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女友带我飞 > 第两百七十四章 白书传

  我们原本旅游的时间是一个星期,但我提前回到了市里。

  因为胭脂红在第五天的时候给我发了个短信,说事情已经结束了,让我过去谈一谈。

  我相信胭脂红没必要在这方面骗我,因为拉上我给甄白书陪葬也不会得到任何好处。在我的请求下,陆芸芸让船长将船开回了港口,而胭脂红也说了会来接我。

  当我下船之后,就看见胭脂红正站在港口,身旁停着一辆老旧的别克威朗。她的表情上有着一丝伤感,那眼眸再也没有了妩媚的神色,是那般黯淡无光。

  当我走近胭脂红的时候,她仿佛还在想事情,被我突然的靠近给惊吓到,有点慌张又无助地后退两步。

  等看到是我后,她并没有表现出松一口气的样子,依然是那忧郁的模样,打开了车门让我上车。

  我坐进车里,胭脂红也是一言不发地开着车不说话。气氛是那般尴尬而又肃穆,直到我们的车开出了至少两公里,胭脂红才忽然开口了。她的声音很轻,在这寂静的车厢里听得也有点模糊。

  只见她张了张嘴,呢喃道:“你说善恶有报么?”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在脑海里想了想,诚实地说道:“如果真有的话,那我应该早已经死在大马路上了吧。”

  “那怎么会报到他的头上……”胭脂红不无伤感地说道,“老天爷是没长眼睛的。”

  我没有接这句话,因为我对甄白书并没有那么地了解。

  我们的车开出了市区,并且越来越往偏僻的郊区开去。等即将开出乡镇的时候,胭脂红终于停了下来。此时我们的车位置在一个老旧的居民楼前。胭脂红用一把有点生锈的钥匙打开门,却见里边灯光昏暗,还摆着一个木板。

  而在木板上,有个人躺在上边,但却被白布给盖住了。

  我心里没来由感到了一丝恐惧,颤抖着伸出手,当抓住白布的一刹那,我怎么都不敢掀起来。

  我转头看向胭脂红,想说的话仿佛被堵在了喉咙口。此时胭脂红仿佛没了力气坐在桌上,这个原本妩媚风情的女人此时面无血色,嘴唇也是白得吓人,呢喃道:“是他。”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掀开了白布。

  依然是那张俊俏到连女人都会嫉妒的脸庞,死者脸上带着一丝放松,原本让整个市都闻风丧胆的甄白书,此时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木板上,再也没了呼吸。

  我看着甄白书完好的尸体,心里也不是个滋味:“自杀?”

  “烧炭自杀。”胭脂红咬牙道。

  “怎么回事?”我问道。

  “有个人垮台了……”胭脂红靠在墙壁上,她呢喃道,“是一个真正的富豪垮台了,一个老头子,家里有数百亿的资产。与我们市里的这些暴发户不一样,数百亿的股票与房产都由他自己操控。他患了急性脑中风,送进医院里没救回来。当他死的第二天,无数仇家想方设法地告状。以前那老头子在撑得住场面,原本也准备这两年将一切的污点都洗掉。结果没想到突然就死了,上面的人接到了大量举报,下来检查税务和各种各样的问题。最后查出那老头的家族企业有逃税与各个罪名,我只能说……逃税是最弱的罪名,其余还有十几个大罪名。”

  我吞了口唾沫,小声道:“甄先生在这条船上,是么?”

  胭脂红摇摇头,她握紧拳头,咬牙道:“是张爱秋,他在这条船上。现在白书死了,张爱秋还活得好好的。”

  说到这的时候,胭脂红忽然咬住了自己的拳头,身体微微抽搐,眼泪一个劲地往下掉,瞳孔死死地盯着甄白书的尸体。

  我叹了口气,尽量温和地跟胭脂红说道:“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有段时间没吃东西了?我去帮你买点吃的。”

  她没说话,就是一直靠在墙壁上无声地流泪。我轻轻地走出门,想看看四周有没有什么能买食物的饭店,但啥都没见到。我就去便利店里买了点鸡腿之类的食物,等路过酒水柜的时候,我想了想,最后还是买了两瓶老白干。

