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苏克对这种每次一谈到军事,就拿当年说事的习惯是打从心里不以为然的。不过他也不敢当面驳斥什么,现在的大环境就是这样,随意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对立面上,是很严重的错误。虽然这所谓的人民,早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民,一群靠着父辈功绩爬上位的公子少爷而已。
副将发言之后,在坐之人,几乎每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然了,内容无一列外的,说的都是当年的辉煌。
每一个话题,胡忧都在心里的仔细的思考,却不发表任何的评论。一是因为他的职位低微,二是跟本没有必要。胡忧虽然参军还不到半年,但是对军中风气,乃致整个帝国之风,都有了相当的了解。聪明如他,是不会作出这种蠢事的。
苏克一直都有留意胡忧的表情,但是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因为他不但看不到胡忧有发言的意思,甚至还不到胡忧有任何的思考。他只看到胡忧在不断的喝酒吃菜。这让他非常的失望。
有一点,苏克却没有留意到,一个小小的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安然的吃喝,这就不是寻常之人可以做到的。
当然了,苏克之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这与他的出生有很大的关系。将门之后这个身份,让苏克很少能够真正的接触到普通的老百姓。这使得他虽然能在大方向上,看到了帝国的弊端,在细节方面,却还远远不够。
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因为这一点,让苏克轻看了胡忧,从而放弃了招胡忧入皇家骑兵团的念头。
多年之后,当胡忧和苏克再次坐在一起,谈论起今天的事,不由让人感到唏嘘的同时,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胡忧今天进了皇家骑兵团,那么还有没有那个让整个天风大陆都称为噩梦的不死鸟呢?
答案恐怕就没有人能够知道了。
胡忧就在这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失去了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有可能加入皇家骑兵团的一次机会。
酒席过后的第三天,苏克返程回帝都复命去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没有人会为这千八百条意外逝去的生命,而放弃喜庆的。
十天来,林克只是短暂的醒过两次,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之中。大夫、术士都请过不少,病情却不见有任何的好转。胡忧判断林克应该是脑部受到过撞击,造成淤血才会这样。不过这地方也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正实不了这个判断。
胡忧这半个江湖医生,对于脑外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也不打算轻易的出手。这玩艺弄好了不见得是大功,弄死了,麻烦却多多。
林克醒不过来,科库和秦明到是恢复得挺快的,十天的时间,已经能吃能睡,能跑能跳了。胡忧估计,就算放条老虎进来,他们都可以弄死。
林克不醒,最大的麻烦就是去留的问题。胡忧他们这十几个人,隶属于暴风雪军团,地方官员管不到他们。皇家骑兵团虽然可以节制,可苏克临走的时候,却又没有下任何的命令。按理说,他们应该按原计划回青州,但是林克重伤在身,行动不便,万一路上死掉了,干系重大。留下来,似乎也不是个办法,苏克走了之后,奥维马斯明显对胡忧一行人,冷淡了很多。今天甚至连火食都不提供了。毕竟军地之争,还摆在那里。他也不可能对胡忧这些军团中人太好的。
胡忧想来想去,只能把科库和秦明找来,一同商量对策。
胡忧先问这里军级最高的科库:“科库大哥,你看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手带出来的亲兵,全部死于这次灾难,对于科库的打击相当的大。军人战死,那是荣耀,以这种方式死,对科库来说,太过憋屈。所以即使伤已经恢复了,科库的意志还是一直消沉,除了喝酒,他是什么事也不管。
听到胡忧的问话,科库放下手中的酒壶,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你们看着办吧,我没什么意见。”
科库的官职比胡忧的大,他不愿说,胡忧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好把目光放到秦明的身上。
“秦明,依你的看法呢?”
秦明这次被胡忧救了一命,对胡忧的态度比往日好了一些。不过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他轻轻抚摸着脖子上被胡忧留下的伤痕道:“我们遇灾的消息,军团长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想,他很快会命人来处理此事,我们只要呆在这里就可以了。”
胡忧点头道:“嗯,现在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不过青州离此,路途遥远,加上冬天雨雪不断,想来年关之前,军团的人是到不了的。
军地两方的过结,由来已久,奥维马斯想来也没有留我们过年的意思,我看咱们是不是换一个地方住?”
“你决定吧,找好地方,告诉我一声就行。”秦明说完,站起来就离开。科库摇摇晃晃的也跟着走了,看来他也没什么意见。
“马拉戈壁的,这叫什么事。”杜啸天暗骂了一声,喝道:“朱大能。”
“在。”
朱大能从外面走进来。
“你去看看,镇里有什么地方,找一处能住的。我们趁着年前搬过去。总比这寄人篱下的强。”
“是,队长。”
朱大能应声转身离去。
“回来。”
“队长,你还有什么吩咐。”
“记得找一处大点的,兄弟们也都要一起过去。”
朱大能明白胡忧口中的兄弟们,指都是死去士兵的骨灰和遗物。黯然的应了声,脚步有些沉重的离去。
朱大能足足出去大半天,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
胡忧问道:“怎么样,找到了吗?”
朱大能摇摇头道:“队长,找不到。”
胡忧不由火道:“为什么,难道这么大一个顶泗,连间空房都没有吗?”
朱大能八尺高的汉子,此时的声音,却变得有些哽咽:“队长,不是没有空房。只是那些人,一听说是我们要,都不租给我们。说什么大过年的,弄些骨灰遗物的,晦气。”
胡忧也知道不是朱大能不尽力,而是这事不好办,唉了口气道:“唉,我知道了。你先去休习一下吧,明天把候三他们都叫上,四处找找,多问几家。另外呢,看有什么破庙之类的地方,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找好了,我们就搬。省得人家镇守大人赶人。”
“是。”
房子没有,破庙还是有的。在好心人的指点之下,胡忧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用板车搬了两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在年末的最后一天,住进破庙,算是有个新家了。
胡忧关上那破了大半的庙门,心中不由感叹。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没少住这种地方。不过那时候,大多是因为没钱才那样。没想到来到这里,还有住破庙的一天。
“嗯,这里是破了点,不过胜在自由,自己的地方,不被人管,也不用看人家的脸色,连吸口空气,都舒心很多。”
进到庙里,看朱大能他们全都像死了爹妈一样,杵在那里,心火一下就上来了:“都他娘的怎么了你们,一个个哭丧着个脸。咱们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你们懂不懂。瞧你们那熊样,小小的灾难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一点挫折都受不了,还称什么男人。把双脚夹紧,当女人好了。没出息的东西。”
“好了,都别在这傻站了。今天是大年三十,明个是初一。别人大鱼大肉,好吃好喝的过大年,咱们也不短人家什么,凭什么就不能高高兴兴的,把这年给过了。
现在我来分配任务。朱大能,你负责去买酒。记得要好酒。多弄点,至少要够兄弟们醉两回的。
候三,你去弄肉。你不是会打猎吗。去,给老子弄点野味回来。
拉雷,你心比较细。去弄些作料,还有锅碗瓢盆什么的。
嗯,里尔多,拉雷的东西比较多,你跟拉雷一块,帮帮他。顺便看有什么合适的吃食,都弄回来。生熟不忌,能吃就行。
奥托,加马,你们两个去弄些喜庆的东西回来。什么烟花炮竹啊,大红灯笼都行。
阿骨达嘛......”
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你们再亲热,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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