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承欢记(杨紫、许凯主演影视原著小说) > 第10章

如果一下子嫁出去,必定剥夺了与他相处的时间,她需要更多的时间与父母相亲,她不急于成为他人的母亲。
这不是一对不能相处的父母。
不易,但并非不能。
承欢忘记告诉辛家亮她搬了家。
辛家亮三天后找上写字楼来,无限讶异。
「你想摆甩我?」
承欢吃惊,莫非下意识她真想那么做。
「看你那百词莫辩的样子。」
「我忙昏了头了。」
「一个新发财突然发觉无法用光他的钱财之际会得神经错乱。」
「对不起,我承认过错。」
「麦承欢,你已比政府大部份高官聪明。」
「谢谢。」
「我拨电话,线路未通,何故?」
承欢期期艾艾,「号码好似改了。」
「上楼去找,但见人去楼空,油漆师傅正在髹油。」
「对不起。」
「你听听,一句对不起就误我一生。」
承欢见他如此夸张,知道无恙,反而微笑,「终身误是一首曲名。」
辛家亮看着她,叹口气,「我拿你没辙。」
「找我有要紧的事吗?」
「我想与你商量一件事。」
「请说。」
辛家亮吸进一口气,「我想恢复约会异性。」
承欢听了,高高兴兴地说:「请便。」
「你不介意?」
别说麦承欢真不介意,她若介意,行吗。
「恭祝你有一个新的开始。」
辛家亮目光温柔,「你也是,承欢。」
他走了。
真是个不动声色的恶人,反而先找上门来告状,怪她处事不妥当。
承欢那一日情绪在极之欷歔中度过。
传说良久的升级名单终于正式发放。
承欢一早听说自己榜上有名,可是待亲眼目睹,又有种否极泰来、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之感觉。
一大班同时升的同事剎那间交换一个沾沾自喜的眼神,如常工作。
升不上去的那几个黯然神伤,不在话下。
心底把名利看得多轻是完全另外一回事,在这种竞争的气氛下,不由人不在乎,不由人不争气,不由人不看重名利得失。
错过这次机缘就落在后头,看着别人顺水推舟,越去越远,还有什么斗志,还有什么味道。
承欢侥幸,她不想超越什么人,能不落后就好,至要紧跟大队。
一位不在名单内的女同事说:「承欢你替我听听电话,我去剪个头发,去去晦气。」
承欢只得应声是。
自口袋摸出一颗巧克力放进口中,发觉味道特别香甜。
无论心中多高兴都切勿露出来,否则就似偷到油吃的小老鼠了。
可是声音有掩不住的明快。
临下班接了一通电话。
「是承欢吗,我是朱宝翘,有无印象?」
承欢要抬起头想一想才知道她是谁。
现在辛家的人与事已与她没有什么大的关联。
「是,朱小姐。」
对方笑着说:「想约你到舍下喝杯茶。」
「好呀,对,辛先生健康很好吧。」
「托赖,可养回来了,下午五时半我派车来接你如何?」
「没问题。」
总有人得偿所愿。
朱宝翘在车子里等麦承欢,接了人客吩咐司机往南区驶去。
她对承欢说:「辛先生有事到纽约去了。」
承欢一听,觉得这口气好熟,一愕,想起来,这活脱是从前辛太太的口角。
朱女士递上一只小盒子,「承欢,送你的。」
承欢连忙说:「我已与辛家亮解除婚约。」
那意思是,您不用争取我的好感了,我已是一个不相干的人矣。
可是朱女士笑道:「我愿意同你做朋友。」
承欢连忙说:「不敢高攀。」
「这样说,不等于不愿意吗。」
承欢笑,「求之不得呢。」
兜了个大圈子,朱女士得偿所愿,叹口气,「小时候你妈喂你吃什么东西,把你养得那么聪明。」
承欢诧异,「你真觉我还不算迟钝?」
「端的是玻璃心肝,水晶肚肠。」
承欢不由得发了一阵呆,老实招供:「是慢慢学会的吧,穷家子女,不学得眉精眼企,善解人意,简直不能生存,吃次亏学次乖,渐渐变为人精。」