  等我回到屋子里,胭脂红就仿佛没变过位置。我将食物和酒放在她身边,她瞥了一眼,却是只拿过老白干,猛灌了一口。

  我也打开老白干,与胭脂红碰了一下。她的精神有点近乎于崩溃,又是开始猛灌,简直喝了小半瓶进去才停止。

  “怎么他就会死呢……”胭脂红咬着嘴唇,忽然哭得泣不成声。

  没有人说得清究竟是多少年前,甄白书来到了这个城市。

  当时他一穷二白,哪怕连街上的乞丐都比他要富裕点。当时的甄白书只能算个社会底层的蝼蚁,每天除去工作之外,唯一会做的消遣就是去街头的书摊称斤买几本书回来。

  胭脂红告诉我,当初甄白书是被一个富婆看上扶持的。但她也告诉我,一切都是甄白书当年稚嫩的计划。

  富婆原本只是个消费者,每天都与朋友们相约在店里打牌,由于甄白书长得好看,便一直都让他来点单。

  当时甄白书就注意到,富婆每次打牌的时候,都喜欢与自己的闺蜜们在一起谈电影。然而她与闺蜜们的喜好并不同,当闺蜜们谈着播放了四年还没大结局的中老年电视剧《意难忘》时,富婆有几次想插上话,却发现没人喜欢自己的爱好。

  然而,甄白书注意到了。

  那天富婆在店里等闺蜜们过来打麻将,让甄白书送一杯咖啡进去。当时甄白书将咖啡放在桌上,发现富婆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部电视剧。这个年轻人暗暗记下了电视剧上的一句英文台词,为了能不遗忘,他用点单的记号笔将台词写在了自己的手臂上。

  那天甄白书第一次舍得进网吧消费,经过四个小时的搜索,终于在网吧里找到那部电视剧。他又去录像店里借来光碟,将电视剧的中文版与英文版都看了三遍。当遇见感人的片段,他就全重复十遍、二十遍、三十遍……直至将电视剧的英文台词全部背下。

  终于,在他自信有把握的那天,富婆的朋友们打完牌离去,他照例上去收桌,正巧看见富婆在看电视剧。当时的他一边收桌,一边装作随意地背出了电影的下一句台词,顿时被富婆所注意。

  两人也因此而聊开,经过长久的认识,富婆发现这个年轻人竟然能说出自己所有喜爱的电影或电视剧的台词,渐渐产生了巨大的好感。

  她却不知道,当时的甄白书每天工作九个小时,看电视八个小时,学习富婆领域的专业知识两小时。而每天睡觉的时间,却只给自己留了五个小时。他看电视看得几乎要呕吐,但依然坚持吃喝拉撒的时候也要看着电影,背下那一句句他根本就不喜欢的台词。

  在甄白书鲤鱼跃龙门的那天,他并没有表现出要做小白脸的欲望,而是犹如贪婪的吸血虫一般,吸收着富婆整个公司的文化与知识。从一个小小的服务员到公司经理,甄白书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应,他早已将所有的知识都刻进了脑海里。

  他开始创办自己的公司,拉拢自己的人手。在将公司翻了几倍之后,知恩图报地将公司全部还给了富婆。当他有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城里买了第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这套房子,就是此时我坐着的老屋。

  见到了花花世界的甄白书将女友从家乡接来,安置在了这个小家里。搬进新家的第一天,两个人躺在大床上。女友幻想着以后的美好愿望,他大胆地叙说着自己的梦想。

  他在商场上与各种各样的客户往来,每个男人都有过的逢场作戏,他从来不沾上一星半点。每天回到家里,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与女友聊天半个小时,最后让女友在自己的怀里睡去。

  当女友甜蜜入睡,他就会偷偷地起身,疯狂地趁着空余时间学习自己不曾掌握的知识领域。

  甄白书从来不知道害怕,哪怕是在张爱秋面前用枪指着自己的脑袋连开五枪,他也不曾有一点犹豫。

  直到在这个市里拼搏六年,他遇到了胭脂红。

  两人的生意正好冲突,一向心狠手辣的胭脂红出手果断,却发现这个男人让她时时刻刻都讨不到好处。最后胭脂红狠了心,带着人闯入甄白书的家中,用一把匕首挟持他的心上人。

  那一天,甄白书吓得双腿浑身颤抖,那也是他第一次服软,犹如个无助的孩子双膝跪地。这个农村出来打拼,从来不曾丢弃过尊严的男人将头磕得破皮流血,发抖的双手撑着地面,只求胭脂红能放开自己的妻子。

