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按照原来的历史进程,棉花还要一直继续这样默默无闻几百年。在这几百年里,棉花的最大用途一直无人问津,一直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战战兢兢地做出这个发现为止。不过这个时空中有了张曜灵这个变数存在,这一切也就不同了。
魏晋时期,人们冬天用来御寒的衣物主要以裘皮、丝麻为主,而俗话说:千层棉紗不如一层棉,丝麻的保暖效果与棉花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裘皮的造价又太高,除了那些站在高层的大富大贵之家,很少有人能在冬天穿得起。于是在北方的冬天,穷苦人家基本上个个都窝在家里,很少出门。有的人甚至全家只有一件衣服,迫不得已出门的时候再由一人穿上,而剩下的人却每天都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冬天,万物萧条,就连被赞誉为万物之灵的人,很多也是要躲起来才能勉强存活下去。而每年冬天,都会有一些极度贫困的穷人冻死在荒野。在这个时代,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而棉花这种作物的出现,则大大改变了这种情况。这是一种种在地里就可以生长的作物,到了秋天,就可以像收割小麦一样收获白花花的棉絮。抽出棉絮经过一番加工制作,不但可以填充成为棉衣,还可以送上纺车纺成棉线,最后织成棉布,适合寻常百姓的消费水平。
张曜灵在第一次见到那盆棉花的时候也是很偶然,不过对于这种作物他还是很有印象的。前世的时候他曾经去过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执行过一次任务,这个有着“白金之国”美誉的棉花生产大国,那一望无际的棉田,秋收时节的景象十分壮观。而棉花的样子古今并没有多大的不同,所以张曜灵在无意中一眼就把它认了出来,紧接着就萌生了大规模推广的念头。
“公子,这里面填充的东西,就是从那棉花里面得到的产物吗?”北宫雁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她把那麻布手套套在手上爱不释手地把玩,感觉到其中绵软蓬松的填充物很不寻常,并不是平常所见的任何东西。
“嗯,没错,这是一种还没有被人发现的保暖材料,如果大量种植的话,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棉絮,用它就可以做成棉衣,保暖效果不比裘皮差多少。而且这种东西种在地里就能长,不需要太过费心,既便宜又好用,这样大部分的人就都可以不怕这个寒冬了。”张曜灵颇有些得意,这可是自己的首创,相信自己只要利用这棉花的首创,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什么专利发明权,但是信息传播如此缓慢,自己就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抢先一步,在市场上推广棉织物,相信至少也可以狠赚上一笔的。
“公子是打算大量种植棉花吗?”北宫雁一下子就猜到了张曜灵的计划,不过脸上还带着一丝莫名的忧色。
“没错啊,之前那个花贩已经给我送来了很多种子,而且还找到了一个专门种植这种棉花的西域人。我想明年就和我爹商量一下,凉州那里有我们家很大的一块地,我打算明年就先种下去,然后再组织人纺线织布,做成棉衣推向市场。怎么样,本公子这个发财计划是不是很有创意啊?”张曜灵家可是整个凉州最大的地主,相信以自己的父亲对于自己的信任他一定不会反对自己,等到时候棉花收获了,那就一切都水到渠成了。
“公子,你发现的这个棉花的确很神奇,我相信它也一定会很受欢迎……”北宫雁的语气吞吞吐吐,“……不过我想……公子的计划可能还有些困难……这棉花好像……应该……没那么好种……”
“没那么好种?有什么困难?”张曜灵知道自己对于种地是一窍不通,不过这棉花的种植条件并不复杂,而且在后世新疆、宁夏可都是棉花的重要产地,这不应该有什么水土不服的情况发生啊。
“公子的这棉花有大用,这一点公子知道,雁儿也知道,不过别人不知道啊。尤其是那些佃户,他们一个个都是老实巴交的小农,一向都是遵守古训耕种,向公子这种来历不明的棉花,他们肯定不会这么容易就接受的。”北宫雁以前就是在市井中长大的,在这一方面却比张曜灵更加明白。
“那不是我们家的地吗?不管他们接不接受,他们只要老老实实地种地就好了。反正到了秋天收获了,我再把棉花做成棉衣,让他们自己试一试,就会明白我的用心良苦了。等到第二年啊,不用我说什么,他们肯定抢着种!”张曜灵想当然地觉得奇怪,那明明是自己家的地,父亲不反对,自己只是要他们老老实实种地,又不是做什么地主恶霸,这要种什么还不是自己一句话的事吗?
