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港综:从义庄开始炼尸成圣 > 第41章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

神武门与九龙堂派出的都是七流招式境弟子,两人实力可谓是不相伯仲。
  难怪在场众人判断不出谁胜谁负。
  可对沈默来说,他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神武门的弟子必胜。
  无他,唯眼熟尔。
  奇技摸骨相面术,可预测吉凶。
  神武门弟子红光拂面,小吉之相。
  九龙堂弟子乌云盖顶,小凶之兆。
  若是九龙堂弟子能打败神武门弟子,绝对有人从中作梗,乱了两人命术。
  然而,这只是预赛,谁会在刚开场的时候就打假拳呢。
  这就好比十八岁体育生吃艾力达——没必要啊。
  结果不出沈默预料,神武门弟子果然击败九龙堂弟子险胜一场。
  此番拳赛采取的三场淘汰制。
  神武门开局拿下首胜,任发高兴得连连叫好,直呼有赏。
  神武门弟子听到有赏,各个都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他们投身武馆练武卖身为的什么,不就是碎银几两。
  紧接着,第二场比赛开始。
  神武门派出一名六流劲力境弟子,显然是准备一举拿下九龙堂。
  九龙堂能开馆收徒,自然也是有些底蕴的,当即派出门中最强弟子同样是六流劲力境。
  两人一上台,沈默就看出神武门必输无疑。
  因为九龙堂的弟子乃是暗劲大成,神武门弟子只是刚刚踏入暗劲,两人搏杀十数招后,结局必定是神武门落败。
  结果再次没有出沈默的预料,神武门落败,比分到了一比一。
  任发脸色微沉,有些不悦起来。
  刚刚上台的可是神武门号称最拿得出手的弟子,现在却是败了,真是太不中用了。
  尽管任发对拳赛的奖杯、奖金没有兴趣,可因为有沈默在旁观赛,总不能第一个被淘汰,那样实在是太没有面子了。
  况且任家最近在生意场上春风得意马蹄疾,岂能在此事上落了锐气势头。
  任发喊来神武门馆主,耳语几声,让他无论如何必须拿下这场比赛,要不然,嘿嘿···
  有的话无需明说,大家都知道什么意思。
  任发作为神武门的资助人,不仅投资还包分配,这就是财神爷,财神爷不高兴了,他们武馆能好过吗。
  神武门馆主当即下了狠心,喊来最具狠性的弟子,让他上台拼杀,那是下了死命令,必须打赢。
  要么赢,要么死。
  大人物的喜乐,小人物的生死。
  结果也确实没有让任发失望,双方缠斗数十回合,神武门弟子凭借其狠辣不要命,险之又险的拿下第三场。
  小伙子下来的时候就剩半条命了。
  对面九龙堂弟子都吓坏了——任发给你多少钱,你玩命啊!
  任发真就是一点儿也不吝啬,不仅请医生救治玩命小伙,更是拿出五十块大洋作为奖赏,就连没上台的也有一块大洋喜钱。
  这一下子就花出去近三百块大洋,都快赶上冠军奖金了。
  任发却是一点儿也不心疼,他晓得这才是御人之道,只有舍才有得,愿意出钱,才有人肯为你卖命。
  这拳赛说白了,就是给这些打手们洗脑,培养忠心的。
  沈默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道任发能有今天的成就并不完全是运数,他自己的努力与钻营也必不可少。
  神武门VS九龙堂,胜!
  任发从座位上起身,难掩得意之色,向众人举手示意。
  钱花了,逼得装出来,要不钱不是白花了嘛。
  沈默则是点评起这场比赛。
  太菜了!
  这些武馆弟子的比斗实在是太菜了。
  根本没有办法让他领悟到新的功法或者奇技。
  有着不老青松功的沈默,武道眼界之高,早已经不是这些练习普通武功的武馆子弟可以比拟的。
  看他们比斗,还不如去外面看蚂蚁互搏。
  当然,沈默之所以没走,主要是对王巴弟的武圣堂颇有兴趣。
  王巴弟不仅是四流养脉境修为,其身上还有修炼茅山术法的痕迹,门下弟子除了有在练习武功,还有茅山入门锻体功的痕迹。
  论真正的实力,王巴弟的武圣堂在这些江湖门派中绝对是顶尖的。
  王巴弟的儿子王明星更是五流内壮境的武者,除了他,在场武馆子弟再难找出第二个内壮境。
  结局几乎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而见到王明星的长相,沈默不禁想起了不会武功的常威。
  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这都五流内壮境了。
  论战力比嘉乐还要强上一些。
  别说什么天生神力,拥有天生神力的绝对不止五流内壮。
  就比如精英社的一位弟子,看上去平平无奇,实则身具术法痕迹。
  沈默一眼就看出他具有阴阳眼,这类天生具备特殊天赋的人,修行起来往往更具优势。
  只可惜,此人不得传承法门,只是练了些皮毛,属于是野茅山。
  但在术法上的造诣已经比秋生、文才要强了。
  可见天赋的重要性。
  而站在野茅山身旁的不是别人,就是之前调戏良家妇女被沈默以妙手空空教训一番的葛长寿。

  葛大的独生子。
  活不过二十三的短命鬼。
  然而,再次见到葛长寿,沈默的眉头却是不由皱了起来。
  葛长寿的命宫有变!
