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校草悠悠 > 第三十四章 你认识我?

在食堂的众人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周围的空气都要凝固了,尼玛!辣么帅的一个男生居然吃被人倒在自己身上的饭菜,这是**过度,还是过度**?

    长发女生显然也没有料到闫以轩会做出这样的动作,心里顿时更加不好意思了。尤其是周围女生嘲讽的目光,让她很是不自然。

    闫以轩不顾周围异样的目光,直接站起了身子,眼前的饭肯定是不能吃了,这已经不是他自己打的饭了,而是他的,和眼前长发女生的混合在一起的饭!谁知道眼前的女生有没有吃过,众目睽睽之下,闫以轩就算脸皮再厚,也丢不起这个人。

    端起眼前的饭菜,闫以轩信步往餐车走去,将手里的饭菜倒掉,再回头看之前的长发女生,见她还杵在那里,双手捏着,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叹了一口气。闫以轩有些不忍。

    虽然说自己被盖了一身,但也算吃过饭了,长发女生可什么都没有吃。想了想。闫以轩迈起大长腿。重新走到长发女生身边,拉起她的手道:“跟我走“

    哇。食堂有不少人看到了这一幕,纷纷暗自猜测起来,这男生不会要把女生打一顿出气吧?

    闫以轩二人所过之处,所有人都向两边退让,这两人显然成了整个食堂的焦点。

    长发女生的脸蛋有些红,心里有些不自然,闫以轩就这样拉着她走过整个食堂,在她心里,就好像白马王子拉着她的手步入了婚姻殿堂。

    此时,在一号排队窗口处,一个女生死死的盯着走在过道上的闫以轩二人,心里将闫以轩臭骂了三百六十遍。

    “悠悠,你在看什么啊?”芳漠随着夏悠悠的视野看去。

    “咦?那不是闫以轩吗?天啊,男神居然牵着别人的手!”

    “屁男神,他就是个混蛋!”夏悠悠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的骂道。心想,幸好王程程没有来食堂,否则她肯定会加快对闫以轩的追求,到时候她夏悠悠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芳漠撇撇嘴。喜欢一个人的女人真可怕。

    “那,我们要不要跟过去看一眼?”

    “去,为什么不去。”夏悠悠嘟着嘴道。“不过,我肚子饿,吃完再去吧。”

    芳漠翻了翻白眼,吃完饭指不定闫以轩和那个“小三”都走了,还看个屁啊?不过看夏悠悠一副很认真排队的样子,芳漠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

    夏悠悠其实早已是醋坛子一枚,不过即便她去了,又有什么用?还不如先吃饱再说。

    另一处,闫以轩一直把长发女生拉到后街才放开她的手。

    “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闫以轩微微一笑,阳光照耀在白色衬衫下,显得帅气逼人,只是胸口位置那一抹黄色的菜汁太过刺眼,导致帅气减少好几方。

    “嗯。”长发女生点点头,她的饭菜全部倒了,哪里还有得吃?

    闫以轩笑笑。“走吧。”便当先走进了一个粉店。

    长发女生急忙跟了上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明明是她将饭菜倒在了闫以轩身上,这才导致他也没有吃饱,应该她请客才对吧,想到这,长发女生急忙叫住了前面的闫以轩。

    “哎.....同学”。

    闫以轩疑惑的回头:“怎么了?”

    看着闫以轩的表情,长发女生抖了一下,却是不好意思开口了。

    “这丫头不会没吃药吧?”闫以轩心里傻笑。

    “快进来吧?赶紧吃完,我下午还有课呢。”

    “哦。”长发女生听说闫以轩还有课,也不纠结了,大不了下次自己再请回他就好了。

    想通后,长发女生急忙走了进去,关上了门。

    第一音乐学院有钱,直接导致的就是这些在学校里做生意的人也有钱,随便一家粉店都有空调,走进去凉飕飕的。

    二人坐定后,闫以轩把菜单给了长发女生。“想吃什么自己点。”

    长发女生答应一声,便认真的看起了眼前的菜单。

    闫以轩仔细的看着她,虽然没有王熙儿漂亮,也没有夏悠悠可爱,更没有王程程的大长腿,但他只觉得和眼前的女生在一起非常的舒服,好像似曾相识。

    长发女生轻轻在老友粉那里打了个勾,然后将菜单还过了闫以轩。

    闫以轩也要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这样老板煮起来会快点,他也可以快点吃完回去睡觉。

    就在闫以轩把菜单还给老板时,长发女生忽然大喊:“别动!”

    闫以轩和老板都被吓了一跳,僵在那不知所措。

    长发女生顿时有些尴尬。“老板,我不是说你,我是说他!”。

    老板是个四川人,操着一口正宗的四川话。“这娃,吓死俺了。”

    “老板,你先去忙吧?”闫以轩开口道。

    “哎”。老板应了一声。心里却是暗暗惋惜:“真不知道这么帅气的一个小伙子怎么会找个怪怪的女朋友,这要是找我家女娃该多好。汗!”老板摇着头就去准备老友粉了。

    “怎么了?”

    “没事,就是刚才看见你头上有几粒米饭,想帮你弄掉。”长发女生尴尬一笑。

    闫以轩有些无语,就这样一件小事有必要大惊小怪吗。

    嗯?闫以轩的心里忽然触电般,痒痒的,似乎很久以前,也有这样想过一个人,总是喜欢大惊小怪。只是记忆太久久了,久到他自己都想不起了。

    “现在还在吗?闫以轩指了指头上问道。

    ”嗯,我来帮你弄掉“。长发女生说着站起走到了闫以轩后面,仔细的打量着他的每一根头发,寻找隐藏在其中的饭菜。

    闫以轩的头发很是柔顺,虽然不是很长,却每一根都乌黑发亮,有营养。

    ”好啦“,长发女生微微一笑,回到位置坐下。

    “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梁舞蝶,舞蹈的舞,蝴蝶的蝶。”长发女生伸出嫩白的小手。

    ‘舞蹈的舞?蝴蝶的蝶?“这句话怎么那么熟悉?闫以轩暗暗心惊。

    尽管心惊,他还是伸出了修长的五指与长发女生握了握。“闫以轩,吉他一班的。”

    “闫以轩?你说你叫闫以轩?”长发女生的声音忽然激动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闫以轩。

    “是啊?”闫以轩点点头。“你认识我?”

    (谢谢收藏的朋友,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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