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日,算算时间,国公爷的石膏也可以除去了,叶知语一大早便来到主院,下人通禀后,叶知语便走进去了。
“叶大夫,你可算是来了,今日是不是该把我这腿上的黄泥给除去了?”
国公爷一脸无奈的问道,姜辛玦今日也在。
叶知语点头微笑,顺势给国公爷做了检查,不错,伤口长得很好,又用银针试了试受伤的腿脚。
“国公爷,可有痛觉?”
“有的,疼~”
看来神经也长好了,可以拆线和拆石膏了。
叶知语拿着小剪刀,轻手将缝合线一根根剪断,拿出碘伏,用纱布轻轻擦拭,以防感染。
然后就是腿部,只见她从药箱拿出一根小钢锯,不缓不急的锯了起来,姜辛玦和国公爷看到都不由自主的瞪大眼睛。
“这锯子……如此精巧,是专门用来锯黄泥的吗?”
叶知语正在埋头锯黄泥,头也没抬,“也可以用来锯骨头,如果病人求医迟了,四肢坏死,就要截肢,也可以用这把锯子。”
国公爷听到此话,冷不丁抖了一下,不禁后怕,还好六殿下有心,请来了神医,要不然这条腿就保不住了。
叶知语敏锐的感觉到了病人的害怕开口说,,“国公爷不要乱动,别伤着你的腿。”
本来黄泥质地脆弱,但是为了加强它的韧性,当时在包的时候,放入粘合剂,所以,拆起来并不容易。
好不容易废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拆完了。
叶知语拍拍手上的灰,“国公爷你可以试着下床看看,只是,受伤的腿不可受力,可用一拐杖。”
国公爷听完,差点热泪盈眶,姜辛玦连忙上前扶住。
没想到,自己的右腿都被踩碎了,还能有站起来的那一天!
轻轻迈着右腿,可以动!但是不能用力。
叶知语连忙拦住,“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我及时帮你把腿复位,但是,还是要慢慢养,这些日子多坐着躺着,出行要用拐杖,不出一个月,便能复原。”
国公爷连忙点头。
“长期躺着也不好,您可以每日由下人扶着,去院中凉亭小坐,晒晒太阳,有助于伤情恢复。”
“好,我现在就去。”
姜辛玦拗不过自家父亲,只得和叶知语一起搀扶着国公爷,一步一步,挪到凉亭。
“我还要给你开七天的汤药,还请国公爷按时吃药。”
叶知语深知,西医只能救急,温养还是要靠中医,下人拿着纸笔过来了,她很快写出一个活血通脉的方子,吩咐下人去煎。
外面的风微凉,好在还有太阳,国公爷靠着椅背,懒懒得晒着太阳。
对叶知语和姜辛玦说,“你们也坐,陪我待一会儿。”
左右也没别的事,叶知语拿出银针,“天气秋高气爽的,闲着也是闲着,我给你扎几针,通经活络。”
国公爷听话的把腿伸出来,看着叶知语忙碌的样子,有些试探的问。
“叶大夫,听说母亲准备让我收你做干女儿,你愿意吗?”
又是这个问题,叶知语支支吾吾,还没等她想好说辞,国公爷又开口,“我是很欣赏你的,我们武将家,也不在乎门第,如果,你对我儿有意,我就做主将你迎进门当儿媳妇,如果你不愿意,我便做主将你记在我过世的夫人名下,做我国公府的嫡女,你看怎么样?”
这一段话彻底将叶知语雷的外焦里嫩,姜辛玦也是面色尴尬。
“父亲,知语姑娘冰清玉洁,万不可再开她玩笑,有损她名声。”
“难不成你还嫌弃叶大夫家世?知语姑娘都叫上了,我看你就是木头疙瘩,我怎么有你这么个儿子!”
“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又会医术,又会作诗,品性也好,听说还会做饭,京城哪家小姐能比得上!”
