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天还没亮,叶知语就醒了,因为昨晚睡得早,再加上海浪完美的白噪音,她睡的格外的好。
掀开帐篷的帘子,海水退潮了不少,昨晚的蓝眼泪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浪花拍打着礁石,啪啪作响。
她就这么站在海滩上,感受着海风的凉爽,不知不觉,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
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日出要来了,她欣喜的跑回去,趴在子桑珩之的胸口,拿头发逗弄,很快便给她他醒了。
“怎么了,夫人?”
叶知语直起身子,高兴的说,“听说海边的日出特别美,特意喊你一起去看,错过了,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说完,便拿起一旁的外衣,帮他披上。
走出帐篷,天边已经一片霞红,如初生,如希冀,这才是世间最盛的美景。
沙滩软绵绵的,两人席地而坐,没有人说话,仿佛这一刻就是永恒了。
等到大家都醒了,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张清瑶委屈的来到她身边,“雨棠姐,我想回家了。”
不用说,昨天,肯定是林澈这个毛头小子惹人家生气了,既然目的是看蓝眼泪,看到了,也就完成了心愿,没有继续逗留的理由。
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细沙,“可以,那我们总不能饿肚子上路吧,先煮面垫一下,等到回城,我请你们去金银楼用餐。”
一拍即合,有人收拾帐篷,有人搭柴烧水,叶知语回马车拿了一些泡面出来,大家简单的吃了一顿,便打道回府。
出发的时候,叶知语没有跟着珩之一辆车,反而是钻到了张清瑶的马车上,
“今日看你不高兴,是不是昨晚是否发生了什么事情,林澈欺负你了吗?”
张清瑶蹙眉叹气,“怎会是他欺负我了,怪只能怪我痴心妄想,林少谷主又岂会对我有意,罢了,强扭的瓜不甜……”
这话说的不明所以,叶知语狐疑的看着黄鹂。
黄鹂瞟了一眼自家小姐,看她没有反对,就把昨晚帐篷里面把脉的事情说了一遍,叶知语听完,强忍着心中的笑意,楞是被硬控了许久。
“清瑶啊,这一点我倒是要说句公道话了,林澈是大夫,你若是装病,他肯定是能看出来的。”
“他给你的建议,也是合情合理的,总不能你没病,他还要给你针灸开药不成?”
随后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自小学医,不懂女子的心思,多有迟钝,你这个法子太过内敛,他是看不出来的。”
“要不,下次你直接说出来,女追男隔层纱,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大不了换一个,世间好男儿千千万万,咱不在他这棵树吊死,嗷~”
说的张清瑶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雨棠姐,你说的我都知道,不过林公子精才绝艳,目之所急,无人能超越。”
“但是我也知道自己身份是配不上他的,所以……”
少女怀春的心思,叶知语自然懂得,她轻轻拉着她的手,“试试吧,大胆的说出来,林澈是个医痴,你如此试探是试不出什么所以然的。”
“说出来,就算他无意,按照他的教养,也不会到处说去,以后还是朋友,你又没有什么损失,对不对?”
叶知语的一番话,让她重新燃起信心,“雨棠姐,谢谢你的开导,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中途休息的时候,叶知语回到了自己的马车,忽然觉得自己很有做媒婆的天分,不由得自己笑出了声。
“和张小姐说了什么开心的事情?这么高兴?”
叶知语笑着说,“没什么,就是担心我们老林家后继无人,去说道说道。”
“你呀,真是操碎了一个当师父的心,林澈也老大不小了,一点没有开窍,倒是要苦了张小姐了。”
听完珩之的话,叶知语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你看看,就连你前日才来城中,就看出来张清瑶对林澈有意思,偏偏那小子是油盐不进啊。”
云裳在一旁笑,“林公子若是个花花公子,倒也不适合成婚,反倒是这样,万一成了,定然是个顾家的好郎君。”
这话说的不假,身份什么的,倒不算是什么理由,神医谷虽然享誉四国,但是林澈终究没有功名。
张清瑶再不济,也是郡守之女,千金之躯,性子也洒脱,十分对自己胃口。
若是真能成,倒是一桩美事。
不过,这也就是自己想想罢了,具体成不成,还得看当事人的想法。
回到襄樊城,已经过了午饭的时候,不过金银楼随时有饭菜,说好了请他们吃饭那就不能食言。
正好也带珩之见见酒楼的掌柜,认认脸。
林澈直接从马车掏出一兜子自己昨晚捡的鲍鱼,扔到了厨房地上,对着大厨说,“叶夫人之前教你们的红烧做法,我觉得很不错,这些鲍鱼便红烧了吧。”
大厨有些犹豫不决,他不认识林澈,但是见他跟叶夫人一起来,便也知道是知己好友,不敢怠慢,“这位公子,加工食材是可以,不过,这黑疙瘩在下闻所未闻,更别提怎么处理了,这该如何是好?”
林澈倒是毫不见外,“这样,我亲自处理,只需要你掌勺就好,红烧菜怎么做,这道菜就怎么做,可以吧。”
叶知语满脸黑线,从来不知,知道林澈贪嘴,没想到馋成这个样子,真是不想承认这个徒弟了。
但是这些鲍鱼是他好不容易从海里捡到的,不好打击他的一番苦心,只能对着大厨点点头,“就让他处理吧,取一刀五花肉红烧,筷子能插进肉里的时候,再放入这些东西,炖个一炷香的时间就可以了。”
若是红烧鲍鱼,只能配上五花肉才更有味道,既然要吃,就吃好一点。
得到叶知语的首肯,林澈直接拉着周泽元一起钻进厨房,开始动手清理,还好厨房的人并不认识两人,要不然神医谷的脸都要被丢尽了。
珩之来的时机不巧,没有小龙虾了,但是金银楼的菜色,比起京城也是不遑多让,只是比自己亲自下厨的味道差了一点。
红烧鲍鱼一上桌,就被这群死孩子抢光了,美味就不必说了,浓油赤酱的,十分诱人,叶知语看着空盘子,心中思索。
看来,找个时机,在金银楼的菜单上加上这一道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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