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盛唐金手指 > 第51章 工匠和孩子

“十贯!”身后传来一阵惊悉声,这个价格可不低,可以购买一名年纪稍小点的女婢,而且这还是不会说话的虎皮鹦鹉,让人不禁咂舌。

    “几位客官有所不知?”小厮立即解释道:“这虎皮鹦鹉产自南方瘴气之地,距此万里之遥,十只虎皮鹦鹉运到此地能剩下二只就不错了,而且对北方的寒冷气候加以训练,娇贵的很,就算在两京也是稀罕之物,十贯的价格着实不贵”。

    “呵呵!听你这样一说,十贯的价格的确不贵”,甄乾打着哈哈道:“带我们四处逛逛,我们还没决定购买什么东西?”

    一圈逛下来,甄乾还真是开了眼界,确实如王群所说,这里除了没有一些大型凶猛的野兽之外,就连后世极其珍贵的蟒蛇都有,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更是多的如同进入了动物园,最后竟然看见了后世快要灭绝的天堂鸟,也不知道这些动物是怎么运到北方来的。

    “这只彩凤价格几何?”天堂鸟在小厮口中成为彩凤,五彩缤纷的羽毛在阳光下显得华美异常,听小厮洋洋自得说起,这种鸟当初还被当成祥瑞进献了唐玄宗,可惜因为不习北方的气候,很快就死了。不过甄乾知道这种鸟出自南洋岛屿上的热带雨林中,很可能是和昆仑奴一起运过来的,的确不适合在北方生活。

    “这种鸟娇贵,可惜很难养活,如果郎君要的话,十五贯是最低价了!”

    甄乾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一行人又走到关着猎犬的铁笼子旁,小厮忙不迭的给一行人介绍起猎犬来。

    “这是灵犬,狗头又窄又长,鼻子很尖,脖颈细长成拱形,身长腰细,肩斜腿瘦,擅长在草丛之中抓兔子。这是缇,可以蹲在马背上,动作敏捷乖巧,外形可爱,是难得的犬中宠物……。”

    “这是你说的藏獒吧!”

    甄乾对后世的牧羊犬、黑背、藏獒非常感兴趣,但没有想到在唐代也能看到像吉娃娃这样的宠物犬,便开口询问道:“这些是藏獒幼崽吧!”

    唐代还没有藏獒的称呼,不过藏獒在唐代已经出现了,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进奉礼物之中就有藏獒,也就是从那时起,藏獒开始在大唐流行起来,并成为了富家公子郊游狩猎时身份的象征。

    小厮立即拍马道:“这位郎君真有眼光,这是正宗的藏獒,饲养得法,长大之后比猎豹还凶,吐番人用它们来圈养牛羊,三四只成年藏獒就可以赶走一群野狼?”

    “这些藏獒幼犬价格应该不贵吧!”

    “每只三贯,如果郎君想买一对的话,可以打八折?”

    “五贯我就挑一对?”

    小厮面露难色,一旁的王群手里拎着一串铜钱说道:“你们掌柜是不是姓张,如果请他出来的话,你的赏钱恐怕就要泡汤了!”

    小厮一惊,张掌柜为人吝啬,却不愿意在饲养坊中多逗留,自己在这里干活一个月也就一贯多钱,好处是给客人最低价能拿到不菲的赏钱,眼珠一转道:“不知几位客官除了一对藏獒之外,还准备买些其他动物?,如果只是这一对小藏獒我还能做主”。小生意自己能做主,万一要是大生意必然会惊动掌柜,那时自己再拿赏钱就倒霉了。

    “我们就要这一对藏獒,其他的动物暂时没什么兴趣?”

    小厮一听心中欢喜,立即点头道:“好!”

    藏獒幼崽并不凶,对于小猫小狗这种东西,女人最是喜欢,小竹和小梅立即从笼子里一人抱出一只,王群随手给小厮打赏了一串铜钱。

    “我问你,昨天那个买虎皮鹦鹉的人,你可知他准备做什么?”甄乾也不希望惊动这里的掌柜,既然王群认识此人,难保不会认识自己,少不得让对方猜忌。

    小厮想了一会道:“昨天那人好像说是甄家的管家,是张掌柜亲自接待的,我在一旁听他们说什么主母生辰,想来应该是作为生辰的礼物?”

    甄乾又问了一些细节,小厮知道的也不多,做生意不好随便打听买家的事情,这是做生意的规矩。

    一行人走出院子准备返回甄府,小梅见甄乾没有继续逛街购物的意思,出声道:“郎君,你不准备给刑氏购买生辰礼物了?”

