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晋末修仙传 > 一百七十四节 醉江楼

山峰中,强劲的吹过一道疾风,山梁中的草木彼此起伏,发出阵阵呜咽声,仿佛在嘲笑断指修士们的失败。断指修士一边咒骂,一边分派人手警戒,然后将死亡的修士掘坑掩埋,抬起残肢修士狼狈向京口退去,遥遥看见,高恩华与司马雪在山巅上向他们挥手送行。

    高恩华与司马雪相互对望一眼,均见对方衣衫条条缕缕,发髻上、皮肤上沾满灰白的泥土,司马雪的脸,更是白一道,黑一道,犹如花脸猫一般狼狈,不仅相视莞尔一笑。

    司马雪累得筋疲力尽,嘴打哆嗦,说道:

    “道长大叔,王恭将军有危险,怎么办?”

    高恩华微一沉吟,说道:

    “先回洞府沐浴更衣,然后再详细探查清楚,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司马雪伤心道:

    “没想到,司马元显竟然想杀我,禽兽不如的东西。唉,今天又杀了两个人,玄冥剑一出,竟然难已留下活口。”

    高恩华正色道:

    “公主昔日学道之时,贫道曾说过,只要手中持剑,随时可能杀人,但也有可能被杀,修真界,素来强者为尊!”

    司马雪撇了撇嘴,说道:

    “道长大叔!今天你勇猛杀敌,本公主刚刚想夸你英明神武。看看,你现在又成了一名罗嗦的大儒先生。”

    无名山,洞府中,灵力璀璨缭绕,祥气氤氲弥漫。司马雪收起太玄诀,跃下草垫,甩甩头发,见高恩华正在身边凝神看着她。

    “道长大叔,去那儿寻找王恭将军呢,我不想他让司马元显抓到。”

    高恩华沉呤道:

    “京口王恭将军府外,‘北府兵’已归司马元显指挥,显然刘牢之已然变节。只是王恭将军反败之后,能逃到那里去呢?一是寻找深山大泽藏匿,二是投靠亲朋。”

    司马雪大声叫道:

    “王国舅素来自誉名士风流,绝不会藏匿深山,其祖上王敦也曾叛乱过,但士族子弟享有特权,一般罪不至死。王、谢两族除了在建康城中,便只在会稽郡中居住了,会稽内史王凝之,便与王恭将军是族亲,王凝之应当是晚辈。”

    高恩华道:

    “要去尽快,我们能想到的事情,以司马元显的狡诈,绝对也能提前想到,且去会稽郡闯一闯。”

    暮日西沉,太阳收起君临大地的辉煌,慵懒的挂于西山峰上,用淡淡余辉,抚摸着会稽郡的城廓。城外地里耕田的、林间打柴的、山上采药的,纷纷在城门口兵士的监督下,一一归城,更有趣的是两名男童,赶着一大群白鹅,一路“呱嘎、呱嘎、”的蹒跚着进城。

    城门口一侧,一架巨大战鼓,鼓面破旧,木架被风雨和岁月侵蚀,斑驳而沧桑,鼓上方搭了一个高阁,阁顶以茅草掩盖,木阁上挂了一块木匾,匾上隶书“震天鼓”三个大字,每个字铁笔银钩,入木三分,落款王献之字。

    高恩华与司马雪两人身穿长袍,头带竹笠,各自背了一捆枯木柴,跟随着返城的农夫们身后进城,人流如织,城门值守的军士只是略略看了两眼,便放众人进了城门。

    两人进城后,过了两条街道,扔掉枯木柴。司马雪抱怨道:

    “道长大叔,司马元显今年十七岁,乳臭未干,再狡诈,也不会在会稽郡布下埋伏吧。”

    高恩华道:

    “狡诈和年纪无关。曹武帝年间,荆州少年周不疑与魏武帝之子曹冲,并称当世神童,年十七岁时,魏武帝攻柳城无功,周不疑遂献十计,攻下柳城。司马元显权势薰心,十七岁就能定计夺了其父司马道子所有的官职,今日又在京口设伏,所谋险些得手,我们还是小心为妙。”

    司马雪道:

    “司马元显品德极坏,连族亲都想杀,就算有魏武帝与周不疑之能,日后必受天谴。”

    高恩华四下看了看,四周天色尚明,便道:

    “寻个偏僻处,等天色大暗,再夜探王府。”

