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7号,北京下着雪的冬天,是我毕生难以忘记的日子。
就在那一天,我见到了我心心念念的偶像齐秦,听了我人生第一场演唱会:狂飙。当最后一首歌《大约在冬季》熟悉的旋律响起的时候,我的喉咙因为长久的尖叫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泪眼婆娑的我跳上了椅子,开始疯狂挥舞我手中的围巾。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音乐突然停止,偶像问大家:“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唱?”
当然愿意。
我忍着痛再次扯开嗓门和全场几万人一起放声大唱这首伤感的情歌,因为太激动的缘故,我没站稳,几度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及时扶我一把的都是坐在我身旁的男人,而每次我都顾不上说谢谢,就又一次奋不顾身地跳上了椅子。
终于,繁华散尽,在全场热烈的掌声和尖叫声中,我看着齐秦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舞台中央,眼泪终于止不住地掉了下来。
又是我身边的男人,同情地递了一张纸巾给大声抽泣的我。
音乐渐停,人群开始散场。男人站起身来,拎着他的大衣要离开,我这才想起来什么似的,大声叫住他:“喂!”
“怎么?”他转身。
“谢谢您。”我弯腰跟他鞠躬。
“不会。”他说。
我要谢的,并不是他及时扶住我,当然也不是他递给我纸巾,而是他在演唱会开始的前五分钟,给买不到票绝望到快要崩溃的我白白送上了一张前排的票!白送!而且是前排正中的票!它让我可以听清现场的每一个音符,看清我偶像的每一个动作甚至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而我居然到现在,才想起来该跟人家好好说声谢谢。
真是该打。
我跟在他身后往场外走。他的背影很挺拔,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从天而降塞一张票到我手里。但我知道的是,他一定不是和我一样的疯狂的粉丝,因为除了伸手扶我,他几乎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听完了整场演唱会。
全场最冷静的人,应该就是他了吧。
我们被散场的人群挤到并排,我大声问他:“你朋友怎么没来?”
“有事吧。”他说。
听他的语气,好像很不确定的样子。如果他约的是他喜欢的女生,现在应该很失望才对吧。
“先生你留个地址吧。”我说,“您这个票价太贵。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回头我把票钱汇给您。”
“不用了。”他说,“不送你也是浪费了。对了,您知道一会儿在哪里打车方便吗?
“知道知道!”我连忙说,“我可以送您过去。”
我们随着涌挤的人群挤出体育馆。天上还在飘雪,门口排得
密密麻麻的自行车全都被白色的雪覆盖了,我真担心一会儿会找不到我的座驾。不管了,先把我“恩人”送上出租车再说。我领着他来到路边等,他的眼光不经意扫到我胸前“北京大学”的校徽,微笑着说:“了不起的学校。”
“我运气一向很好啊,就像今晚遇见您。”
“我看你追不上票贩子,蹲那里哭得伤心,就猜你一定是铁杆粉丝。喜欢齐秦很久了吧?”
“十五岁开始!您呢?”
他想了一下说:“我也很久了,不过你要比我疯狂一些。”
他客气了,岂止是一些!
我拍拍胸脯:“真的好谢谢您,真怕今晚见不到他,就一辈子也见不上了。”
“有缘自会相见。”他温和地笑。
“您不是北京人?”我听他的口音像南方人。
“我从台北来。”他说。
我正在惊讶,就看到有辆打着空车标记的面的路过。我连忙跑到路中央帮他招车,他被我的动作吓了一跳,招手示意我回来:“注意安全!”
车缓缓停下。
他走近,弯腰大声问司机:“外汇券收吗?”
司机摇摇头。
“我给双倍。”他说。
“不收不收,假币不认得。”司机就要开车走,被我拦住。
“拒载,投诉你。”我说,“多少钱,我替他给。”
这回轮到我财大气粗,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双手捧住递到他面前。他笑着抽了一张十块的,对我说:“路很近,这就够了,谢谢你。”
他很快上了车,微笑着和我挥手再见。
我如做梦一般站在原地,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大声叫我的名字:“安然!”转头就看见不远处有个人骑在自行车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正在用力地朝我招手。我正疑惑,他骑车靠近我,取下他的帽子,开心地对我说:“是我呀!”
我这才认出来,他是我的学长,也是我教授的儿子,叫于枫。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平时里话虽不多,但也不算太闷的一个人。
“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
“很巧,是不是?”他牛头不对马嘴地说,“我路过!”
这么多人,他路过,还认出我,也算是他狠。
“你听完演唱会了?”他问。
“第二排正中央!”我按捺不住得意。
“黄牛很贵吧?”他咋舌。
我懒得解释,我今晚这种奇遇,说给谁听要谁相信都得费点口舌。我知道齐秦要来北京开演唱会的消息时已经太晚,票早就被和我一样热情的粉丝们抢了个精光。为了能弄到一张黄牛,下午四点钟我就来体育馆候着了,可是,票要么贵得离谱要么就被比我高一个头的大汉抢走。我还看到一个黄牛,当时手里就握着一张票,穷途未路的我当时想要扑过去就开抢,结果被十几个比我更疯狂的人推出来,直接跌坐在地上。黄牛被压得嗷嗷大叫,场面甚是夸张。
开场前五分钟,我知道进场无望,绝望地蹲在地上痛哭流涕的时候突然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朋友没来,这张票送你吧。”
他说完,把票硬塞我手里,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欣喜若狂的我来不及去思考这件事的真实度,拿了票就往场
内飞奔,好几次差点把人撞翻。进场的时候音乐声已经响起,主持人正在激动地说:“他是一匹北方的狼,然而,他却来自温暖的南方……”
全场沸腾,我好不容易摸到我的位置,才发现那个位置奇佳,正对舞台。而那个送我票的男人,他就坐在我的旁边。
我认得他的帽子,有很好看的帽沿,还有他的围巾,看上去质地也很好,虽然他已经把它们都取下来放在手里。
这个从天而降的贵人,遗憾的是,我竟然忘记问他的姓名!
