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管家,全叔其实不是那么称职。
这并非指他的技能不足,而是年龄已经大了,精力便不足了。
岁月不饶人。
好在别墅的主人不爱在家里办大型宴会,三楼的宴会厅并没有用过几次,而郑元凯如今还是单身,没有夫人更没有孩子,连个同居女友也没有,全叔的工作一直很清闲。清闲之余,他偶尔也会关心,大少什么时候找个夫人呢?
郑元凯从来没有带女人回家过,尽管通过报纸和网络能够知道大少有了和换了女伴之类的消息,但那些人全叔都没见过,也不觉得她们和大少的关系如何密切。
直到今早的报道《郑大少和他的神秘短发女郎》横空出世。
唔,作为郑元凯的管家,留意一下有关他的新闻,也是很正常的。
作为知情人,全叔当然知道被少爷带回来的是叶熙辰,思量着这两人最多是朋友关系,女人留宿不免让人想东想西,男人留宿再正常不过了,纪文昊他们不也在这儿住过?不过他们住的是三楼的客房,而且跟少爷早有了交情,影帝好像才认识不久,而且据刘秀说,他是从二楼少爷房里出来的。
哪里不对。
全叔自我安慰:可能是影帝住在旁边新装修的那间卧室,早上先去了大少的房间,然后再走下来的吧。
这个理由很快破灭了。
收拾床铺的刘妈,并没有在少爷隔壁房间发现有人睡过的痕迹,床单都一丝不乱,所以叶熙辰真的是在大少房里睡的。
全叔继续自我安慰:两个男人睡一起其实也没什么,古代不还有抵足而眠吗?再说他们没准是喝多了……等等,酒后是不是容易发生一些微妙的事情?
中午,少爷回来了。
在房里了待了一下午,吃了晚饭以后,又出了门。
这段时间里,全叔进行了自我批评,觉得根据一点乱七八糟的媒体报道就联想太不负责任了,简直自寻烦恼,郑元凯是谁,山林市有名的花花公子,西装裤下不知拜倒了多少女性-爱慕者,以前也一直没有征兆,怎么可能会就对男人有兴趣了?
可是——
晚上,少爷回来了,还带着一个陌生男人!
跟叶熙辰好歹也和大少认识了一段时间不同,这个人完全是凭空出现的,不得不令管家提高了警惕,而后他便发现,少爷的裤子不是出门时的那一条了。
“……”
不能怪全叔眼神犀利,这实在太明显,出去的时候穿的是条宽松的深色休闲裤,价格上千,回来的时候是条浅色的牛仔裤,价格也就是两三百的样子,和后面那个陌生男人的衣着很搭,应该就是他的。管家不由得陷入了沉思:到底是什么情况,需要换裤子?
有些事就怕深想。
“全叔?”
见老管家神色不对,郑元凯出声了。
“汪呜?”
金毛跟着叫了一声。
狗?全叔低下头,才发现少爷脚边还有只狗,模样十分凄惨,瘦骨嶙峋,眼睛却清亮有神,看得出是条好狗。
他有些羞愧。
刚才都在想什么呢,连这么大条狗都没看见!
全叔侧身让开,礼仪完备地对客人行礼,而后问:“少爷,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我新找的秘书,贺泉。”
不怎么关心公司的老管家并不认识这个人,但在不着痕迹地仔细打量过陌生男人的容貌后,他松了口气:应该是单纯的工作关系。对郑元凯“人必貌相”的作风,全叔还是很有信心的。
确定贺泉是大少看重到足以带回家的下属后,管家的态度热情了几分:“贺先生是否有什么需要?”
郑元凯代其回答:“让刘秀弄一人份的饭菜给他,有鱼吗?优先做清蒸鱼。”
“汪!”
金毛不甘寂寞。
“你吃过饭了。”
“汪呜~”
金毛开始撒娇。
“等胖点再给你做肉圆,你现在不能吃多了,乖。”
“汪。”
金毛勉强同意。
管家和迎出来的刘妈母子俩目瞪口呆。
刘秀惊道:“这狗成精了?不是说建国后不能了吗?”
“胡说八道,乡下的狗更机灵。”刘妈白了儿子一眼,心疼道:“大少,这狗是怎么了,瘦成这样?”
“它原来的主人是景安,”没什么不能说的,郑元凯叹了口气,坦然道:“主人死了,伤心成这样的,和我挺投缘,我就带回来养了。”
人最欣赏狗的一点,即是忠诚。
听到这话,别墅里住的几个都对金毛好感大增。
贺泉不失时机地接道:“叫静静,两岁大,女孩子。”
刘妈立刻道:“我一会去弄个狗窝出来!”