朱宝翘听了,亦深深叹息。
承欢讪笑,「小时候不懂,脸上着了巴掌红肿痛不知道谁打了我,后来,又以为是自己性格不可爱,唉,要待最近才晓得,人欺人乃社会正常现象,我们这种没有背景又非得找生活不可的年轻人特别吃亏。」
朱宝翘看着她,「你在说的,正是十年前的我。」
承欢有点意外。
「所以我特别感激辛先生。」
承欢深觉奇怪,辛志珊两任妻子都尊称他为先生,一剎时分不出谁是前妻谁是后妻。
渐渐朱宝翘在那个环境里服侍那个人会变得越来越像从前的辛太太。
当然,她此刻年轻得多漂亮得多,日子过去,岁月无情,两位辛太太的距离会日益接近。
车子驶抵辛宅。
承欢愕然,这间新屋与从前的辛宅不过是十分钟路程。
「请进来。」
布置当然簇新,海景极之可观。
房子如果写她的名字,朱宝翘下半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了。
承欢今非昔比,对于房地产价格,略知一二。
朱女士绝口不提辛家之事,真纯与承欢闲聊。
「承欢,」她忽然问:「你有无遗憾?」
承欢哑然失笑,「一个人怎可能没有遗憾。」
「说来听听。」
承欢岔开话题,「说三日三夜也说不完。」
「大不了是十八岁那年某男生没有爱上你吧。」
承欢不甘心被小觑,便笑答:「不,不是这样的。」
朱宝翘知道,如果她想别人透露心事,她先得报上一点秘密。
「我的至大遗憾是出身欠佳。」
「英雄莫论出身。」
「可是吃多多少苦头。」
「那也不过栽培得你性格更加成熟老练。」
「还有,」朱宝翘说下去:「我们兄弟姐妹不亲爱。」
「嗯,那倒是一项极大损失。」
「你呢?」
「我?」承欢缓缓道来,「我自小到今都希望家母较为通情达理。」
朱宝翘点点头,「子女无从选择。」
「还有,我假如长得略为美貌——」
朱宝翘睁大双目,「还要更漂亮?」
好话谁不爱听,承欢十分开心,朱女士又不必故意讨她欢喜,可见说的都是真话。
「身段不够好,穿起泳衣,不能叫人刮目相看。」
朱宝翘笑不可抑。
承欢却不觉可笑,「那真是一项天赋,同英俊的男生一般叫人眼前一亮,你说是不是。」
「你的遗憾微不足道。」
「那么,我懊恼世界没有和平。」
她们大笑起来。
承欢看看表,「我得告辞了。」
朱宝翘并无多加挽留,「我叫司机送你出去。」
「下次再找我,两个人,聊聊天,我可以胜任,人多了我应付不来。」说得再坦白没有。
「我明白。」
席开二十桌就不必找麦承欢了,不然净是打招呼已经整晚过去,累死人。
返回市区,承欢松口气,用钥匙打开小公寓大门,立刻踢去鞋子,往沙发里一倒。
要到这种时候才能读早报,真是荒谬。
她扭开电视看新闻。
电话铃响了。
是毛咏欣的声音。
「让我猜,一个人,边喝冰水,边看新闻,而前任男友已开始约会旁的女生,欢迎欢迎,欢迎麦承欢加入我们怨女行列。」她咭咭笑。
承欢问:「你很怨吗,看不出来。」
「我在等壮男前来敲门把我带到天之涯海之角去,」毛毛说:「我已不稀罕知识分子型异性,我宁择年轻力壮肌肉型。」
「毛咏欣你越发鄙俗。」
毛咏欣不以为然,「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
「这是真的,你若不释放自己,没有人能够释放你。」
咏欣乘机说:「今天我看到辛家亮与他的新女伴。」
承欢不动声色,「是吗,在何处?」
「在圣心教堂,一位朋友的婚礼上。」
「那女子长得可美?」
毛咏欣笑,「这通常是前度女友第一个问题。」
「快告诉我。」
「各人对美的水平要求不同。」
「胡说,漂亮就是漂亮。」
「你我都不会喜欢那种大眼睛小嘴巴。」
「为什么?」
「太过小家碧玉,皮鞋手袋衬一套,深色丝袜,永恒微笑。」
承欢一怔。
这像谁?
