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王妃要落跑 > 第一百零三章 冤家

  呃,差点忘了,这家伙,这些时候都是与世隔绝的。
莫笛月愣愣的应了,就见这人立刻闹得欢腾起来。
两个女人聚在一起,话题投机,唠唠叨叨的说了半天的废话,直到天开始出现半抹红霞,莫笛月这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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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莫笛月就遣了自己认真挑选的人去晋伯候府,以‘自己突然犯了婚前综合症’这个极不靠谱的理由,来请王紫娟这个好朋友陪自己。
去的小厮想来也费了一番口舌,这才使得晋伯候同意,大概他真的被小厮的三寸不烂之舌给说服了,觉得莫笛月真的是犯了那个什么综合症,和莫世文商量了,就让她过来了。
下午王紫娟就被莫笛月欢喜雀跃的迎进了府,不过,还没等她缓过来,这个怀春的姑娘就已经去找自己的情郎了,这可叫她郁闷了半天。
城西客运来。
红衣白裘,欣长玉立,微风拂起裘衣墨发,墨黑映衬着洁白,更衬得南宫煜如玉的面容俊朗无双。
南宫煜远远的看见客运来,修长的玉指摩挲一下下巴,暗自思忖了会,也不管这样子迷倒一波路人少女,在门前停顿了一下,一拂长衫理一下墨发,确认自己看起来很是帅气之后,才是走了进去。
他的出现使得里头吃的热火朝天的百姓一片寂静,看过去的目光皆是崇拜,惊艳,没想到啊,来这里吃一顿火锅,居然能见到煜王爷。
这里的布置较为现代化,南宫煜目不斜视,顺着旋转楼梯,直接上了二楼,墨眸锁定了雅间吃的热火朝天的女子后,这才露出一抹笑意。
两人能在一起相处时间不多,难得她约自己出门吃饭,南宫煜眸子一弯,脱下大氅放在一边,让小二加了一副碗筷,就径直坐在她身边,玉指捏了捏她红嘟嘟的脸颊,
“宝宝,怎么不在包厢呢?”
莫笛月吞下嘴里的一块牛肉,抬眸看了他一眼,又继续化郁闷为食欲,
“吃火锅,当然要很多人......可是我们只有两个人、看着别人吃......那也算是人多......”
看她说的理直气壮,南宫煜不由得失笑,一手支起下巴,侧头用潋滟的凤眸看着她,
“昨天让落云给你带过去的玉簪不喜欢吗?我看你都没有带出来,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
“嗯......很好看,昨天我戴了,今天又放回盒子里了。”
莫笛月抬眼看他,用筷子在锅里夹了几块肉扔进他碗里,说话含含糊糊,
“你也吃啊,我一个人,你看着,那多不好意思。”
南宫煜一笑,清瘦如兰的手指也拿起了筷子,他坐在莫笛月右边,因为靠的很近,身上淡淡的薄荷味,仿佛把火锅的辣味都给压了下去。
有意无意,他侧头吹了吹她髻边的发丝,发丝离开脸颊,在微风中翻飞,弄得耳朵有点痒痒的,莫笛月手一顿,眉毛贼贼的挑起,
“吃饭就吃饭,吹什么吹。”
“宝宝在我身边,我哪里会想吃饭。”
“你饿死算了,”她摇了摇头,又夹起一片鱼肉放进锅里,“不过也不怪你,像我这种集美貌与智慧一身的女子,你动心,也是常人所能理解。”
“没看过脸皮这么厚的。”南宫煜弯唇笑。
“这不是脸皮厚!是足够的自信,知道吗?”切,转头又说自己脸皮厚了,莫笛月抬起头,吞下涮好的鱼片。
“慢点吃,别又烫破了嘴巴,天天嚷着不好看。”南宫煜看她烫的嘴巴呼呼的往外吹着气,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温水。
小时候的冬天,莫笛月怕冷,就总是缠着自己带她放学去吃火锅,有次吃火锅的时候,她太过心急,碰到了嘴唇,烫坏了一小片皮肤,后来结疤的颜色比嘴唇要深些,她就天天照镜子,说是要丑死了。
如今又这样,也算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莫笛月救火似的喝了一大杯茶,这才驱散了嘴里的热气,待到反应他说的什么时,心头一酸,又是感动又是难过的。
她在南宫煜脸颊“啵”的亲了一口,笑眯眯道,
“反正你也不嫌弃嘛!”
南宫煜看她得意洋洋,脸上的笑容敞的更大,故意正色道,“我嫌弃。”
莫笛月也不生气,吐了吐舌头,摇头摆脑的像一个教书先生似的,“你嫌弃,那也没有用啦!我过两天,可就是你老婆了,还是御赐的,你想赖也赖不掉!嘿嘿嘿!”