  当时,胭脂红将弹簧刀丢给他,用手指掐着他的妻子。理由很简单,若是用弹簧刀来切腹,这件事儿就算了解。

  用弹簧刀刺进自己腹部的时候,甄白书没有表现出任何痛苦,只是微笑着告诉妻子。倘若他不在了,希望妻子也能好好地活下去。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无非也只是——吓到你了,对不起。

  胭脂红从小就信奉曹操说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她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将生命垂危的甄白书送去医院,更想不明白为何要一直守在病房外等到手术结束,最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何自己会爱上一个有妇之夫。

  医生犹如电视剧里表演的那样,说危险期已经度过,什么时候能醒来,就看病人自己的意志。令他想不到的是,甄白书当天就睁开了眼睛。

  他对胭脂红的拯救而表达感激,最后他告诉胭脂红,让她跟着自己一年。一年之后,将更好的产业还给她。

  一年过去,胭脂红笑嘻嘻地告诉甄白书,生意效果很好,劳烦甄老板继续帮自己发财。

  当第二年、第三年、乃至第六七年过去,胭脂红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已经离不开甄白书,无论是由于他这个招财树的身份,还是因为他这个男人的身份,都已经让她无法离开。

  他说喜欢色戒里的女主人公,于是她就开始爱上了旗袍。实际上她自己也不喜欢旗袍,只是希望能让他看到的时候心情略微好一些。

  他说喜欢喝老白干,她的车厢里就永远放着几瓶。甚至每当陪他去一个城市,都要先上网查一下那边能否买到老白干,倘若买不到,一定要在坐飞机前用酒把行李箱塞得满满的。等到了当地,她的行李箱里只有酒,就以这个美名其曰的理由拉着他陪自己逛街。

  胭脂红从懂事的那天起,就从来不曾嫉妒过任何人。她认为想要的东西可以去夺过来,用任何手段都行,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就好。

  可当她终于发现自己得不到甄白书的那天起,才明白了嫉妒是怎样的一回事。她嫉妒那个女人每天都能与甄白书安然入睡,她也嫉妒那个女人每天都有个最可靠的避风港,她最嫉妒甄白书只会对那个女人露出的笑容,温柔而又疼爱。

  有一句老话,是胭脂红一直都信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她原本想着,甄白书定然会永远过着奢华的生活。然而她却发现,这男人家里的许多家具都已经老旧了,哪怕奢华,但能凑合用就会留着。胭脂红怎么也想不明白钱都去了哪儿,直到有一天,她在公司收到了一封寄给甄白书的感谢信。

  那封感谢信来自于某个她没听过的山沟沟,怀有强烈好奇心的她在假期时背上行李,顺着地址去寻找,却发现那是个农村的希望小学。希望小学里有募捐碑,而胭脂红将整个募捐碑都看了三字。

  排名第一的,捐款八十五万,第二名仅有两万。胭脂红死死地盯着第一名的名字,上边的名字简单却又不可思议。

  浦饭。

  聪明的她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了《幽游白书》的主角浦饭幽助。

  回到公司的胭脂红抱有玩笑态度地去询问甄白书为什么不用真名,而要用一个动画片主人公的名字。那时候她才知道,甄白书不止是捐助一所学校,一共捐助二十五所学校,以及九个养老院,同时还有一个孤儿院。

  其中只有两所学校在甄白书的老家,其余的全都在外地。

  面对胭脂红的问题,甄白书的回答简单到让人心疼:“倘若甄白书的名字是第一名,孩子们就会感恩,会好奇这个人是谁。等长大之后,他们就会去调查。我只是个农民,当然……若是我依然是个农民,我会将自己的真名刻上去。但我现在的身份可不算光鲜亮丽,如果孩子们知道支撑他们梦想的人是个开赌场的恶棍、是个开洗浴中心的人渣、是个做金融贷款的恶人,那与将他们的梦想和榜样踩进烂泥里有什么区别?”

