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蹊跷,狸儿暂未捋清,估计要寻得那怪人才知道。”
宋兰亭道:“你查问刘连殷,莫非是怀疑,萧清屿之死,与他有关?”
“不是怀疑,殿下。”陆温认真道,“我确信,萧清屿之死,与刘连殷有关。”
宋兰亭挑了挑眉:“是因他精挑细选了美貌女子,送去朝中权贵各处,才有如今官运亨通,所以狸儿疑他,是与云洲那些人,合谋要了他的性命?”
“不仅如此。”陆温拨了拨已经熄灭的火堆,“我护送淮安郡主去云洲时,鹧鸪林,有位女子,点名要我取了刘连殷的性命。”
宋兰亭微诧:“你消失的这几日,原来不是去拿人,是送她回家?”
“嗯。”陆温抬起头,日光透过缝隙,映照在她雪白的面颊上,清致更甚从前。
“人人都说萧清屿风流浪荡,夜夜笙歌,其实不然。”
“我在揽月阁时,便听过萧清屿的鼎鼎大名,并非是他风流浪荡之名,而是他的才华。”
“萧清屿,字万春,白衣公子,风流倜傥,浪荡不羁,才华横溢,烂泥市井,混迹烟花,销魂骨烁。”
“他任云洲司马四年有余,弹劾他流连柳巷的折子就有二十四封,若是一月一封,也有两年之久,即便被同僚排挤至斯,他仍旧不更不改,日日去那销魂窟买醉。”
“他之才华风流,作出一篇词来,叫云洲的花魁娘子倾倒,编诗成曲,名声大燥,乃至揽月阁的乐姬凌儿,都时常演奏这支曲子。”
“传言中,萧清屿并非风流,而是专情于一人,他的曲子,也只有云洲那位鼎鼎大名的花魁娘子,才能吟唱。”
“巧的是,前几日,我在鹧鸪林中,见了位娘子,点了名儿要刘连殷的性命。”
“那位娘子,妆容便是烟花柳地里,最常扮的妆容,素颜清白,唇妆点半,眉间,描着牡丹花钿。”
宋兰亭搓了搓眉间红痣,唇边勾出浪荡一笑:
“我这可不是描的。”
冷不丁说出这话,陆温不由失笑:“殿下美如华玉,非她能比。”
宋兰亭捂唇轻咳,面色好了许多,只是经此一伤,还动弹不得。
陆温抽出怀间图纸,研究了许久,便决定飞身上林,捡几块木头,回来做个简易的四轮木椅,先给宋兰亭试试。
她伐了许多木头,堆在山洞内,又打了几只野物,用溪水清洗了,生起火堆,夹起支架,静坐在岩洞下,为他烤食。
尊贵无双的殿下,是个挑食的人。
非金玉器皿不用,非皇家御膳不吃,连千里迢迢奔来琅琊郡,都带着安王府的厨子。
可山中物资紧俏,她身上遑论食材了,能打上一只野兔,给他烤了,再岔上一条鱼,放在兔子旁边儿,一块儿烤了。
叫他自己挑着吃,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
她将烤好的野物递给宋兰亭,第一次脸上露出忧虑。
万一,金尊玉贵的三殿下,不爱吃,怎么办?
哪知她递过来什么,他就吃什么,还吃的津津有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吃罢,还舔了舔唇边的油渍,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陆温点点头,心中肯定了一下,自己首次下厨的技艺,并且总结了一个道理。
人在饥肠辘辘的时候,先饱肚腹之欲,再计色香味之说。
毕竟,她这鱼,她吃了一口,许是没熟透,寡淡无味不说,一口咬下去,滋出不少红血丝儿。
她那兔子,便吸取了前鱼的教训,炙烤了许久,许是熟的太透了,已经焦了,她尝了一口,如食煤炭。
宋兰亭此举,大大的增强了,她于厨艺一道的信心,她捋了捋袖子,振奋道:
“殿下觉得好吃,我再多抓几只兔子来烤!”
宋兰亭笑了笑:“好!”
