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死神狂舞酒吧的露天酒吧部分,并不像内部酒吧设施那么周全,不过在这个几乎可以称得上广场的露天区域,同样有表演者、调酒师和移动吧台,自然也有专门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
要知道这里可是暴走族的地盘,跑到这里来玩的人,多半都是些精力充沛、性格冲动的暴走族和抱着发泄心理的年轻人,要是没有镇压全场的力量,死神狂舞酒吧早就开不下去了。
面对这么一帮性格冲动的混蛋,还能经营的井井有条,甚至让死神狂舞酒吧成为洛杉矶最著名的超大型重金属酒吧,绝不是一帮仅仅只会飙车的糙汉能干成的。
虽然发生冲突的地方只是露天酒吧最边缘的一个角落,但是两分钟不到,就有两名足有两米身高,满身肌肉把宽大的皮夹克撑的鼓鼓囊囊的大汉走了过来。
“嘿!小子们,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看见一帮小子在草我们的大地母亲?难道这他嘛的是什么新流行的神秘仪式吗?”
一名身高超过两米的白人大汉粗俗的问道。
“哇哦,这不是汉森大哥吗,你现在不是去负责东边的场子了吗?今天怎么在这里?”
“是小洛克啊?你他吗的怎么在这里,不进去玩玩?今天是我回来轮值的日子。”叫做汉森的大汉惊讶的反问道。
“我这不是刚考上大学嘛,这不,有很多外地来的同学想要来开开眼,我自己倒是能进去,可他们进不到里面,我也只好在外面陪着他们了。”小洛克耸了耸肩膀,抬起右手,用大拇指朝自己背后指了指篝火边的一群年轻人。
“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位汉森大哥朝那边地上正在有些艰难爬起来的一群混混指了指。
除了刚才他们那群人所在的篝火(这里的篝火是在大铁桶里点燃的小火堆,不是开放式的木材堆),就属小洛克他们这一堆篝火离得最近。
汉森自然要向熟人打听情况,不过他也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在这里,既没动枪、也没动刀子,那就是符合规矩的,这种打架是非常正常的娱乐项目。
至于那边地上挨揍的混蛋们,汉森根本不在意,只要没出人命,这帮小混混断个胳膊腿什么的,连警察都不关心。
在这里,地位高一点、有些名气的暴走族或者美女们,聚集的地方会靠近室内酒吧入口更近一些,里面常有大哥会出来,叫些人进去凑个人头、捧个人场,离门口近些机会就大一点。
而在这种广场边缘,甚至连个灯光照明都没有,需要点篝火来衬托气氛的角落,当然是不怎么招人待见的小混混、或者是一些生面孔,根本挤不到好地方的人呆的地方。
所以这些边缘人被打趴在地上,大家也只是当看个热闹乐一乐,,幸灾乐祸的人倒是很多,但根本没人上去给他们帮忙。
“喏——,就是这位哥们干的,这位哥们可真厉害,一个人撂倒了二十几个,依我看,这位老兄就算参加无差别格斗都是一把好手。”
小洛克转头朝篝火的对面努了努嘴,一个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身穿白色运动服的英俊男孩,正和与他同来的一位女同学莉莉安说些什么。
在夜晚的篝火中,木头‘噼噼啪啪’发出响声,露天酒吧的嘈杂声中,小洛克也听不清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只能看到这位在新班级里,颇有些追求者的莉莉安,整个人俯身向对方凑了过去,恨不得直接黏糊到人家身上去了。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莉莉安这样的柴火妞可不是他小洛克的菜,他喜欢的是前凸后翘的火辣妞。
看着在边上脸色难看的瑞德同学——这位可是追求莉莉安最起劲的一位,小洛克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
“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汉森问,即使是暴走族有时候也得讲讲道理。何况,这里可是死神镰刀会自己的地盘,维持秩序才是他的工作。
“额,这位老兄没骑摩托,是走来的——”
“——好吧,这他妈的确是一个干架的理由。”汉森无奈的摆了摆手。
不骑摩托来这里就是来找揍的,别说是走路来的傻瓜,就算以前有人开一辆高级跑车过来都不例外,这里可是暴走族的地盘。
不过,这一条规矩根本不是死神镰刀会定的。
当初就是有人想找个打架理由,随口那么一说,居然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渐渐变成了死神狂舞酒吧约定俗称的规矩。
不过这条规矩倒是挺有趣的,也符合这帮暴力分子的胃口,所以死神镰刀会也就把这条规矩默认下来。
现在既然有人挑战死神镰刀会的规矩,那么不管这规矩合不合理,作为死神镰刀会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说不得自己也得教训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别以为自己身手不错,就可以在这里撒野!