  胭脂红那天有点想哭,但她强忍着挤出笑容,说甄白书是个悲观主义者。

  来到市里的第十年,甄白书终于开了第一栋完全属于自己的酒店。那天他没有大摆宴席,只是在总统套房里让服务员给自己和几个好友摆了一桌。一群人喝得醉生梦死,胭脂红与甄白书一起瘫软地躺在阳台上看着星空。当天甄白书指着远在天边的山脉,说想在山上盖一个小别院。

  胭脂红说太俗气,是不是要学别人一样归隐山林。

  甄白书如同个孩童一样,说并不是给自己住的。他喜欢小狗,想在那养很多只小狗。但若是在城市里养太多狗,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他以别人的名义开了市内的第一家猫狗收容所,将街上的流浪猫狗捉来,为它们治病训练,褪去一切野性,再以最低廉的价格卖给孩子们。

  大地震那年,他又以一个远房亲戚的名义,捐了相当于四百万的食物和衣服。当时胭脂红问他为什么不直接给钱,他说希望自己的心意能真正到需要帮助的人们手里。

  一种骄傲的感觉充斥着胭脂红的内心,她认为自己的目光是正确的。即使这个男人不曾接受过她,她都认为自己爱的人是如此优秀,已经足以让她满足一辈子。

  大难来临的这天,无数举报信与暗中推动的黑手将甄白书推入无尽的深渊。他每天在外边犹如家狗一般求人,累得三天没睡过觉。西装有了褶皱便连忙换一套,脑袋不够清醒就打偷偷打一针肾上腺素。

  但这个男人每天晚上都会回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给妻子讲各种各样的趣事。第一天有个位高权重的老人将滚烫的咖啡泼在了他的脸上,他妙趣横生地告诉妻子咖啡厅有个人睡迷糊了,不小心将咖啡泼在自己的胸口。第二天有位生意人带来一群打手逼迫他撤资,他捂着嘴偷笑与妻子说,今天一个生意伙伴丢掉了自己最挣钱的工作。第三天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犹如对待流浪狗一样将他赶出家门,他买了一串最好看的葡萄,告诉妻子今天过得很安心。

  当第四天清晨的那天,他靠在椅背上,满脸尽是疲惫。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却看不见一点生气。他告诉胭脂红,说自己很累。两人在一起多年,他一直都摆明着拒绝胭脂红的情意,终于在那天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哭得犹如一个无助的孩子。最让胭脂红心疼的,就是那天甄白书忘了带打火机,当他妻子送出打火机的那一刻,他依然换上那副伪装的笑脸,亲吻妻子的额头,并祝她今天过得愉快。

  事情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生活中所有平日里称兄道弟的朋友都拒绝与他来往,生怕得罪了暗中办事的各个大人物。穷途末路的甄白书带上胭脂红去找张爱秋,张爱秋告诉他,如今只剩下三个选择。

  要么大家一起入狱,他的妻子定然会被各种各样的仇家报复。

  要么他与胭脂红一起扛,他入狱几年,胭脂红去死,换得张爱秋平安,保护他的妻子。等风头过了,张爱秋就把他弄出来。

  要么他死,大家相安无事。

  这是一场必定有人要牺牲的游戏。

  那天晚上,甄白书并没有回家,而是生平第一次与胭脂红开了个房间。两人犹如情侣一般,让大厨送来精美的食物。她靠在甄白书的怀里喝着红酒,才发现世界上最鲜艳的不是血液,而是她跳动的那颗心。

  暗恋加明恋多年,甄白书第一次主动亲吻了她。当亲吻过后,甄白书问她是否愿意为自己去死,她的回答决然且毫不犹豫。当时的甄白书沉默了几秒,问她有没有什么愿望。

  她说,希望在临死之前,能与他做一夜的夫妻。

  她原以为,甄白书在床上也会是平日里温尔文雅的模样,却不曾想过他是这般粗暴。

  她原以为,当自己死去之后,甄白书会在牢里继续展现着他的雷霆手段。

  她原以为她会死,直到第二天醒来,她在酒店的桑拿房里看见了甄白书换上了西装坐在里边,手中捧着一瓶安眠药,安静地沉睡在一氧化碳之中。

  这时候的胭脂红才知道,甄白书所询问的并不是她的遗愿。

  而是想给她一份跟随自己十几年的报答。

  原本那个男人可以用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与安全感来回赠她的效忠,可那男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夕阳。