“公子身居高位,对于大事可能看得透彻,不过这种民间琐事,公子还是有些想当然了。”北宫雁奇怪地看了张曜灵一眼,这个公子一向聪慧非常,看事情从不输于别人,现在怎么连这种小事都不明白了?不过旋即就自己就找到了原因,并且紧接着就开始为张曜灵恶补生活常识了,“虽然那些地是属于公子家的,那些佃户只是租地耕种。但是这种什么怎么种,公子都是无法干涉的。公子不可以强迫他们种什么,只是在最后上门收租,至于其他的,都是那些佃户自己说了算。”
“什么?还有这回事?”张曜灵这回真是当了回小白,对于这种土地归属使用权利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北宫雁肯定不会骗自己的,看来自己这回真是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前世看那些电历史剧中一个小小的乡下土财主都嚣张得不行,没事玩个半夜鸡叫、黄世仁逼死杨白劳这样的桥段,原来是自己被这些小白编剧给忽悠了。唉,这想种个地,搞一点农业科技创新,就那么难吗?
其实,这是张曜灵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太过于一厢情愿了。标新立异,从来就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张曜灵带着千年后的见识来到这个时代,他可以凭借这个优势领先别人一大截,但是真的要在这个时代搞创新,是在不是一件动动嘴皮子就可以解决的事。
在几百年前的南美洲,生长着一种叫做狼桃的植物,它结有一种有着鲜艳红色的果实,样子非常漂亮。但是长期以来,人们都把它当作一种有毒植物,视之如蛇蝎,几百年来都没有一个人去尝试过它的味道。直到后来有一天,一个从外地来的人,他在野外遇到了这种植物,饥渴难耐,于是就把这种新鲜的狼桃摘下来吃掉,这就成了第一个吃狼桃的人。而过后很久,他都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这样才让那些当地人明白,原来这种狼桃并不是什么有毒的植物,而是一种味道鲜美的蔬菜。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这种植物得到了大量种植,最后它有了一个新名字,叫做西红柿。
在美洲,那些原始的印第安人中要开发一种新的3植物都是如此艰难,更何况是在古代的中国呢?在中国的古代,最有影响力的,无疑是孔老夫子的儒家思想。而儒家思想向往“三代”,也就是尧舜禹时期的大同世界。他们推崇古人,赞赏安贫乐道,称为“一箪食一瓢饮”。而对于任何创新行为,他们则十分排斥,斥之为“奇技淫巧”。
曾有人这么说过,说创新都是那些懒人发明出来的,用这些东西来帮助自己省力。这虽然是一种有些玩笑的说法,但是却被那些儒家信徒奉为圭臬,并严格执行。在历史中的中国创新大都是无意为之,或者是个人行为,从来都没有过哪一个朝代鼓励创新。像张曜灵这样搞一个新品种种植,还要大面积推广,那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有这么好的创意居然英雄无用武之地。自己家的地都不能自己说了是、算,这算是怎么个说法啊?没想到我张曜灵能打得下陇西,却连种块地的权力都没有!”张曜灵这一经提醒才明白自己的想法有些想当然,不过自己终究不可能赤膊上阵亲自去种地。且不说自己对于种地一窍不通,就算是他真的懂这个,就凭他这个身份,逢年过节做个秀表示一下重视农业还行,真的要让他上阵,那么只怕连王猛都要来苦劝他了。
好不容易有了这么好的创意,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难道连这第一步都迈不出去吗?张曜灵皱着眉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过这怎么想,他还是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来说服那些佃户中棉花。
祖宗之法不可违,那种地可是农民辛苦一年的所有希望之所在,不可能就因为张曜灵的一句话,就让那些农民们马上发下担心,屁颠屁颠地种上这种来历不明的作物,而抛弃了原来的古法。照着原来的古法种小麦啊什么的,虽然没什么油水,但是祖辈都是种这个的,凭经验至少也可以保证自己一家人混个温饱肚圆。你张曜灵嘴上连毛都没长齐,凭什么因为你一句话,就要我们把我们这一年的生计都赌上?
