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娟儿提着肉往家走,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村里人的目光。
要知道,叶娟儿家里的日子过得一直算不上宽裕。
她家老大在县里给人做学徒,如今尚未出徒。
虽说管吃管住,可是既还不能帮家里干活,也没有工钱,三节两寿还要给师父送礼。
老二如今还在念私塾,束脩和三节两寿的礼钱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所以叶娟儿平时都节俭得很,不是逢年过节,轻易不舍得买肉。
而且就算过年,也没见她大手笔地买这么多肉的时候。
于是很快就有人凑上去搭话。
“娟儿,你这块肉可真好,比我家那块还肥呢!”
“能买着就不错了,我去晚了,到的时候五花肉都卖光了!”
“娟儿啊,你怎么还买了块肋排啊?该都买五花肉的。”
“就是,肋排又瘦又有骨头,不如五花肉划算。”
叶娟儿闻言带着几分得意地说:“哪儿是我买的啊,你们还不知道我?我这个铁公鸡,能舍得?”
大家听到她拿自己打趣,全都笑起来。
但如果不是买的,这么多肉,难道……
叶娟儿看着众人的脸色,得意地说:“这是我侄儿孝敬我的!”
“真的假的?”
“你别是骗人的吧?”
叶娟儿道:“你们好生看看,这五花肉足有两斤多,肋排三斤都高高的,全都是好地方,加起来怎么也得二百文钱。
“如今还没秋收,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就算舍得买也买不起啊!”
“这些都是你侄儿送你的?”
几个妇人的眼神中都透出羡慕的神色。
“可不是么,把最好的提前给我留出来的。
“我说我不要,他非要给,说我帮他张罗卖鹿肉,这是我应得的。
“你们说说这孩子,我帮上什么了?
“还不就是动了动嘴么,真是太客气了。”
“娟儿啊,你这门亲可是真没白认。”
“虽说是从关外来的,不过这家人办事看着还是挺讲究的!”
“该说不说,你家这大侄子还挺有本事的,一个人打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叶娟儿平时是个很低调的人,尤其还找了个上门女婿,为了不被别人在背后讲闲话,她很少跟村里人说自家的事儿。
今天之所以这样提着肉在村里溜达,为的就是想帮老叶家说几句好话。
如今见目的达成了,叶娟儿又跟着众人夸了叶老大几句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提着肉回家了。
这两块肉该怎么做,她心里都合计好了。
今晚把五花肉做了,给家里那爷俩解解馋,再单独留出来一碗,明天去县城给大儿子送去。
至于这块肋排,一会儿回去就用绳子吊在井里,明天一并拿到城里,送给大儿子的师父。
这可是绝对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到时候再去城里逛逛,看买点儿什么回来给老叶家送去。
老叶家会为人处世,她也不能差事儿。
有来有往才是长久的相处之道。
叶老大并不知道叶娟儿在村里把自己好一顿夸,他把院子里收拾干净之后,抱着装钱的匣子回到自家屋里,哗啦一声把里面的铜板都倒在炕上。
叶老大兴奋地喊:“媳妇儿,快过来数钱!”
还不等叶大嫂过来,晴天已经先凑到炕边儿问:“爹,怎么数啊?”
“晴天会数数吗?”叶老大伸手把闺女抱上炕,抓了一把铜钱放在她面前问。
“魏先生教过。”晴天扒拉着面前的铜钱,“一个,两个,三个……十个。”
她就会从一数到十,再往后魏先生还没教过。
叶大嫂过来正好听到,亲了晴天一口道:“咱家晴天真聪明,魏先生教过就记得这么清楚。”
“来,晴天帮爹娘一起数钱。”叶老大笑呵呵地说。
叶大嫂闻言,伸手戳了叶老大的脑门一下,嗔怪道:“你这是咋地,没见过钱啊?又不是第一次打猎了,还至于兴奋成这样!”
