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子歌纪 > 第十一章 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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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绫罗城的南街素来以丝绸制品闻名,因为临近蒹葭洲,往来商船卸货便利,走水路的旅人也多由南门入城,南街由此成为城中商贸的中轴。

    借着为兰溪修玉笛的由头,子歌随赵姨娘和红裳一同出门。她们二人要为拜月会置办最后一批鲜货,需去码头挑选,子歌便顺道搭上了马车。

    一路上三人皆不言语。子歌状似无意地看着窗外的风景,余光却是时时留意着红裳的动态。她的怀里仍旧揣有那封翠翘的地书,若想不毁坏卷轴而打开,需借得相应品级的钥匙。若子歌没有猜错,红裳此时便怀揣着她需要之物。只是该如何借得,却是难题。

    “待会办完事,便在潇湘居见吧。”赵姨娘道,子歌点点头,径直下了车。潇湘居是南街上的一家酒楼,各色小吃做得尤其精致。

    主街上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也都神色匆匆。子歌沿着街道走了一会,方找到兰溪指明的那家乐器店,店面不大,装潢却很有格调。此时,店主似乎正在对付两个难缠的外乡客人,表情分外不耐烦。

    “你把琴先给我,我哥哥自会拿钱来换。”

    那名女子以轻纱覆面,看不清容颜,但声音清脆悦耳如云雀。她身着一条银色长裙,材质轻柔而飘逸,裙面绣有繁复的花纹,腰系玄色缎带,看起来颇具异域风情。

    “姑娘,这琴名唤罗绮,是附近乐坊寄放在小店修缮的,我可不能擅作主张把它卖给你。”店主皱眉费劲地解释道,看样子他已经苦口婆心地说过很多遍了,“小店里还有别的琴,姑娘不妨一试。”

    “那些都不好,我就要这个。”她有些愠怒,执拗地抱着琴不愿放手,店主尴尬地站在一旁,也不敢随意动手拉扯她。“弟弟你快来帮我。”

    另一个少年正在一旁好奇地拨弄琵琶,他穿着一袭同样质地与纹饰的金色长袍,容貌清秀可爱,眉心有一点朱砂痣。闻言,他立刻来到女子身边。子歌尚未看清楚他的动作,便听见店主“哎哟”一声,瘫倒在一旁。

    “隽隽!谁让你动手打人了?我们来买东西,又不是抢东西。”她杏目圆睁,纤纤玉手点了点少年的鼻尖,“如果让哥哥知道了肯定会骂你的。”

    那“哥哥”二字仿佛触及了少年的死穴,他拎着店主的后襟,稍一用力,便把他提了起来,又特意为他拍了拍衣角的尘土。

    “对不起,你可别告诉我轩哥哥。”少年说道,神情抱歉。店主被他这一拍一提吓住了,双腿抖得如筛糠般,讷讷不成言。

    子歌见那张琴正是自己在乐坊中常弹的,为免店主为难,她便出声道:“姑娘,这把琴是我们乐坊里的,材质虽好,却也不值你如此大费周章,店里还有几把珍藏的古琴,音色都比它好。”

    那女子回过头,打量了子歌几眼,脸上忽然绽开了笑容,“原来琴是你的,难怪,我只觉得这琴上有灵气,无论如何都想带回去让哥哥看看。”

    “姑娘说笑了,琴是死物,哪来的灵气呢。”子歌也微笑道,见她说话腔调奇怪,忍不住问道,“你们姐弟二人可是从外地来的?”

    “是啊,我们前几天才刚下船,在这里不认识什么人。”她将琴放回了盒中,“这琴我就不要了,反正今天也没带钱来换,哥哥又不知去了哪里,我们下次再来吧。”

    “如果你实在喜欢,可以来春风十里乐坊中一坐,我替你劝劝姨娘,想必她也会同意割爱的。”子歌见她说活直率,神态又憨直可爱,心里不免大有好感。

    “好,我一定去找你。”她笑容和煦,让子歌心头一暖。

    “莲姐,我们走吧。”那个叫隽隽的少年拉了拉姐姐的衣角,瞥了一眼子歌,见子歌也在打量他,脸颊微微一红。“哥哥说不要乱跑。”

    子歌不禁哑然失笑,他看起来不过十来岁,言谈举止皆如幼童,甚是可爱。

    “隽隽也会害羞呢,看来这个姐姐真是特别。”女子冲子歌调皮地挤了挤眼睛,“晚点我再去找你吧。”

    她带着被当众揭穿心事后面红耳赤的少年翩然离店,只留下呆若木鸡的店主与那把罗绮琴。子歌好言说尽,方把心神不宁的店主劝好,交代完玉笛的修缮事宜,她便匆匆赶往潇湘居,与赵姨娘和红裳汇合。

    此时还未至正午,街上已是人头攒动,子歌漫步行于路中,心里默默盘算着该如何借得钥匙。

    子歌向来与红裳相交甚密。她五年前来到店中时,形容枯槁,衣衫不整,坐在柴房的角落里一言不发,没有人能引起她的回应,但子歌却轻易地用一支梅花让她露出了笑容。后来她受娘的鼓励,重新振作起来,与子歌一同学艺,平日里时时相处。子歌好奇心重,爱好甚广,她却只一心习舞,每日苦练绝无停歇,如今已然是乐坊的招牌。

