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奶爸的田园生活 > 第四百二十章 水塘边的演唱会

其实,白倩也只比弟弟大了几岁,但是现在似乎也开始操心弟弟找女朋友的事情了呢。

    尽管他才刚刚读完大一。

    似乎天下间当姐姐的都这样,生怕弟弟娶不到媳妇。

    白行俊一边吃着自已的,一边招呼两个女同学:“你们也吃啊,别不好意思,平常虎狼之势哪里去了?在我姐姐这里不用装斯文,她已经有主了。”

    白倩又要说他,怎么跟女孩子说话呢?用虎狼之势来形容女孩子,这妥当吗?你就不担心娶不到老婆吗?

    程赫拉住她,给她夹了块鸡肉,说道:“吃吧,鸡块。”

    白倩的思维被打断,就忘了那一茬,不再纠结刚才的,她夹起这块鸡肉,突然想到什么,来了一句:“辣鸡?”

    程赫一愣,问她:“怎么了?你还不满意?来来来,还给我。”

    现在的网络用语嘛,辣鸡谐音垃圾。

    白倩把自已的筷子一缩,说道:“老公,我不是不满意的意思,我是在想,你看啊,鸡块是辣的,这不是辣鸡吗?”

    得,她还在一本正经的解释。

    程赫不由得一笑,白倩有时候会这么搞笑一下,把一些词语故意歪着讲。

    比如人家一个美国服装品牌,名字叫“TheNorthFace”,如果不注意,念得不那么标准,就有点类似于lostface似的,她就给人家来个翻译中文名:“丢脸”。

    好好的“北面”,被她说成是“丢脸”,她还乐此不疲,觉得自已翻译得太棒了,简直是神翻译。

    她真是有这方面的天赋,现在又发明了“辣鸡”这个词。

    程赫跟她掰扯:“那也不是辣鸡啊,这应该叫‘炒鸡’!”

    “炒鸡”也是网络词啊,谐音“超级”,而且这一盘也是名符其实的炒鸡,程赫认为自已这一仗胜得漂亮。

    白倩放下筷子,给他鼓掌,高兴的说道:“老公好厉害!这道菜就应该叫‘炒鸡’,不应该叫‘辣鸡’,‘炒鸡’好吃!”

    程赫白了她一眼:“得了得了,快吃吧!看看你,几岁了!”

    白倩得令,立即拿起筷子来吃,吃了一口还赞美一句:“老公,真是‘炒鸡’好吃。”

    这夫妻俩在桌上的互动,几个男学生还没觉得什么,觉得挺正常的,小夫妻嘛;那两个女生可真是羡慕坏了啊!

    他们的爱情真是让人羡慕,姐姐怎么就找到姐夫了呢?既帅气,又会下厨,还这么有幽默感,日子永远不会无聊啊!

    瞧瞧他们,哪怕只是一顿饭,他们都能吃得这么乐趣无边,跟说相声似的。

    再加上还有一个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儿,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家庭!

    两个女学生就在想,唉,不知道我未来的另一半,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呢?起码也要像姐夫这样的吧?

    白行俊自已剥着虾,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偶然一瞥间,看到两个女生在叽叽喳喳,便打断她们:“你们不吃了?盯着我姐看什么?”

    白倩顿时白眼扫过来:“小俊,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你成心让人不好意思啊?”

    白行俊把剥出来的虾球扔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她们不会不好意思的。她们是虎狼之师。”

    两个女孩子也跟着说道:“姐姐放心吧,我们没有客气,正吃着呢。”

    白倩也主动给她们夹了菜,说道:“小俊那个家伙,你们别跟他生气,快吃啊,多吃一点。”

    然后,她也夹了一块鸡肉给程心心,说道:“宝贝,你也吃点别的啊,光吃这一样啊?这个有那么好吃吗?”

    程心心吃得满嘴流油,点头说道:“妈妈,绿果冻很好吃。”

    说的就是那一盘观音豆腐。她一个人快吃了一半。

    白倩给她夹了一块鸡肉,又夹了一块桃子,说道:“宝贝尝尝这个,炒在鸡肉里的桃子,很甜的。”

    然后又给她剥了几个虾,放在她碗里。

    这么多菜,怎么老吃一样呢。

    然后她一回过头,自已碗里也堆满了菜,全是程赫帮她夹的。

    程赫看她光顾着女儿,自已都没有时间吃,就给她夹了一些。

    这一顿晚饭,吃得时间有点长。从日落西山吃到了月上枝头,现在天全都黑了下来,院子里亮着灯,继续吃。

    酒也喝了不少,男的平均都喝了五六杯,那两个女学生每个人也喝了两杯。

    然后又是剥虾子,又是剥毛豆,再说说话,时间可不就这么过了吗?

