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法律在身边 > 第一章 家暴之下离婚权

“呯!”一声巨响,一只暖水瓶从屋里飞出来,摔在院子里打碎了。热水流了一地,不断地向上升腾着蒸汽。

    紧接着,屋子里传出一声女人的惨叫:“啊!救命哪!”

    邻近的村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把窗户关上了。

    一个孩子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爸爸,我求你了,别打我妈了。我给你跪下了,别再打我妈了。”

    “滚一边去!”一个男人的声音喝道。接着又响起一个声音:“扑通!”紧跟着传出“啊”地一声惨叫。

    屋里的那个女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儿子!儿子!,你醒醒,别吓着妈妈!”

    稍停了一下,那个女人的声音又叫了起来:“张磊,你不是人,你自己的儿子啊,你怎么能下得去手?”

    这是村民张磊家传出的声音。张磊的妻子叫李云娜,李云娜与张磊的婚姻很不幸,张磊经常打媳妇,是远近闻名打老婆的男人。

    当初,李云娜的父母因家庭贫寒,不准女儿与自己看中的男友谈恋爱。李云娜的父母提出:“谁家能出得起2万元彩礼,我就把女儿嫁给谁家。”

    在一个县里找不出几个万元户的年代,这2万元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张磊的家庭并不富裕,因为李云娜长得漂亮,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孩,他一心想娶李云娜为妻。为娶到李云娜,他借了2万元钱给李云娜的母亲做彩礼,终于把李云娜娶到了手。

    不过,张磊为与李云娜结婚欠下了不少外债,结婚后过了好长时间才还上这笔饥荒。

    张磊从小就性情暴躁,爱骂人、打架,是村里谁也惹不起的主。张磊特别爱喝酒,一天三顿离不开酒。不过他的酒一喝多,就耍酒疯,骂人,打架、摔东西,搞得四邻不安。为这事,张磊经常与村里人打架,也经常被投诉到治保员那里。可是,张磊没记性,前面刚认错,跟就犯同样的毛病,谁拿他也没辙。

    张磊和李云娜刚结婚的时候,出于新婚的原因,他对妻子还不错。李云娜虽然婚前对张磊没有什么感情,但一个受旧礼教束缚的女人,她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对张磊也就逐渐接受了。

    张磊挺能干活,庄稼活也是一把好手。不过,他喜欢酗酒,经常因为喝酒耽误事。张磊除了种地,其他的副业不愿意搞,也不愿意在农闲的时候出去打工,家里生活一直比较困窘。

    张磊自打有了孩子之后,家庭负担重了,张磊心情非常不舒服。他心里一不舒服就喝酒、三天两头砸东西,骂媳妇,打老婆,一个好好的家,几乎没有平静的时候。

    为了张磊家庭暴力的事情,李云娜的父母管了多少次,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长了,他们也没有办法。老俩口每次一来过问,张磊就说:“这事你们没有权利管,当初是你们把姑娘卖给我的,要打要骂是我的权利。”

    李云娜的父母缺理,被张磊一呛,只好灰溜溜地回去了。每当听说女儿挨打了,老俩口只能暗自伤心。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如今他们也真就没有什么办法。

    有时候,女儿回娘家诉说委屈,妈妈对李云娜说:“闺女,实在过不了就和他离婚得了。”

    李云娜哭着说:“妈,日子过到这个地步了,我早就想离婚。可是孩子还小,再说,他是一个浑祚孟楞(浑人)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一旦要离婚,我怕他对咱们家的人干出什么事来。我不敢离婚啊。”

    说着说着,娘俩就抱在一起痛哭起来。

    妈妈擦着眼泪说:“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当初为什么就图他那两万元钱呢?我这不是把闺女扔火坑里了吗。”

    李云娜哭着说:“妈,这都是命,我认了。大不了哪一天我就不活了。要是有那一天,我那个苦命的儿子你可得帮助照顾一下。”

    原来,张磊经常打骂李云娜,而且每次打人的时候,手段都特别残忍,李云娜实在受不了。有一天,张磊把李去娜打急了,李云娜说:“张磊啊,我嫁给你十几年了,这身上让你打得没有好地方了。你放我一条生路,咱俩离婚吧。家里的东西我什么也不要,你让我把孩子领走就行。”

    张磊一巴掌把李云娜打倒在炕上,眼睛瞪得像铜铃似的。他一脚踩在炕沿上,一只手拎着擀面杖,指着李云娜说:“我今天告诉你,离婚没门。你是我买的媳妇,你如果非要离婚,我就杀了你和你全家。”

