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人未到,信先到。
郑夫人收到来信高兴的向全家宣布,崔家那边会有一位表哥过来京城游学,会借住在郑家。
不明所以的人挺高兴的,郑锦绣却高兴不起来。
她才不想嫁去清河。
“娘,他多大呀?是表哥还是表弟还不一定呢。”
郑夫人说:“人家十八岁,你说是表哥还是表弟?”
郑宏旭缩缩脖子,道:“好吧,是表哥。娘,是舅舅家的儿子吗?”
“不是,他是我堂叔家的孩子,隔了一辈,回头人家来了,你们还是叫表哥就好了。”
“那他会走仕途吗?”
“这个......我看信上倒是没说。只说他来京城游学,或许会走仕途吧。”
郑宏旭撇撇嘴,“既然走仕途,那他是没考上举人咯?”
郑夫人面色一沉,“老三,说话夹枪带棒的,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郑宏旭一脸不服。
郑老爷开口道:“旭儿,崔家的文学底蕴在咱们郑家之上,不可小觑。许多文学大家不走仕途,并非人家不行。报效朝廷重要,可传承家族学问同样重要。”
郑宏旭不说话了。
郑宏琦在他碗里夹了一筷子菜,和他交换眼色。
两人虽是双胞胎,显然郑宏琦比郑宏旭鸡贼。
郑宏旭永远是出头的那一个。
不管郑锦绣愿不愿意,崔家的表哥还是来了。
崔家比郑家门第高,郑家人热情的欢迎人家到来,连不怎么出门的郑老夫人都出来了。
“崔永年见过老夫人,姑父,姑母,表哥表弟,表妹们。”
崔永年书生打扮,生得唇红齿白,天生的冷白皮在阳光的照耀下像在发光。
他举手投足间是一副贵公子的做派,与郑家人互相行礼,全程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简单的一个躬身都显得那么好看。
这可不是暴发户能养出来的贵气,有着几百年底蕴的崔家养出来的贵公子,果然非同凡响。
郑瑾瑜不知道郑锦绣会不会心动,若不是血缘关系,若不是她和谢裴煜有婚约,她感觉自己会把持不住。
这人怎么生得这么好看?
要不......她和郑锦绣换换?
咳咳,想啥的,古人不注重什么表兄妹,她还是在乎的。
崔永年是郑夫人堂兄弟的儿子。
“永年啊,这一路舟车劳顿,定是辛苦了。彦儿,你们几个快带永年去休息,一会儿晚饭咱们再聊。”
“是,娘。”
“多谢姑母。”
“这孩子这么客气,来了这儿就当自己家。”
郑夫人欢喜的让儿子给崔永年安排起来。
家里有专门给客人住的小院,不大,但很精致。
为了迎接崔永年的到来,郑夫人早就让人刻意布置过。
房间布置成清河那边的风格,让他进入小院,有种在自家的感觉。
崔永年感叹,“姑母真是有心了。”
郑宏彦笑道:“早前就听我娘念叨着你要来,她亲自让人布置的房间,表弟满意就好。”
“表兄客气了。”
“你数日舟车劳顿,需要好好休息,我们就先不打扰了,一会儿膳堂再见。”
“好,一会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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