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华很忙碌,他要编写教材,还要教两个徒弟,如果加上符三,那就是三个了。
债转股不是个小事情,农业社会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低效率,种田、收租、换钱,然后再进行分红……只怕十年八年,也填不上窟窿。
没有任何商人能忍受那么长时间的等待。
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获取最大的报酬!
所以,从一开始,燕云开发公司就注定了要用血肉来获取利益!
必须去抓捕奴隶,大量使用奴隶劳动。
建立大农场和大牧场!
建立起血汗工厂!
要把污染很高,非常影响工人健康的水泥生产迁到幽州。
要安排人手,去考察幽州的矿藏。
把地下的宝贝挖出来,源源不断的矿产就是源源不断的收益,一个公司想要安全运转下去,关键就是资金流……
每天,叶华除了撰写方略之外,就是给几个徒弟讲课。
赵二跟随叶华很久,他聪明,接受的快,只需要偶尔记一记,柴守礼就差着很多了,他成天抓耳挠腮,愁眉苦脸,不过为了不输给符彦卿,他也是拼了。
倒是符三,小妮子从来不记一个字,但是叶华说的话,她全都能理解,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事一般……
“现在要拓宽永济渠,还要整修道路,从开封到幽州,是一千三百多里,以六百里加急的速度,需要两天多,但是商人货物往来,就要一个月……假如道路平坦,把时间缩减为二十天,情况就能好很多!”
符三侃侃而谈,说的头头是道,柴守礼目瞪口呆,倒是赵二,他想到了一点……师父讲的是经营之道,而符三姑娘,坐拥整个大周,最雄厚的资本,如何能赚钱,会遇到哪些麻烦,需要怎么做……她全都了然于胸,实践经验比师父还丰富,难怪一个字不用记,就能一清二楚呢!
这根本不是公平的教学,我抗议!
不是我脑子差,是我家没钱!
赵二的抗议显然无效,还是选择当好学生比较现实一些……拓宽汴水,挖掘永济渠的工程已经开始,路也在修建之中。
查抄大相国寺,毁尽天下寺院的好处显现出来。
前面赵二总结过,寺院有三大危害。
其一是兼并土地,其二是跨界商业,操纵金融。
至于第三点,任何一个寺庙,都是有规矩的,而且这些规矩会被放在朝廷法度之上,对于僧人来说,清规戒律远比国法来得重要。
朝廷是没法直接管理这些人的,换句话说,寺庙还会侵占宝贵的劳动力。
这三样加起来,就是人、钱、地!
三者合一,就是个小朝廷,就是土皇帝!和地方的世家大族,没有什么本质差别。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不会放过世家,同样也没有道理放过寺庙。
灭佛之后,朝廷有了钱,也有了人。
工程进度飞快……作为南唐的皇子,李从嘉第一次来到了工地上,他的手里多了一把铁锹。
叶华安排他来挖沟,自然没有人会怠慢。
“哥,我觉得你太残忍了。”叶忠很认真道,在他的手里,就有李从嘉的词作,叶忠已经反复读了几十遍,深深印在脑子里。
“学堂里的先生没人比他填的好,这样的大才子哪怕去教书,也比当苦力强!”
叶华接过那首“春花秋月何时了”,微微一笑,叹道:“别说学堂里,就算整个天下,也没有比他强的!可越是如此,就越要磨炼!一个好老师,不能只有才华,还要能言传身教!李从嘉的身上,有什么值得学的?是懦弱,还是无能?或者是胆小如鼠,连妻子被抢走,都不敢反抗?”
叶忠被问得哑口无言,“哥,这么说,你是想帮李从嘉了?可,可我怕他受不了!”
“受不了就活该去死!”叶华不客气道:“铁杵磨成针,木的只能磨成牙签,当下世道哪怕普通的百姓,也要学会像野草一般,坚强地活着,更何况有着显贵的出身!”叶华扫了兄弟一眼,“你,是去见了周娥皇吧?”
叶忠突然红了脸,尴尬道:“哥,你,你怎么知道?”
“哼!”叶华冷笑,“你的那点小心思,我岂能不知道!周娥皇的确是女人中的极品,可也是红颜祸水,你小小年纪,就不要打她的主意了。”
惦记别人的妻子显然不是对的事情,叶忠羞愧点头,“我,我明白。”少年郎,尤其是十几岁的时候,总是难免遐想憧憬,叶华终于注意到,兄弟也快到了成亲的年纪。
“回头跟祖母说一声,让她给你挑个好的!”
“哎!”叶忠难掩喜色,急忙答应,可他又犹豫了,“哥,当兄弟的总不能抢在你前面吧?你看这样行不,我先纳妾,然后再娶妻?”
