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伦.唐克雷这次回到诺曼王都的时候,甚至感到有点陌生。
这对于他来说应该不可能,他至多只在雷霆堡停留了一年,高地诺曼的王都却是从他出生起就没有离开过的地方——围绕着王庭的高塔犹如一柄柄黑色的巨剑刺向灰暗的天空,而连接着它们的城墙不像是盾甲,反而像是庞大的尸体,他在等待城门打开的时候,无法控制地回忆起他在成为雷霆堡的领主后,携带着辉煌的胜利首次返回到这里的景象——新王约翰为了炫耀自己的功绩,表明自己并不比老王卑弱可欺,花费了十万金币,决定授予狄伦,他亲爱的外甥一场比伯德温最后一次回到王都时更为喧嚣的凯旋式,包括持续了近一百天的比武大会——现在系在城垛上的绸缎尚未完全褪去颜色,沟渠里还能看到月桂的残枝,为了丰厚的赏金而来的骑士们还未回到家乡,狄伦.唐克雷与约翰新王之间的关系却已经陡然降低到了冰点——如果不是更低一些的话。
金属的格栅门在令人牙酸的吱嘎声中被吊起,一个术士向狄伦微微颔首,狄伦认出他正是导师的另一个弟子,有着微薄的巨龙血脉,但胜在无耻与狡猾,他常年地混迹在吟游诗人的行列里,搜集情报与从事暗杀或是绑架之类的工作,不过狄伦知道他最近已经完全地从一个吟游诗人转职成了一个盗贼,现在白塔和鹧鸪山丘地区几乎都被他的公会威胁和统治着。
“瑞卡。”狄伦说,他和瑞卡之间从来无需假惺惺地彼此问候或是寒暄,反正他们都知道对方是个什么货色,而且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敌人,毕竟导师手中的资源只会向他喜爱的弟子倾斜:“是导师还有什么吩咐吗?”
“不是导师,”瑞卡说:“我刚从你母亲的宅邸来,黛安长公主叫你在觐见国王之后就立刻到她那儿去,好几个月了,她连你的尾巴毛儿都抓不到一根,她希望你能体谅一下一个母亲的心情,让她别忘记自己还有个儿子。”
狄伦轻微地翕动了一下嘴唇,这个小动作凡人可能根本无从察觉,但一个术士兼盗贼可不会,但一看到瑞卡眼角隐约浮现起的笑意,狄伦就及时地将他的问题吞了回去——瑞卡是黛安长公主喜欢的那种类型,狄伦可不想询问瑞卡怎么会从他母亲的宅邸里离开,结果得到一个令自己尴尬无比的答案,只是他的父亲富凯呢?在一个月前的宴会上,他的形貌仍旧没有受到岁月太多的摧残,不见得就在这十来天里他突然衰老到失去最后一丝魅力了吧。
“高地诺曼和白塔之间的距离可算不得很近,”狄伦说,从高高的马背上俯瞰着那个轻浮的家伙:“你确定那些珍贵的作物不会在你离开的时候产生什么问题吗?”
“我想我的下属还不至于蠢到那种地步,”瑞卡微笑了一下,令狄伦感到作呕的是里面居然还包含了一些关爱的成分,“无需为我担心太多,亲爱的,而且我就要离开了。对啦,我们的导师呢?”
“这可不是你该询问的事儿。”狄伦说:“如果导师想让你知道,他会告诉你的。”
“看来他已经离开雷霆堡了。”瑞卡让人生气地说,然后他就拉上兜帽,从狄伦的身边慢吞吞地走了过去,有那么一瞬间,狄伦很想从他的后背给他一下子,但他也知道一个术士是绝对不可能毫无防备的。
这个小插曲毫无疑问地让狄伦的心情变得更为糟糕,这让他必须要使用法术来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于冲破理智的桎梏——不过出乎他意料的,这次觐见虽然也很简短,但他没有被斥责与挑剔,甚至还被赞扬了,虽然比起他真正所做的那些,这样的赞扬可以说是虚伪而又苍白,毕竟除了华美的词语之外狄伦连一个铜板儿都没能拿到手,新王对防御法阵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尤其是在他听到这种防御法阵能够取代一万个士兵,保证雷霆堡的三重城墙不受来自于兽人的分毫损伤之后,他更是从他的王座上站了起来,他的手放在狄伦的肩膀上,亲切地鼓励他继续这个伟大的事业,却对防御法阵所必须的精金秘银,宝石红铅提也不提,就像是几个呼吸前听到的事情就已经被他忘记了似的。
听到这里黛安长公主的反应只是抬起羽毛扇挡住嘴唇无声地大笑了一下:“这是当然的,”她对她有时候过于天真可爱的儿子说:“他有自己的孩子了,还不止一个,他大概从来没有如此急迫地需要钱过。”
“我们的新王后?”