毛咏欣说下去:「男人就是这样,大学生找个中学生,中学生找小学生,一定要有优越感。」停一停,「喂,喂,你为什么不说话?」
「没什么。」
毛咏欣劝说:「他迟早要约会别人,你也可以见别人。」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
「承欢,放开怀抱,从头开始,我点到即止。」
她挂断电话。
承欢急急去翻出旧照片簿。
也是一个婚礼,是初认识辛家亮之际他把她带去的,新娘是他表姐。
在婚礼上拍了好些照片,承欢挑了几张,珍藏在照相簿内。
看,小圆脸、大眼睛、小嘴巴、穿蓝色套装、白皮鞋(!)白手袋,话梅那样颜色的丝袜,刘海一丝不乱……
承欢嗤一声笑出来,这不是毛咏欣口中的小家碧玉吗。
还有,嘴角永远带笑,有种喜不自禁,蒙受恩宠的意味。
原来辛家亮喜欢的人,一直是这种类型。
不知自几时开始,麦承欢变了。
或许因有一夜要当通宵更,发觉白衬衫卡其裤最舒服,以后就不再劳驾套装。
也许因有一日风吹乱头发同事反而赞她好看,于是以后她不再一丝不苟。
更可能是因为在工作岗位久了,发觉成绩重要过外表,上司写起报告来,名贵衣着不计分。
于是一日比一日改变。
到了今日,她潇洒、时髦、爽朗,还有,非果断不可,已不是那可爱依人的小鸟了。
承欢把她近照取出看。
那是获悉升级之后一日在某酒吧内与同事拍摄的生活照。
麦承欢容光焕发,怎么看都不似刚与未婚夫解除婚约,大动作,捧着啤酒杯,咧开嘴笑,双目瞇成一条线。
感觉上比从前的她更年轻。
那是信心问题,她已毋须任何人来光照她,麦承欢本人已经亮光。
终于。
承欢倒在床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幸运的她在原位上升了上去,驾轻就熟,比调升到陌生部门舒服十倍。
人怎么没有运气,做官讲官运,做太太讲福气。
一些幼儿,甫生下来,父母忽然收入大增,搬大房子置大车,享受硬是不同。
承欢觉得她的运气已经转佳,熬过穷困青少年期,渐入佳境。
她收好照片簿安然入睡。
新家地方虽小,五脏俱全,而且环境宁静,不开闹钟,不会被任何杂声吵醒。
虽然平伸手臂已几乎可以碰到客厅两面墙壁,可是承欢还是对小公寓珍若拱璧。
那是她生活荒漠中的小绿洲。
改天拿到房屋津贴再换一间大的。
真满足。
第二天中午,接待处向承欢报告:「麦小姐,有人找你。」
承欢去一看,却原来是承早。
女同事都向他行注目礼,这小伙子,进大学以来,益发显得俊朗。
可是承欢是他姐姐,一照脸就知道他有心事。
「怎么了?」
「有无咖啡与二十分钟?」
「坐下慢慢聊。」
「姐,我已搬了出来。」
「几时的事?」
「昨天。」
「又回宿舍去了?」承欢大惑不解。
「不,宿舍已无空额,我住朋友家。」
「承早,那非长久之计,缘何离家出走?」
「因母亲蛮不讲理。」
承欢力劝,「你知道妈妈个性,你答应过尽量迁就。」
「可是你走了以后,我已失去你这块挡箭牌,现在她事事针对我,我真吃不消。」
「我置一个新家不外是想你们生活得舒服一些,为何不见情?」
「母亲天天与我吵,且偷听我所有电话。」
承欢微笑,「本县也曾经此苦。」
「我记得有一次你补习学生来电告假,也受她查根问底,那十五岁的孩子吓得立刻换老师。」
「你要记住,承早,她是爱你的。」
「不,」承早拨拨头发,「我已决定搬出来住。」
「到我处来。」
「你地方不够,也不方便。」
承欢起了疑心,「你那朋友是谁?」
承早不答。
「又是男是女?」
「女子。」
承欢略为放心。
承早咳嗽一声,「她是一间时装店的老板,育有一名孩子。」