叶华眉头乱抖,突然他抓起砚台,照着叶忠就打了过去。
“你个兔崽子,野心还不小!”
叶忠吓得抱头鼠窜。
从这一天开始,不断有关于李从嘉的消息传来。
细皮嫩肉的皇子龙孙,几时干过糙活儿,不到半天时间,双手磨得都是血泡,挖出来的坑,一泡尿就能撒满,工头震怒,李从嘉饿了一天,晚上的时候,只喝了一桶井水。
从前他只喝蜜水,这一次喝的却是又苦又咸的井水。李从嘉好像大哭一场,可他不敢。四周全都是肌肉扎实的工人,大家伙睡得正香,扰了别人清梦,是会挨打的!
李从嘉忍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饿得眼前发黑,没法子,只能玩命干活……到了晚上,手心的泡已经破了三次,变得血肉模糊,他勉强混到了一块巴掌大的小饼子,李从嘉一口一口咬着冰凉邦硬的饼子,泪水从脸颊流到了嘴里……
等到第三天,李从嘉实在是没有力气,他瘫在了地上,工头只是让人把他拖到了树下,能缓过来就继续干活,缓不过来就扔到一边的乱葬岗子。
这里没有什么皇子,只有一堆下贱的力巴!
真的要死了!
李从嘉真真切切感到了生命的流失,或许死了也是一种解脱……他昏过去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往他的嘴里灌入凉水,李从嘉又活了过来。
喂他水的是个中年人,挺憨厚的。
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饼子,给了李从嘉。
“那些管事的都是铁石心肠,咱们只有穷帮穷,快吃吧!”
在这一刻,李从嘉的眼圈是红的。
他把饼子吃光了,却发现自己没有什么能答谢对方的。
“我,我会填词!我,给你填词怎么样?”
民夫挠了挠头,“词是什么?俺,俺只听过庙会唱曲的,可好听哩!”
“我会啊!”
李从嘉脱口而出,他挣扎着爬起来,清了清嗓子,居然就唱了出来!
休息的民夫渐渐凑了过来,人越来越多,大家微闭着眼睛,听着李从嘉清唱,十分享受。知道工头骂人,他们才不舍离去。
那个中年民夫掏出了两枚铜板,想了好半天,又揣起来一个,将另一枚塞给了李从嘉。
天可怜见!
堂堂六皇子,居然要靠着卖唱混饭吃了。
还有什么办法吗?
李从嘉问自己。
工地出不去,活又干不动……除了讨好别人,就只有去死!
到了这个地步,要什么脸面,端什么架子?
李从嘉蹲在树荫下,思索了一会儿唱词,民夫休息时间不常,喜欢听小段,又喜欢听些通俗的段子,不能太文雅,可也不能太通俗……琢磨了一个下午,等到晚饭之前,李从嘉编好了一段,还找来了两片竹板,击节而歌!
“丑末寅初,日转扶桑,我猛抬头,见天上星,星共斗,斗和辰……牧牛童儿不住地连声唱……吹出来的这个山歌儿是野调无腔,这不越过了小溪旁。”
李从嘉一连唱了十五遍,从一处唱到另一处,唱到了嗓子冒烟,他的手里有了三十枚铜板。他买了十个包子,还买了一碗羊杂碎汤。
蹲在地上,没有多大一会儿,吃得干干净净,一点汤都不剩。
整整三天了,这是第一顿饱饭!
躺在树荫下,仰望着天上的星斗,李从嘉哭不出来了,他所有的心思都在明天的饭上,必须编出更好听的唱段才行……
“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赵二抚掌大笑,“师父,李从嘉成了卖唱的了,也亏他想得出来!”
柴守礼也笑道:“从龙子龙孙,变成下九流,老李家的脸都被丢光了,他要是有点骨气,就该自杀!”
“我不这么看!"符三毫不客气道:“你们两个也不怎么高明,赵匡义,你要是离了家,到了绝地,能有办法填饱肚子吗?还有,太傅大人,你也别忘了,不久之前,你还险些丢了老命呢!我看啊,你们两个不努力,早晚会被李从嘉超过去!”
柴守礼气得怒目横眉,“小丫头片子,你很不好,跟你爹一样,都太让人讨厌!”
“是啊,我是跟我爹一样,太傅大人倒是独树一帜,让人刮目相看!”
柴守礼翻白眼了,为了不被气死,他唯有选择早退……叶华反复看了看李从嘉编的唱段,还哼了几句。
“果然是大才子,不一般啊!但愿他能爬出来,有朝一日,杀李弘冀者,必是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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