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携美看云归 > 第二十二章 【标新立异】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堪称京城第一酒楼的“食为天”,居然在一夜之间化作灰烬。据称,此处找出十三具被烧成焦炭的尸首,连男女老少都很难分辨,死状惨不忍睹。目前,这栋楼已经被官府查封。

    看着满目狼藉,被烈火烧得残破不堪,还残留着余温冒着缕缕青烟的“食为天”酒楼,我的心都凉了半截。呆在大街上,迟迟没有动弹。

    是什么人干的?是想要阻止我们调查田妃案件的人?还是那古墓地宫的主人?无论如何,我绝对不能相信这是意外失火,或者是自然灾害!如果真的是那样,也简直太巧合了,巧合得令我永远也无法相信!

    如果是毒害田妃的幕后之人,那么柳飘飘究竟跟这起案件有何关联,她究竟知道些什么需要被杀人灭口?如果是那地宫的主人干的,他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从我们昨天遇到白衣女子的伏击,到现在不足十二个时辰,他们有这个时间来纵火作案吗?况且,在地宫中的那些人不见得就知道闯入者的身份,而且还有什么人知道我和柳飘飘的事情?知道我跟她之间不可告人的关系呢?

    我越想就越糊涂,越想就越不明白了。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柳飘飘这条线索断了,神秘组织的这条线索断了。对于柳飘飘,我感到十分愧疚,是我去招惹她的,却为她惹来杀身之祸,再怎么说,我与她也有一夜风流的恩情。我想,她是这个神秘组织的人,但并不懂武功,定是专门为组织敛财或者提供情报的人。

    “食为天”生意火爆,收入必然丰厚可观,加上还可以通过来往的客官,了解京城中哪些人出手阔绰、挥金如土,把这些情报递交给组织,然后组织再通过各种手段讹取钱财,那些有钱人多半是贪生怕死之徒,只要施点手段,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这个组织,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以他们的手段来说,绝非善类,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这些谜团,随着柳飘飘的死,将继续难以解开。只是,不知道在这京城之中,这个神秘组织还布下多少眼线、还有多少个像柳飘飘这样的老板娘?此时一定要好好去查查,凡是这种年轻单身的老板娘,都要把她划入调查的范围。

    我回到自己家中,心中不是滋味。前前后后的事情,着实令我头痛不已。

    算了,不想了,还是去“携美园”转转,看看美人们怎么样了?十娘有没有想我?

    那里才是我缓解压力的乐园,每次去携美园,三个不同特色的绝色美人总是能让我心旷神怡,忘记一切烦恼!只可惜其中两个并非我的专属,陈圆圆还是别人的爱妾,虽然被我控制在这里,但却没有机会下手,总不可能霸王硬上弓吧!还有那个看起来斯文恬静的昭仁公主,她可是周皇后的爱女,只能看不能吃,一旦吃下去恐怕多的都要吐出来。哎!还是十娘好,不会给我带来烦恼!

    我正准备出门去携美园,突然门人来报,有客到访。

    来者是一个文秀的中年男子,衣着得体,笑容可掬,看起来十分面熟。他身后跟着一个童子,抱着一个长方形箱子。箱子一角清晰地书着几个娟秀小字“天韵轩”。

    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中年男子便是天韵轩的老板,看这个样子定是我订做的乐器完成了,老板亲自给我送上门来。

    我立即大喜,当下客套几句,将琴坊老板让进客厅入座看茶。我接过童子呈上来的木箱,打开盖子,一股梨木清香扑面而来,里面俨然躺着一件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乐器,一把崭新的六弦木吉他,而且和我根据记忆设计出来的吉他造型款式一摸一样,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精美独特,优雅中透着灵秀,古朴中另有一种独特的个性,显示出它属于一个独特的音乐世界。我不由感叹,“天韵琴坊”的师傅果真是一流的手艺。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取出吉他,拿在手上的质感也让我心动不已。这种档次的吉他,我在二十一世纪都没有见到过。轻轻拨动琴弦,立即发出动听的声音,音质十分悦耳,而且乐感很舒服,音色比我原来已经弹了七八年的那把吉他还要纯。要知道吉他是弹得时间越久,音色就越是纯和,就好像有了灵魂一般。而这把全新的吉他就有如此纯正的音色,实在是罕见,可能是因为琴坊老板所用的材质极好的缘故吧!

    “公公,不知这种乐器是何名称?该如何弹奏呀?小的愚钝,还请公公指点迷津!”琴坊老板问道。我想,任何酷爱音乐的人,见到不知名的乐器,必然十分好奇,如果我不告诉他,他必定心痒难耐,简直就是精神上的折磨。

    不过我却在想,现在这个时代,恐怕在欧洲都还没有吉他这个东西,那么这就是天底下的第一把吉他,而我就顺理成章拥有了冠名权和发明权。这种乐器将以我的名字来命名,或者我另外给它取个名字。就是叫它“钢琴”恐怕也不会有人反对,只是这样我自己听起来也十分别扭,还同时糟蹋了两样乐器,真是罪过!

    如果还是叫“吉他”的话,这个名字在现在这个时代似乎解释不通,“吉他”本来就是舶来品,名字是外语音译过来的。这样吧,就叫吉乐琴吧!吉祥快乐的琴,虽然有点俗,但也实际,可以给带来吉祥和快乐的琴,大家都会接受的。另外,发明权如果我能占为已有,说不定将来也会为我带来一些未知的好处。我还可以打着“吉乐琴”鼻祖的招牌,大量推广和生产,说不定还能名利双收!

    只是我哪有时间去搞这些东西?只有假手于人了,一方面我可以和天韵轩老板合作,大量生产“吉乐琴”,另一方面,我可以找一个偶像级的人物学习这种琴,那么她的崇拜者定然会争相学习模仿,到时候“吉乐琴”定会供不应求,掀起一股音乐之风,说不定还会创造一段前所未有的辉煌一时的音乐神化,而我就成为这段音乐史的始作俑者,没准将来后世的音乐人还会将我当作“贝多芬”那样的音乐巨人,画像都要争相供奉,哈哈!我真是天才!

    想到这里,我兴奋异常,当下我为天韵轩的老板自弹自唱了一曲《丁香花》。那老板顿时对这种全新乐器的全新弹奏方法,以及标新立异的音乐风格、独特的配词、流畅轻快的旋律大为惊叹,虽然并不能一下子就接受和消化,但他确确实实被这种音乐形式所吸引,当下更是焦急得连声询问,这究竟是什么乐器,这种曲风叫做什么?问题一大堆?

    我自然厚着脸皮大言不惭,将我想好的全部说给他听。听我说要和他合作,琴坊老板大喜过望,靠着生意人的直觉,他已经嗅到这种新颖的乐器,将会带来巨大的商机,还可以推动音乐艺术的发展,这对于一个喜爱音乐的生意人来说,又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合作的方式,第一,以后天韵轩生产的所有吉乐琴,都要打上“江氏”的标志。我想不久以后这个标志就是名牌。第二,天韵轩出售吉乐琴所获得的纯利润,我取一半。当然,我会协助天韵轩作一些商业广告。第三,如果“吉乐琴”将来能够畅销,还可以多开分店,但要以“江氏”命名。

    对于这些合作条件,琴坊老板都十分同意。毕竟我是官,他是民,以后有我的照顾,生意也会好做。

    送走琴房老板,我就拿着“吉乐琴”迫不及待地前往携美园。

    不仅仅是想在美人们面前展现一下我的风采,而且我认为,陈圆圆就是为我推广“吉乐琴”的最佳偶像级人选,而且另外十娘和昭仁公主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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