一样。”
龙戬把自己的故事简单的跟巴克讲了一下。
“这样啊,难怪你能收服那些奇人。军团长知道你的意图吗?”
“他后来应该猜到了,只是没有挑破。我一开始是想立威,可这威势是建立在无数枯骨之上的。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没有这场战争我会怎么做?或许会跟以前一样黑吃黑,以前我以为战争会磨灭我的人性,可现在看来我似乎没那么冷血。你们教会了我很多,甚至有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是个黑帮头子。”
“可你最终还是做回黑帮头子,只是有了这些经历,你的行为逻辑也会受到好的影响。你说你无法做正常人了,可我觉得,你应该遵从你的本心,人有千万种活法,大众的生活方式不一定适合你。只要你问心无愧,你就是个正常人。你也别在意你的身份,那些身份尊贵的人有不少衣冠禽兽。活的潇洒一点,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你才28,可你有时候表现出来的心态还不如那个玉天明。”
“或许吧。”
“真的,随性一点。战争结束后把自己捯饬的好看一些,生活得有仪式感。对了,你这个脸型我感觉留个长一点的发型比较好。”
“是吗?那我以后留长一点。”
“你有喜欢的人吗?”巴克话锋一转。
“呃,不知道,也许有。”
“那个姓叶的女孩是过去式了,溪兰的那位女王,不,现在应该是公主,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巴克笑着说道。
“害,这个,我觉得我跟她已经没关系了。”龙戬挠了挠头。
“当初那件事也不能全怪她,我想威廉也不会希望你这样的。你老实告诉我,你喜欢她吗?那种女孩谁都会喜欢吧。当初告别的时候你有一句话说了一半,是想告白?”巴克挑了挑眉。
“呃,怎么说呢,说不喜欢恐怕你也不信。”
“那不就行了,如果你不是龙戬你也许都不会遇见她,也许有些事情是注定的。想做什么就去做,身份什么的不重要,关键看能力,你能力足够的话还愁搞个合法的身份?别留下遗憾啊兄弟。”巴克拍了拍龙戬的肩膀。
“这话说的,这种事得两厢情愿,你怎么能确定她喜欢我?正经女孩儿谁会喜欢我这种人?”龙戬扶额。
“不,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喜欢你。”
“啊?”
“她那会儿才多大,还是少女心性,没有经过社会的污染。我们救她前她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每天被邪教的教义折磨,痛不欲生,看不到未来。在她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你出现了,之后你还背着她杀出重围,这就足够了,跟你是什么人无关,只要你长相稍微过得去就能打动她的心。英雄救美是个非常老套的剧情,但永远管用,你在绝境中都是自救的,所以不会理解。我们当中她明显只愿意跟你交流,对其他人只是出于礼貌。”
“这事儿还是等我能活下来再说吧。光说我了,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这话有点不好接,龙戬赶紧转移了话题。
“曾经有,你以为我像你啊,我是A国人,思想很开放,我14岁就谈恋爱了。只不过参军太早,最后也没啥机会结婚,我倒是无所谓,有些事情体验过就行了。”巴克撇了撇嘴。
“那你还有其他在乎的人吗?”
“就剩你啦,父母早亡,FD最初的那些队友也都阵亡了,前几年教我刀术的那个老头也死了,而现在,整个军团都不存在了。也许从我参军的那一刻起,这一切就注定了。”巴克垂下眼帘,随即他又说道:“跟K比起来我还算走运了,做他们那行的那才叫悲催呢。”
“是啊。”龙戬回头看了看K的尸体,想起血灵的人生,很难不认同这句话。
“离开FD的那几年里,我几乎把全世界跑遍了,见过各种名山大川,各种风土人情,各种丑恶争斗。我这一生,爱过,也恨过;听过,也见过;战过,也守过;受过罪,也享受过。短短34年,我把能做的基本都做了,很高兴认识你,龙戬。”巴克向龙戬伸出拳头,说话的声音逐渐变低。
“我也是,谢谢你巴克。”龙戬也伸出拳头跟他碰了一下。
“你们国家有句诗,叫‘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总是被用来比喻即将消逝的美。可我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只要美丽过绚烂过就行了,把最美的一刻留在心里,那样的话即便美已经消逝又如何?”巴克看着一点一点沉下去的太阳,感慨道。
“是,你理解的很对。”龙戬点了点头,虽然他觉得这句话有点怪怪的。
“你说,待会儿见了威廉,我该说什么呢?”
“就说你没留下遗憾。”龙戬笑着说道。但这次巴克没有再说话,龙戬猛的扭头,发现巴克已经闭上了眼睛,脸上依旧挂着浅浅的微笑。
也就在这一刻,太阳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以下,夜幕笼罩了整片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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