  二十三岁对他来说本是一个死劫,此刻却出现了变数。
  沈默掐指细算,目光很快落在了会场中一名卖货女身上。
  此女衣着朴素,面容秀丽,活泼可爱,此时却阴云遮顶,邪气侵体,大凶之兆。
  她便是葛长寿命宫有变的因。
  借阳!
  葛长寿很可能是借了她的阳,度过了二十三岁死劫。
  而借阳乃是一门邪术,有伤天和,一旦被正道修士发现,那必定是要降妖除魔的。
  偏偏葛长寿并非邪修,他只是命理特殊,二十三岁时自动觉醒借阳体质。
  这就跟阴阳眼是一个性质,只不过阴阳眼是良性,借阳体质是恶性。
  而就在沈默洞察其中因果的下一息。
  【你悟性逆天,观借阳体质,领悟出了奇技嫁阳术】
  嫁阳术,乃是一门嫁接他人阳寿,以增自身阳寿的奇技。
  此技需斩他人阳寿,然后施以奇技之术,将他人阳寿嫁接到自身或他人,以达到增长阳寿的效果。
  理论上,此技可让人寿达五百。
  然此奇技有伤天和,每百年会遭受一次阳寿劫,届时地府大门开,受万鬼噬体之苦。
  度过了则已,度不过,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沈默所求的是长生逍遥,快哉人生,区区五百年寿元,还需度五次阳寿劫。
  这门奇技于他而言,当真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过,总归是有所收获的。
  而且,既然已经知道了卖货女会被葛长寿借阳,沈默自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无他,就是看葛长寿不顺眼。
  敢当他的面调戏良家妇女,那背地里岂不是逼良为娼。
  沈默招手示意卖货女过来,掏出一块大洋,取了一盒香烟。
  在对方找零钱的空档,阵极术陡然施展开来,在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便将六丁六甲护身阵刻印在其身上。
  六丁六甲护身阵一成型,卖货女胡秀秀只觉得春风扑面,浑身轻松。
  她这才惊讶地发现喊她来的公子不仅长得俊朗不凡,气质潇洒,举手投足间更让她心神悸动,宛如鹿撞。
  冥冥中更是忍不住想与之亲近,好似他对自己有莫大恩德一般。
  ‘啊,胡秀秀,你在想什么?’
  ‘你有喜欢的人了,怎么能对陌生男人一见钟情呢。’
  ‘这真是太不守妇道了。’
  ‘你不可以这样。’
  ‘你要控制你自己。’
  ‘不可以!’
  ‘不能对不起明星哥。’
  胡秀秀此时正在进行激烈的博弈,青梅,还是天降,好难选啊。
  然而,胡秀秀最终还是没能控制自己,神秘感对女人来说永远是最致命的毒药,她忍不住地偷偷打量着沈默,青涩地脸颊不知不觉泛起了桃红,仿若含苞待放般诱人。
  沈默皱了皱眉头,看了眼盯着自己发呆的胡秀秀。
  “姑娘,找钱啊。”
  “啊,抱歉,对不起。”
  胡秀秀赶忙将手里的钱塞给沈默,羞红着脸跑开了。
  对于能坐在主席台上的人,胡秀秀深知他绝对不是一般人。
  瞧瞧他身边的人,镇长、保安队大队长、还有任家镇的各个乡绅大老爷。
  随便一个都是她望而不及的存在。
  而且,任府的任老爷对他的态度极为恭敬。
  越发印证了胡秀秀的猜测。
  她落荒而逃,跑到母亲沈咪咪身旁。
  正所谓,知女莫若母。
  沈咪咪一眼就看出女儿秀秀的异常。
  “怎么了秀秀,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没什么,”胡秀秀垂着头不敢明说,而是扭捏地问,“妈,任老爷身旁的人刚刚买了盒烟,我看他挺面生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沈咪咪看向主席台,美眸闪烁,又看了看女儿的样子,会心一笑。
  “女大不中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公子了。”
  “哎呀,没有啦,妈,你不要胡说。我···我跟明星哥青梅竹马的···”
  胡秀秀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细若蚊声。
  她心里发虚了。
  因为她真的动心了。
  可面对王巴弟的儿子王明星,她从小长到大的青梅竹马,胡秀秀只觉得胸口满是负罪感与背叛感。
  她不应该,至少不能这么做。
  这是不应发生的虐恋。
  而且,沈咪咪很快就打听到了沈默的身份,给了胡秀秀雷霆一击。
  “秀秀,妈打听到了,他就是最近任家镇颇有盛名的沈默,任家的乘龙快婿。”
  “你别说,他和任家大小姐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呢。”
  胡秀秀:···
  她只觉得心口发闷,不受控制地难受起来,几乎是浑浑噩噩地说道。
  “能嫁给他的女人,想必一定很幸福吧。”
  沈咪咪看着女儿,继而沉默起来。

  ······
  “啊!!!”
