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保持现在这样啥也不干的状态,大概还能维持一个小时左右吧。笔趣阁Ww『W.ΩbiqUwU.Cc但是只要想要干点什么,也许几分钟就耗尽了。不过搭档,我倒是宁可干点什么,否则任由神能消散,真的是太浪费了。”
“6五?”边上,汤玛士又催了一句。
“不,谢了!”6五没有回头,说道。
“你跑的真快!”汤玛士没有坚持,因为他也注意到自己竭尽全力才能勉强跟在对方的背后。这样下去的话,他迟早会被甩开的吧。这种情况下,要帮对方减轻负担什么的,确实挺蠢的。
“能用那个什么神威把狗赶走吗?”6五在脑海里问。
“很遗憾,不能。如果是智慧生物倒没问题,但是我估计这一招对狗不起作用。”高手回答。“毕竟那是低等动物。”
“那神能有什么用?”6五觉得高手很爱吹牛,这神能什么听着高大上,好像很珍贵,但是事实上似乎用处不是很大嘛。
“作用可大了,比方现在就可以提醒你,那狗冲过来啦!”
6五一惊,回头之间,却看到一头身材壮硕的大狗正从一丛灌木上跃过,直扑他们这里而来。狗的度原本就比人快上很多,而在丛林里尤甚,因为它能够轻松穿过很大一部分人不能穿越的障碍物。它此时追上来并不会让人感到意外。
6五和汤玛士现在正位于一片相当大林间空地——当然,空地只是说这里的乔木比较稀疏,并不是说地上没有那些碍事的灌木和藤蔓。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这种距离已经是跑不掉的了。汤玛士叫了一声,居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也就是通常被人称为蓝波刀的那种刀,挡在6五身前。
狗也是有智力的。它很知道这种小刀的危险,所以它只是狂吠不止,却没有直接冲上来动攻击。
“6五,快跑!”汤玛士冲着6五喊道,看不出来这个老外居然很有义气。
6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说起来,去了一趟异世界后他才现自己颇有一些投掷的天赋。他调度身上的魔力,将自己的臂力强化,然后猛的丢过去。
说起来,正如高手曾经说过的一样。魔法真的是非常简单的东西——只要你拥有魔力。虽然戒指里的魔力已经被“限定”过了,只有有限的几种用途。但是哪怕如此,也能通过有效的组合玩出很多“魔法”的花样出来。比方说,6五现在丢出去的这颗石头。
做出这件事情并没有耗费很大的力量。这是一方面不想浪费魔力来对付一头狗,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想再汤玛士面前惊世骇俗。
但是饶是如此,也已经可以做很多乎常人的事情。
狗的反应其实比人快。6五丢出石头的瞬间,狗已经想要跳开躲避了,但是石头的度实在太快,根本来不及。石头砸在狗的身上,把它打倒在地,这一下虽然没打死,但也应该造成中等程度的伤害,也许断几根骨头也说不定。
普通的狗的话,大概挨了这一下就会夹着尾巴逃跑吧。但是这一只怎么说也是受过训练的军犬,大狗翻个身爬起来,喉咙里出低沉的咆哮。这一块石头没能打掉它的勇气,反而激起了它的兽性。下一瞬间,在6五弯腰打算再捡一块石头的时候,大狗疯狂的扑上来。
汤玛士勇敢的从斜刺里扑上来,想要用刀子刺向目标。但是很可惜的是,他明显不是一个擅长使用武器的人,至少不擅长使用这种蓝波刀。它这一刀刺空了,那狗的身体结结实实的撞上他。这确实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凭借体重和度,它直接把汤玛士撞倒在地。汤玛士被撞击的冲击力带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总算还是第一时间爬了起来。
不过,就在他将起而未起的瞬间,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大狗冲向6五,咬向6五的手腕(这是军犬训练的成果,专门针对人手),而6五回手一个巴掌,打在狗的头上。
数十公斤重的大狗居然被这么一个巴掌打得横飞起来,在空中旋转了好几圈才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都是兔起鹘落,短短几个刹那的事情。大狗已经躺在地上,整个脖子给硬生生的拧成了麻花状。刚才还龙精虎猛的野兽,现在只剩下身体微微还在抽搐了。
“啊,太厉害了!”汤玛士的嘴巴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了,“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神秘的东方功夫?”
除此之外也没其他解释了吧?汤玛士心头又惊又喜,居然真的给他遇到了这种事情?