“其实,公子可以换另一个方法……”张曜灵来回踱步,却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不过这个时候北宫雁突然开了口,听口气似乎她有了什么主意。
“你有什么主意?赶快跟我说说!”张曜灵急切地问道。
“凉州的那些农民生活安定,他们过得好好的,自然不会这么容易就听公子的话中这种从未见过的棉花。那里的地不能种,不代表别的地方的地也不可以种啊。”
“你是说陇西?”张曜灵举一反三,很快想到了北宫雁所说的意思。
“陇西这块地方刚平定下来,的确有很多逃荒的农民丢下自己的土地逃走了。不过那些土地大部分都落到了各地的士族手中,我要是在之间插上一脚,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张曜灵摸着下巴慢慢思索,举棋不定,“而且就算土地有了,可是这土地还是需要找人来耕种的。这陇西我也是人生地不熟的,那些本地人未必就比凉州的人好说话……”
“公子既然要发财,又怎么能不付出一些代价呢?更何况那些陇西士族和公子本来就有矛盾,前几日那次邓将军的考校就是百般刁难,一点面子都没给公子留。”北宫雁撇了撇嘴,对于那次孙毅那个老头的表现,她可也是看在眼里,“至于这这人嘛,公子就不用担心了。这一次关中大乱,有很多难民都逃难到了陇西。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没有地方可以去,那些世家大族在这里过得好好的,也接纳不了这么多的人。前几天王参军还和公子汇报这件事呢,公子这么快就忘了?公子只需要给这些人一碗饭,别说让他们去种地了,跟着公子去打仗都没问题!”
“对啊,这就是一群生力军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听了北宫雁的提议,张曜灵眼睛一亮,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有了这些人,我这种地的人就不愁了。而且这样还可以让这些流民安定下来,不至于惹是生非。要安置这些流民需要大量的粮食,既然吃了本公子的粮食,那总得帮本公子做些事吧?这人的事解决了,地的事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不开心就不开心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再给本公子多添一个贪财的恶名罢了。这个恶人,我就做一回好了!”
“雁儿,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然,我这棉花不知道哪年才能种得上呢!”张曜灵想通了这一切,心中有了定计,转过头感激地看着抿嘴微笑的北宫雁。
“能帮到公子就好,这其实也不算什么了,当局者迷,公子过一会儿也能自己想明白的。”北宫雁的双颊飞上一抹绯红,似乎是很不适应张曜灵这样直白的夸奖。不过羞涩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问道,“公子今天带我来这里,应该不只是跟我说这个棉花的事吧?”她可是记得很清楚,张曜灵说要她帮助,这棉花的事只是适逢其会的一段小插曲。
“你不说我险些都要忘了,这棉花的事先放在一旁,反正明年才种,现在先跟我去另一处地方,那里更需要你啊!”北宫雁的话适时提醒了健忘的张曜灵,张曜灵一拍脑门,搓搓手有些尴尬地说道。
“公子还有什么惊喜呢?难道比这个棉花还要惊人?”北宫雁顺手就把张曜灵拿出来的这个麻布手套收了起来,偷眼看看张曜灵并没有反对,芳心这才安定了下来。这可是公子在这世间独创的,我一定要好好保存着!
“这个棉花很有用,不过它还需要春种秋收,没个几年的功夫,根本见不到它的成效。你先跟我去另一个地方,那里就不是种地了,它需要你马上着手去做。同样是史无前例,不过那一件发明要比这个的名气大得多,你去去就知道了。”张曜灵神秘一笑,这次没有再让别人引路,自己走在最前面,一路向后院走去。
“公子又搞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啊?”北宫雁长长的睫毛忽闪了一下,对于这个满身神秘与众不同的公子,他充满了好奇。
张曜灵在前面走得很快,看样子应该对这里的地势布局都很清楚,甚至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北宫雁跟着他的脚步在这个面积不大却很曲折的院子里来后绕了几圈,紧接着就走进了另一间面积比之前那间要大很多的房间。
张曜灵驾轻就熟地走进去,从左侧墙边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转身递给北宫雁:“你看看,这本书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北宫雁迟疑地接过张曜灵手中的书,翻开一看,紧接着大大的眼睛就睁得更大了:“这是庄子的《南华经》,不过……它怎么是这样子的?”
“它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啊?”张曜灵抱着双臂,笑意盈盈地反问道。
“我平时见到的书籍都是卷轴,一卷一卷的。就算是古时候的竹木简,它们也是卷成一卷的。可是公子这本书竟然裁成了一页一页的,而且边上还用线缝了起来,这么翻着看,倒是比那种卷轴的方便了许多……”
“只是这样吗、你再看看这书本上的字,看看它有什么不同。”张曜灵淡淡一笑,伸出手去指了指书上的字迹。
“这书上的字个个规整方圆,不过不是公子的字迹,这字迹……”细细观看了良久,最后北宫雁只能摇了摇头,语气中颇有些颓丧,“奴婢见识浅薄,实在猜不出这是哪位大家的笔迹……”
“你当然猜不出了,因为这本书上面的字都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人物写的,而且它们根本就不是人写上去的,而是印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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