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第六十四章
翌日,韩卿带着小小,离开了山谷。
戚函站在谷口,看着他们消失在风雪中。
“当家的,要是他透露了山谷的位置,那”身边,有人这样说道。
戚函却笑着摇了头。
“我要出谷一趟。”他开口,说道。
“当家的,您尚未铸刀,为何?”
戚函转身,笑道:“我也是时候收一个徒儿了”
“当家的,戚氏绝技,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您要收弟子,也该在门人之中选才是。”门下道。
“此辈弟子,资质平庸,难成大器。”戚函抬眸,看了看梅林中的滟姬母女,平静道,“至于内外之分要把外人变成自己人的方法,多的是”
绍兴十一年岁末,戚函离开了隐居的山谷,巡游天下,找寻足以继承自己技艺的传人。只是,他从未曾料到,这一次的离开,会让他懊悔终身。
一年之后,他带着徒儿回到山谷时。山谷,仿佛丝毫未变。终日不绝的打铁声、孩童的嬉闹声、山雀的鸣啼声所有的一切,都和他离开时一般无二。只是,有些东西却确确实实改变了。
当门人告诉他,滟姬母女失踪的时候,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确定自己究竟听到了什么。
他回到阁楼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是熟稔的。她的梳妆台上,依然放着胭脂花粉,珠钗环饰,若不是那一层积灰,无论如何他都不能相信,她已经离开。
他伸手,拨开台上的灰尘,手指尖触到了一样东西。温润的白玉,拂去灰尘后,依然散着晶莹洁净的光彩。
他那么清楚地记得,她曾经褪下浮华,舍弃一切,但唯独留了一支白玉簪。说是喜爱,不忍丢弃。只是,他皱眉之后,她毫不犹豫地将发簪抛却,然后,笑着说:“奴家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你不喜欢的,奴家自然不能留下。”
“当家的是我们疏忽。她本是随大家一起出谷置购物品,怎知”门人站在他身边,说的是歉意,但语气却平淡无奇,“这地方向来太平,鲜有山贼野盗,我们也派人寻过好几次,但都”
他打断门人的话,用毫无感情的声音问道:“鲜有山贼野盗?你是要告诉我,她是自己走的?”
门人沉默了一会儿,道:“呃若不是这样,那也许是遇上了猛兽”
戚函不说话,手拈着那支玉簪。
“当家的,不论如何,已经这么久了,要想找到恐怕”门人道。
戚函看着那支玉簪,笑了起来。他曾经,让她走。她却哭泣着,对他说:“你不要赶奴家走,求求你”
她还曾用最真切的口气,告诉他:“奴家今生只认定你一个”
她的“今生”,结束得未免太早了
“当家的”门人见他笑,有些担忧。
“不用找了”戚函放下了手中玉簪,“随她去罢。”
门人听到这句话,并不觉得惊讶,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后,便告退了。
戚函站在房里,依然笑着。当然了,他怎能去找她。她不过是他用刀换来的女人,只不过是出身青楼的风尘女子,只不过是爱慕虚荣的普通女人罢了,只不过只不过一笑之间,让他略微心动罢了是的,他不在乎
他明明不在乎,心中却不知为何空了一大块,隐隐地生痛他深吸一口气,走出了房间。门外,站着他千挑万选的继承人。
他看着那眼神倔强的男孩,开口道:“从今以后,你便随我学艺。忘了你原来的名字、身份。你是我戚函的弟子,不再是英雄堡的二少爷了。”
男孩看着他,点了头。
“我就照你娘的叫法,唤你莫允。”他平静地说着,压抑着心口的狂躁,“我会把戚氏所有的技艺传授给你天下,再没有人能够伤你”
他说完,略微沉默了一会儿,又自语般地说道:“绝对没有人”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他把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付在了这个男孩的身上。那种严厉的训练方式,几近残酷,让门人心惊。
他却带着冷酷,我行我素。
只有他自己知道,一旦他停下,便不可自抑地想起那天下第一的美人。想起她笑起来的样子,温软柔和的声音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纠缠在他的心里,无论他怎么去忘,都不肯消失。而当他的狂躁侵蚀理智时,他甚至会有想去找她的冲动
找到她,然后怎样?把她带回来?还是,杀了她?这样矛盾,让他不曾有一刻的平静,只要与她相关,就无法平静。这样的感情,到底是什么?他始终无法明白
绍兴十三年,立秋。
夕阳西下,但依然酷热难耐。
“哎,都立秋了,这日头还是那么辣!”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挑着担,对身边的人道,“要这么走下去啊,非热死不可!呵呵,遇上我,算你们运气好。这方圆百里,都没有人家的!”