“不,”黛安长公主说:“那个可怜的女人,你也许还没听到这个消息,她流产了,一个还没成型的胎儿,”她漫不经心地摇了摇自己的扇子:“我们的新王太过急切了,这下子可好,他不得不将王冠从那个女人的头上摘下来,并且往她身上浇水,再把她关在一个连一根稻草都找不到的空屋子里,两天后他的新王后就因为发热而死去了。但就在那个女人下葬的当天,他的三个情人连接被格瑞第的牧师证明有了身孕,现在他许诺,有谁能够生下他的继承人,谁就是新的诺曼王后。”
“然后呢?”狄伦问:“她们现在在哪儿?”
“在格瑞第的神殿里。”黛安长公主说,“显而易见,那里可能是他认为最妥当的地方,毕竟你现在是一个法师团的统领。”
“他怀疑我会杀死他的孩子?”狄伦好笑地答道:“我是一个法师,母亲,我不会成为一个国王的。”
“在诸国的历史上,被强大的法师操纵的国王从不缺少,”黛安长公主从柔软的靠垫上站起来:“不过就我来说,他根本就是一个傻瓜,如果你真的决定藏在王座之后发号施令的话,一个婴儿总比一个成人要好,就算那只是一个虚弱到连马都上不去的病人。”她端详着自己的儿子,伸手整理了一下他的衣襟:“而且,这几天我正在研究我们的继承法。”
“真难得您也会看书。”狄伦说。
黛安长公主伪作不悦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或者说,它更近似于一个抚摸:“可惜女性虽然有了继承权,但继承权仍然在男性以及其子孙之后,也就是说,”黛安长公主说:“如果我想要戴上那顶王冠的话,那得等到我的两个弟弟,也就是老王和约翰,是的,他们以及他们的直系血亲全都死掉之后,才有这个可能——真是不可思议,我的继承权竟然在那个小姑娘之后。”
“李奥娜不是已经放弃姓氏与继承权了吗?”狄伦说,一边走过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银酒壶里装着的是茴香酒,黛安长公主并不怎么喜欢这种酒。但这种酒也不被施法者们喜欢,因为它不但是酒,加在里面的药草还会令人产生幻觉,一个施法者如果产生了幻觉将会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譬如说,将亲眷或是同僚看做一个六臂猩猩?只有少数的疯狂的术士才会随身携带着那么一小瓶,但也不是用来作为饮料饮用的,更多的时候,它被当做一种精力药水。
黛安长公主嗤笑了一声:“以退为进的小把戏罢了,如果她继续留在王都,很难说什么时候就会有一个魔鬼或是恶魔降临到她的房间里。”
“他对您做了什么吗?”狄伦放下酒杯。
“暂时还没有,”黛安长公主说:“放心,我的约翰小弟弟不但愚蠢,还十分地怯懦,在你和富凯都还好好地活着的时候,他可不敢对我做什么。另外,”她捏了捏狄伦的脸,“别把你的母亲当做一个无能之人,虽然我是个女人,但如果你想要,我明天就能让约翰的血流满王座。”
狄伦闻言顿时笑了笑,是的,他本就不该怀疑他的母亲有多么的危险,虽然她没有魔法,也没有武力,但她在高地诺曼的王都已经盘踞了近五十年,因为上两个国王对她的纵容,以及新王不得已的宽容,她的触角遍及王都的每一个角落甚至更远。不然呢,身为唐克雷家族的首领,摩顿.唐克雷不但要承认一个和他毫无血脉牵系的嫡子与长子,还在长达三十年的生命中没能再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孩子,最后他指出伯德温.唐克雷是他的私生子,请求老王允许伯德温继承他的雷霆堡与军队,与其说是报复,倒不如说是一个无可奈何之下的示弱——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黛安长公主此正是受了她父亲的命令设法削弱唐克雷的家族势力。
黛安长公主没能想到的或许也只有这个,有时候她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做的有点儿过分了,摩顿.唐克雷,他曾是一个多么忠诚而又热忱的人哪,但很可惜,这些珍贵的品质并不为他所效忠的人看重——他或许也有所察觉,所以才会结交老王,也就是黛安长公主的弟弟——虽然对于唐克雷家族来说,老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伯德温,一个身居高位的卑贱之人,显然又被诺曼曾经的统治者看做了一条好狗,想到这里,黛安长公主耸了耸肩,所以她遵从国王的命令退让了,但在那个夜晚,她也毫不犹豫地站到了富凯与约翰一边。要不然呢,诸神在上,让她和她的孩子对着一个猎人屈膝下跪?
