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穿书:不再圣母,暴虐疯批恋爱脑 > 第12章

比如现在。

在我这影后的精湛演技之下,妹妹终于相信,爸妈已经不在的事实。

她擦干刚刚流出的眼泪,又开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姐,那眼下,我能依靠的只有你了!”

我看了看一旁的孟旭。

每次当妹妹这样求我的时候,他要么当没看见,要么就装死人。

可现在,他的目光依然越过妹妹,停留在我身上。

这人,不会真的看上我了吧?

“所以,你想我怎么做呢?”

“姐,要不然,你还去夜总会打工吧?就像上次一样。”

妹妹眨了眨她那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满脸纯真的看着我。

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万人迷小说里的女主,竟然还是个绿茶?

短短一句话,说的真是充满含义。

她这是看到孟旭对我有意思了,不然何苦说成这样?

果然,一旁的孟旭惊诧地睁大了眼睛。

“阿旭,你知道吗,上次你的医药费,就是姐姐给挣出来的,她还跟我说,那里的钱很好赚!”

我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她又凑到我耳边。

“姐姐,阿旭不知道之前的钱是我挣来的,我都说成是你给的,阿旭会觉得你对他好,等我嫁给他,他肯定不会亏待你。”

好好好,我现在发现一个问题。

可能在妹妹苏妍的眼中,我这姐姐苏萌就是个智商为零的妹控。

话刚说到这,孟旭开了口。

“如果萌萌姐能帮助我创业,我将来回到孟家,一定好好报答你。”

说完,还不忘冲我飞了个他自以为好看的媚眼。

我笑了,笑的特别温柔,特别好看。

怎么报答?

是像书里原来写的那样么?

先卖血,后卖肾,再换肝?

先打工,后卖身,然后再卖了自己?

这什么古早的桥段?

欢场花魁爱上落魄书生,然后继续卖身供他读书,等他金榜题名,再去娶公主?

对不起,你们搞错人了,这“欢场花魁”只能是我那妹妹呀!

她是万人迷,我可不是!

“孟旭,我挺想帮你的,可是你也看到了,我父母已经不在了,房子也被高利贷收走了,我现在总不能真的出卖身体去供你吧?”

孟旭上前一步,双手握住我的手,那双多情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

妈蛋,老娘躲慢了,手怎么被他抓住了。

“萌萌姐,我知道这事儿让你挺为难,可是为了我能回到孟家接管家业,为了我之后能和妍妍更加幸福,只能委屈你了。”

“如果你想让我出钱,总得先说说要做什么事业吧?”我无奈道。

原书里,孟旭做的,是电竞行业。

说白了,就是这个男人自己喜欢玩游戏。

所谓的创业,无非就是开个公司,然后自己可以继续玩游戏而已。

至于公司盈不盈利,挣不挣钱,都与他无关。

因为钱,是我和我爸妈提供的。

如果要是孟家提供的,可能他还得掂量掂量。

但只要是我们家,他都可以无限索取。

现在,他抓着我的双手不放。

“萌萌姐,我想做的,是电竞这个行业。”

“这可是现在新兴的行业,以后大有前途。”

“你看,咱们这夏国著名的赌王家,不现在也有人不继承家产,反而也去做这一行?”

呦,我心想,这家伙确实也做了功课,他还知道那个谁谁谁也开了电竞公司。

挺好的,可是老娘没钱给你啊。

“孟旭,我倒是想帮你,可我真的是不太行啊。”

“你看我这长相,跟大马猴似的,这身材,跟火柴棍似的,哪家夜总会敢要我?之前去面试来着,直接都给我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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