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城为依托建立起的小镇有很多,因为长城的历史很久远,甚至可以追溯到封神战争时期商朝对抗犬戎,开启第一次人魔大战的年代。
所以随着时间推移很多小镇都荒废了,变为一片片的废墟,被掩埋在风沙中。
西域的黄沙埋葬了不知多少历史,许多曾经雄霸一时的西域大国更是连一点痕迹都没来得及留下来,就已然从史书上的只言片语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所以哪怕是在今日唐人入驻西域,大批人口迁入,仍旧有许多没人居住的房屋,在风沙的侵蚀下变成一个个只能稍稍避风废墟,也没有被推到,成了罕有人至的废墟。
而此时,就在这城内一处破败得连屋顶都塌了半边的废墟中,一道白衣身影正端坐在地上,他看上去来得很紧迫的样子,里面全是灰尘,也没有清理。
像是急匆匆而来,然后直接就一屁股就坐在地上,所以无论是衣摆还是袖口都沾染了很多黄色的尘土,显得有些狼狈。
但此刻,随着某种氤氲而来的气息,他的那种狼狈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中正平和,仿佛永远都能平稳气场的淡然出尘。
纵然身居陋室,也如高居云雾仙山,飘逸出尘,宛如谪仙降世。
有些人穿了华服是沐猴而冠,有的人纵然穿得如同乞丐,仍旧能够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这不仅仅只看颜值,同样也看整个人的气场,而现在李白所展现出来的气场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仙。
夜空这一刻仿佛离得地面更近了,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手可摘星辰的错觉,仿佛仙庭降临,即将有谪仙临于凡尘一般。
隐隐有三朵如同青莲般的华盖自他的的头顶升起,悬浮在空中,仿佛升入了群星璀璨的天际,于天幕中撑起。
一股淡淡的芝兰之香油然而生,有一把火点燃在李白的胸口,映照出斑斑点点的微光,穿堂风吹来,破败的民居中却再无半分寒意。
此时李白的精气神已经完全聚于玄关一窍,在他的脑海中,神魂卓壮有力,宛如实质,再也不像当初刚开始炼精化神时那样虚弱。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兑换到了传说中的《太上洞玄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也因为无数次以神魂在脑海中同他的“第二人格”青莲剑仙厮杀,从而得到的磨砺。
每一次死亡对他而言都仿佛经历了一次轮回,这样的经历虽然残酷,但随着他渐渐麻木,他的灵魂也宛如千锤百炼的利剑,越发强大。
伴随着“人道渺渺,仙道莽莽”之音,他体内的真元彻底凝结为了一颗散发着金色光彩的金丹,宛如世间最高贵的色彩,金丹一出,诸世拜服。
北宋张伯端所做《悟真篇》曾提到过:“一颗金丹入腹,始知我命由我不由天。”
结丹期之所以在许多道藏典籍中都与金丹所混淆,就因为金丹的神妙之处堪称所有结丹中的最上乘,也是诸多修真者最为梦寐以求的存在。
只要金丹一成,那修真就已然堪称是登堂入室,拥有大(和谐)法力,大智慧,能常人所不能,一人一剑一拂尘,只要自己别作死,足以纵横整个天下。
当然金丹如此强悍,修行难度也是极高,不然也不会有取巧的外丹术,妄图以服用铅汞来代替内丹,以求长生的了。
然而......这仍不过只是金丹。
在古代华夏,或许金丹便已是巅峰,但是李白得自系统的太上度人经,跟华夏古代的度人经虽然有共通之处,但根本上层次却是更高。
因为它能凝聚——紫金丹!
李白仍旧无声地诵读着度人经的经义,而此时他的神魂居然也在盘膝而坐,吞吐着三朵华盖凝聚而来的天地之力,使得华盖聚于头顶,于星空之中看去,宛如天地为之撑伞,此为三花聚顶。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天地之力汇聚而来,他的神魂终于睁开了双目,其中氤氲着浓郁的紫色光华,紧跟着便倏忽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神魂就在这一瞬,已然彻底进入了他的金丹中。
轰——
天地之力迅速奔涌,化作灵气潮汐,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渐渐地,居然宛如风暴,而风眼就是李白。
长城下。
铁木真面色微变,一边任由侍从为他包裹伤口,一边皱眉道:“这长城还有什么厉害人物?”