    白行俊也单独跟姐夫敬过酒,这么一大桌子,都是他张罗出来的,还都是些姐夫不认识的人。

    即使没入过社会,他肯定也知道,姐夫这当然是看在自已的面子上了。

    总的来说,他对这第二次见的姐夫,还挺有好感,敬敬酒也是应该的。

    酒喝得多了后,人们的兴致越发高涨,有人提出要去河边唱歌,赏星星。现在哪怕就是坐在院子里,一抬头,那满天的繁星,仿佛伸手就能抓到似的!

    这一刻,很多人都开始感性起来,觉得这时候在河边弹弹吉他,跳跳舞,唱唱歌,肯定是一件美事。

    再说了,不远处不是就有水塘吗?如果能听取蛙声一片,那真是最美不过了。

    白倩推了一把程赫:“你带他们去吧。”

    “那你呢?”

    “我留在家里收拾洗碗啊。”

    程赫看了看这一大桌,收拾洗碗可不是小工程,便说道:“我和你一起吧。”

    白倩一堆他:“不用,做饭我不会,洗碗还是可以的,等我洗完了就去找你们,去吧去吧,这个我能搞定。”

    程赫知道,白倩在娘家的时候,别说洗碗,恐怕连盛饭都不用她动手,现在这一大桌子的乱摊子,对她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考验。

    他说道:“还是我帮你吧。”

    他这一开口,桌上的人也都动了起来,帮着收拾桌子碗筷什么的。人一多,收拾得也快,等白倩把碗洗好后,出来一看,大伙都在等着自已。

    她不由得看着程赫一笑,本以为自已要一个人去找他们的呢。被人等着的感觉不错。

    但她还是客气的说道:“走吧,都等我干嘛?走了走了……”

    程心心牵着爸爸的手,也跟着喊道:“走了走了……”

    刚走几步,喝过自酿米酒的人就觉察到了不对劲,两条腿像是被抽空了似的,走路都发颤,轻飘飘的。

    他们顿时觉得不对头,刚刚喝酒一点感觉都没有,怎么现在软绵绵的?

    程赫带头走在前面,扯开嗓子唱道:“太阳出来照半坡,金花银花滚下来,金花银花我不爱,只爱少年好人才……”

    这是一首山歌,程赫喝了酒后,兴之所至,就唱了起来。粗犷的嗓音、略经沧桑的唱腔,将本是妹子唱的柔美山歌,唱成了直爽的曲风。

    这一嗓子,直接镇住了后面这些腿脚发软的学生们。

    山歌真好听!

    他们本来就是想要出去外面唱歌玩的,吉他都背在了身上,这会儿立即挂到前面来,开始弹奏和声。

    程赫在前面带着,后面的人跟着,没多久就来到了一处比较宽阔的水塘边。

    满天繁星,水塘里也满是星光,微风习习,星光荡漾,惹人沉醉。

    程赫的一首歌还没有唱完,一路走来一路唱着,他还顺便捡了些路边晒干的树枝。

    等捡到水塘边的时候,手里已经拿了一大把了,他找了个平坦些的地方,掏出了火机,用枯草引燃了火,将那一大把枯枝搁了上去。

    火苗借着水塘边的风势,“呼”的一下蹿得很高,将整个夜色都点燃了,气氛一下子就上来了,夜间活动的序幕开始拉开。

    来的这一大票人围火席地而坐,程赫继续唱歌,弹吉他的继续给他伴奏,再加上不远处的蛙声阵阵,这里形成了一个暂时的夜间组合乐队。

    火光倒映在水塘里,水塘的火苗倒影也在飘忽闪烁,远看都分不清哪是火,哪是倒影了。

    程心心倚在妈妈身上,专心的听老爸唱着歌,还在给他打着拍子。

    一首山歌喝完,这些人都哗啦哗啦开始鼓掌,有人还吹口哨,兴奋极了。

    这些白行俊的同学们,身为艺术学院的学生,可没有一个是怯场的,程赫唱完,立即有人开始接着唱第二首。

    一个男学生开始唱了,他似乎很兴奋,原本坐着的,现在都站了起来,手里拿着一个不知道什么当成了话筒,开始深情而唱。

    白行俊小声告诉程赫和白倩,这是他自创的歌曲,只唱过几次。

    老实说,唱得不错,尤其是喝过酒后,整个人很放松,一点压力都不带,吉他的伴奏声叮叮咚咚,配合得很好。

    火堆随风飘舞,桔色的火光映在每个人的脸上,都荡漾着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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