半晌,各就各位。
厨房里,刘秀颇为怨念地开始杀鱼,那鱼非常难搞,溅了他一脸的水,用刀背猛拍了好几下,总算不动了。错过了“家庭新成员见面会”的杨荣站在他身边,听着他的碎碎念:“大少什么时候喜欢狗了?”
“我妈也喜欢,在乡下的时候我就觉得狗才是她亲儿子,我是抱养的,到了城里狗少了,住人别墅也没法带着狗,没想到现在竟然是大少要养了,唉。”
他长吁短叹,快速而娴熟地刮着鳞片,又道:“杨哥你是当兵的,也喜欢狗?”
“军队里还有军犬,你说呢?”
“也对,”刘秀仔细地刮着鱼鳍和鱼肚子处不容易被发现的鳞片,突然乐了,转脸道:“哎,我发现大少和金毛在一起,再随便来一个男的,就组成了狗男男三个字哈哈哈,呸呸我乱想的,杨哥你别说出去啊。”
杨荣严肃地瞧着他。
到底是当过特种兵的,这表情挺有威慑力,刘秀颇为忐忑:“干嘛?”
杨荣拍拍他的肩膀,认真道:“下次有人打你的时候,记得第一时间向我求救。”
“?”
“刘妈不容易啊,我总算知道她不让你去酒楼找工作的原因了,”杨荣深深看了他一眼:“长这么大还没被人打死,真是运气。”
“……”
二楼。
恢复了些力气的金毛一改在车上的文静,开始到处乱窜,郑元凯把所有房间的门都打开了,由着它到处走——狗狗到了新家,总是要到处逛逛闻闻的。注视着金毛把二楼匆匆走过回到主人身边,大少把它抱起来,和贺泉一起进了卧室,关门。
“景安”和人谈事情,总是不方便让其他人听见的。
贺泉瞧了瞧卧室的装潢,嗤笑:“金碧辉煌。”
“这可不是我的品味,”郑元凯摸了摸狗狗的耳朵,好奇询问:“静静,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灵魂感应?
太唯心主义了。
即使发生了穿越这种事情,大少也还是相信唯物主义的。
“应该是气味,”贺泉想起了什么,笑道:“你的章鱼小丸子呢?”
“……忘了。”
一盒小丸子,只吃了两个,剩下的搁地上了,应该被当做垃圾打扫掉了吧。
去长风街必吃的铁板鱿鱼和章鱼小丸子组合,竟然让金毛犬认出了他?郑元凯仔细想了想,应该还有身上的沐浴液精油之类的味道,从剧组回来以后,他新买了自己喜欢的牌子在用,对人来说气味已经没有了,狗说不定还能闻到。
金毛起初只是很怀疑而已,之后大少和狗狗互动的小习惯,则让它确认了这个是主人。
“静静真聪明!”
大少把脸贴过去,蹭了蹭它的脸。
没错,即使只是这样简单的判断,对于金毛犬来说,也是十分聪明的表现了。
“汪汪!汪!”
狗狗开心地摇了摇尾巴,又舔了一下他的脸。
这一晚两人一狗都睡得很香,刘妈用纸箱和垫子拼接起来的窝被金毛拒绝了,天气热,它直接趴在了空调房的地板上。
次日早上,贺泉先回家收拾东西了,郑元凯让他直接搬过来住。
司机杨荣负责接送。
望着车窗外的景象,副驾上的男人放松地伸了个懒腰。
真好。
别墅上下包括司机都在奇怪为什么他要搬进来,贺泉笑而不语。
以前是怕不方便少爷带人过夜,他才不和景安住在一块的,现在则不同。
少爷刚“换”了身份不久,容易露馅,需要有人帮衬,何况别墅里已经住了这么多人,不存在什么打扰私人空间了,突如其来的失而复得也让贺泉想要留在少爷身边,是以他答应得很爽快。
“汪呜?”
郑元凯拒绝了小伙伴们的邀请,告诉他们自己收养了一条狗,很没有安全感很粘人,爱美现在长得又不怎么样,要养到能见人了再带出去见他们。挂了电话,见金毛正坐着歪头瞅他,显然是听到主人说了“狗”这个字。
根据静静的理解,这应该和它有关系。
由于失去主人太久,如今金毛连大少上厕所都要盯梢,更别说出门了。想到狗狗差点把自己饿死,你又能说什么呢?
随它吧。
“静静,想出门吗,还是待在家里?”大少把牵引绳取出来,展开放在了地上。
明白牵引绳所代表的含义,金毛摇起了尾巴,站起来走过去,将两条前腿踏入了对应的绳结处。
“好,带你出去。”
郑元凯打开衣橱,把“滚滚爱我我爱滚滚”买的三件睡衣和一条毛巾找出来装到袋子里提着,带金毛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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