  胡秀秀这边刚被沈默以阵极术设下六丁六甲护身阵。
  葛长寿就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他的命宫变数是胡秀秀的借阳,这一下有着沈默布下的六丁六甲护身阵,别说借阳,就是想欺负胡秀秀都不可能。
  葛长寿的命宫自然又成了二十三岁死劫。
  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天,全村都能到葛府吃席了。
  沈默将一切归于正途,不声不响,继续看拳赛,深藏功与名。
  此番比赛原本只是预赛,然而,因为葛长寿突然晕倒,精英社直接弃权离场,导致预赛变决赛。
  各个武馆一番角逐后,神武门与武圣堂开始搏总冠军之位。
  而任发与王巴弟属于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两人心照不宣,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
  顺其自然地让任发拿到了本届拳赛的总冠军。
  任发高兴得仰天长啸。
  前八届拳赛,他们连决赛圈都没进过,当然他也不怎么在意。
  因为任家生意不好,他也不想在这件事上太过费力。
  但是这一年,也就是沈默替他们家改了风水后,不仅生意上如火如荼,就连拳赛也拿到了总冠军。
  哈哈!
  人逢喜事精神爽,春风得意露红光。
  任发:‘我能有沈默此等乘龙快婿,简直是祖坟冒青烟。’
  任发将这一切归功于沈默的帮助。
  ···
  对于任发的神武门能拿到总冠军,沈默只能说——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比赛结束。
  沈默没有走,而是在等人。
  很快,王巴弟就主动找上了沈默。
  “沈道友,有礼。”
  王巴弟拱手行灵幻界修行礼。
  沈默点点头,拱手回礼。
  “王道友,有礼。”
  “早就听林道友提过沈道友年轻有为,乃灵幻界百年难遇的麒麟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过奖了。王道友的儿子也很不错,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五流内壮境,前途无量啊。”
  “哈哈,承蒙夸奖。道友今日可有空闲,可来我武圣堂,王某必定盛情款待。”
  “今日有事,改日再登门拜访。”
  “那···那就恭候道友光临。”
  沈默之所以晓得王巴弟会找自己。
  完全是因为他瞧出来王巴弟的儿子王明星在打假拳。
  五流内壮境的王明星败给了六流劲力境的神武门弟子,你敢信?!
  这里面要是没有猫腻,他再倒立给婷婷洗一次头。
  而且,猫腻就出在他和任发身上。
  这王巴弟在卖人情呢。
  一场比赛,两个人情,血赚不亏。
  果然能走到这一步的谁不是个人精。
  而王明星见亲爹跟一位年纪与自己相仿的年轻人持同辈礼,甚至还有些恭敬,就好奇地跑过来问。
  “爹,那小子是谁啊?你为什么对他那么恭敬。”
  啪!
  王巴弟朝着儿子的后脑勺拍了一下,极为严厉地呵斥道。
  “不要乱说话,那位就是最近在任家镇声名赫赫的沈默,其来历绝对不简单,你见了他一定要放尊重一些,不要给爹惹麻烦。”
  “啊?他很厉害吗?看着也就长得比我帅一点点。”
  “你懂什么?沈默年纪轻轻就有了四流养脉境修为,于风水一道上造诣极高,就连你在义庄的林师伯都对其礼遇有加,咱们应该怎么做,还用爹多说吗?”
  王明星听了老爹对沈默的评价,方才惊讶出声。
  “哦,所以爹才让我打假拳,故意输给他的神武门。这叫卖人情,对不对。”
  王巴弟点点头,他儿子还算有点儿小聪明。
  不过,王明星对沈默的了解并非是什么修行天才。
  而是最近任家镇非常火爆的百乐门,就是一个叫沈默的人出的点子。
  那地方,简直太好玩了。
  比镇上那些风月场所好玩几百倍。
  就是消费实在是太高了,一杯酒就要一块大洋。
  王明星可是偷了他爹王巴弟的私房钱,才在里面消费了一回,至今念念不忘里面会跳热舞的漂亮大姐姐。
  若是能够与这位大佬攀上关系,往后去百乐门岂不是能打个大折,甚至不要钱。
  白嫖使人快乐,一直白嫖一直快乐。
  打不打折不知道,反正王巴弟要是知道儿子偷他的私房钱去百乐门,绝对会打断王明星的狗腿。
  他都没去过,儿子竟然去了,岂有此理。
  ······
  任府。
  任婷婷闺房。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
  几日不见,如隔三秋。
  此番注定会有一场必分高下的华山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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