那男子三十上下,生得粗俗,说话也毫无修饰,衣着也是破旧的庄稼人打扮。他边走,便向身边的搭话。
同行的,年长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面貌俊朗,神采不凡。尤其那眸中的傲然卓绝,不似凡夫。他身边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年纪虽小,但也染了那种高傲。他微垂着眼睫,背着一个木匣,走在后面。
“呵呵,看你们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们是爷俩呢!”挑担的男子笑着开口,“兄弟,你长得英俊,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成家呢?啧,女人的眼睛一定都是瞎的。”
男子笑笑,不搭话。
“哪,其实,也不急。那话怎么说来着?”挑担的男子想了想,道,“大丈夫什么妻?”
“大丈夫何患无妻。”
“对对对!就这一句!兄弟你还年轻,不急不急!啊,我们村快到了。今晚就住我家吧,地方虽简陋,但是很干净的。我老婆可勤快了,就喜欢收拾啊,说起我老婆,那可真是漂亮,嘿嘿,待会你看了,准要羡慕死”
挑担男子越说越起劲,但听话的人,却始终沉默。甚至,眼神里,有了浅浅的不屑。
“看,我老婆哎!”那挑担男子突然欢叫一声。
只见前方不远,站着一个村妇。粗布麻裙,看那斑斓的色彩,应是打了数个补丁所致。她的手里抱着一个婴儿,看到有人来,便走上了前来。
“勇哥,你回来啦。”
温软柔和的声音,仿佛能揉进肌骨。
那一刹那,男子猛地抬头,当看清那女子的长相时,他只觉得全身的血脉都沸腾了起来,心里有什么东西涌了出来,冲撞叫嚣着。
看到他的时候,妇人的表情微微一变,但随即,微笑着,道:“勇哥,他们是?”
被称为勇哥的男子放下了担子,道:“路上遇见的,天色晚了,我想让他们在家里住一晚,艳娘,你看”
“好啊。”妇人回答,“对了,勇哥,九婶找了你一天了”
“啊呀!我都忘了!她让我给她搬东西来着。我这就去,你先带他们回家吧!”
妇人微笑着点了头,目送丈夫离开。而后,她转头,开口:“好久不见,戚公子”
戚函看着她,面前这美丽的妇人,正是滟姬。“艳娘?好可笑的称呼”
滟姬微笑,“可笑?奴家的本名,就叫王艳娘啊”
“王艳娘?”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她的身形稍稍有些发胖,远不似记忆里那般纤柔消瘦。原本温润晶莹,宛如羊脂的肌肤,变得略黑泛红。乌黑墨亮的头发粗略地绾起,插着一支做工粗劣的铜簪就如同这个普通至极的名字一般,现在的她,绝不是当年艳压天下的第一美人
滟姬抬手掠了掠刘海,看着戚函身边的男孩,笑道:“恭喜你找到了徒儿。”
戚函开口,“恭喜你找到了如意郎君。”
听到这句话,滟姬笑了起来。那一刻,她眸中的神采如波光潋滟,熠熠生辉。一如他初见时那样。只不过,此刻,她的明艳里,带着心满意足,如此的幸福。
他的心中一颤,微微皱眉,问道:“既然你喜欢的是这样的男子。当年我让你走,你为何不走?”
滟姬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告诉你”她改了自称的那一瞬,声音里透着陌生的傲然,“当初就算我离开了你,也不可能得到自由身。‘天下第一美人’,得到这种名号的女人,又有哪一个能自由自在的?”滟姬的眼神里,有了轻蔑,“天下的男人,口口声声说爱我,其实,爱的不过是这张脸,这个声音,这副身段呵呵,韶华易逝,红颜薄命,这个道理,我明白。”
滟姬笑着,继续道:“我用尽一切办法,改变自己的宿命。嫁入齑宇山庄作妾,只是计划中的一步罢了。不过,我怎么也没料到,你会突然出现,打乱了一切”
戚函不屑,道:“我当初不是告诉你了么,你要恨便恨。那时候,是你自己说要跟着我的吧?”
滟姬点头,“没错。不过,那时,就算我恨你,要逃离你,你会答应么?”
戚函愣了愣,说不出话来。
“当然不会,不是么?”滟姬笑得了然,“那时,莫说是你,就算沈沉,也还没死心。沈沉用千金赎我,你用名刀换我在你们的眼里,我本就是物品。而当年把我当作物品的,又何止你们两个?就算我离开了你,也难免再落入别人的手里我不傻,又怎会做如此愚昧的决定?”