    甄乾当初看见天堂鸟的时候,本想着买一只送给刑氏,谁想竟然要十五贯一只,自己一个月才多少零花钱,想想都肉疼。

    “急什么,刑氏过生辰不是还有十几天吗?”

    返回甄府,甄乾想了想对王群道:“上次去秦家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吧,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

    “是快一个月了,我现在就去奴隶市场找曹任毅问问,他帮我们找的奴隶工匠和孩子有没有消息了,最好随便一起带到秦家?”

    甄乾点了点头,这段时间酒楼和烧酒的生意还算不错,如果不算前期的投入,现在已经开始有钱进帐了。

    本着有钱就花的原则,自己准备多买一些奴隶工匠和孩子,无父无母和被抛弃没人收养的孩子不少,但甄乾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人,既然花钱就要用在刀刃上,那些找活做的普通人现在还不敢收,只能把主意放在那些奴隶上了。

    开书店的事情影响太大,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暂时先放一段时间,反正这段时间宋毅在房里也雕刻了不少模版,磨刀不误砍柴功,到时直接拿出来开印就可以,也不用急在一时。

    王群前几天私下找了几个商贾,表示愿意和王群合作,先帮忙试试水,等反应不错之后再连续在真定的行商。烧酒这东西已经超出了这个时代能够接受的范畴,让那几个商贾也不得不小心斟酌,对于这样的结果甄乾表示能够理解。

    反倒是当初不起眼的坚果在酒楼中销售的不错,第一批三大车的坚果连卖带送不到半个月就销售一空,私下一打听,结果让甄乾苦笑不得。原来那些坚果都被人当成了茶余饭后的小点心,而且成为了深宅大院中大家闺秀争抢的零食,同时也深受一些文人雅士喜欢,据说吃了坚果之后能补脑养气,思维灵活头脑敏捷……,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手中有钱心里不慌,酒楼里的生意不温不火,不过新式菜肴的名气也渐渐的打响了,前二日竟然有一个自称香满楼的掌柜跑来说要和醉仙楼合作,愿意出二千贯把醉仙楼六成的股份买下来,还许诺了宋义许多好处,结果宋义推脱不过去,将自己也是打工的身份抛了出来,但却没有说是甄乾在幕后这个东家。

    就凭这个掌柜出现,甄乾知道醉仙楼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现在就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现在甄乾反而不如当初那么急了,至少新式菜肴比烧酒更加容易得到唐人的认可,不过做饭菜赚钱的速度太慢,甄乾需要考虑的是烧酒这个赚钱的法子如何能为自己赚取第一桶金。

    王群去了一趟奴隶市场,带回来两个消息,“大郎,坏消息是你要的编织工匠实在难找,会这种手艺的工匠不多。好消息是会木匠的奴隶倒是找到一家,而且还姓鲁,据说和鲁班还有点血缘关系,那个奴隶贩子曹任毅狮子大开口要了六十贯,才把一家人买下来,外加九个男孩五个女孩,一共要了二百贯!人已经送到了城外,明天就可以带到秦家山村?”

    二百贯买下一户木匠和十四个男孩,这笔生意很划算!

    “钱都是身外之物,我要的是人,有用的人,再多钱都没关系!”甄乾没有一丝的肉疼,反而安慰王群道。

    在王群看来这笔生意亏大了,可看见甄乾根本就不在乎什么钱,感觉自己的思维跟不上对方,有些讷讷道:“大郎,问一句不应该我说的话,你要这么多孩子做什么?”

    如果只是单纯的买几乎工匠,这也许王群能够理解,可这么多的孩子有什么用,算是投资吗?

    甄乾当然不会现在告诉王群,自己的计划中,培养孩子属于最最重要的一环,指望文人不可能,自己可没有什么霸王之气。指望普通人,可塑性又太低,人心隔肚皮,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超出了这个时代,指望别人帮自己保密根本不可能。奴隶就不一样了,这是自己的私产,只要自己对奴隶好,自然可以轻松的得到奴隶的信任和认可,这种事情花点钱太值得了。

    这也是甄乾思前想后唯一可行的办法,王群这些部曲不就是最好的例证吗?

    “王伯,这些孩子我准备收在身边做养子,你看可以吗?”

    至从甄乾收了秦猛和阿耶那野做养子之后,突然想到一个看似可行的办法,把无依无靠的小奴隶收做自己的养子养女,带在身边耳提面命亲自教他们,这样既可以保密,又可以保证这些养子长大成人之后对自己感恩戴德,把危险系数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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