至于刚才小洛克说,这个男孩身手可以去打无差别格斗什么的,在汉森看来只好当个笑话听。
空手对付二十几个小混混有什么难的?任何一个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都可以做到。
光是力量和抗击打能力的区别,就足以彻底拉开双方的差距。就以自己来说,只要注意防守几处要害,其他地方让这种没经过艰苦锻炼的混混们随便打都不疼不痒。
而自己一巴掌就可以扇翻一个,摆平二十几号混混,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一群小学生对付健身教练,大家都空手不用器械,难道人数可以决定胜负吗?
无差别格斗要是那么好打,整个死神镰刀里面壮汉猛人多了去了,有不少人还打过黑拳,可是能拿到无差别格斗入场券的人,整个死神镰刀里也只有三个。
汉森绕过篝火,想要叫住正要离开的运动服小子。
“嗨——,白衣服的小子,这里不是你撒野的地方,不是骑士就滚出去!”
“——————”
那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孩理都没理他,连头也没回,顺着莉莉安手指的方向,朝墙壁上涂满了白色骷髅的死神狂舞酒吧方向走去。
“f**k!站住,小子!”
汉森本来不想把事情弄大,打算把这小子打一顿、扔出去就算了。
可是现在骑虎难下,这么多人在边上看着,不好好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好歹的玩意儿,他铁腕汉森的面子该往哪里放?
“混蛋,去吃屎吧!”
汉森还没来得及动手,跟在身边的兄弟已经冲了出去。
这位跟随汉森一起巡视的兄弟,论块头与汉森相比不遑多让,两米出头的巨大身躯侧身急冲,如同一辆重型卡车横冲直撞,一路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几位挡在路上的年轻人躲闪不迭,其中有一个男孩反应稍微慢了一点,被猛冲过去的大汉擦到了一下肩膀,整个人被带得原地转了两圈,又踉跄了几步,终于因为头晕脑胀,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拉克!你没事吧?”旁边的同学赶紧把他拉起来。
“还好,我没事。妈的,太暴力了,我喜欢这里。”好在这位倒霉蛋只是肩膀被擦了一下,他被拉起来以后,反而一脸兴奋的望着大汉冲过去的方向。
只见这位猛男面目狰狞,猛地大吼一声,借着冲势,一拳从上往下,朝白色运动服男孩的肩膀上直砸下去。
在边上看热闹的男男女女当真不少,所谓看热闹的人不嫌事大,顿时口哨声、喝彩声、还有尖叫声响成一片。
背对着大汉朝前走的男孩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反应过来,人还是不紧不慢的朝前走。
从站在男孩前面的人看过来,在这一刻,篝火跳跃的光线照射下,从男孩背后升起一片巨大的阴影,将男孩整个人都笼罩在阴影之下。
‘砰——’的一声闷响,甚至可以称得上巨大的拳头狠狠砸中男孩的肩膀。
‘咔擦’
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孩头也没回,若无其事的继续朝前走去。
在他背后,那位气势汹汹的大汉抱着自己的手腕停在原地、嘴巴咧的可以与河马相媲美,慢慢蹲了下来。
“嘁——!”
“哈哈哈——”
“这小子可真酷!”
“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妈妈他打伤了我!”有人怪声怪气的说。
“他用什么东西打你的?打你哪儿了?”立刻就有另外一个捏着嗓子,模仿女声的人接了下来。
“妈妈,他用肩膀打伤了我的手——”
“哈哈哈——”
周围不但没人对这位手腕受伤的大块头表示同情,反而有无数嘲笑声响起。
在周围看热闹的人真不少,大家看的清清楚楚,这位老兄这么气势猛烈彪悍的冲过来,从背后一拳砸在人家肩膀上——结果人家屁事没有,头也不回的继续朝前走,这位老兄却把自己手腕给打折了。
你说你要是一拳把这个白色运动服小子干趴下,大家还能点头喝个彩,只会说这个运动服小子装逼装成傻逼,谁让你听见背后这么大动静还不回头看看?
可是这么大一条壮汉,光论块头,能把这个运动服小子整个都装进去还有富裕,从背后冲上去的,结果尼玛你自己就把自己手腕打折了?
