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降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阿爹为府内部曲统领,近年来,又因教授府里大郎君武学有功,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爹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爹,忽红早已是习以为常。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传来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地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光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不紧绷,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而且自己生得这般高大,做衣服,所需布料颇多,便是阿爹,也是不舍得轻易花钱给她多做衣裳的。大娘子,初初收了她做贴身丫鬟,就给自己做了三套冬衣......对她可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话落,萃春就拿帕子捂了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是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了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年过五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顶顶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他便投入了林者云门下。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了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内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此人,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也不知是否因他这一生杀戮过多的原因,老天降下神罚,直至三十许,才得忽红这一女。此后,再无女人孕育过他的子嗣。
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算不上疼爱,但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一进来便将把门窗打开。
忽叟懒散地放下茶杯,对忽红的嫌弃态度,视若无睹,懒洋洋地问道:“听说府上的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哪像阿爹你,钱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女儿是分不到你半分好处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明显有些炫耀意味在里面。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遂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你是要泼出去的水,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那就是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每声‘是’都回答的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能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着下巴心道,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具亡,膝下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下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可是会有失体面的!”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听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如今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立即便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这里的人,当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回身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林知晖没发现的?
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阿弟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方才在烈阳下练习骑射,而被晒得有些泛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先前那幼稚的人,就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阿弟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扬起手中马鞭,指了指林知皇,强行为自己挽尊。
林知皇见状,忍俊不禁,扬声朗笑。
林知晖被林知皇这豪爽的大朗笑声弄的一愣。心道,阿姊长得一副柔弱模样,这言行嘛,还真是与一般闺阁贵女迥异。这中气十足的豪爽笑声,肆意扬首不垂头的疏朗模样,一般小郎君都比不上阿姊此刻的豪气,这阿姊可真和他的脾性。林知晖心中对林知皇欢喜之意更甚,但到底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忙岔开话题道:“阿姊,马场灰大,你来马场做什么?是来寻我的?”
“阿姊想学骑马。阿弟你来教阿姊可好?”
林知晖闻言,大皱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学骑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会同意的。”
林知皇在现代是有学过马术的。
在身家过亿后,林知皇就在俱乐部包养了一匹马,每月得空,都会去骑一骑,她很爱这种在马上驰骋的感觉。
她包养一匹马每年花销上百万,常有朋友调侃她,别人都是有钱了,去包养男人,她却是有钱了,去包养了一匹马。怪人行怪事。
“就是因为爹娘不会同意,所以阿姊才来找你的啊,你也要拦着阿姊吗?”
林知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晖。自打学会这个眼神后,林知皇现在运用这个眼神,那是用的炉火纯青。无奈,现在她初来乍到,能掌控的东西太少,只能暂时先以弱示人。
前段时间,林知皇缠磨裴氏认字时,总要用到这个眼神。但这个眼神,当真是好用啊......难怪有些女生爱用这眼神,简直无往不利。女强人为自己的堕落,内心泪流满面。她得尽快让自己掌握更多的技能才行,这世上什么都会辜负你,唯有学到身上的本事,不会辜负你。
林知晖毫无抵抗力的拜倒在自家阿姊可怜眼神下,妥协道:“......好吧,阿弟这就来教阿姊骑马。”
“大郎君!”比列在一旁不赞同的喊道。
“退下,有我看着阿姊,能有何事?”
林知晖呵退比列后,继续道:“阿姊,你可要想好了,想学骑马就要在这马场里风吹日晒,到时把你白皙的皮肤晒坏了,变的难看了,可别哭鼻子。对了,还有这跑马场里,只要马儿一跑起来,灰尘就特别大,到时弄得一身灰头土脸,偶尔吃了一嘴灰 ,也别叫苦。”
臭小子,这还是在变相劝她打消了学骑马的心思呢,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老人精林知皇,如何听不懂林知晖话里潜藏的用意?
她林知皇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这两个字,当即便回道:“这有何?别啰嗦,快快开始。”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林知皇很快就发现,她连马背都上不去………在现代她能轻松上马,那是因为有马镫,这里的马,别说马镫了,连马鞍都没有,而且这马也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很是高大,比她在现代所骑的马,身躯高大许多。
林知晖见林知皇扑腾半晌,连马背都没上得去,在一旁很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起来。
周围伺候的马奴,看到林知皇上马的滑稽模样,也都悄悄地掩嘴而笑。
林知晖笑完,才提点道:“阿姊,你这样是上不去的,窦图,过来伺候我阿姊上马!”
一名中等个子,体格壮硕的青年听言,从众多马奴里满面荣光的越众而出,行礼应诺。
大郎君竟然记得他的名!马奴窦图双眼里燃起亮光,殷勤的快行几步,走到林知皇要乘骑的马边,伏地跪趴,背脊弧度平直,充做马凳之用。
踩人上马?林知皇一愣,再次直面这里贵族所拥有的特权,心里略微有些不适。
“忽红!”林知皇撇开眼神,不看地上的人凳,怕自己目露怜悯,被人看出端倪,因为这里的贵族对这些,早已习以为常,她不便露出异样之态。林知皇面色冷然的转头,对忽红吩咐道:“过来抱我上马!”
