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似乎不通。提到打手,人们就想起黑老大手下那拨人,五大三粗满脸横肉;而文化人斯文雅致,怎么会和打手扯上关系呢?
其实不然,打手固然可憎,比起文化不良之徒的破坏,还算好的。近的不说,就说清康熙年间庄廷櫆修订《明书辑略》,因沿用前朝年号满门抄斩、株灭九族,告密的人是吴之荣。吴之荣想必有文化,否则怎能从满卷“之乎者也”现细微纰漏?假若庄先生在街上得罪流氓,挨一顿老拳,不过皮肉之苦,官府追究起来,打人者还要负法律责任,承担医药费。现今却不同了,吴之荣出卖了数十条人命,非但没罪,反而加官进爵。北宋苏东坡遭人陷害,身入牢狱,那些围攻他的官员,都不是大字不识。
或许有人认为他不圆滑不世故,人际关系没处理好。但苏轼毕竟是一位文化大师,不可能没个性,若一味插浑打科、左右逢源混日子,苏东坡也就不称其苏东坡。还好最后没被弄死,贬放黄州,不然也就见不到《念奴娇?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了。
只要翻下书,历朝历代因一句诗、一本书而招致灾祸的,不可胜数。如果说“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表达了作者的一点不平气,还有可能;可是连“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也要人头搬家血洒刑场,则叫人惧怕。《明书辑略》流传于仕人举子之手,出的为何是吴之荣?围攻苏轼的,多为当时文化名流。卖大饼的诬告苏东坡,打死他也搞不出“流俗翕然,争相传诵;忠义之士,无不愤惋”?
俗语说“照本念还有错”,何况一诗一段话被刻意曲解,含义肯定会变得含糊不清。统治者未必无中生有。吃饱了没事干,将自己关进屋,从天下人的著作中寻找不敬之辞,这种累人且无聊的事,我们也不屑为。这种事多半是那些读圣贤书的人所为:或为了扳倒对方,或为了进身之阶,或者纯粹是泄私愤,居心叵测、无限上纲,最后搞得尸横遍野。
流氓闹事不可怕,损伤也小;实力相当还可能被别人揍。而文化打手的难就严重了,轻者丢失前程充军配,更甚的血流成河、开棺戮尸。所以说一个人有点文化,会写两笔,不一定是好事,关键在于心中那一点可有可无的良知。做范仲淹还是吴之荣,为祸为福一念间,一言丧邦或许重了,但那种落井下石的事最好别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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