只是继承法的变更,也不由得不让她生出了更大的野心……如果那个小姑娘能,那么她当然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真正地头戴冠冕,手持权杖,坐在那张冰冷而又奢华的王座上……“去见富凯吧,”她说:“他等你很久了。”
狄伦的心陡然一松,富凯确实是最喜欢茴香酒的,而富凯,他的生身父亲,虽然狄伦对他也有着诸多不满,但总也要比瑞卡好。
而在另一个房间里,富凯没有坐在桌边,而是躺卧在矮榻上休息,他的心跳的很快,面色却如同一个死者一般的苍白发青,嘴唇乌紫。他用一只手按住胸膛,用另一只手拿起随身携带的小酒壶,连着喝了好几口茴香酒,黛安长公主也给他准备了茴香酒,但他的茴香酒是不同的,里面除了能将一头公牛顷刻间毒毙的乌头之外,还有着龙血,巨龙的血,而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用蜥蜴或是鳄鱼的血来滥竽充数的假货,沸腾的力量从他的舌根一直蔓延到胃部,又从胃部扩散到每根毛细血管的末端,这让他的感觉好了不少——他只喝了很小的一口,随即将酒壶的盖子拧起来藏好。那位女性,他的母亲已经有一年没有出现了。他曾经尝试过自己去弄龙血,但弄来的龙血虽然是真的,但比起他的母亲给他的那些,它们就像是掺了酒的水。
对于“母亲”的身份他也时常有所揣测,但他不确定他是否有着她的血脉,他曾经以为她只是他名义上的母亲,但狄伦的天赋让他又燃起了一丝希望,但很快他就失望了,狄伦所拥有的天赋是法师的,不是术士的,他并不是因为有着巨龙的血脉所以才能成为施法者的。
富凯很清楚,很多个夜晚,他的母亲会来到他的床前仔细观察他,不是一个母亲对于孩子的喜爱与眷恋,更正确点说,那是一种他经常在学者与施法者眼中看到的探究性的眼神,就像他不是她的孩子,而是一个复杂的机械,或是魔法创造出来的一个怪物,她经常将富凯抱在怀里,抚摸他的身体,握住他的手脚,不是在确认他是否安然无恙,而是在评估与计量——富凯从来没有在那个怀抱中感到过温暖和爱。
但他的生命确实是她赋予的,就算富凯并不记得她是否生育了自己,但富凯记得自己在七岁的时候就死亡过一次,正是这种辛辣的药水将自己从哀悼荒原上拉扯了回来,那时他的鼻腔中都已经充满了死者的灰烬,之后是十二岁,十六岁和十九岁,之后每次发作的间隙都越来越短,越来越剧烈,以致于他必须随身携带药水,没人能比富凯更了解死亡的可怕与绝望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从不敢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悖逆之心。
他匍匐在她的脚下,听候着她的每一道旨意,并尽心竭力地完成它,无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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