承欢立刻明白了,「这是几时发生的事,有多久了,你那些女同学呢,难怪母亲要不高兴。」
承早不语。
「你尚未成年,难怪她不开心。」
「母亲的担忧是完全不必要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承欢凝视弟弟,「是吗,你知道吗?」
「我承认你比我更懂得讨父母欢心,可是你看你,姐姐,你统共没有自己生活,一切为了家庭牺牲。」
承欢瞪大眼睛。
「若不是为着母亲,你早与辛家亮结婚。」
「不,这纯是我私人选择。」
「是吗,姐姐,请你扪心自问。」
承欢立刻把手放在胸前,「我心甘情愿。」
承早笑了,「姐姐你真伟大。」
「搬出去管搬出去,有了女友,也可别忘记母亲,天下妈妈皆唠叨,并无例外。」
承早留下一个电话离去。
那日下班,承欢赶回家中。
只有父亲一人在家看报纸。
承欢说:「承早的事我知道了。」
麦来添抬起头来叹口气。
「妈呢?」
「不知到何间庙宇吃素去了,她认为前世不修,应有此报。」
承欢啼笑皆非。
「你有无劝你弟弟?」
「我不知从何说起,他从前不是有好些小女朋友吗?」
「他说那些都不是真的。」
「现在,他与那位女士同居?」
「可以那么说,那位小姐还负责他的生活费以及学费。」
承欢发呆,坐下来。
「你母亲说你弟交了魔苦运,这间房子风水甚差,她天天哭泣,无福享用。」
承欢问父亲:「你怎么看?」
「我只怕他学业会受到影响。」
「我也是,余者均不重要,同什么人来往,也是他的自由。」
麦来添不语。
承欢试探问:「是母亲反应过激吧,所以把承早逼得往外跑。」
麦来添摊摊手,「可是我又无法不站在你母亲这一边,这个家靠她一柱擎天,在这个小单位内,她是皇后娘娘,这些年,她含辛茹苦支撑一切,我在物质上亏欠她甚多,如果还不能尊敬她,我就没有资格做她伴侣了。」
换句话说,这几十年来,他把妻子宠得唯我独尊,唉,他也有他的一套。
承欢不由得说一句:「爸,君子爱人以德,很多事上,你该劝母亲几句,我们也好做得多。」
「我不是君子,我只是一名司机。」
劝人自律,是天下一等一难事,自然是唯唯诺诺,得过且过容易得多,麦来添焉有不明之理。
「早晓得,这个家不搬也罢。」
承欢啼笑皆非,做多错多,承欢又一次觉得她似猪八戒照镜子,两边不是人。
想要讨得每个人欢心,谈何容易。
麦来添接着又没精打采地说:「我从来没想过要搬家。」
「爸,承早这件事,同搬家没有关系。」
麦来添抬起头,「承欢,那你去劝他回来。」
承欢站起来,「我尽管试试。」
家里所有难事,例必落在承欢身上。
她回家部署了一下,考虑了好几种策略。
投鼠忌器,打老鼠,怕伤到玉瓶儿,别人的女儿当然是老鼠,自家的兄弟必定是玉瓶,毋须商榷。
她先拨电话去找承早,得知他在上课,于中午时分赶到大学堂。
承早自课室出来,看到姐姐,已知是怎么一回事,他素来尊重承欢,一声不响与她到附近冰室喝茶。
承欢二话不说,先塞一迭钞票给他。
承早讪讪地收入口袋。
「父母都怪我呢。」
承早意外,「怎么怪到你头上。」
「这就叫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承早不语。
「承早,先回家,其余慢慢讲。」
承早十分为难,「母亲的意思是,一举一动都得听她调排,从头管到脚,我实在吃不消。」
「我自然会跟她说,叫她给你自由度。」
「在夹缝中总可以透到空气苟延残喘,算了,我情愿在外浪荡。」
「那么,我替你找地方住。」
「那该是多大的花费。」
「我的兄弟,怎么好寄人篱下。」
承早一直搔着头皮。
「带我去看看你目前住的地方。」
承早只是摆手。
