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大叔在幻想乡 > park 11:大叔与狼

身上的伤口依旧拉扯着自己的神经。

    痛楚就如同一条黑色的直线,一边连接着我的伤口,另外一边连接着我的骨髓。

    但是奇怪的是,身上的痛苦没有给我一种难受的感觉,反而觉得痛是一种让人很爽快的感觉。

    身上的每一个伤口都在强化我的力量,我的五感,还有肌肉,还有神经。

    纵然现在依旧是黑夜,伸手不见五指,但是伤口的痛楚强化了我的听力,凭着这个我就可以感觉到狼群的位置。

    不光是痛楚,那股来自本能饥饿感越来越强。

    特别是对着这群狼,我有着一种想要吞噬它们的欲望。

    狼群似乎也察觉到我的变化,也纷纷都停止了攻击,依旧如同刚才一样与我对峙。

    如同动物一样,为了捕食来对峙。

    一只狼终于忍受不住沉静的对峙,不听头狼的号令一把向我猛扑过来。

    凭着声音我确定了它的方位,不过奇怪的是它的轨迹就如同镜头慢放一样。

    凭着本能一把抓住它的身体,我的手此时就如同利爪一样,撕碎的它的后背,从它的前胸穿出。

    不过这样子也让它也终于有机会靠近我了,十多厘米长爪子一下来,我的腹部就已经被它穿透了,加上重力作用,我的腹部就被扯出一道好几厘米厚的伤口。

    前胸被穿透的它已经活不成了,但是它的目的也达到了。

    “嗷!”

    我捂着那道伤口,疼痛,依旧是如同一条锋利的直线,传导到了我的骨髓,由于本能的驱使我发出了一道犹如野兽的嚎叫。

    其他的狼得到了信号,一把力全部的扑向了我。

    但是我并不是普通的猎物,疼痛也就维持那一下,剩下的唯独只有爽快。

    越痛……越战……越勇!

    现在伤口传导的并不是痛苦,而是痛快,一种痛快的感觉。

    挥动如同利爪的手,一把抓碎了一只狼。

    由于伤口带来的痛快感,导致了我的理智越来越薄弱,只剩下最原始的欲望。

    抓碎了一只狼之后,本能的将它的残肢咬住大口咀嚼,来满足自己饥饿感。

    不知道捏碎了多少只狼,随着伤口越来越多,我的力量似乎越来越强。

    一开始我还需要费一点力气才能抓碎一只狼,渐渐的,仿佛只要一根手指我就可以置一头狼于死地。

    但是狼群胜在数量,我的体力也开始出现了不支,纵然我力量再强,也无法招架住这么多的狼。

    我想逃,但是本能的欲望依旧促使我站在原地。

    这是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对血的渴望。

    我的手已经很累了,但是我可以感觉得到又有一只向我冲来。

    这回我抓住时机一口咬住了它的脖子,很快它的脖子就被我咬下来一块肉了。

    微微品着嘴里的狼血,并且咀嚼了被咬下来的肉,我发现了——鲜血味道十分好喝。

    嗜血吗?

    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嗜血的想法对于人类来说是多么可怕。

    又抓住了一只狼,抓碎了它的身体后,循着碎肉,舔舐着它的鲜血。

    不但的尝试着嗜狼血,还有咀嚼狼肉,不知道为什么,肚子却没有饱的感觉,那股饥饿感依旧还在继续。

    不过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啊呜——”

    一声狼嚎声响过,所有的狼都停止了攻击。

    那是狼王的嚎叫,在它的号令下,所有的狼也都纷纷离开了现场。

    然而才刚刚开始就体会到嗜血快感的我怎么可能会放任它们离开?

    好饿……好想喝血,吃肉!

    我的速度在伤口伤痛的强化下,已经提升到了很快。

    那只头狼,落荒而逃的狼群中体型最大的一只,我向着它冲了过去。

    其他的狼又怎么可能看到它们的头狼受到伤害,也纷纷都开始阻扰,我想抓碎了它们,但是它们这回学聪明了,不断的躲避我的攻击,但是它们这样阻扰只会惹恼我,一气之下把它们全部抓碎去,我就来到了头狼的面前。

    一只头狼,它看到我后终于低下阿勒它的头颅。

    这是一个王者的失败。

    但是受到本能驱使的我又怎么在乎所谓的王者风度。

    我还是杀了它,并且把它给吞噬了下去。

    嗜血,嗜肉。

    终于,森林又恢复了平静。

    而我的嗜血之意终于消退了,身上的伤口带来的快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深入骨髓的疼痛。

    我疼得整个人都使不出来任何力气,随后直挺挺向后栽去

    最后一眼,我从树冠露出稀疏的区域看得到,天空中的那一轮月亮,今晚是血红色的。

    这一晚是血月。

    血光之灾,呵呵……

    我终于因为体力耗尽再加上坚持不住伤痛而昏厥过去。

    又是一场持久的昏厥,如同我刚刚穿越过来了一样。

    我昏厥了多久?三天?十天?一个月?

    “叽叽!叽叽!”

    这一次我是被林子之中的鸟叫声惊醒的。

    我再次苏醒过来了,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全部痊愈了,

    此时地面已经湿透,还有自己的身上也是——是刚刚下了一场雨的缘故吗?

    对了,还有刀,诶?我的刀呢?我还需要它来走路了!

    我爬起身正准备寻找自己的‘拐棍’,但是随后我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近郊起来。

    我的左腿又长出来了,还有我的声带也都恢复了。

    一把看看看自己新长出了脚,由于是新生出来的,所以它很嫩。

    但是却没有鞋子穿。

    右腿的皮鞋已经彻底磨破了不能再穿了。必须要找一个合适的东西套住脚。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吧。

    我的脑袋可是努力得回想我昏迷之前的那个夜晚——其实说真的,那天夜里,我记得的东西不多,也就只记得自己杀狼。

    狼?有了!

    如果这个地方没有人来的话,只要找回那些狼我就可以用狼皮做鞋子。

    一想到这儿我的干劲就来了,急忙起身,但是我很快就懂得了什么叫乐极生悲——我很华丽的摔了一跤。

    太习惯了跛子的生活,反而就忘记了正常人走路的方法,很讽刺。

    扶着大树,一步两步三步又跌倒——如今我就如同一个学走路的小孩子一样,不断的尝试走路。

    但是地上的碎石头让我的刚刚生出来的脚很难受。

    终于,凭着印象蹒蹒跚跚地走到自己杀狼的地方,看到碎成一团的狼,我忍不住的呕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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