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天马行空四部曲 > 12、天边之人,入境不随俗

公司尾牙,与杨兄许兄徐姐提早到阳明山周遭逛逛,山上的冷风吹的我这个体质向阳的人受不了,比较有热情的就是许兄跟徐姐,两个都爱花花草草的大自然。到了举办的地点皇池温泉餐厅,泡个温泉叫青磺泉,人稍多,稍為泡一下就闪了,陪小燕与品乔先去吃点东西,免得太晚用餐饿昏了,饿到辣椒都给吃了,我吃的,只是感觉好吃就全吃了,不辣的辣椒。活动有一些,但疲倦了,午夜了,明一早还要载老友也是第七部情书的主角去上班,闹鐘先调好,发现日久会生情,还好她不是我要的女子,因為她太依赖他人,我比较喜欢独立自主的女子,不过,世事真的真的难料,佛家说一切随缘了,自是有道理的。

        太美了,你说谁?道王回道:“天边之人。”圣王问道:“你说韵天之人?”翡翠山海的中间地带,在一处树荫幽径上,男的仙风道骨骨瘦嶙峋般的道王与女的风华婉约充满无上智慧的圣王并肩而行。“聪敏!”道王道。轻柔笑之的圣王再问道:“你与如来佛及上帝所看见的第999朵玫瑰,是否叫不世玫瑰?她是什麼样子?”道王尷尬的回道:“不是,她叫魔玫瑰,开在仙境中,她的顏色我说不上来,因為她一直在变色,我最喜欢她成空灵色的气息,那味道是圆满的幸福味道,而且拥有非常的极至大道的味道…。”圣王撇撇嘴,露出小女孩儿的天真气息,加上圣王本身的靚丽容顏,让道王不禁看呆了。圣王撒娇的道:“带我去仙境。”道王哀嘆道:“那是无“法”带人去的,妳能去就能,不能的是一辈子都不能。”……。

        不知道雪鹰领主是否有第二更?在等。斗战狂潮光比赛就有得扯了,貌似主角会跟第二女主角在一起,因為他们同甘共苦过,第二就变第一了,那原来的第一怎麼办?要不就跟以往的作品一样都收了吧!这书有得等了,等待果真是漫长的,即使我擅长等待的人也等不太起了。会来不及的,岁月真的如梭,想我15岁正式写壶天一书,蝴飞九道,狐梭酒道的开始,都乱写(随心所欲的写),只想写出让自己满意的“感觉”而已。19岁正式写情“书”,非一般的情书,断断续续的写,也写至今天还在写,没有我真正满意的一部……。图片是公司的老闆娘,与我同年龄,似乎我们都老了,也不是似乎,是的确。很倦,但还没睡著。

        清晨五点醒来,似乎做了一个梦,但忘了,发热,头也有一点点的微胀痛,忘记昨晚的尾牙后有喝点小酒,发呆到六点,脑海只记得一件事,其餘全空白,再晚一些,应该会陆陆续续的想起,想起昨晚脑筋急转弯的有奖问体,没一个想得到,似乎自从脑部受过撞击后,或者也是烟抽几十年及年龄大了,以往可以轻易回答的,现在就算琢磨半天也不会,又只能顺其自然了,写写继续睡,再一个半小时后,要洗洗出门。

        四年前的视频,四年前我不是五月天的歌迷,四年前的我,好像写了这一本书天马行空四部曲,还好有写,不然这四年前都不知有什麼稍稍安慰的,后来也跟此书的女主角见上一面。当然了,似在同年见了许多上海的书友,我吃西红柿的书迷,跟著老k去的,他们都还好吗?大多已经不在网上,还在的算稀有动物了…。

        (遇到系统自动更新,删掉完整的,然后又被自己繁体转简体给删除部份文字,习惯没校正后就发,习惯发完后在看,才知跟原本的意味差很多,汗!)……闪亮的,寻巡前行的,寻幽探访的,或者并肩而行的,一前一后的,不离不弃的……“再往前即是醉生梦死之地,你确定要前行?”在后头的圣王喊道。瞇起眼光,彷彿望穿前方的道王,微笑的回道:“无妨,是人就必须走上一遭醉生梦死之地。”迷沦的,**挣天的,败跳的,玲瓏浮屠的,唇对唇的,吻对吻的,廝杀对嘶杀的,战争的,心遽的,那种滋味腐蚀不了两王的心智,但是,道王不再是道王,圣王不再是圣王,道王退化到了哲之道的哲王境界,圣王退回美之道的美王境界,有些事,经歷过后,你不再是原来的你,你可能多了点东西,而这东西并不见得能够提高你的心灵境界,好比你產生了无穷奋斗的金钱名利**,你物欲薰陶下永远不满足的追逐极限,你看多了幻想的小说黑类黄类小白儿类的音乐书刊连续剧之后的你在无知无觉中变了,但你已经不知道你心灵上变了。

        抒情电音盘旋在耳机内,震波如轻轻的吞吐浪花,翻译过来的词意似乎是说著“如果你可以,亲爱的你立刻护住我,除此之外,什麼都不需要说,如果你离开那麼必得要有一颗强壮的心臟,狠心的人那可做什麼都是让人伤心的,喔喔!希望宝贝宝贝不是这样的人类,来吧来吧!我相信我闪亮的眼光。”轻盈摇逛的步伐,阻止不了向前的眼光,如果你是悠悠之人,你就也会这种步伐,逍遥的步伐。