6五似乎想说话,但是马上他看着汤玛士的表情就凝滞下来,汤玛士愣了一下才明白6五看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身后。
在汤玛士身后的方向,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冲出树林。
那些士兵同样穿着迷彩服,和老兵小兵相似,不同的是,他们手上都拿着枪。那是全世界最流行的枪械之一的ak47,或者具体点说,是ak47的中国版,56式突击步枪。这种武器在东南亚极其流行。
追过来的士兵肯定不会很多。因为稍微逻辑推理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敌方哪怕因为听到枪声而派人过来看看,派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小分队。而一个小分队么,十几个人、二十几个人就是极限了。但是理智归理智,现实之中看到武装士兵一个跟一个冲出丛林的时候,那种精神上的恐惧和震撼却不是理智能够对看。
而且他们不是呈纵队,从一个地方依次冲出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多个位置扑出来。感觉上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追上来了!汤玛士脸色白,他已经知道敌人追在身后,但是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追上来。
不过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了狗在前面用叫声引路,这些土著士兵在丛林里面的前进度要比汤玛士这种外行人快得多了。事实上,正如前面说的,汤玛士这种外来者,在丛林中的度连受伤的人都不如,被追上一点也不奇怪。更别说他们之前的距离真的太近了。
如果不是丛林的话,也许他们连对方张什么模样都能看清楚了。
怎么办?!
第一个冲出来的士兵已经看到了这边。6五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汤玛士的金色头,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东西,几乎一眼就能看到。那个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用汤玛士听不懂的话大喊着,同时将枪口指向这边。
汤玛士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陌生的话语之中夹杂着强烈的敌意和警告。
黑洞洞的枪口不是开玩笑的,而此时双方的距离也太近了,只有二、三十米左右吧。更别说四面八方都冲出了敌人,就算想逃,也一时不知道逃向何方。
会死……这下真的会死!早知道就该找个坐在办公室里安安心心度日的工作,而不是当一个全球乱跑的杂志记者。更不应该来到这个鬼地方。
说起来,当初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汤玛士还真的是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因为他可以公费出差到这神秘的东方(而且可以呆相当长的时间)。就像很多西方人都拥有的一种迷信一样,汤玛士也认为东方有一些神秘的自然力量,他一直期待能亲眼见证这些神秘的力量——当然,如果有机会能得到传授就更好了。
不过,这些胡思乱想只是一闪而过就被迅的丢出脑子——因为现实已经没有给人胡思乱想的闲暇了。那个士兵已经停下脚步,举着枪对着汤玛士,他的喊声更加激烈,声音里敌意更强,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马上就会开枪的。
听不懂他喊的是什么,但是此时此刻,不用听懂也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别无选择的汤玛士只能做出投降的动作:双方抱头,并且蹲下来,以示自己没有武装。
然后他听见了一声划破丛林的枪声。
汤玛士身体一哆嗦,再也管不得地上有什么了。他直接趴到地上。必须要说他的选择很正确,因为在第一声枪响之后,更多的枪声响了起来。
是张上校他们杀了个回马枪了?汤玛士窝在一个草丛里,听着头顶上如炒豆子一样的枪声一动都不敢动。一大堆缠人的藤蔓在他身边,阻碍了视线。想要看到外面生什么的话就必须爬起来,可是这种情况下,爬起来实在太危险了。
不过,就算是趴着,听着枪响,也能猜出战斗一定相当激烈。因为枪声此起彼伏,急骤而密集。而且伴随着枪声的还有其他的爆炸声。
说不清楚这段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许有一万年那么长,但是突然之间,枪声完全平静下来。
汤玛士战战兢兢地的抬起头,正好看到之前那个枪口对准他的士兵此时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身上满是红色。
死……死了吗?
汤玛士转过头,看到的正是不敢置信的事情。
在距离他较远的地方,6五正把一个士兵一脚踢倒。
不是什么复杂华丽的技巧,看上去只是单纯的正面一脚,干脆利索的踢在胸腹之间的位置,直接把人踢飞出去一小段距离,摔倒后就再也爬不起来。
就体格而言,这些土著士兵的个子确实比较矮,被身材更加高大的人一脚踹翻什么的没什么奇怪的。但是,这个不是手无寸铁的平民,而是持有武器并且受过军事训练的士兵。
等等,6五怎么……会在那个位置?他之前不是在自己身边不远吗?
汤玛士记得很清楚,当时追兵是从四面八方冲出来的。具体点说,他们形成了一个半包围,从这片林间空地的三个方向包围过来。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显得人多势众。
几秒钟后,汤玛士终于意识到生了什么。在刚才他趴在一动不动的时候,6五已经绕圈挨个打倒了所有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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