  这个从农村出来攀爬挣扎的蝼蚁、这个在市内叱咤风云的太子爷,终于用悲哀而又无奈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活着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身边的人们都能相安无事。

  死亡的那一刻,他依然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踏上黄泉。

  胭脂红抱着酒瓶,哭得歇斯底里,再也不像平日一样风情万种。她紧紧咬着老白干的瓶口,恨不得将玻璃咬碎扎破自己的嘴唇与喉咙。

  我看着旁边的尸体,猛灌了一口老白干,随后将瓶子倒过来,把酒液全部倒在地上。

  倘若亡者会有感觉,他应当能嗅到自己身边弥漫的酒香。虽然廉价,却能入口。

  胭脂红坐在地上,她说话的声音犹如鬼魂一般凄凉:“白书留有遗书,有事情想你帮忙。”

  “是保护他的妻子么?”我轻声问道。

  胭脂红摇了摇头,满脸尽是自嘲:“那个女人在甄白书死的当天,就抱着两人的结婚照割腕自尽了。她看着傻,但她心里比谁都聪明。那装模作样的傻笑,也只是为了能让自己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心满意足。”

  我的内心仿佛被什么触动了,没来由感觉到心疼。

  “他的遗书上,第一点是希望能把她妻子平安送回老家,可他估计没想到自己的妻子已经在黄泉里与他鸳鸯戏水了……”胭脂红苦笑道,“第二点,是希望我们能继续帮助张爱秋。他说自己从未憎恨过张爱秋,因为倘若这件事让张爱秋自己扛,到时候干爹没了,干儿子恐怕也活不了多久,倒不如让干爹好好活着。第三,就是希望自己留下来的产业能有人打理,因为几个兄弟跟着他出生入死,他希望兄弟们死后能有自己的产业。其中有一份,是给你的。”

  我皱起眉头,心中一惊:“给我?”

  胭脂红点点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呢喃道:“那份产业是他自己负责,有点黑色背景。他说身边的人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倒不如送给你帮你一把。这家伙做的从来不是什么好事,但面对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伤天害理他没做过,坑蒙拐骗他也没干过。一个时时刻刻都抱有着善良与公平的男人……为什么死的偏偏是他。”

  我低头看着甄白书的面庞,轻声呢喃道:“也许……是老天爷打了个瞌睡。”

  “走吧……”胭脂红呢喃道,“还有点事要帮他办妥。”

  我轻轻嗯了一声,过了几分钟,屋外开来了一辆殡仪车。胭脂红跪在甄白书的身边,犹如情人一般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她抱起甄白书,将他放进了殡仪车内的棺材。

  我们坐进车厢,整个车厢都黑暗又寂静,隐隐可以听见胭脂红的抽泣声。

  当车门打开的时候,刺眼的阳光照进车厢内,让我有点睁不开眼睛。胭脂红犹如个普通女孩一样无助地用身体帮甄白书挡住阳光,工作人员过来盖上棺材盖,我们合力将棺材带进了车旁的火葬场内。

  进了火葬场,有几个男人正站在那抽着烟。他们眼睛通红一言不发,当看见我们进来后,他们过来逐一与胭脂红拥抱,纷纷拍了拍对方的背。随后,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棺材上。

  我不知道这个团队的能量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如何。但我却能看出他们共同拥有的悲伤,当团体的领头人离开,这股忧郁笼罩着他们无法散去。

  棺材被带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打开灯光后还算是明亮的。我们推开棺材盖,一名女孩捧着化妆品来到我们身边。

  胭脂红伸出手,从她手上拿过了化妆品。那女孩满脸都是惊讶,而胭脂红呢喃道:“让我来为他化妆,好吗?”