        浪头上的尖口,沉默一会的星空,望著守候在岛屿外围的日月,星际间的空与独,难道是生情的代价之一,空有一身,许是触动了什麼,一丝丝的感印也在粉碎瓦解,一靠近就不见了,只剩妳有著的苍穹眼睛,重谱一曲泣血之章,在我心碎之前,是谁写下星空女神的传说,写的如此残破不堪,毫不费力的残破,竟笑的可恶又苍白,是你般若?还是你魔首?不可能是逍遥王吧?这一道意识為何始终充满忧伤?虽说人世间没有永远,没有永远,珍惜什麼呢?就你那卑微不堪入心的情?你就别说笑了,这笑话让人想哭,在笑哭之间写下星空的孤寂,妳孤寂吗?当妳生情的时候。

        李宗盛先写了不必在乎我是谁后,林忆莲唱了,后来再出粤语歌假如让你吻下去而把词改成粤语的语气。

        杨兄回南投,次店没人了,下午三点要去主店坐镇,阵?嗯!该回老家过年的都回了,该干嘛就干嘛的,明天还得镇一天。一整天阴天,也好,至少没有下雨,落实的听个歌,管它什麼歌,点到的都听听,没有不可听的歌,别听天骄龙说什麼小白儿歌别听太多,那会成為小白白,自己还不是超爱忧伤的歌,飘浮阿!往南的CD奏之章已经準备好了,既然他写过往北的CD一书过,往南的就由我来好了,我是谁?我是那个貌不其扬的,其貌不扬的,一名深爱静謐的普通的,平凡的男子,我叫幽鬱帝,恰似一道悠伤的风。

        在往南之前,我看到云南毁容的讯息,这毁人的人,不应该存在了,可见我不适合当法官,我会直接判死刑,通通死,只要你出手伤人,不囉唆,不废话。由此可见这世界不会迎合我的观念,这点我很有自知之明,就好比国家面前无偶像这句话简直就是一句大白痴的话,老是看到这句话,老是在恭维又恭颂的,把国家这个没有生命的两字凌驾在人之上,完全是错误的,国家就是人就是偶像所组成的,不提了,扯远了。还是言归正传,往南,為什麼往南?南比较不冷,我讨厌北方冬天穿的厚厚衣裳,包的像粽子在外活著,也看不到女孩的花漾身材,那妙丽繽纷根本看不见,没意思,对于我这种好色好美的是残害的,尤其我喜爱春暖花开般的日子及生命

        等等,似乎记错了,无论是往北往南或往西往东的,他都写过了,当时他应该是因為他的音乐朋友柳飘絮、冠东玲,李繆丝、陈依依所写的,藉由音乐创作东南西北的风格,他是四处飘游的人,不像我的另一好友逍遥王永远固定的偏居在南方小岛上。至於往中的音乐之章就不好玩写了,四方匯聚的歌,是什麼歌?这世界还没有人写的出来,否则就应该听过,没有我没听过的曲风,除非是音乐皇作的,他不让人听,所以他只适合存在书上,书上的人物,因此存在跟不存在其实也分别不大,好比人的存不存在有分别吗?好比千万年后,谁还在?对现在的宇宙对地球而言没有人的世界会更美丽的,对人而言一切都是人為中心。中心之音乐不好写。

        那就这样子,天边云霞我们看著,不说话,心裡想什麼或都不想,就这样子,如果可以在妳的身边,歌可以高声大唱,琴可以狂乱的飞弹,风在咆啸,心在疯跳,只為那不可能实现的事,迴旋的时光在奔绕,思念在百转千折,冲天,不為了震霄,奇情,不為了感动,守护,只是不想心因妳而躁动,逍遥,是我最恶劣的自尊,自由,是我最低能的意识,哈哈,是我文字中仅有的悲伤,当我又再一次天马行空之时,我大概已经想妳九千万次了,距离天长地久还很远。

        的确,我也曾,曾经想找那人世间最美的一朵花,你早已放弃了,你说人世间不存在最美的花,只能找到最有缘的那一朵,也许吧!灿烂的容顏就是最美的了,也许适合我的就是那一朵,魔之花,第999朵的那一朵,也许只是也许,谁知道未来是什麼样的?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难道你可以永远年少永远不死?所以呢?你在自言自语的废话著?也许是,也许不是,抒情你懂?以文字抒情最简单最方便最容易最快乐最忘世最沉醉,不然读书读什麼?说话说什麼?文诗哲歌法词史戏,表达沟通升华思想艺术通通需要文字。好了,你该下班了,我知道说的再多,心灵会越来越真实,也会越来越梦幻,还有越来越孤寂,及入境不随俗。

        新闻讯息:女子丽江旅游遭毁容抢劫,被打朋友孙某鉴定为轻微伤,毁容女子要等到90天后才能鉴定!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还在等鉴定结果!这几年云南旅游乱象频出,屡见各大媒体报端:导游打人,游客被宰,不合理低价团……对此,你怎么看?!音乐情书-龙吟月心得是:人民若不发声争取,有一天轮到自己时,就后悔莫及了。只有让这种事别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才是正确的。不只云南,那裡都有坏人及无知的人,如何减少,是每个人都要努力的,否则谁都有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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