“这是意外之财,当然乐了!”叶老大一边说,一边把铜板分作三堆道,“来,咱们一起数。”
叶老大今天的嘴角就没落下来过,一直翘得高高的。
虽然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但其实路上叶大嫂一道菜谱卖了五十两银子这件事儿,着实给了他很大的压力。
以前在关外的时候,叶老大的打猎水平在村子里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叶家不但经常能吃到肉,多的还能拿出去卖钱。
可如今入关了,榕溪村周围的环境对他来说都很陌生,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打到猎物。
尤其如今又有了晴天,叶老大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今天能打到这头梅花鹿,不但表示榕溪村这边的山里还是有充足的动物可以狩猎,也证明了他还是有能力让妻女过上好日子的。
所以虽然不是第一次靠打到的猎物赚钱,但是这笔钱在叶老大心里,分量却与以前的都不一样。
不过这些话,叶老大都没有说出口。
这些事儿,男人自己扛就行了。
一家三口人围坐在炕上高高兴兴地数钱。
叶大嫂顺便教晴天道:“你每数出十个铜板就放在一堆儿,十小堆儿放在一起,就是一百枚铜钱了。
“十个一百枚放在一起,就是一吊钱,出去能换成一两银子。”
为了照顾晴天,夫妻俩也是十个十个的数。
最后数完,一共卖了两吊钱还有二三百文的零头。
叶大嫂用绳子把两吊钱穿起来系好,放进带锁的箱子里。
然后叶大嫂数出十枚铜板,塞进晴天的小荷包里,拍拍道:“晴天今天帮爹娘数钱,真棒,这是给你的奖励,留着买糖吃。”
晴天自从跟了叶老大夫妇之后,从来就没亏过嘴,也没缺过什么。
这还是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钱。
她高兴得不行,两只小手一直捂着荷包不松开,好像只要一抬手,铜板就会从荷包里飞走一样。
叶老大和叶大嫂被她这小模样逗得直笑。
叶老大道:“咱们晴天还真是有点儿小财迷呢!”
“财迷点儿也没啥不好。”叶大嫂赶紧护闺女道,“财迷点儿以后钱越攒越多,日子也越过越好。”
“对,对!”叶老大忙跟着应和。
剩下的铜板被叶大嫂放在一个匣子里,再塞进炕琴中,留着家里平时偶尔用用。
鹿肉卖了这么多钱,但却还算不得大头。
这头梅花鹿身上最值钱的其实是鹿皮和鹿角。
鹿角放在那边不着急卖,鹿皮却得抓紧时间处理。
叶老大跟叶大嫂商量道:“明天我去姑家问问,找个手艺好的人,花点钱把鹿皮收拾干净硝出来,你觉得呢?”
刚剥下来的皮子是不能直接用来做衣裳或是皮褥子的,需要先经过硝制,让皮子变成熟皮子之后才能使用。
经过硝制的皮子不但会更加柔软,而且上面的毛也会更加结实,不容易掉毛,皮子也能保存得更久。
叶老大打猎这么多年,对硝皮子的法子也不是一窍不通,平时给自家人做个皮褥子什么的倒也绰绰有余。
但这张梅花鹿皮是要送给秦府的,他那点儿手艺就有些不够看了。
为了这张鹿皮不被自己祸害了,叶老大还是打算花钱找个手艺好的人给硝一下。
“行,你看着办。”叶大嫂自然没有意见,“钱就在匣子里,要用的话自个儿拿。”
刚才为了陪晴天数数,所以花费了比平时多几倍的时间。
所以叶大嫂数完钱就去灶间准备炖肉做晚饭了。
若是平时,晴天早就该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她身后了。
可是今天晴天却没有跟着她,说了声要去玩就跑掉了。
叶大嫂不免有一点失落,女儿怎么突然不粘自己了?
叶老大却十分了解地说:“兜里有了钱,肯定是要去买糖吃了。”
叶大嫂立刻担心地说:“哎呀,她自己出门不行的!万一再碰上村里那些混小子或者是春花……”
“行了,你去做饭吧,我跟着她出去看看。”
叶老大给叶大嫂吃了颗定心丸,然后悄悄跟在了晴天身后。
晴天完全没有察觉,小狗崽子却很机警地发现了叶老大。
它扭头看了看,见是自己家的人,这才没有什么反应,转身回去继续跟上了晴天的脚步。
虽然之前同意晴天把狗崽子带回来,但叶老大最近忙得也没顾上管它。
平时都是叶大嫂随便给它弄点儿吃的。
叶老大只知道狗崽子平时喜欢跟着晴天,之前春花欺负晴天的时候,它还冲上去往春花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今天跟在后面,叶老大才发现,这狗崽子还真有点儿意思。
晴天年纪小走得慢,它就一直不快不慢地跟在晴天身边。
不落后也不超过,更不像一般小狗那样,会自己跑到别处东闻西嗅。
不仅如此,狗崽子居然还会一直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但凡附近有人经过,它都会很警惕地投去目光,直到人家走远才收回来。
叶老大在后面看得稀奇,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懂事的狗子。
如此看来,还真应该好好养着。
等以后狗崽子长大了,岂不就相当于是晴天的贴身护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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