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的跟在老沃什的身后约两米,简恒慢慢的向着前方移动,准备在老沃什失手的时候,或者出错误的时候补枪。虽然以老沃什的枪法,这个可能性很小,但是简恒还是做好准备,为的就了那个万一。
一前一后的两个人离着巨大的棕熊越来越近,脚步自然而然的也就越来越慢,越来越轻,当棕熊进入的步枪的有效射程的时候,老沃什站住了身体,一手托着枪一只手扣上了板机。
现在正处与下风口,四周哗哗的急速的溪流声盖住了两人的动静,原本熊的听力就不怎么样,现在几乎就约等于是聋子了。
只见两人靠近的都可以看到,月光在棕熊身上投下的影子,这货还站在石头上似乎正望着溪水,看样子正准备捕鱼。
这只大棕熊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人类的目标。
它也不知道,自己这完全是属于天降熊祸,某人说了自己老子需要一个熊皮护膝,一个感恩的老牛仔便准备用自己的皮表示一下心意。
它怎会想到,因为一个护膝自己这边凑巧就要丢了小命呢。
哞!
或许是天意如此,并不想这头棕熊今晚失去小命变成一双护膝,就在这个时候,树林里的牛群中传来了一声哞的叫声。
突然间这一声哞声打破了夜空的宁静!
正是这一声叫声,一下子让棕熊警觉了起来,能在森林中活成这么大个的棕熊,不可能只凭运气才长这么大个的。
当它听到附近不远有一声牛叫声的时候,立刻判断出这附近有人,而且这么多年在这一片求生存,棕熊自然也明白现在是什么时候,有牛群在附近也就意味着有荷枪实弹的牛仔在守护着牛群。
于是就是这么一瞬间,棕熊侧了一下脑袋,本能的准备躲这时候的人类远一点儿。
也就是在这同时!
砰!
老沃什扣动了板机,子弹喷着熊脖子便飞了过去。
子弹就这么因为熊头一摆,在熊的下巴上带出了一道凉意,打开了旁边的树上。
因上子弹头被老沃什用刀子刻出了十字线,这样就成了简易的达姆弹,所以这一枪打中了树杆,一瞬间树杆突然间像是天女散花一般,崩出了无数的木屑。
棕熊直接转头就跑,一刻也没有停留,而且聪明如它直接往树林里钻,根本不是沿着溪边空旷的地儿跑。
看样子也不是第一次躲子弹了。
等着老沃什举枪再一次瞄准的时候,硕大的棕熊屁屁已经消失在了树林之后。
放下了枪,老沃什叹了一口气:“唉!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跑了它一个我就不信遇不到熊了”简恒对于失了一头熊也没什么惋惜的,反正这边棕熊、黑熊都不少,时不时的还能见到美洲狮什么的,想要什么皮,自己偷偷的去猎好了,跑了一个两个的又算的了什么。
就不信了,这些野生动物能集体转移啰!
老沃什也就这么一说,熊跑了就跑了呗,就像是简恒想的一样,这里的熊多的是,不差这一头两头的。
于是老头收了枪和简恒回到了营地各人干个人的活,干好了之后,大家围坐在篝火堆一旁,开始等着吃饭。
整天众人也就这么一点儿闲暇时光,多米尼克在吃饭前又一次自己弹唱了小支英文小曲,然后把吉他传到老沃什面前的时候,老沃什这边是死活不肯再唱了。
“让吉恩唱一首吧,从来还没有听到他唱歌呢”科尔特给老子解了围,点了简恒的名。
简恒一听连忙摆手说道:“我?还是算了吧,我这个五音不全的人,这辈子是和音乐是不可能有什么交集了”。
说到了这儿,简恒转头看了一下吉姆还有贺业:“你们俩个谁会的,来一首?”
作为一个老美,吉姆就算是唱的不好,也是会玩吉他的,至于组乐队,那更是太平常不过了,因此吉姆的吉他还是玩的相当不错的,于是从多米尼克的手中接过了吉他,自谈自唱了一首曲调比较舒缓的歌小情歌,听起来感觉还不错,比多米尼克还要唱的好一些。
吉姆唱完了,贺业这边伸手接过了吉他:“我给大家唱一首中国歌吧,名字叫《洪湖水浪打浪》”。
一听说中国歌,在场的所有人都提起了兴趣,他们听英文歌都听的有点儿烂了,就想着换换口味呢,现在有人要唱中国歌,自然让他们觉得有意思啦。
咚!
贺业这边轻轻的拨了一下弦,找到了一点儿感觉,刚准备张口。
嗷!嗷!
汪!汪!汪!