“我载你回去吧。”于枫变戏法一样,从衣服里掏出一顶臃肿的棉帽子递给我,“今晚太冷了,你戴上这个。”
“不用。我自己骑车来的。”我拒绝了他丑得要死的帽子。
他哪里会懂,我根本不冷,我热血沸腾。
但我没有拒绝他帮我找车,我俩好不容易才在茫茫的自行车海里找到我破旧的小红车。于枫弯着腰,替我把坐座垫上的雪都清理干净,然后出其不意地把帽子盖到我头上,用力拍拍它说:“你们女生,别老想着美,耳朵会冻掉的!”
“你也来听齐秦的演唱会吗?”我问他。
“不,我喜欢摇滚!”他努力摆出和我不一样的姿态。
“那你来干嘛?”我才不信他是真的路过。
“听说你没搞到票,所以赶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什么的。不过以后这种事你早点跟我说啊,我一定有办法的。”
孙瑶瑶那个大嘴巴!
我进宿舍的时候她正戴着眼镜在烛光下认真地用指甲油着修补她的破丝袜。见了我,头也不抬地问:“见到你梦中情人没?”
“你猜!”我一把抽走她的丝袜。
“喂,你干嘛!”
我一只手挥舞着她的丝袜,一只手指着窗外:“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施主不必迷恋破烂的旧物,瞧,远方是一个崭新的新世界!”
“失心疯了。”她说,“估计是隔着高墙听完的吧。”
“错!二排正中央,我连他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别吹,您的财力物力我都清楚。”
“说出来你也不会信,是别人送的票,还是一个帅哥。”
“那他有说什么时候娶你吗?”果然是没人会信。
我靠近她耳边深情地唱:“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她好奇:“喂,你说的不会是于枫吧,可是他不帅啊。”
“你以后不准随便向别人泄露我行踪!”她不提于枫还好,一提我就来气。
她振振有词地纠正我:“那不是别人,那是你的仰慕者,你教授的亲儿子。别说我没提醒你,把他搞定,你还怕你拿不到好的成绩?毕业后不能留在北京?”
“你说齐秦会住哪个酒店?”原谅我一颗尚在激动的心跟她完全不能在一个频道。
“不是吧!”她瞪大眼,“你难道还想去投怀送抱不成?”
“去试试嘛。”我说。
“等我娶了梅艳芳你再去试吧。”她重重地拍我一下,把毛巾脸盆往我手里一塞说,“快去洗脸,一会儿水房该停水了。”
孙瑶瑶的偶像是梅艳芳,还记得我们系的迎新晚会上,她披着头纱涂着大红唇踩着高跟鞋亦歌亦舞一曲《烈焰红唇》,带着浓浓东北腔的粤语差点笑裂了我的下巴。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若不是她,我期盼已久的大学生活搞不好乏善可陈。
我深信,人的一生,一定是要遇到一些有趣的人的,不然就白白来一遭了,孙瑶瑶算是一个,至于其他的,我耐心等待,相信
我总有一天会等得到。
那个人不是说吗:有缘自会相见。
他说话的样子像一个正在热播的台湾偶像剧里的某个男子,在这之前,我不知道世上真的会有这样的男子。
我洗完脸回到宿舍的时候她已经入睡了,脸上盖着一本书,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我替她把书拿下来放到一旁,突然发现她没睡,竟然在哭。
我吓一跳,问她:“干嘛呢?”
“三毛逝世快一周年了,”她抽泣着说,“我怀念一下下不行啊。”
鬼都知道她在撒谎,算了,给她点面子,懒得戳穿她。谁知道她却很快自己招了:“我觉得罗有军不喜欢我。”
“证据?”
“他今天说我鼻子大。”
我凑近她:“是挺大的。”
她哗一下坐起来:“你说可以,他说就是不行。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情人眼里出西施,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你看看齐秦,难道你会嫌弃他头发长吗?”
“别把我偶像跟他扯一块儿。罗有军跟他不是一个档次的。”
“也是。”她说,“再说了,我也没决定要跟他好。”
“那你哭个啥?”我气结。
“我心疼我自己不行吗?”她抱住我肩膀,“你相信爱情吗?”
“如果有一天我在大街上偶遇齐秦,我想我还是会相信爱情的。”
“那你洗洗睡吧。”她一定对我的答案失望极了,放开我躺下,拉住被子蒙住了头,不再理我。
我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都是与世无争的好人。我寒窗苦读十余年,从成都来到北京不过半年,但自小我就知道我与众不同,也必将拥有与众不同的人生。在这一点上,我从未怀疑过我自己,即便多年以后我才懂得,这是我与生俱来最大的优点,同时也是我最最致命的弱点。
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将去向何方?
我知道没有人可以给我答案,我自己也不能。我曾经在我十九岁的某本笔记本的扉页写下过这样的句子:江湖路险恶,像你
这样赤手空拳的女子,唯有见招拆招,跌跌撞撞,一往无前,且歌且行。
这是我无师自通的江湖哲学,做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川妹子,在我初来北京的那几年,它无比好用,并因此让我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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