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苏青柏李雨蓁 > 第687章

林万家一直在陈述,自己是冤枉的,可是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他是冤枉。

并且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动机,还有主要的凶器证物。

林万家表述自己没有杀人,可是这些犯罪嫌疑全都指向了他。

而他又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行为。

虽然在林万家的陈述当中,他拒不认罪。

可是按照现在的条件判他有罪,有问题吗?没有问题!

林万家继续陈述:“我将近凌晨12点才回去,是因为我当时绕了操场缓解情绪,然后又到学校周围走了走。”

“没有注意时间。”

“可是你刚才为什么不陈述出来?”

“因为审判长你没有问。”

洪江涛:.….

“根据一般的法律情景,即使我没有问这个问题,可是你为了洗清自身的嫌疑,不应该进行陈述吗?”

“对于证据以及结合着相关的情景。

刘小雪和宿舍的人说了,要见你,然后离开了宿舍.

离开宿舍的时间在9点15分左右,在十五分钟的时间完全可以到达你所说的那个地点。

可是你却陈述并没有见到刘小雪。

从九点半到12点将近,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

你在这个时间段内完全有着作案的时间。”

“对此,你能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反驳?”

“或者说你能不能有客观的事实依据,有人证来证明你的清白?”

林万家表情有些着急。

他没有杀人,可是他的确拿不出什么客观的事实依据来证明他的清白。

望着林万家的脸,洪江涛开口:

“上诉人不要讲别的,只需要回答有或者是没有就好了。”

听到这话,林万家只能无奈陈述:“没有。”

“嗯!”

洪江涛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

根据现在的提问,洪江涛基本确认了林万家的犯罪事实。

即使林万家一直在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

也基本确认了犯罪事实。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根据对于林万家的提问,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林万家拿不出来任何的证据来反驳客观的事实和正常的法定情景。

这属于什么情况?

按照一定的特殊情况来的话,这属于拒不认罪。

说白了.…从事实的客观角度来讲,依照现有的证据。

洪江涛看不出来任何不是林万家犯罪的情况。

而坐在上诉人委托律师席位的苏白,也明显观察到了审判长的想法。

其实这一点.…不能怪审判长有这种想法。

因为审判长是依照相关的证据来的。

在这种询问的情况下,林万家不能出示任何摆脱自身嫌疑的证据。

很容易会造成,他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而此时,审判长也问出了关键的问题:“上诉人。”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你说你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

“但根据现有的,具有客观事实的证据,对你进行询问。”

“对于这些问题,你为什么一个都回答不上来,或者说在这些所有的问题当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够摆脱你犯罪嫌疑的陈述?”

林万家有些着急,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

可是他真的不清楚!

林万家想说些什么,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述这些内容。

没有等到林万家的回复,坐在审判长席位的洪江涛,敲响法槌。

示意在质证方面已经整理完毕,要求检方开始陈述控诉书。

听到进入下一个庭审流程。

苏白深吸口气,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

林万家所面对的情景非常的不好。

这个案件,基本上可以算是一桩栽赃陷害案。

因为有着客观的事实来证明林万家有罪。

不属于缺少证据链或者是其他情况。

而林万家属于什么?

林万家属于完全没有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清白和无辜。

所以,在进行质证环节过后。

最需要的就是在答辩环节,能够依照有力的答辩或者是证据来证明林万家的无辜。

“接下来,才是关键!”

苏白默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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