“诺!”忽红立即上前一步,手下一个用力,抄起林知皇,轻松地将她举过头顶,平缓稳当的就把她轻放在了马背之上。
“这马上的有意思!”林知晖见了拍手笑道:“阿姊,你这丫鬟收的不错,还有这个用处。”
“她可不止这个用处。”林知皇轻嗤一声,回首向看戏的林知晖瞪眼:“别笑话你阿姊了,快来教你阿姊骑马!”
“诺!”林知晖被林知皇这眼神瞪得心颇痒痒,便逗趣的应诺一声,驱马行到了分外有趣的阿姊身边。因为林知晖乃林者云唯一的嫡子,在这府里地位颇高,在这小县里,走出去,也是身份最高的,因此还从未有人瞪过他呢,此时从盛京来个性子大方的阿姊,他只觉得愉悦。
林知皇倒是没想到,林知晖这小子虽然性格恶劣了点,但做老师的耐性,却是不差。骑马要掌握的各个要点,他都讲的很是详细,反倒是她这个学生,学习能力跟不上.......
林知皇骑上马背才知道,这里的马,与她在现代所骑的马比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这里的马,真的要高大不少。马身稍微一动,林知皇骑在马背上,陌生的失重感,瞬间就能让她的四肢僵硬起来,难以自如控制身下马匹,再加上马身上又没有熟悉的马鞍固定坐姿,她更感觉自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从马背上摔落下来。
这具身体,更不是林知皇以前所熟悉的身体,身高与原来有大差距, 因此预判起动作来,一时也会下意识的出错。总是会误以为自己能抓到或是碰到,但由于手或是脚短了些许,频频出错。她这身体都还没完全熟悉,谈何骑马?
林知皇跟随林知晖练习骑马近一个时辰,到最后,她也只是能与林知晖并行骑着马,催动身下的马匹,在马场上走几圈而已,一点能骑马跑起来的迹象都没有。
踏马的!屁股颠的好疼,大腿内侧也被磨的火辣辣的。
林知皇面色隐隐发白,意识到这具身体实在太娇生惯养了,她要完全适应起来,再增强体质,估计还要一段不少的时间。
不行,她还是先想办法把马鞍造出来,再想骑马的事吧。不然这么搞下去,摔下马是迟早的事。
林知皇脑中正想着如何画出马鞍的图纸,好的不灵,坏的灵。林知皇身下的马,突然像是受惊了一般,霎时前后蹦跳起来。林知皇猝不及防就被抛下了马背,重重地砸在了跑马场的沙地之上。
变故陡生,林知晖正是看林知皇自己可以骑着马走了,于是便没有之前那么紧张相护了,拉了弓,在一旁抽空练箭。哪知,林知皇马骑的好好的,身下马匹会突然暴动。林知晖立时发现,却因手上有正拉开的满弓,一时无法将手腾出来揽向林知皇。
再等林知晖立时将手上的弓箭丢了,再去揽林知皇已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林知皇在他眼前被甩下马。林知皇被马甩落到沙地上,眼见着那匹受惊的马,冲势不停,正撩起撅子,向躺倒在地的林知皇身上踏去。
“阿姊!”林知晖见状大失惊色,驱动身下马匹,准备去撞那匹受惊狂奔的马。
高高的马蹄扬起,近在眼前。
果然不能骂脏话‘踏马的’!不然是会被马踏的!林知皇刚翻身过来,就静距离感受死亡危机,知再难闪身避开,本能地闭了眼。
千钧一发之际,忽红已是奔至,手肘曲起,整个身子重重地向正扬高马蹄,做踩踏状的马身侧面,狠狠撞去,直接将正在撩撅子的马匹,给扎扎实实地撞翻在地。正在这时,准备撞马的林知晖也驱马奔了来,一时收不住势,差点补了原先疯马的位子,向林知皇踩踏而来。但林知晖到底御马有术,临危不乱,见林知皇危机已解,神色微松,手中缰绳一拉,便驱着奔来的马,高高地从林知皇头顶跃过。
变故来的突然,众人惊魂未定,一时马场内寂静无声。
那匹被忽红砸倒疯马,此时肚子凹陷下去一大块,口吐鲜血,挣扎几下想再站起身,没能成行,最后倒地不起,再没了动静。
林知皇睁开眼,方才近距离接近死亡,一时也惊魂难定,直接脱力,躺倒在沙地了,半晌都没回过神。在现代,人是很难遭受到生命威胁的,没想,才来古代没几天,她就好生体验了一回。
无事,慢慢深呼吸一下就好。林知皇闭上眼,给自己做心理安抚。
再睁眼,林知皇已经平复了情绪。暗暗警醒自己,以后行事要更谨慎,危险无处不在,小命就一条,因疏忽大意而死,岂不是憋屈?
林知晖此时也勒紧了身下的马,快速下马,满面急惶地向林知皇处奔了来,见她躺在地上不动,手足无措的地扶抱起她,颤声道:“阿...阿姊,你有无事?哪疼?快!快去请府内医者来!”
一直在马场外的比列,看到变故,此时也满头大汗的奔至了近前,见林知晖慌手慌脚的抱着林知皇,急声提醒道:“大郎君,您不能这样抱大娘子,将她放平,躺地上,让医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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