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昆仑密藏 > 第六十章 飘门郑老

曹刚呵呵一笑,转身离开。
这个山洞,或者说这条山道是被曹家给挖掘出来的,整个山道没有那种墓穴的霉味,反而空气流通顺畅。
我抽了抽鼻子,山道深处恐怕别有洞天,否则哪怕有外部的空气因子中和,这里面也不该只有简单的几种气味。
果然,行至百米之后,我们经过一个弯道,一扇人工修建的铁门将整个山道给堵了个严丝合缝。
曹刚说:“这个大墓十几年前被人发现之后不断有人进来,也有其他流派或者位高权重之人派人探墓,但无一例外全部死在这里,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我们曹家才将其保护起来,如今邀请各位前来,也是一探这墓中的究竟,各位,请吧,装备就在这门后面。”
越过这道门。
后面的空间就变得没那么宽敞了,地上放着一个一个的书包,不大,但是分量很足,里面的东西也很充分。
背包上身,我明显看到有些人的肩膀一塌,就这点就能分出来,谁是主事的,谁是当保镖的拉点,也就是江湖人常说的‘走线儿的’。
朱欢抖了抖肩膀:“也没多重啊。”
我瞪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说话,尤其是下墓之后不要乱讲话。
之后,曹刚说这座大墓一共有十二条墓道,但每条墓道宽度却只能容纳两人并肩通过,如果六十人全部涌进一条墓道,那万一出点事儿根本躲避不及,所以要五五成队,分成十二队进入大墓,至于墓道中有什么危险否,那就各安天命了。
盗墓,本就是个把脑袋栓裤腰带上的活儿。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在琢磨该跟谁组队,毕竟大伙儿的名声在江湖上各有评价。
这时,一个女孩来到我身边,她说:“李尚,我们组一队怎么样?我这边两个人,你那边三个,刚好五个。”
这女孩,就是在奶茶店颜面扫地的穆玲玲。
他身后跟着那人,我当初跟老李走江湖的时候见过一面,看到这个人,女孩的身份就确定了。
我朝她身后之人拱了拱手:“郑老,好久不见了。”
“嗯,好久不见,没想到你这后辈竟然是盗门的人,着实令我意外。”郑老哈哈一笑,眼中满是欣赏。
我们这一队人员确定完毕,剩下的就等分配了。
等所有人基本上都分配好之后,曹刚说:“十二条墓道,各位自行选择吧,我曹家先走一步。”
说罢,他钻进了最左边的那条墓道。
之后也陆续有人挑选墓道而入。
穆玲玲说:“我们要吃别人剩下的吗?”
“放心,没人跟我们抢。”我的目光紧紧盯着最右边那个墓道,那个墓道里面有一股很浓郁的血腥味。
莫说是我,就连其他人都闻得到,所以很多人下意识的就不想走那个。
要知道,前面不管进去多少人,都会蹚掉部分机关陷阱,里面有血腥味传来,说明里面的机关已经废了一部分,可在场的人没几个是盗门的,就算他们能猜到一些,也不敢贸然开口,万一主事的人死了,自己的饭碗也算是砸了。
看人走得差不多了,我说:“我们走吧。”
最右边这条墓道,是能见度最差的,刚一进来就开了手电筒。
老孙说:“这墓可以,虽然看不出年份儿,但是这种压迫感,是我所不曾见过的。”
我其实也感觉到了,说:“万事小心为好,老孙看好朱欢,别让他坏事。”
顺着墓道前行,这一路上,白骨成堆。
我隐约觉得事情多少有点不对,便问道:“郑老,你们飘门怎么也掺和起盗门的事儿了?”
“这个,老夫不知,有什么想问的,你就问玲玲吧。”
“哦?”我目不转睛看着前方,嘴巴却没停下:“穆小姐,能跟我说说怎么回事么?”
“还不是因为二十年前那个所谓的张家宝藏吗?我爷爷说张家宝藏关乎一个大秘密,所以就让我跟来看看喽,哪怕没什么收获,也能结实一下各大流派的人嘛,我飘门虽然位列上八门第三,但是江湖上可有不少流派的实力不弱于我们。”
“那你爷爷不怕你有危险?”
“这不是有郑爷爷么?”穆玲玲语气中满是对郑老的信任。
百步之后,我们迎来第一个拐点。
老孙走在最前面,他手里拿着黑驴蹄子先伸了出去在空气中晃上三晃,确认没事儿之后他才转弯,手电筒望去,地上竟然有一具轻微腐烂的尸体。
老孙上前将其翻过来,面部朝上。
便见他五官紧皱到一起,伸手在鼻子前扇了扇,而后说:“掌柜的,这地方、这气温、这腐烂程度,尸体大概两个月往上数了。”
我问:“身上有啥标识么?能不能看出哪家门庭的?”
老孙上下其手摸了摸,说没有。
朱欢此时也凑了过去,说:“孙哥,你在这玩意儿身上摸,就不怕他诈尸?”
老孙笑笑说本来他也怕,但是自打从三王墓出来之后,他就对这些没啥概念了,再加上南派本来就不忌讳这些,所以无感。
我拿手电筒在此人脸上照了照,灯光往下,只见此人脖子处跟胸前有被抓的痕迹,看样子应该是自己抓的,八成是身体里边有什么东西。
想到这,我目光看向老孙。
那意思就是问他会不会是痋蛊造成的,毕竟痋蛊在南北两派里,算是燃烧弹级别的手段,膈应人,能活活把人折磨死的东西。
当然,我并不是怀疑是南派人下的手还是怎么着,毕竟这座大墓地处南方,是南派的地方,如果这人真的是南派的人或者什么人,曹刚不会任由其在这里挺尸。
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这墓里有野生的痋虫。
这玩意可比那种豢养的要猛的多,进了人的身体就能在半小时的时间繁衍出数百痋虫卵,可怕的很,而且暂时无药可医,除非人的体温能达到七十度,把虫卵给烧死。
但哪个犊子能做到体温七十度而不死?
谁能做到,我当场给他跪下。
言归正传。
老孙懂我意思,从兜里掏出一个煤油打火机,点燃之后对着这尸体的右手掌心炙烤起来。
恶臭的肉味飘来。
我皱起眉头。
不多时,这尸体的掌心开始有异物蠕动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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