「怕什么,是姐姐。」
女主人不在家,承欢要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她叫汤丽玫,主持的时装店,就叫丽玫女服。
公寓狭窄,客人进门的时候,一个两岁大的胖小孩正在哭,脸上脏脏地糊着食物。
同屋还有一位老太太,是汤女士的母亲,见到承早,板起脸,碰一声关上房门,躲着不出来。
承欢微笑道:「这并不是二人世界。」
承早不出声。
承欢觉得已经看够,轻轻说:「承早,男人也有名誉。」
承早已有懊恼的神色。
「不过,幸亏是男人,回头也没人会说什么。」
那小孩不肯进卫生间,被带他的保母斥骂。
「我们走吧。」
「我收拾一下。」
承欢连忙拉住弟弟,「几件线衫,算了吧。」
承早轻轻放下门匙。
承欢如释重负,拉起承早就走。
在狭小电梯里,承欢说:「在这个阶段,你帮不了她,她亦帮不了你。」
承早不出声。
「感情是感情,生活归生活,」承欢声音益发轻柔,「承早,读完书,找到工作,再来找她。」
承早的头越垂越低。
承欢拨弄弟弟漆黑的头发,「你头脑一向不胡涂,可见这次是真的恋爱了。」
承早泪盈于睫,由此可知世上尚有姐姐了解他。
说实话,承欢心中其实也当承早中邪,不过她是聪明人,知道这件事只能哄,不能骂,故一味放软来做,果然生效。
承早低声说:「我带你去看她。」
丽玫女服店就在附近一间大厦,步行十分钟便到,承欢视这一区为九反之地,很少来到,此刻小心翼翼抓紧手袋,神色慎重,只是承早没留意到。
小店开在二楼,店里有客人,年轻的老板娘正在忙着招呼。
承欢一看,心中有数。
的确长得出色,高大硕健一身白皮肤。三围分明,笑脸迎人,丽玫两字,受之无愧。
而且看上去,年纪只比承早大三两岁。
她一边把饭盒子里食物送进嘴里,一边没声价称赞客人把衣服穿得好看。
承欢轻轻说:「真不容易,已经够辛苦,你也不要再增加她的负担了。」
「妈不准我见她。」
「这个包我身上,你先到我处住,同妈讲妥条件才搬回家中。」
承早松一口气。
那汤丽玫一抬头,看到承早,打心中笑出来,可是随即看到有一女生与承早形容亲热,又马上一愣,脸上又惊又疑。
承欢在心中轻轻说:真苦,堕入魔障了。
承早走过去,低声说了几句,汤丽玫又恢复笑容。
承早讲到要跟姐姐回去,她又觉失望。
七情六欲竟叫一个黄毛小子牵着走,承欢不禁摇头叹息。
客人走了,汤丽玫斟出茶来。
店里七彩缤纷都是那种只能穿一季的女服。
汤丽玫颔首,「承早你先到姐姐处也是正确做法。」
承欢连忙说:「多谢你开导他。」
汤丽玫摊摊手,泪盈于睫,「离一次婚,生一个孩子,伯母就当我是妖精了。」
承欢立刻欠欠身,「她是老式人,思想有淤塞。」
汤丽玫轻轻说:「人难保没有做错一次半次的时候。」
承欢马上说:「离婚不是错误,离婚只是不幸。」
汤丽玫讶异了,「你这话真公道。」
承早说:「我一早说姐姐会同情我们。」
承欢保证:「承早在我处有绝对自由,你可以放心。」
汤丽玫忙不迭点头。
承欢想起来,「你要换一个保母,现在这个不好,孩子不清洁,她还喜欢骂他。」
语气诚恳关怀,汤丽玫一听,鼻子更酸,落下泪来。
承欢把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
然后,她到店外去等弟弟。
这种不幸也似乎是自招的,离婚后仍然不用心处理感情,居然会看中麦承早这种小男孩。
承欢深深叹息。
不到一刻,承早就出来了。
他问姐姐:「我睡你家客厅?」
承欢看他一眼,「厨房浴室都不够大。」
「看,我天生是睡客厅的命。」
在汤家,想必也寄宿在沙发上。
承欢不语。