    高恩华进诚前与司马雪曾商议,进城后,先到王府找谢道韫书童凌风,向其打探王恭的下落。

    会稽郡乃晋室第一大郡城,城内人口繁荣,多年来,一直是北人南渡首选之地,如今约有数十万之多,大街道以青石铺路,小巷上用黄土垫盖,士族豪门府邸中,楼阁高低起伏,秦砖汉瓦,流民人家多以茅草建屋,栅栏为墙,荆棘编就门户,此时晚暮时分,家家户户,飘出道道炊烟。

    晋人做饭大多以蒸煮为主,做法粗糙,离开三吴旧地附近,益州、彭城。平城等地方更是只放极少的食盐,司马雪初次出宫时,几乎难于下咽。现在望见四处飘散的炊烟,肚子忍不住“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道长大叔,我自出宫后,从没吃过称口的饭菜,你带我去酒楼,吃一次好不好?”

    司马雪自离宫后,极少挑剔食物、居住。除了撒娇时,偶尔提及李姨娘和沐浴大木桶,其他生活诸事从来绝口不提,此时腹中雷鸣,脸上一片向往之色,想来一定是饿得狠了,高恩华不由得心中发酸。

    “公主意见极好,贫道恰好也腹中饥饿,咱去找一找,会稽城中,有没有叫‘醉江楼’的酒楼。”

    司马雪蹦了起来,欢叫一声,说道:

    “我去找个路人问问,吴郡都有‘醉江楼’,猜想会稽郡一定更会有。”

    两人又背起木柴,找到一条宽大的街道前行。进城前,为装扮农夫,两人各换了一身男子圆领灰衫,下穿一条肥大麻裤,带一顶压到眉梢的竹笠。司马雪在路上,拦住一名斜领长衫的青年文士,打听醉江楼的去向。

    青年文士上下打量两人几眼,说道:

    “两位此时去卖木柴,错了时辰吧。”

    司马雪道:

    “公子,我们不去卖木柴,去吃炖肘子肉行不行?”

    青年文士一楞,随既笑道:

    “醉江楼的炖肘子肉,确实味道鲜美,不过价钱极贵,两位哥哥将身上的圆领袍子押了,也换不来半根肘子吧。”

    江南三吴旧地之人极注重穿衣打扮,一般士族豪门子弟均穿丝绸衣料,穿衣前必用讲究的香料薰过,再佩带香囊出门。庶族寒门子弟大多穿斜领长衫,布料不一。而普通流民则大多身穿圆领短衣,短裤,衣料麻制,一来便宜,二来便于劳做。

    司马雪见青年文士怀疑的神情,气向上涌,说道:

    “炖肘子肉,我们吃定了,而且还要一份清蒸肥鹅,要不、也请公子去吃一顿。”

    青年文士心中窃笑。面前两名木柴哥哥倒是文雅之辈,极好面子,一定是以前送木柴时,听人说过炖肘子肉和清蒸肥鹅好吃,才在自已面前夸口,只是这两道肉菜,两位定要多送两个月木柴。心中一边嘀咕,一边伸手向前指了一指。

    “向前走,第二个路口左拐,再步行一盏茶的时间,便到醉江楼了。”

    司马雪腹中,又不给脸面的“咕噜、咕噜、”大响两声,连忙低了头,道声谢,拉着高恩华如飞般奔行,刚奔了数十步,只听后面有人高声喊道:

    “两位哥哥,停步、停步,在下有话说。”

    两人愕然回头,只见青年文士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从怀中掏出一块碎银,吱吱唔唔的说道:

    “在下与两位初次相逢,甚是投缘,这有碎银一锭,赠与两位哥哥做个饭资吧。”

    司马雪脸上赤红,气向上冲,张口便欲训斥青年文士。只见身边高恩华伸手接过碎银,说道:

    “公子的好意,我等心领了,要不要一起去醉江楼相聚对饮如何?”

    青年文士犹豫半天,说道:

    “在下家中有事,改日有缘再聚吧,两位哥哥告辞。”

    说完,躬身行了一礼,施施然独自去了。司马雪嗔道:

    “道长大叔,你收他碎银干什么,听不出他在担心我们吃不起饭么?”

    高恩华淡淡一笑,说道:

    “江南名士风流,果然文雅,送块碎银,也要寻个借口,怕伤了我等面子,此人帮助你我,自已心有温暖,贫道顺其雅意,做一名被帮助之人,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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