她正要动,却听洞口窸窸窣窣,好似有活物拱动的声音,陆温当即背后一凉,还以为是蛇群又追了下来。
再次将火堆点燃,举起火把,往岩洞深处探去。
却见拐角处有只头细颈长,四肢短小,耳壳短宽,尾端褐黑,背部皮毛却呈浅棕,毛发油亮的动物,小小一团,战战兢兢的缩在原处。
似狐非狐,似鼠非鼠,似狼非狼,模样十分有趣。
陆温恰一进了那动物的身,它便恹恹儿的,前肢一顿,趴在地上,不动了。
背上插了一根细的全然看不见的银针。
宋兰亭这次学聪明了,但凡是他没见过的东西,又生于野林的,必然都是极危险的。
他的暗器尖端,抹了迷药,虽不知对动物有无作用,但先出手,必然占领优势。
而后,就见陆温拎着那动物的耳朵,流露出为难之色。
宋兰亭好奇问:“这是什么东西,能烤来吃吗?”
陆温皱着眉头:“最好是不烤。”
“这是什么?”
“殿下没见过?”
宋兰亭摇了摇头:“没有。”
十三岁独立出府前,他连明华宫的大门,都没踏出去过,更遑论游山玩水了,辨识百物了。
十三岁后,又被陛下监视,他学会了谨慎,从未出过西屏郡。
陆温答:“看它长大了会不会吃鸡。”
“长大了吃鸡,那是什么?”
“长大了如果吃鸡的话,就是一只会吃鸡的黄鼠狼。”
“那如果不吃鸡呢?”
“就是一只不吃鸡的黄鼠狼。”
“……”
有人欢喜有人忧,初入琅琊郡,丢了一个淮安郡主,陆温方回琅琊郡,又丢了。
秦无疏自然知道陆温不会无缘无故消失,凭她之身手,也不必担忧她遭遇险境。
然而,郡主数日不出房门,也瞒不过诸多奴仆。
何况,刘连殷宴请昭和郡主的名帖,已下了三日了,他以郡主体弱为由,也推托了三日。
明日,就是队伍开拔的日子。
今日正午,刘连殷再次遣官家送了拜帖。
言之,今夜召了琅琊郡诸位官员,要为昭和郡主,设宴饯别。
这下儿功夫,两个郡主都丢了,他从哪儿,再找个出郡主来?
他在房间内急的打转,忽然想起,陆衍该沐浴了。
一个傻子,又腿脚不便,往日都是谢行湛亲力亲为,这两日,谢行湛出入隐秘,常是整日整日不见踪影。
归远侯的踪迹,向来隐秘,他又怕生得很,不愿要旁人近身,伺候他更衣沐洗一事,谢行湛一走,就落到他头上。
陆衍虽神智有缺,宛如孩童,可喜洁喜净一事,倒从未变过,不给他沐浴,就不愿入睡,昨日,谢行湛一夜未归,他就睁着眼睛,发呆到天光大亮。
驿站内最好的房间,是归远侯的,容得下最大的浴桶。
秦无疏的身量,没有陆衍高,好在陆衍这些日子,瘦得嶙峋见骨,他抱起来,也并不费力。
秦无疏褪去外袍,只着中衣,眼睛蒙上一层白绸,隔绝了视线,再将陆衍的衣袍一一解开,放了浴桶。
烛火微暗。
秦无疏的指尖很轻柔,拿着湿帕,缓缓擦拭着他身体的每一寸。
因隔绝了视线,他的指尖,偶尔也会触及他的皮肤,每每肌肤相接,陆衍就会生出惶然,身体紧紧的蜷缩着。
他沐浴时,极为乖巧,不言不语,一动不动,连气息也是轻柔端敛的。
秦无疏偶尔会生出错觉,他其实,还沉沦在大殿那一日的痛楚中。
自己的手指,像一柄无形的剑,触及陆衍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抵在他的喉头,叫他喘不过气来。
秦无疏停顿下来。
因为他仿佛触及到了男人的隐秘。
他能察觉到,陆衍的身子瞬间紧绷起来。
他蒙了眼睛,所以看不见他的表情。
那是又羞又恼的表情,但偏偏,他不能有所动作,不能叫人察觉,他的恼怒。
一个傻子,不该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那句拒绝,那句不要,那句羞耻,都卡在他的喉咙里,难以言道。
可对于秦无疏,脑海中的思绪,则比之他严重多了。
男人的那处,究竟要不要清洗?
他如此羸弱,如此乖巧,坐在浴桶中,一动也不动,任他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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