  女孩小声说了句好,也许是看出了气氛不对劲,连忙快步走出了房间。此时两个男人过来将甄白书抬起来,一个在后边顶着甄白书的背,另一个则是在帮忙换衣服。

  那是一身帅气的廉价西装,这群糙汉子细心又温柔地帮他打好领带。一名男人眼睛红了,他捏捏鼻子,对甄白书露出个笑容,轻声说道:“真他妈帅气,老子当年怎么没你这样的眼光。”

  我看得出来,这估计是他们这个小团队赚到第一桶金后,甄白书给自己买的第一件西装。

  这个男人说完之后,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甄白书的棺材里。第二个人拿来了一盒廉价香烟,第三个人拿来的是一款老旧的摩托罗拉手机。

  这一天,人们不在乎风水与规矩,纷纷将当年的记忆放入棺材里。

  我看着棺材里的尸体,脑海中仿佛浮现出了甄白书刚来到这里发展的情景。

  他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烟盒从口袋中露出,手中拿着一款摩托罗拉不停地谈着生意,西装里边藏着一把能让他信任的刀。

  一个男人,究竟要经历怎样的腥风血雨,才能在安详死亡的那天保留着自己所有的记忆?

  胭脂红坐在棺材边缘,小心地帮甄白书化妆。她拿着化妆笔,看着甄白书已经闭上的眼睛,喃喃道:“呐,我是听了你的话才开始化妆的。你看,我现在技术也挺好的,保证把你画得美美的,到了那边恐怕又要吸引一大堆美女。”

  她细致又小心,小心又温柔,温柔又谨慎地帮甄白书画着眉毛。一行清泪从她的眼眶滑落,但她依然保持着笑容,手上的动作不曾停过。

  当化完了一切的妆,她将口红涂在自己的嘴上,随后抱住甄白书的脑袋,温柔地亲吻下去。

  甄白书苍白的嘴唇慢慢有了红润之色,在场的人们都没有说话,一群大老爷们早已经哭出了声。

  我曾听过一吻定情,直到真正见到这一幕的时候,才发现任何言语上的渲染都不如那一个真诚的吻那般有见证力。

  她恋恋不舍地放开了甄白书,然后吐了吐舌头,装出一丝调皮说道:“呐,到了那边别跟嫂子打架,大不了让她来找我。反正你活着都不让我亲,死了要是还不让亲就太过分了。你总说不想我爱着你,但我想跟你说,我可能要爱你一辈子了。”

  胭脂红咬了咬嘴唇,然后别过头去不再看。工作人员在见到了这一诡异的画面后,终于过来将甄白书放上了推车。

  “那……要火化了?确定不再看一眼了?”工作人员小声道。

  “不看了……”胭脂红终于露出了往日妩媚的笑容,虽然还带着眼泪,“再看一眼,就要忍不住跟他一起走了。”

  工作人员不再询问,几个人将甄白书的尸体推进了火化炉。这一刻,胭脂红终于嚎啕大哭,跪在了地上用手扶着桌子,哭得歇斯底里,泣不成声。

  我看她仿佛要晕厥过去,但也不好开口安慰,因为在场的人们情绪都很糟糕,每个人都已经脸色通红,青筋暴露,强忍着眼泪。

  我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如此完美的男人最终会以这种戏剧性的收尾来终结自己的一声。

  直到甄白书的骨灰被端出来,我才明白他确实已经不在人世。

  胭脂红犹如对待珍宝一般,紧紧地抱着甄白书的骨灰。旁边的几个男人用黑色的大雨伞抵挡着阳光,我们走出火葬场上了一辆商务车。当上车之后,胭脂红让我先睡一会儿,她温柔地抚摸着骨灰盒,跟我说路程有点远。