    红裳性格虽寡淡,对子歌却是颇为亲近。只是她生性不喜言谈,也不善与人分享心事,子歌对她的过去也只是一知半解。娘曾提过,红裳的家人也同样在京中犯了事,双亲皆流放下狱,不知下落,唯有她堪堪躲过一劫,却不知遭遇了何事,导致性格大变至此。

    若与她直言自己的想法,想必也会令她为难。娘对她有师恩,而子歌又与她情同姐妹,两相抉择下,也不知她会如何决断。

    子歌正痴想着,迎面遇上一队人马。为首一人穿着深蓝色胡服,窄袖紧身,愈发显得身材健壮,他眼尖地认出了子歌,便勒马停步,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无名氏,今日既在路上偶遇,你无论如何也得把姓名给我报上。”刘豫章气势甚是飞扬跋扈,“否则我便不让你过去。”

    子歌微微皱起了眉。她一向自认脾气甚好,但遇到这刘豫章,她便觉得心头顿起一股无明业火,非得和他一较高下不可。他如此张狂,子歌偏不愿遂了他的意。

    “咦,竟然是刘公子,小女方才眼拙,一时没认出来。”

    子歌装作很惊讶地望着他,略一福身,算是施了礼。刘豫章虽然嚣张,毕竟也是将门出身,便也翻身下马,还以一礼。后面的车队也停了下来,策马而来的卢浚逸冲子歌轻轻颔首,一副看戏的表情。

    “刘公子,你一堂堂男子,若想以武力拦我,我自然无法敌过。”子歌挑起眉,斜睨着他,“但如果你我比试力气,你未必赢得了我。”

    “笑话,我刘豫章可是齐朝第一先锋,勇冠三军,力气怎么可能比不过你?”他轻蔑地打量着纤细瘦弱的子歌,却看到她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

    “我们打个赌:你在此蹲下身,若能从我的一只手指下起身,便算你赢,我当立刻报上姓名。”子歌伸出一指,在他眼前挑衅地一晃,“否则……你下回见我时便要口称姐姐,主动施礼。”

    刘豫章被她一激,顿时火冒三丈:“别说是一根手指,就算你以全身力气相抗,也耐我不何。”

    “不用不用,一指便可,力气太大怕会伤了刘公子,教我如何向人交代。”子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

    刘豫章冷哼一声:“那便让大家瞧瞧,什么叫做吹牛不眨眼。”

    眼见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子歌却不慌不忙,随手指了指身旁一块平地:“请刘公子就位吧。”

    刘豫章依言蹲下,扎稳马步,他常年在外征战,肌肉精壮,一向号称力能扛鼎,军中无人能敌。子歌在他面前站定,伸出手指,抵住了他的眉心,脸带盈盈笑意。

    “好了,刘公子平身吧。”

    她笑道。刘豫章冷笑一声,便卯足了劲往上一顶,却没想到,额头上那一指似有千斤之力,任他青筋暴起,却难移动半分。

    “刘公子,你莫不是太为小女倾倒,都不舍得起身了吧?”

    子歌稳操胜券,还不忘损他几句。这一招是她过去与书生嬉闹时想到的,下蹲时若要起身,重心必会前倾,若以手指顶住眉心,头部无法前倾,重心便自然向后,起身的力道也会偏离,即便他有过人之力,如此情况,也绝无起身的可能。

    刘豫章涨红了脸,双股微颤,像是拼尽了全力。而子歌却依然神情悠哉,纤纤玉指更用力地点着他的额头,让他几乎向后倾斜。人群中有人开始叫好,让刘豫章面子上更是挂不住了。

    “若趁早认输,给姑娘赔个不是,我可以就此放过你。”

    子歌进一步激怒他,但见他神色一凛,脸上汗如雨下,猛然往上一蹿,却仍是无法起身。

    “姑娘好身手,此次便放过豫章吧。”卢浚逸见两人僵持不下,虽为子歌奇妙的身手拍案叫绝,却也怕刘豫章争强好胜、擅自运功导致内伤,连忙上来打圆场。他伸手轻轻一拂,子歌便觉得手指泄了劲,刘豫章借机摆脱了她的控制,立时站了起来。

    “你必是用了什么穆氏巫术,否则怎会有如此神力……”刘豫章满面羞红,喃喃自语,竟是翻身上马,径直离去。

    “刘公子,下次见面可别忘了我该如何称呼!”子歌朝着他的背影大喊道,忍不住开怀而笑,围观众人亦是一阵哄笑,而后慢慢散去。

    子歌转过身,正要与抿嘴而笑的卢浚逸调侃几句,却见帘幕翻动,一人从车上走出。

    他头戴玉冠,着一袭朱衣,绛纱袍,襟口绣着卷云花纹,底蕴深沉,一如其人。

    “姑娘果真机智过人,不知本王是否有幸能得知芳名?”

    子歌抬眼,便对上了一双狭长的黑眸,他目光沉沉,嘴角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但身上却透出一股凛冽的气势。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子歌俯身行礼,声音中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民女……参见澄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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