两人正斗嘴,莫笛月的话音刚落,就见忽然雅间的路旁走过一人,见她两人,又折了回来,轻轻笑着,
“皇弟和笛月也在这里吃火锅,好巧。”
莫笛月抬起头,就见南宫弦一身紫衣便服,已经迈进了不算太宽敞的雅间,想来也是微服私访,行礼说不准还会引起骚动,遂笑着点点头,
“是啊,你也是来这里吃火锅吗?”
“嗯,听说此处的新出了一种吃法,方式颇为不同,分门别类摆好的菜式,要吃都是自己去取,我便来看看。”南宫弦轻笑道。
莫笛月嘿嘿一笑,心想自己的小店,还能把皇帝给引来,不错不错,真不错。
“你一个人来吗?”
“嗯,”南宫弦看了看桌上,再看看不语的南宫煜,“我也是一时兴起,这才上来看看。看下面百姓都是一群围着一群,我一个孤家寡人,倒是显得寂寞了。若是皇帝与笛月不介意,我就和你们同桌如何?”
这次本来是过两人的世界,这突然插进来一个人,算怎么回事。
莫笛月转头看向南宫煜,见他只面无表情,也猜不准他怎么想,毕竟他在谁面前,都是这么一个面孔。
手指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南宫弦怎么还算个朋友,一个皇帝,对自己也算不错吧,便点点头,“你要坐就坐。”
南宫弦坐在对面,店小二飞快的上来又上了一副碗筷,添了新的调料,南宫弦仪态颇为尊贵的尝了一口,很中肯的评价,“嗯,汤底味道很浓,即使是刚放进去的鲜肉,也一定会泡上鲜美的口感。”对上莫笛月颇为赞同的点头,南宫弦懒懒勾唇一笑,接着说,
“若是以前这家店存在,便早带你来尝了。”
这话,含义貌似深了点。
莫笛月立刻感觉到了不对,我说啊喂,你认识我很早吗?很早吗??我家桃花在这里,你可不能乱说哇!
她聪明的低头去吃东西。
只听的身边人浅声道,“皇上倒是多虑了,月儿的确是喜欢的紧,往常就总缠着我带她吃,如今口味不但没变,反倒更是喜欢了。”
这话,是说更早知道,更早就带她吃过呢。
碗底满满的肉食,突然蹦出了一块香菇出来,莫笛月抿抿唇,眉头蹙起来。
吃火锅吃的当然是肉,蔬菜有什么好吃的,她夹起香菇,想要扔回南宫煜碗里,突然又觉得,这样是不是会跟丢他的脸?
大眼骨碌碌的转了两圈,用筷子把香菇赶到一边,兀自吃起肉来。
殊不知,她这以为很圆满的做法,都入了两人的眼。
“笛月不爱吃的东西,皇弟就不要夹给她了,不过我倒是想知道,除了这家客运来,还有什么地方有如此新奇的吃法。”他抬眸笑道,一双桃花眸春风拂面般。
南宫煜脸色微黑,手在下捏了捏凝脂触感的小手。
莫笛月感觉手心冒汗,南宫弦你这是要搞哪样,没事抽风去大街上抽去!
“地大物博的,自然不会只有京城有火锅,难不成,皇上很了解月儿?”
“笛月于我不算君臣,倒更像是朋友,了解自然是颇多。”莫笛月偷偷抬眼看了南宫弦一眼,只觉得,这人啊,笑得脸上快长出花来了。
她的小动作正好落在南宫煜眼里,虽然知道也没什么,但是这心里的醋坛子,一下打翻的彻底。
“你们相处很久?”南宫煜眸子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在热气氤氲中,朦胧透黑,好似已经融进了瞳仁中,“有多久?会有我久吗?”
“皇弟怎么会这么问,难道笛月没跟你说过我们初时见面的事吗?好歹我在将军府也是住了一月有余的。”他手一紧,差点没夹住筷子上的一块羊肉。
我们有什么事啊?!莫笛月快抓狂了,终于忍不住,抬头看南宫煜,脸上笑得讪讪的,
“嘿嘿,我肯定跟你久一点啊,这你还不知道吗?”说完还侧头瞪一眼南宫弦,示意他住嘴。
“皇上非要说月儿跟您相遇早,臣也不得反驳呀。”南宫煜望了一眼莫笛月,弯唇满足笑了笑,“要说相遇,她不与你相遇更早,与你也有来往,但我认识她半年有余,就已经成了我的未婚妻子。”
“这证你说明,爱情和缘分,与认识的时间先后无关,宝宝,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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