托雷沉声道:“是另一个杀星,刚来到这里不足十日,据说叫做李白。”
“魔道高手?”铁木真忌惮道,无论是机关术还是魔道,在他看来都颇为神秘,区区一些低端机关密卷就能密布他北夷几百年来不擅攻城的弊端,可想而知,这并列的两者修到高深处又将怎样可怕。
“这么庞大的天地之力......应当是魔道高手。”托雷皱眉,传说中,这个新来的果毅都尉应当是剑客啊,怎么成了魔道高手?
托雷此时已经重新化作人形,他的魔种血脉虽然等级不低,但是却太过狂暴,不易掌控,一旦催发过度,很有可能再也无法化作人形,成为像那些魔种巨擘孙悟空,牛魔王之类的觉醒者。
当然觉醒者也分三六九等,他自忖自己就是成了觉醒者也不可能与这两大魔种巨擘相提并论,反而会彻底沦为高等魔种掌控下的奴仆。
魔种是一种位阶极为分明的种族。
所以不是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主动催动自己的魔种血脉的。
“呵。”铁木真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杀机,“若以他的头颅为礼,安达部可会臣服本汗?”
托雷正要说话,突然面色微变,望向了远方的天穹。
群狼仿佛也心有所感,与苍狼王同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嘶鸣,这嘶吼虽然依旧霸气凌云,但却怎么听怎么有种色厉内荏的感觉,它们在忌惮!
铁木真面色阴沉如水,死死地望着东方的明月,然后他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只见在那东方的天空,皎洁的明月已然被一片紫气氤氲,笼罩,月光顿时消隐,再也无法照亮大地,只有那仍旧在燃烧着,但却变得越发虚弱的废墟上仍旧还有火光在摇曳着。
天地映照着紫色的微光,宛如传说中的天狗食月,群狼噤声,狼王沉默,铁木真骇然。
......
紫气缓缓自东方而来,受那三朵华盖牵引,如同天地为之灌顶,骤然间自空中落下,直入李白的天灵盖。
而此时,那紫气终于穿透了他的身体,跨越了已然空无一物的经脉,落在了他那凝聚了全身真元,显得熠熠生辉的金丹之上。
随后,一道紫色的纹路显化而出。
一道,两道,三道......
很快,整个金丹便尽数被那紫气所覆盖,光芒稍隐,那种王者威仪却瞬间再度跃升了一个幅度,成为了帝王威仪!
这是——紫气东来。
紫金丹成!
李白长出了一口气,两条云龙骤然间从他的鼻孔中喷出,他睁开眼,闪烁出两道湛然神光。
他已经成功突破了。
【卧槽,这光芒好刺眼。】
【小白你的这个比太亮眼,话说你到底是怎么突破的?有没有功法教教我们呗。】
【就是,教咱修仙呗,以后都不怕猝死了。】
【假猪套天下第一!】
【卢本伟牛逼!】
【这不三花聚顶,紫气东来吗?】
【话说少了个五气朝元在哪里?手动滑稽。】
【历史上李白一生都想成仙问道,还写出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的诗句,结果没想到在这个直播间里被被主播弥补了遗憾。】
【别废话了,小白你快去救花花啊,再耽误时间药丸啊!】
【再特么不出去,二哈要上了你老婆了。】
【神特么二哈,你咋知道来得是成吉思汗的?】
【就是,我家二哈怎么可能被塑造成反派,草,狼嚎?......导演,给劳资滚粗来!】
李白张开口,宛如龙吸水般将天幕中仍旧残存的紫气尽数吞入了腹中,面色有些凝重。
“花的时间太多了,没想到突破结丹要花这么长时间,花木兰独自一人,能守住吗?”
本以为自己当时已是半步结丹,距离结丹只差一线,要想突破,本应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所以他甚至都没同花木兰打个招呼。
然而却不曾想他不仅没能水到渠成般突破,反而几次险些被涨破金丹,身死道消;还足足花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这可就相当于四十多分钟了。
“果然,凭借丹药达到的筑基巅峰,终究有弊端,虽然这其中炼气化神的阶段被梦中修炼所弥补,但炼精化气还是差了些,好在现在一切都补完了。”
他将目光投向了城墙上闪烁的火光,紫色灵气氤氲在他的瞳孔中,将他的目光拉得极远,一入金丹,他现在已经彻底成为了仙道人物,拥有无数灵异之处。
然而这一看,他的瞳孔顿时一缩。
远方的城墙,赫然有最重要的一段塌了!
