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们都已经到了?等我一会儿,我找个出租车,十五分钟就过来,一定要等我。笔趣阁Ww W.ΩbiqUwU.Cc”
沈晗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急匆匆走到大厦门口,却现大厦外面已经开始下起瓢泼大雨。
“shit!”看到外面的雨水像水帘洞一样,沈晗忍不住大骂了一声,接着对着电话说道,“隔壁老王,我这儿下了大雨,没办法在十五分钟内赶过去,你们先吃吧。”
大学毕业后三个月,沈晗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八九点。今天周末,最近手头上的事也暂时告一段落,于是准备和许久不见的老同学聚个餐,没想到在即将下班的时候,又被经理叫了去,说是之前写的文案有纰漏,要求立刻修改。
在那一刻,沈晗甚至有想要骂娘的冲动。文案完全是按照经理的意思去做的,而且当时经理也点了头,结果却又把这些破事丢给了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他早就把经理大骂一顿了。不过,现在刚刚毕业的他只有极少的积蓄,只能暂时先忍一忍。
于是,沈晗又义务加班到了十九点四十分,大学的舍友已经给他打了三个电话,一直在询问他的情况。并告诉他,其他人现在都已经到了,而作为聚餐提议者的沈晗却还没有出。
“废话少说,晗子,我告诉你,我可是把我们单位最漂亮的女生都带来了,人家吃完饭就要走了。你如果不想一直打光棍,就Tmd赶紧给我滚过来。”“隔壁老王”在电话的另一头大声喊道。
“好好,别急,我立刻就到。十五分钟,最多十五分钟。老兄弟,如果事情成了,哥哥我不会忘了你的恩情。”沈晗听到有美女在,立刻有了精神。老妈还等着抱孙子呢,有机会一定不能放过。
说来也是奇怪,沈晗自然为长得还算可以,虽然没有达到玉树临风那种地步,但也是活脱脱的一块小鲜肉,大学四年竟没有交到一个女朋友。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沈晗挂了电话,看着外面的大雨,刚刚的喜悦瞬间被大雨浇灭了。他没有带雨伞,如果直接冲出去,肯定会淋成落汤鸡,但要是不冲出去,一个好机会就这样没了。
“老王,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这次我可是把命都豁出去了。”
沈晗稍作思考,便将西服脱了下来,披在身上,冲了出去,大约跑了十几米远,披在身上的西服就彻底湿透了。黄豆大小的雨滴砸在沈晗的脸上,沈晗几乎睁不开眼,只靠着一道细微的眼缝,勉强辨认着方向。
再有十米左右就到了路口,而且在路边似乎也停靠着一辆出租车,这未免也太顺利了吧?
沈晗悬着的心稍稍放下,如果那辆出租车没有客人,他就能赶上聚餐了。即使晚几分钟到场,老同学们也应该不会介意。
想到这里,沈晗不由得加快了度。
雨越来越大,沈晗低着头,只能听到雨水砸落地面的声音。
突然,沈晗感到右侧亮起了一道光线,眼睛的余光不由自主的瞄向了右侧——一辆轿车直直的冲向了他。
沈晗顿时像被一道绳索束缚住了,只能一动不动地看着冲过来的汽车,直到汽车撞在他的身上。
在沈晗失去意识前,他看到了一名女司机一脸惊慌,拼命踩着“刹车”,但汽车的度却是越来越快。
……
“身体修复完成9o%……91%……”
一个电脑的声音出现在沈晗的脑海中。
“好痛。”沈晗稍微动了一下身体,一种酸痛遍布全身,胸口肋骨更像是断了一样,稍微呼吸了两口气,痛的他呲牙咧嘴。
“他好像醒了。”一个女人说道。
“啐,他醒不醒有什么要紧?”一个男人说道。
“什么啊,原来没死啊?真没劲。”又是一个女人在说话,不过听声音,应该比第一个女人年轻一些。
“人明明没死,却说这种话,真是……唉。”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叹了口气。
“……1oo%,修复完毕,可以启动。”脑中的声音再次响起。
沈晗不知道在他脑中说话的人是谁,但他清楚除了脑中的那个声音,在他的周围还有其他人存在。不过因为刚才全身太痛,所以没有睁开眼睛。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全身的伤痛竟然逐渐消失了。
这时,沈晗才睁开眼睛,一张中年女人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吓得他差点喊出声来。幸好沈晗及时捂住了嘴,才保住了脆弱的自尊心。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职业服,年纪大约三十多岁,带着金丝眼镜,应该是某个公司的白领。这是,这个女人正一脸微笑的看着沈晗,让沈晗有些不好意思。
“小伙子,你醒了?”中年女人问道。
沈晗点了点头,看向四周,察觉他像是躺在地铁的座位上,而这列地铁却快向前行驶。
不对啊,沈晗明明记得他在失去意识之前,被一辆汽车撞倒,怎么醒来之后就到了地铁里?
沈晗坐了起来,掐了掐自己的脸,很痛,并不是在做梦。但到底是谁把他弄到这来的?还有,沈晗清楚的记得他的衣服被大雨淋湿了,但现在西服不见了,而衬衫却没有一点儿被雨淋湿的迹象。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儿?”沈晗问向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摇摇头,然后脸色为难地看向其他人。
“切,人活着不就行了?还问那么多?”正坐在沈晗面前的一个女孩轻哼了一声,嚼着口香糖,一脸不屑地将头扭到别处。
沈晗看着说话的女孩,微微皱起眉头。
这个女孩的年纪并不大,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染着红色的头,抹着浓黑的眼影,紫色嘴唇,鼻子上戴着一个鼻环,整个一小太妹的形象。
小太妹也现了沈晗在看她,撇了撇嘴:“别看老娘,老娘现在正生气呢。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连个信号都没有。”小太妹看了一眼手机,再次确定没有信号之后,又把它塞进了背包里。
沈晗摸了摸口袋,钱包和手机都不翼而飞。沈晗顿时一阵心痛,这个月免不了要啃馒头了。
“嘿嘿,小妹妹,哥哥来告诉你,地铁里的信号向来不好。要不哥帮你看看。”坐在女孩旁边的是一个青年人,尖嘴猴腮,穿着廉价的西服,笑嘻嘻的挪动屁股,朝着小太妹移动。
“滚。猥琐男,收起你那双色迷迷的眼睛。你信不信老娘一个电话就把你给废了?”小太妹猛地站起,与青年人拉开了距离。
一股浓烈的香水味飘进了沈晗的鼻孔里,沈晗没忍住,打了两个喷嚏。
“小皮娘,性子倒是烈的狠啊。”青年人咬着嘴唇,两只小眼睛不停转悠,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如果不是地铁正在前行,沈晗早就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他抬头看向对面斜上方的屏幕,上面标识着这趟地铁只有一站,既是终点站。
看来这趟地铁还要有很长一段时间要走,只是不知道它的终点站会在哪里。
沈晗捋起袖子,突然感到手腕处有一小块凸起,开始他还以为是手表,但很快察觉它与自己的手表又有些不同。他立刻低头看向手腕,现手腕处镶着一个手环。
没错,这个手环是镶在手腕上。
沈晗在仔细看了两三遍,甚至用手指扣弄手环,但手腕与他的皮肤完全成为了一体,只有两个按钮高高突起,一个写着是“任务”、一个写着“商店”。
“不用看了。这个东西我们都讨论很长时间,到现在为止,依然不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坐在沈晗身边的中年妇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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