    张磊几乎天天喝酒耍酒疯,耍酒疯的时候谁也管不住,谁劝打谁。左邻右舍因为劝架,被他都打过,时间长了,也就没人劝他了。张磊以为自己是全村最厉害的人,也就更加横行霸道了。

    李云娜听了张磊的话,害怕张磊犯混的时候真得会伤害家人,始终不敢上法院起诉离婚。

    张磊见妻子在自己的淫威下不再提出离婚要求了,更变本加利,殴打妻子的行为有增无减,越来越厉害。

    这一天,李云娜被打不过,趁张磊不备,把一瓶早已经准备好的农药喝了下去。

    张磊一楞神的功夫,李云娜就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挣扎着。

    儿子张小明正好在家里遇上了,赶紧跑出去求救。他看见一个漂亮女人正拿着照相机在村里拍照,就跑到她的跟前,哭喊着:“阿姨,快救救我妈,她喝农药了。”

    这个女人是山城日报的记者刘婷,她今天正在村里采访。听到眼前的孩子求救的哭诉,她急忙把自己的汽车开过开,把李云娜抱上汽车就往医院里送。到了县医院,经过医生的紧急抢救,李云娜终于被抢救了过来。

    在医院的病房里,刘婷看着刚刚苏醒的李云娜,问道:“大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怎么能走这条路呢?”

    李云娜哭泣着说:“大妹子,你不是救我,你是害我哪。我活着比死了都遭罪呀。”

    刘婷心里一动,难道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有故事?她立刻说道:“大姐,你别伤心,我是报社的记者,你有什么事情解不开,能告诉我吗?我也许能够帮助你。”

    李云娜哭诉着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刘婷,刘婷听后对李云娜极为同情,她决定一定要管管这件事情。便开车回到乡里,找到与乡司法所的林所长介绍了李云娜的情况,并提出:“乡司法所能不能找张磊好好谈谈,能不能让他不再打老婆了。”

    林所长说:“刘记者,这个张磊打老婆的事情是我们乡司法所几年来最难做的一个家庭暴力典型,我们先后和张磊谈了有十几次了,根本不起作用。这个张磊,简直就是石头脑袋,油盐不进。”

    刘婷说:“李云娜已经被打得喝了农药,差一点就死了。我想这个时候再做做工作,备不住张磊能听得进去。”

    林所长说:“好吧,我们再去试试,不行,就得报公安机关处理了。”

    二人来到了张磊的家里,张磊正在桌子上喝酒。他看见林所长进屋,便说:“林所长大驾光临,又有什么说教,快说吧?”

    林所长指着刘婷,说:“这位是报社的刘记者,你老婆喝药就是她帮助送到医院抢救过来的。你不赶紧谢谢人家。”

    张磊听说妻子自杀后被抢救了过来,眼睛都没有抬,说:“她愿意喝药自杀,该我什么事?想死还不容易,今天抢救过来,明天她还要死,你能管过来吗?”

    林所长说:“张磊啊,你这打老婆也太凶了吧,我跟你讲,你这可是犯法。”

    张磊非常反感,他翻了一下白眼球,对林所长说:“男人打老婆是中国几千年的老规矩,你司法所就能把这个规矩改了?你说我犯法就犯法了?你既不是公安,也不是法院,管不着我家的事。”

    刘婷说:“张大哥,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男女平等。你说的那一套是封建社会留下的,早就被淘汰了。如今,在家里施加暴力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属于犯罪。我作为记者,发现了这件事,不能不管。如果你能接受我们的劝告,与妻子和好,得到她的原谅,我们可以不管。如果你的妻子不能原谅你,我建议你们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这样,你们也可以相安无事。”

    张磊眼睛一瞪,说:“离婚?没门,想都别想。打老婆犯罪我还没听说过,我没打她腿断胳膊折的,犯什么法?自杀的农药也不是我灌到她嘴里的,关我什么事?我犯哪门子法?你别吓唬我。”

    刘婷说:“张大哥,我不是吓唬你,你真犯法了。既然你不听劝告,我看你还是和李大姐协议离婚吧。李大姐说了,‘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儿子。’你们离婚了也许能冷静下来。”

    张磊对刘婷说:“老婆是我当年花钱买的,她就得听我的。自古以来,家庭都是男人当家作主,女人得听男的。男人不休妻,女人不得离婚。你是记者我不能打你,要是村里人这样和我说,我早就打得他们找不到北。”