把弟弟安顿好,她已觉得筋疲力尽。
承早说:「那孩子最可怜,至今尚会问爸爸在哪里。」
承欢问:「该怎么办呢,又不能不离婚。」
承早说:「我们应当感激父母吧。」
「你到今日才发觉。」
「姐,所以你感恩图报。」
承欢感喟,「婚姻这制度与爱情无关,不过它的确是组织家庭抚养孩子最佳保障。」
父母之间相信早已无爱情存在,可是为着承欢与承早,苦苦支撑。
也许他们品性较为愚鲁,可能环境并不允许他们作非份之想,无论如何,姐弟俩得以在完整家庭内长大。新衣服不多,可是总有干净的替换,饭菜不算丰富,但餐餐吃饱。
成年之后,知道父母彼时做到那样,已属不易。
「不要叫父母伤心」是承欢的座右铭。
失望难免,可是不要伤心。
那压力自然沉重,尤其是在母亲过了五十岁之后,一点小事都坚持伤心不已。
承欢来回那样跑,毛咏欣取笑她:「鲁仲连不好做。」
承欢诧异,「你还晓得鲁某人这个典故,真不容易。」
「是呀,」毛毛感喟,「还有负荆请罪,孔融让梨,守株待兔,卧冰求鲤……统统在儿童乐园读到。」
「那真是一本儿童恩物。」
承欢回到家去邀功,可是麦太太不领情,她红肿着眼睛说:「待我死了,承早大可与那女子结婚。」
承欢亦不悦,「承早现住我家,还有,他并不打算在近期内结婚,第三,那女子勤奋工作,不是坏人。」
麦太太气忿,「别人的女儿都会站在母亲这边。」
「也许,别人的母亲比较讲理?」
麦来添插嘴,「承欢,承早一个人气你母已经足够,你不必火上烹油。」
承欢叹气,「我是一片好心。」
想居功?做梦,仍有好几条罪名等着这个女儿。
事后承欢同毛咏欣说:「我自以为会感动天,谁知被打成忤逆儿。」
毛咏欣看她一眼,「你我受过大学教育,年纪在三十岁以下,有一份职业,这样的女性,已立于必败之地,在父母家,在办公室,在男伴之前,都需忍完再忍,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承欢问:「没有例外?」
「啐,谁叫你知书识礼,许多事不可做,许多事不屑做,又有许多事做不出。」承欢替好友接上去:「既不能解释,又不能抱怨。」
「那,岂非憋死?」
「所以要找一个身段硕健的英俊男伴。」
「这是什么话。」
「年轻、漂亮、浓稠的长发、西装外套下穿那种极薄的贴身长袖白衬衫,爱笑,会得接吻,有幽默感……」
「慢着,从来没有人对男伴作这种非份之想。」
毛咏欣反驳,「为什么不能?」
「多数女子要求男方学识好有爱心以及事业有基础。」
「啐,这些条件我自己式式俱备,所以你看女人多笨。」
承欢服帖了,「说下去。」
「我为什么不能要求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还有,纤长的手指,V字形身段,女人不是人,女人不可贪图美色?」
言之有理。
「女人为什么要甘心同秃头大肚腩双下巴在一起厮守终身。」
「我最怕秃头。」
「一发觉他掉头发,实时分手。」
承欢笑得打跌,「好似残忍一点。」
「相信我,老友,他们一发觉女伴有什么差错,实时弃若敝履,毫不容情,绝不犹疑。」
承欢问:「你找到你所要的伴侣没有?」
「我还在努力。」
承欢颔首,「人同此心,所以有人喜欢麦承早。」
「承早一张面孔赏心悦目。」
承欢瞪好友一眼,「先把经济搞起来,届时要什么有什么。」
「真是,穷心未尽,色心不可起。」
未到一月,承欢便听到街外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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