这下,就连后面的老大汉森都忍不住用双手捂着额头不忍卒睹,实在太丢人了,让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想说人家把你打伤了?这么多人围着看热闹呢,实在不好说出口。
不过自己作为老大,就这么看着也不是办法,但是这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子看起来也很不好惹的样子,汉森觉得自己上去多半也是白搭。
米克就算是在整个死神镰刀会里,论起格斗来都算是一把好手,还打过黑拳,根本不是那些小混混可比。
米克手腕都震断了,肯定是用足了力气,这么一拳砸下来,汉森自问,要是自己硬吃了这么一下多半也要够呛,哪里能像这个男孩一般若无其事的继续朝前走。
我可不能上去自取其辱!汉森瞬间做出判断。
别看汉森块头大,长得就像个打手,可他要是光会埋头干架,他也混不到掌管一方的地步。
“妈的,米克,你的手腕怎么了?”汉森紧走两步,蹲在小弟边上关心的问。
“呵、呵、不好意思老大,我给你丢脸了。吗的,这小子肩膀太硬了,我手腕断了。”
“我现在就带你赶紧去医院,你手腕肯定能接上,坚持住,米克!”
汉森头也不回的招了招手,自然有人推了一辆带着附斗的三轮摩托过来。
这里别的没有,各种各样的摩托车海了去了,汉森作为在暴走族中颇有些威望的大哥,自然有人愿意把爱车借给他用用。
汉森赶紧将米克扶上摩托,转动手柄发动马达,朝最近的医院疾驰而去,毕竟骨折这种事,越早处理越不容易留下后遗症。
至于那块铁板还是谁爱踢就让谁就去踢吧,他汉森可不奉陪了。在露天酒吧这里,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维持秩序的,正好那个他看不顺眼的里恩也在,让他去处理吧。
老子要抢救自己的兄弟,谁都不能说老子不讲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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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生元和不想和这帮混混纠缠下去,他找到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是死神镰刀会放在明面上的总部,同时也是死神镰刀会的象征场所。
小林伯伯失踪都两天了,柳生元和又不是名侦探柯南,何况就算在东京他都未必能找出什么线索,何况人生地不熟的洛杉矶?所以他根本没耐心绕什么圈子,准备用最快、最直接。最不需要动脑筋的方法来找人。
他打算来这个著名酒吧随便抓个死神镰刀会的头目逼问消息的,可是跑过来一看,满广场都是人,这真的是酒吧?总算和刚才那个有点花痴的女孩确认过了,这里的确是死神狂舞酒吧,柳生元和总算放下心来。
至于刚才在他背后玩小花样的傻货,柳生元和觉得自己回头看一眼都是浪费时间。
大象不会在意蝼蚁的攻击,而柳生元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已经拉开了生命层次上的差距,那一拳给他挠痒都嫌力道太轻。
是的,这位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白人男孩就是柳生元和。和原田木真他们分开以后,按照原田木真提供的地图,他原本是打车来这里的,可是出租车司机说什么都不愿意把车直接开进来,只肯停在五百米以外。
柳生元和也只有下车自己走过来了,毕竟他还没有暴戾到为这点小事就对不相干的人动手的地步。
至于为什么柳生元和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那纯粹是他为了图方便,在花旗还是用白人面孔和人打交道方便些,而且还能给自己的隐蔽身份加一层保险,他可不想回头就被国际通缉。
是的,此刻他杀心已起,离开的熟悉的环境,脱离的原本的身份,在谁也不认识的异国他乡,似乎干什么坏事都不怕被人知道了,于是,柳生元和此刻,看谁都像是可以杀的npc——!
至于如何变成这个样子倒是简单,只要心念一动,自己身体表层的生体护甲想变成什么样,就能变成什么样。虽然身体整体外形和瞳孔颜色,以及头发调整起来还很麻烦,但是脸型和五官细节嘛,不过是小孩捏橡皮泥的功夫罢了。
只不过柳生元和着实没有什么艺术细胞,自己想懒得想什么造型,干脆就拿现成的形象来用了。要是在这里有人看过日本的卡通片,就会发现这位老兄的脸型相貌,除了头发和眸子颜色以外,完全和《圣斗士》中巨蟹座马尼戈特一模一样。
因为,在柳生元和心底最深处的野望,就是象马尼戈特一样,有一天能够挑战死神!
假如世界上真的有死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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