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饕餮之冒险王 > 第五十七章 众生相

不知不觉间,王朝更替。

    不过食草动物们并不在意。

    经历过这种波折,狮子们终于离开了,方宏也打开了车门下车。

    “枪哥,是不是瑟瑟发抖。”

    “没那么严重。”

    “这里的草原动物众多,我们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就能看到超过十种不同的大型动物。”

    除了主力军角马和斑马,还有蹬羚,猫鼬,狮子,鬣狗,平头哥,非常远的地方隐隐约约能看到大象。

    方宏做饭前,先要喂麻将。

    虽然狮子们似乎发现了这边的情况,不过刚刚饱餐了一顿的它们,对铁皮车子并没有什么兴趣。

    到是从天而降两只秃鹫,来到角马尸骨旁,不过并没有什么发现,能吃的都被七英雄席卷一空了。

    而远远跟随的鬣狗更是没得吃。

    别看鬣狗在镜头里看起来不咋地,实际上他们的体型和高加索犬差不多,特别巨大。

    吃过晚饭,方宏手拉车顶帐篷外的悬梯,帐篷是自动帐篷,在拉开后自动弹开,要收起来的话,得重新按开关,才会跌下来,钢骨还算坚硬,布料是厚实的尼龙布,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并没有那么的牢固,不过也不是轻而易举能破开的,毕竟用人造的刀去划拉,也不见得能划开。

    帐篷的顶上开了一个小窗,能看到一丁点天空。

    星夜下帐篷里点燃了一个灯,方宏躺在帐篷里,只是盖了薄毛毯,没用用睡袋,麻将就蜷在旁边,似乎是开始睡觉了,任谁在车上待一天,都会累,哪怕是一只猫。

    “枪哥,现在非洲最大的动物是什么。”

    “草原象啊,丛林象比亚洲象略小一点。”有一种错误观念是非洲象比亚洲象大,实际上肯尼亚往北的丛林里生活的丛林象,并没有那么巨大。

    “不会吧。”

    “教学课本会带来很多错误观点,比如陆地上曾经出现过最大的哺乳动物并不是猛犸象,比猛犸体型更大的哺乳动物起码超过五种。“

    云消雨散,星夜灿烂。

    斗转星移,犀鸟戚戚。

    清晨的非洲大草原,在昨夜的雨下洗清了血腥气,万物又要过一个在正常不过了的日子。

    七英雄消失了。

    取而代之暂时成为这里最强大的动物的是,大象。

    象群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进的,不过它们在这里和迁徙兽群有了一个交集。

    更远处,几头犀牛正待在距离象群不那么远的地方。

    “近些年来,犀牛在非洲遭到了屠戮,其中几个种群已经到了灭绝的边缘。”

    比如白犀牛,从基因遗传的角度讲,这个种群已经灭亡了,剩余的白犀牛要让种群重新繁茂起来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过动物保护者们还是在保护这种生物,也许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它们可以延续种族也说不一定。

    一头犀牛似乎太过于靠近象群了,它们极度差的视力似乎让它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一头公象缓慢的走到了犀牛的旁边,抬起后腿,直接就是一脚,犀牛被踢的翻了两个跟头。

    “幸好这群犀牛没有靠近我的车,要是它们把我的车当做是另一头体型巨大的犀牛,说不定会直接撞上来。”

    方宏可不敢像大象一样上去踹一脚。

    昨夜雨后,大地上很多地方非常湿滑,一头小象陷入了泥坑,爬不上去。

    母象走进泥坑,将小象推了出去,然后再度踏上大地。

    昨夜似乎又有小角马出生了,角马正在进食,而小角马正在欢快的蹦跶,感受这个世界。

    初生的第一天是最危险的,过了这一天,它们就有机会活下去了。

    为了种族的延续,对于躲过了初生灾劫的小角马,角马群还是会保护它们的。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到回程的时候,会有一半的角马是幼年角马,更多的被捕食动物狩猎的,将会是成年角马。

    单单从一头角马上讲,它们并没有太多的保护后代的习性,但是对于角马群来说,它们进化出了独特的延续种群的方式,有时候会不自觉的让小角马待在族群中间而不是外围。

    比角马更活跃的是各种鹿类,它们更灵活,也更有活力。

    斑马则是如同角马一样安静,不过它们的肤色让他们更显眼。

    当然了,则是人类的视角。

    从大部分动物的视角看,对于大多是色盲的哺乳动物来说,角马站在高草丛中,还是很难被发现的。

    天空中秃鹫已经开始盘旋了。

    它们知道,下面有一大堆食物,一旦某一头动物倒下,那就是它们的食物了。

    除去秃鹫,天空上还有一些其他鸟类,不过并没有大海上那么多。

    这里距离马达加斯加并不是那么远,不过大部分鸟类没有能力既在大海上生活又深入内陆,海岸线隔绝了两个世界。

    清晨的方宏端着一杯茶,坐在副驾驶座,因为方向盘有点碍手。

    阳光铺撒,兽群开始移动了。

    前方是一个小山岭。

    方宏驱车偏离了兽群,这一段路,要从一条土公路上过去,翻山不那么好走。

    毕竟是皮卡不是越野。

    角马群这一次没有一窝蜂的往前冲,而是形成了一条非常长的队列,一头接一头,排成一列。

    饥饿了几天的鬣狗群终于出动了。

    它们要捕猎了。

    昨日有两个狮群在,就算是狡猾且凶残的鬣狗,也不敢造次。

    山岭上,带头的角马找着好下脚的地方前进,整个队伍蜿蜒向前。

    当方宏从土公路再一次回到草原上时,等待着角马群的到来。

    角马群依旧是恒定的速度在前进。

    不过有几头角马从山坡上迅速往下冲,换句话说,它们脱离了队伍。

    这个小山丘高也不过二十多米,坡度也很缓,不过还是有一定的速度加成的。

    但是对于蹄类动物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情,特别是对于前半身粗壮后半身瘦弱的角马来说。

    一头角马栽倒在地。

    它这一栽倒,前面跑开的角马减速了,仅仅几步之内就停了下来,然后混入了角马群。

    后方的鬣狗看到这匹角马倒地,迅速选定了目标。

    这头角马再起身时,屁股上挂着一只鬣狗。

    鬣狗开始了独门绝技的施展,**。

    内脏鲜血流了一地。

    从这几只角马没能混入角马群开始,它们就是被群落抛出来的买路钱。

    这一只角马倒霉的躺下了,下一次又会是谁?

    鬣狗开始大快朵颐。

    秃鹫从天而降。

    这一次鬣狗不是抢夺的别人的食物,而是自己狩猎的,所以它们不会让秃鹫染指,秃鹫煽动翅膀在地上躲开,又贴了上去。

    跗骨之蛆。

    鬣狗大且阔的耳廓如同雷达一样探听着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一有动静,就停下进食,抬头观察。

    清晨的非洲,杀戮正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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