    劝说没有成功,刘婷和林所长离开张磊后,便到村里进行采访,了解到张磊施加家庭暴力的许多事实。村民告诉刘婷,“刘娜浑身都是伤,几乎没有好地方,都是张磊打的。”

    刘婷回到市里后,写了一篇报导《山村里的家庭暴力》。报道发表之后,市妇联派人找到刘婷,一起到医院看望李云娜。妇联工作人员听了李云娜的遭遇之后,立即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律师给李云娜提供法律援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刘成律师看了李云娜的伤情之后,建议对李云娜进行司法鉴定。经过鉴定,李云娜身体多处受伤,构成了轻伤二级。

    刘律师对李云娜说:“李大姐,你现在属于轻伤,你是否愿意起诉张磊,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李云娜摇摇头,说:“律师呀,我不是不想治他的罪,他和我毕竟夫妻一场,又有一个可爱的孩子。要是把他治罪了,孩子的心里也不好受是不是。治罪的事情我就不要求了,如果能离婚,就离婚得了。”

    因为家庭暴力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受害人不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由于李云娜只想离婚,在记者、妇联干部和律师的帮助下,李云娜终于走进了法庭,向法院起诉张磊,要求离婚,平均分割家庭财产,赔偿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损失。

    法院很快就受理了案件,经诉讼双方同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云娜起诉离婚的案件。

    在法庭上,针对李云娜的诉求,张磊答辩道:“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我不同意离婚,她就别想离。如果李云娜非要离婚,就应该把当年的彩礼钱退给我,并支付利息。否则她别想走出我的家门。”

    听了张磊的答辩,法官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县法律援助中心刘成律师在法庭上代理李云娜陈述了应当准予李云娜离婚的理由,并列举了张磊实施家庭暴力的种种事实和证据。张磊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变得哑口无言,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了。

    刘成律师在举证的时候,宣读了张磊的儿子张小明的一封信:

    “爸爸,我知道今天法庭审理妈妈起诉你离婚的事情。我恳求你,爸爸,别再难为妈妈了,让妈妈解放吧。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几乎天天都能听到你打妈妈的声音和妈妈的哭声。作为你们的儿子,我劝说过你,但每次我得到的都是你难以忍受的毒打。别人家的爸爸妈妈相敬如宾,家人和气,可是我的家庭里天天都是战争。爸爸,你可以喝酒,但不能总以喝酒为名打人。如果再打下去,不仅妈妈要离开你,儿子也要离开你,即使我不能养活自己,我就是死也不会和暴君一样的爸爸生活在一起......。”

    当律师宣读完张小明的信后,张磊的眼睛红了,李云娜哭出了声音。法官、律师、旁听的记者和妇联干部都流下了眼泪。

    张磊虽然仍不同意离婚,但不再有狠毒和威胁的语言了。

    法庭当庭合议后,审判长敲响了法槌:“全体起立,现在宣判:

    ……经查:被告张磊对原告李云娜的家庭暴力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通过庭审双方的证据证明:原告李云娜与被告张磊的感情已经破裂,且无调解和好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现李云娜要求离婚,且态度坚决,张磊不得干涉李云娜的离婚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第三六条、第三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三)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李云娜和张磊离婚。

    二、家庭住宅一套由被告张磊居住,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价值款8万元。

    三、婚生儿子张小明由原告李云娜抚养,被告张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其满18岁独立生活时止。期间如有教育医病等事由导致抚养费增加,应由被告张磊承担增加额度的50%。

    四、根据李云娜家庭暴力的伤害后果应追究张磊的刑事责任,因李云娜未提出此项主张,本庭不予追究。判令张磊一次性赔偿李云娜人民币5万元。如不能支付现金,应从分割财产中确定。

    五、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张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之后,诉讼双方都没有上诉。

    两年后,刘婷再次来到村里采访,听村民介绍说,张磊离婚后,一次性向李云娜支付25万元财产分割款,给李云娜的钱,比法院判的多了不少。张磊离婚以后不再喝酒了,也不再与人打架了。他离婚后,一心用在种地上,并承包了许多人家的农田,成为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如今张磊的家庭生活也很正规,收入也不错,他对自己的儿子也很好,张小明经常回来家居住。

    李云娜至今未再婚,她和儿子张小明一起生活在母亲家里。

    有人说:张磊几次向李云娜道歉,要求复婚。李云娜没有答应。但他们的儿子张小明却在父母二人之间来回跑,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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