再仔细听去,隐隐有喊杀声传来,马蹄声起,箭矢脱弦而出的声响,唐军惨叫的声音,街巷内妇孺痛哭的声音不绝于耳。
“城破了......”李白面色陡然间变得惨白。
“不对,还没有!假如城真的破了,主线任务二应当会立即宣告失败。”
他瞅了一眼仍旧静静地躺在那里的主线任务二,猛地捏紧了拳头,强行恢复了冷静,不断告诉告诉自己:长城还未真正告破,他还有机会。
主线任务二要求他成功守卫长城十天的时间,却没说明怎样才算是成功守卫,城破的标准又为何,但现在看来,这个标准应当还是相当宽松的。
而且现在已然接近了二更天,距离明天只差两个多小时了,只要拖过今天,自己就能获得主线任务二的奖励,就有可能得到一件扭转局势的奖励!
当然这个可能性不大。
李白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骑上黑鬃跑,一个是回去,他毫不犹豫选择了第二个,甚至连半点心理斗争都没有做。
而且回去也未必就是送死,古代凝结了金丹的修真者之所以堪称是走遍天下都不怕,不是因为他们学好了数理化,也不是因为他们的攻击手段有多么强大,而是他们的逃生能力非常强。
比如说——御剑飞行!
李白双手结印,青钢剑顿时飞出,横于脚下。
【卧槽难道经典的御剑飞行要出现了?】
【快特么飞,别装淡定了,再淡定你老婆让人啪了。】
李白早就屏蔽了弹幕,踏上长剑,真元催动,顿时便直接踏剑而起,向着城墙方向飞去,无论如何他不能急,一急必然出乱子,他可以跟花木兰一同赴死,但这不代表他着急忙慌赶回去就真的是去送人头。
他要救花木兰!
由于是第一次御剑飞行,哪怕御剑术的等级已够,他飞得速度仍然不快,也就与普通鸟雀的飞行速度相仿。
毕竟御剑术附带的不过是入门级的御剑飞行,他掌握得也不够纯熟,能稳稳地站在剑上都不错了,也无法苛求,不过此时,他已经发现了紫金丹的神异之处。
以往他御剑时,真元消耗速度极快,现在不仅御剑了,还载了个人,结果消耗却还不如自己本身吸引天地之力补充自身的速度快。
从此他也不需要吃凡俗的食物了,因为炼精化气从食物中萃取的精华哪里比得上天地之力可口?
踏剑而行中,李白发现在兑换了太上度人经之后,他竟然还有一些余额,虽然打赏狂潮已经渐渐冷却,但累计起来也有将近百万了,他干脆一点不留,尽数花出,兑换了御剑术的进阶技能B级修真系剑术——万剑诀。
本来兑换一柄修真者专用的飞剑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对当前局势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毕竟飞剑更利于御剑,无论是消耗还是灵活程度都要比凡剑强出不止一筹,但这些都无关大局。
他拥有A级剑术将进酒,A级剑意大河之剑,本来现在正是发力的时候,但一人一剑,又岂能真的将这一万北夷铁骑杀个精光?
他需要一项群攻技能,而万剑诀无论从等级还是性价比来看,都恰好适用。
由于与御剑术同出一源,他掌控万剑诀的速度变快了不少,再加上系统灌注,大河之剑剑意加成,虽然是新技能,但也足以在紫金丹的加持下发挥常人难以想象的威能。
与将进酒更偏向于技巧性的攻击不同,万剑诀属于修真侧的剑术,消耗比之将进酒更大,同样的威力也就更大,当然这里指的是范围性杀伤力,单论单对单,万剑诀比之将进酒则又远远不如了。
毕竟等级在那里摆着呢。
而李白选择万剑诀,恰恰是为了其群伤能力。
伴随着一阵破空声,李白终于来到了城墙边,一眼便看到了那个已然陷入重围,仍旧奋力拼杀的绯红身影。
他一直砰砰跳着的心脏瞬间如同大石落地,安定了下来。
......
花木兰一剑连人带马,将一名北夷骑兵硬生生地从中间剖开,鲜血溅了她一身,握剑的手都感觉到了滑腻腻的,在格挡下一名北夷骑兵砍出的弯刀的时候,险些脱手而出。
她剧烈地喘着粗气,身边的唐军渐渐变得越发稀疏,幸存的唐军士兵们组成了一个个小圆阵在负隅顽抗。
又是一个北夷精骑,他的体表笼罩着宛如巨狼般的光环,瞳仁也变成了野兽的竖瞳,这是个拥有魔种血脉的北夷人。
“嗷呜——”
他发出怪叫,浑身气血尽数灌注在了右臂,挥舞出了自他诞生为止,最强悍的一刀。
铿——
魔种北夷人的叫声戛然而止,头颅随之跌落。
花木兰忍不住捂住了小腹,脸色变得越发惨白。
在她的小腹处,有一道深刻的创口,血止不住地流淌而出,她能清晰地感知到,自己的力气在流逝,她就要坚持不下去了......