  我没有睡觉,而是一路看着窗外的风景,因为我已经想到了她要去的地方。

  我们来到了一个贫穷的省份、贫穷的城市、贫穷的乡镇。

  从城市到山村,这一路上的景色我都看得仔仔细细。我就想看看,当初那个男人从这片贫穷的土地踏上梦想的旅途,第一天看见的究竟是怎样的风景。

  这个村子没有几户人家,大部分人已经搬出去了县里生活。我跟在胭脂红的身后,一路走上山巅。路上并没有磅礴大气的风景,只有泥泞的小路与看着狰狞不堪的树林。

  这座山的山巅很小,顶上是一个小湖泊,小到我两分钟就能走完。而在小湖泊的中央,有个很小的土地,约莫只有十几平米。

  我们踩着湖水,到了那个迷你小岛上。胭脂红在这儿挖了一个坑,她将骨灰倒进坑里,又丢了几个种子,然后将泥土掩盖上了。

  “他说过小时候家里穷,每当因为帮完农活不能读书,就会来到这儿坐一会儿。看着在湖里游的鱼儿,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过上自由的日子。以前这儿还有个橘子树,若是橘子输了,他就会摘一个回去给父母吃。每次都只摘一个,因为怕哪天摘光了,就要吃不到了……”胭脂红喃喃道,“他还跟我说,若是哪天真英年早逝了,要我将他葬在这里,再种上一棵橘子树。如果发芽了,那就是他将一切还给了这片土地。如果没发芽,就是这片土地不愿意再接纳他已经肮脏的灵魂。”

  我没有回应,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跪在地上,向甄白书的亡魂叩拜了几次。

  胭脂红一直都坐在那片土地上不说话,我们也没打扰,就是在湖泊边上等着。

  然而,她却躺在那片土地上睡着了。我们几个男人就坐着吸烟等待,在这山里不眠不休,闲坐了一夜。

  等第二天清晨,胭脂红终于说要回去了。我们坐在商务车上回到市里,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胭脂红问我要不要吃饭,我说可以吃一点。她就将我带去了张爱秋的家,说就在这吃,张爱秋有点话想跟我讲。

  我知道这一刻肯定会来,心里也没觉得紧张。等进了别墅,就嗅到里边有饭菜的味道,而且碗筷都已经摆好了,看来胭脂红之前已经给张爱秋打过招呼。

  原本硬朗的张爱秋在这几天仿佛老了十岁,他原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见到我们进来后,他艰难地拄着拐杖,走到饭桌旁坐下,让我也坐下吃饭。

  “白书已经走了……”张爱秋明显没有吃饭的欲望,他将米饭推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道,“他的几个产业,都给了自己的兄弟,我信得过,让他们打理也行。不过还有一家金融,他给你了。”

  我点头道:“是的。”

  张爱秋苦笑道:“我知道你有点能耐,他既然看得上你,那我也看得上你。以后在这生意上要是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给我。”

  说话的同时,张爱秋递出了一张名片给我。我收起名片揣进兜里,此时胭脂红的兴致不高,就是坐在饭桌上一言不发。

  “红儿……”张爱秋叹了口气,轻声说道,“你还在气我?”

  胭脂红摇头道:“我没气你,白书也没怨你,但我就是想杀了你。你别跟我提这件事,我怕我控制不住把你的脑袋割下来。”

  张爱秋似乎没觉得意外,他继续说道:“白书没给你留产业,应该是想你来当代理人,负责他所有的产业。以后总是要打招呼的,我今天就不多说什么了,你好好做,钱不是问题的。”

  “哦。”

  胭脂红平淡地应了一声,而我一言不发地吃着饭。这时候两边的心情都很糟糕,我如果说得多了,也只是给自己惹来麻烦。

  等吃过饭后,胭脂红开车带我去了甄白书赠给我的金融小额贷款公司。

  这家金融公司并不算大,只有写字楼的半层,许多人在里边忙着工作。胭脂红领着我走在前边,平静道:“这里一共三个负责人,你是最大负责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我们的规矩很简单,借出去的钱,按半个月百分之三十的利息算。如果客户拖延,按信用来定。信用好的继续拖延,利息每天照算。信用不好的哪怕打断腿挖出眼珠也要把钱给收回来。到时候钱拿不回来别来求我,白书将这公司送给你,已经是你的福分,弄不好就还给我。”

  我点头道:“我会弄好。”

  “我现在去通知其他两位股东……”胭脂红冷声道,“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就当认识你。你自己的第一次登场,怎么把握自己来,我不会给你帮忙。”

  说罢,胭脂红直接走进了一个办公室,我则是就在会议室的前面站着。

  会议室门口,放有员工的证件牌。而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董事长甄白书。

  我看着证件牌里一脸笑容的甄白书,轻声呢喃:“你给我的,我记住了。你留下来的,我也会帮你保护。走好,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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