“所以,你对我的一切,都是做戏?”戚函笑着,问道。
滟姬抬眸看着他,微笑,“男人的心思,我最清楚不过。你这般心高气傲的男子,我越是死心塌地、百依百顺,你就越是不把我放在眼里。我留着恩客的白玉簪,你便知我贪慕虚荣,自然就更看低我。而这样一来,你便不会在乎,也不会拘束我。”
她叹口气,道,“五年我等了整整五年。等你弃我如敝屣,等天下人都忘了我。我终于等到了”
戚函看着她,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僵硬了。面前的女人,如此陌生曾经的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竟如同虚幻一般。
“我早就料定,你不会出谷来找我”滟姬道,“没想到,天意弄人,竟还是被你遇上了。你武功高强,若是要因此杀我,我无话可说。不过,我艳娘自认,这五年来,为人妻该做的,我都做了。我不欠你什么。”
戚函侧开脸,不屑道:“杀你?未免小题大做”
滟姬笑着,道:“那就好。”
戚函深吸一口气,道:“你想如何,我没兴趣。孩子呢?把孩子还给我。”
滟姬轻拍怀中的婴儿,道:“戚函,我已经说过了,我不欠你任何东西。”
戚函皱眉看着她,“你以为,你不把她交出来,我就不能带走她?!”
滟姬丝毫没有惧色,她开口,笑道:“戚函,你太小看女人了。戚氏隐居的山谷,我已经绘制成了地图。如果你执意要硬来,休怪我将地图公诸于世。当然了,如果我有什么不测,自然也有人替我这么做你可以自己算算,是那孩子重要,还是你戚氏的基业重要。”
“你”戚函惊愕。
这时,女孩清脆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娘!你看!”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飞奔而来,手中捧着一把枣子。她跑到滟姬身边,高举起了手,笑得无邪。
滟姬也笑,温柔道:“这么多啊。”
“爹爹最喜欢吃枣了,我拿给爹爹看去!”女孩欢乐道。她刚要跑开,突然,注意到了戚函一行。她静静地看着戚函,似乎认出了什么,她皱起眉头,努力地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着滟姬,“娘”
滟姬笑着,道:“颜儿,叫叔叔。”
女孩的眉头立刻展了开来,她笑望着戚函,道:“叔叔!”
戚函怔在了原地。他这才想起,那五年来,滟姬从未让这孩子喊过他一声“爹”原来,这是早已布好的局。而他,却一直以为自己是旁观者。
“颜儿啊,这个叔叔今晚要在我们家住,你去伯伯那里借几个鸡蛋,晚上加菜好不好?”滟姬低头,说道。
“鸡蛋?好啊!”女孩欢快地跑开了。
滟姬抬头,道:“天快黑了,我先回去做饭了。”
“那是我的孩子。”戚函开口,声音里的不满,几近愤慨。
“一个连名字都不愿给她起的男人,和一个愿意走二十里山路,用半年积蓄为她买新衣的男人戚公子,你说,谁更配做她爹?”滟姬转身,“她,是赵大勇和王艳娘的孩子”
立秋的天气,燥热难耐,而戚函却只觉得寒冷。那种寒意从骨髓中浸出,挥之不去。
他不可自抑地想起韩卿的话:世上有些东西,是不能换的。
那夜,他坐在农家的门槛上,喝着劣质的浊酒,听那叫做赵大勇的村夫说话。
“唉,她们母女也挺可怜的听说她丈夫是个做生意的,整年整年都不回家,娃娃五岁了,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还带了女人回来,把她给休了。刚到我们村那会儿,那娃娃连话都不怎么会说,啧,可怜哪这么好的女人,我看那男人一定是良心给狗吃了!定要遭雷劈的!兄弟你说是不是?”
他苦笑,一杯一杯地喝酒。只是,这样的劣酒,醉不了人
那一年,他什么都没换,就回到了山谷。而后,号令门下离开这里,换了隐居的地点。
从那以后,戚氏兵器在江湖绝迹。“戚氏兵器,千金难求。以物易物,方显其优。”,这段话流传了几年之后,也再不被人提起
绍兴二十三年,春,行风镖局接了一笔大生意。
看似普通的木匣里,装着号称“戚氏绝器”的神兵。托镖的,是那销声匿迹九年之久的戚氏当家。目的地,是江陵英雄堡。
为了保全这趟大镖,行风镖局请来了太平城相助。
二月,四队镖车从行风镖局出发,沿四条不同的路线,直奔英雄堡。
那时的江湖,正值多事之秋。
江湖上,流传着这样四句儿歌:
太平城里不太平,
英雄堡中英雄尽。
神农世家百草岭,
夜夜鬼哭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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