不远的地方传来了一声暴怒的熊吼,然后整个营地所有的牧牛犬都叫了起来,不光是牧牛犬,连所有的马匹都有点儿焦躁不安起来了,显然有野兽接近了牛群。
这下篝火旁的人哪里还有什么兴趣听歌啊,所有的牛仔都呼隆一声以最快的速度翻身起来了,然后各自抄起了枪向着熊吼声的方向奔了过去,一边奔一边开始给子弹上膛。
几人站到了牛群的旁边,手中握着枪分散了开来,以相互为依托站了好一会儿也没有见到熊影子。
牧牛犬们叫了一会儿也相继安静了下来。
“走吧,熊没有过来!”老沃什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很开心的表情来,因为作为一名老牛仔,他明白,刚才自己没有打中的熊记仇了。
虽然这个事情的几率很小,但是它却实打实的发生了,今天大家遇到了一只有智商并且知道复仇的熊。
众人回到了篝火旁,这边才刚刚坐下来,那边熊声立刻又传过来了。于是营地又是一阵骚乱,牛哞马嘶的好不热闹。
这一次老沃什对着做饭的雷明顿说道:“你做饭,我们四人分成两组去看看,科尔特,你和多米尼克那个方向,带条狗,吉恩,你和我这个方向……”。
老沃什的任务刚分配完了,四人便分成了两开,各自抄着自己的家伙,向着预定的方向奔了过去。
这一次自然又扑了一个空,那头棕熊只是飞快的接近了牛群,然后在它自认为安全的距离上便自己转头离开了,它这么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闹的大家不安生。
当然,如果它感觉人类对它的动作有懈怠的话,它也不介意冲进牛群之中,咬死几口公牛,或者还能拖出一头肥美的小牛来打个牙祭什么的。
这可能是熊自己的打算,但是老沃什作为一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牛仔,对于熊挑战人这样的场面没有经历过,但是也听别人说过,他自己也并不缺乏智慧对付这样的熊。
熊的长处是嗅觉十分灵敏,但是听觉和视觉要差的很多,所以说才容照被下风头的人接近,因为风向会把人的气息给带走,只要气味不飘到熊这边,熊几乎就等于是瞎子了。
来来回回几次之后,老沃什便把自己的马的汗垫挂到了牛群的下风头,并且也让简恒几人照办。把原来呆在火堆旁的牧牛犬赶到了牛群间,这样的话大家便都回到了篝火堆旁,安生的吃了一顿饭,不管是熊如何叫如何吼,大家就是安生的吃饭。
不得不承认,岁月活即便是活到了一头熊的身上,那这头熊也会有点儿异于常熊。
来来回回几次之后,这头熊就有点儿怀疑自己的嗅觉了,因为只要它靠近,立马能发觉空气中浓烈的,马与人的混使气息,使的它不敢向前。
但是几次之后,每一次刚一接近就能如此近的嗅到这种气味,比自己都要早,这让它判定可能人类并没有移动,这个结果让它觉得有点儿奇怪。
野生动物,既使是最大的捕食动物的熊、虎和狮,最大的特点也不是勇猛,而是小心!因为它们明白,它们如果想活着,就没有权力拿自己的命去冒不必要的险,更不会在有退路的情况下作困兽之斗。
所有的野外动物心中都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好的身体,尽可能完整的身体,才是他们活下去的最好保障。
所以很快这头大熊开始犹豫了,但是因为它心中又有点儿不甘心,所以它不住的绕着营地,在自己心理安全线外,不住的嘶吼着,咆哮着,发泄着自己的愤懑与不满。
这个时候,老沃什已经慢慢悠悠的吃完了饭。
“听着熊吼吃完一顿饭,也算是别有韵味了,好特别的体验!”贺业冲着简恒低声来了一句。
简恒笑了笑,也压低了声音说道:“这熊现在有点儿急坏了”
就简恒从听觉上来判断,这只熊现在正绕着下风头一个扇形的区域内打着转儿呢,想冲过来但是又不敢,要离开吧又有点儿不甘心。
“我去一下!”老沃什一边吃饭一边竖着耳朵听,凭他的经验自然也能听的出简恒听出来的东西,只不过简恒真的是凭听力,而老沃什则是靠的经验加上自己的判断。
“我也跟你一起去”简恒怕老头有什么闪失,因为这东西必经是自己先提起来了,怕老头有个闪失。
老沃什摆了一下手:“人多反而不好,我准备绕到下风口去”
说完老沃什拿上了枪,并且带上了他自己最喜爱的猎犬,骑上了马背,然后就这么沿着进来了道飞奔去了赶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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