姜辛玦抱歉的看了一眼叶知语。
“父亲,我也欣赏知语姑娘,但是把她当妹妹,万没有不轨之心!”
叶知语也附和的点头,“对对对,国公爷,世子经才伟世,民女也不曾肖想,请国公爷莫要乱点鸳鸯。”
国公爷明显叹了一口气,“唉……罢了,强扭的瓜不甜,那认义女这事呢?”
其实当母亲跟他说这个事的时候,他就很赞同,但是私心还是想给儿子找个好世子夫人。奈何两人都没那方面想法,只好退而求其次。
叶知语低头说道,“这件事,我还是要跟母亲商量一下,国公爷伤势已经得到控制,按照我的方子按时喝药,没什么大问题,我先回家,一个月后,我再来给你复查。”
“你要回家?那可不行,我现在就信任你,别的御医我都不信,你是大夫,你得等我好了才能走。”
国公爷耍起了无赖,叶知语扶额无语。
其实国公爷也并非只是因为伤势的原因,他还想吃叶知语做的那个黑不溜秋的排骨,那天姜辛玦去看他,顺便把晚膳一起送过来,陪他一起吃,结果吃到了无比美味的排骨。
他还以为是府里换厨子了,没想到竟然是叶知语送来的。
顿时对她的好感翻倍。
这下更舍不得她走了,但是,又不能直白的说明为什么,只好借着腿伤来挽留。
叶知语可不懂其中的小九九,只是为难的看着姜辛玦。
“叶大夫再待几日,你不是答应明日陪祖母去寺庙上香吗?等上完香再走也不迟。”
哦,对,差点忘了,刚刚被国公爷几句话搞得失了分寸。
“是,明日陪老夫人去上香,辞行的事情,还得要告知老夫人。”
叶知语说完站起身就准备告退。
“等下,你上次做的那个排骨,很好吃……”
叶知语莞尔一笑,“那我今晚再做一份,请人送过来,国公爷大病初愈,的确需要进补。”
“那我就先下去准备了。”
“好,去吧。”
终于离开了,叶知语长舒一口气。
真没想到国公爷一个纵横捭阖的将军,竟然喜欢吃甜食,不由的有点可爱。
既然答应了,叶知语回院子,立马开始准备食材。
这次没让喜翠帮忙烧火,就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忙着配菜,忙活一两个时辰,才开始做饭。
先是做了一锅可乐排骨,焖煮的时候,拿着三只鸡,去翅膀去腿,用空间里的奥尔良腌料,将六只翅膀和六条腿全部腌制。
鸡肉当然也没浪费,直接切成块,放油锅里面炸至焦黄,盛出备用。
又在锅里倒入少量的油,放入大把辣椒,这种辣椒不是很辣,只有香味,最后放入鸡块翻炒,加上盐味精调味,撒上一把芝麻,辣子鸡就做好了。
国公爷伤口刚刚好,不适合吃太辣的食物,但是也可以少尝一点,主要是给姜辛玦尝尝。
鸡翅鸡腿差不多腌制好了,也是放入油锅中炸了炸,很快香气就蔓延整个小厨房。
最后,敲了几个鸡蛋,炒了一大锅蛋炒饭,足够五六个人吃的。
虽然是答应了国公爷,但是自己又不是厨子出身,一次性弄不出来这么多,只能做点简单的。
等排骨收好汁,在食盒里放了一盘排骨,一盘辣子鸡,还有一对鸡翅和一对鸡腿,还有一大盆蛋炒饭,这才喊喜翠进来。
“你把食盒送到世子爷那,告诉世子,让国公爷少吃一点鸡块,尝一口就好,剩下的可以多吃。”
“回来的时候,把思夏小姐也叫着,就说我找他有事。”
喜翠见着眼前的美食,眼珠子一动不动,“好的,叶大夫。”
看着她那眼馋的样子,叶知语忍俊不禁,“有你的份,快去吧,凉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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