越来越多的北夷人围了过来,他们警惕地望着这只漂亮的母狼,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因为倒在她脚下的尸体赫然已能堆积成山!
“花都尉!”一些唐军怒吼着,想要冲上来救援,却转眼就被同袍拉了回来,他们冲出去就是送死,凭借阵型迎敌,还能苟延残喘一会儿。
“你又不是李都尉,就凭咱们这些人,还没冲过去就被人一个冲锋屠杀干净了。”朱宇君怒吼道。
那名唐军满面泪水:“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我怎么能!”
“李都尉居然真的跑了.......”
“就一开始露过面,我还以为他与花都尉商量的是军机要事,现在一想,肯定是早就想好要溜了。”
“我就知道那个脓包,平时拽得二五八万,一遇关键事就掉链子。”一名唐军忍不住道。
朱宇君这次没有骂他们,只是沉默,因为他无力反驳,李白的离开,的确让人心寒。
贪生怕死,人之常情。
这可以理解,但他却无法接受。
围着花木兰的人群突然分开,从中出现了一名骑着巨狼的千夫长,在北夷人敬畏的目光下,他缓缓驾驭着巨狼,来到了花木兰的身前。
他傲然道:“唐人的女将,你若臣服,将成为吾汗的汗妃。”
花木兰抬起冷漠的眸子凝视着对方,面无表情,血水顺着她的发梢流下,仍旧掩盖不住她绝美的面容,一眼望去,宛如从地狱中受刑的艳鬼,恐怖而又令人惊艳。
千夫长还未说什么,身下的苍狼居然是腿一软,险些摔倒,眼神中的凶悍也渐渐化作了一丝恐惧。
千夫长面子有些挂不住了:“唐人女将,莫要执迷不悟,否则你的后果就是成为草原狼口中的美餐。”
他无疑很了解汉民敬重尸体的习俗,与他们北夷人热衷于在死后将尸体喂给野狼,雄鹰的做法迥然不同,所以他选择了在他看来最恐怖的威胁。
当然还有别的选择,比如更残忍,更令女子难以想象的让所有士兵轮流......可她是汗王看上的女人,千夫长当然不敢提出如此过分的威胁。
花木兰仍旧面无表情,甚至嘴角渐渐勾勒出了一个好看的幅度,带着嘲讽,她缓缓抬起了手中的大剑,有些虚弱无力,但却坚定无比。
虽默然无语,但所有人仿佛都已经明白了她想说的话。
三军可夺其帅,匹夫不可夺其志。
虽九死而无悔!
“我来晚了。”
一个略微忐忑的声音在花木兰的身后响起,身上脏兮兮仿佛缝了一块块土黄色补丁的青年落在了地上,伸出手扶住了她的肩膀。
少女扭过头,望着他的脸,半晌,化作了一声叹息。
“你怎么回来了?就这么走掉不好吗?”
她的声音中透露出掩饰不住的疲惫。
李白取出酒葫芦,在里面滴了自己指间的鲜血,递了过去。
“我没有要跑。”
“我只是要突破了,所以我去突破一下。”
很扯淡的解释,关心则乱之下,李白显得有些焦急,生怕花木兰不相信他。
然而花木兰却是笑了起来,鲜血沾在她的侧脸,笑容却恰如三月桃花,一瞬间融化了冰川,一瞬间点亮了世界。
“我就知道你不是。”
李白的紧张瞬间就消失了,他还想说些什么,就发现一个滑腻的小手塞入了他的大手里,他的表情瞬间凝固。
“沾了点血,别嫌弃,待会咱们会流更多。”
月光下,少女笑靥如花。
【好美,翻来覆去打着滚表示羡慕。】
【啊啊啊啊!为什么那个男淫不是我!】
【好甜,虽然场面很血腥,很惨烈,但不知为啥,我感觉好甜。】
【单身狗的我仿佛嗅到了恋爱的酸臭味。】
血雨腥风中,少年与少女在一众凶悍的北夷汉子的目光下,旁若无人地牵上了手,在月光下,美得令人心醉。
“想活命吗?请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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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六千字,再有说我更新少的真的要翻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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