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天才。
什么?应该是行行出状元?随便你吧,反正我们说的是两码事。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说过一个相当牛的理论,一个人打球厉害不厉害,看长相就能看出来。
这种狗屁理论当然让我非常的不屑,但是他马上举出了几个例子:你看乔丹、科比、艾佛森、詹姆斯,哪个不是长得自带辉耀光环加上重力气场的?
我举出反例反驳:麦蒂的长相其实很普通啊。
他晃头:麦蒂的一双睡眼多么的与众不同。
我恶寒于他的基情言论,举了一个自认为必胜的人来:拉沙德刘易斯,签了过亿的合同也算是球星了吧?长的怎么厉害了?(这个段子来自于好多年前,当时刘易斯刚刚跟魔术签署了天价的也傻到一定程度的大合同。)
他沉思后说:你不觉得刘易斯那呆滞的眼神有时候很像麦蒂么?而且他比麦蒂还帅。
好吧,其实打球打的好的人自然就会有带有一种自信心很强的气质,所以他们看起来就会与众不同。但事实上,身体素质更好的人,比“长得打球就厉害”的人更容易成为比赛的胜负手,也更符合天才的称谓。
冯筝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去发现天才。
……
在“高三同洗手间四人组”庆祝尚未结束之时,高二联队的三位队员很有风度的过来祝贺。篮球这项运动就是这样,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朋友,比赛时候对抗,比赛结束大家就熟悉了。何况是早就认识了两年之久的两队队员。(不包括两位转校生)
凌凡由衷的说:“你们打的确实比我们好,每个人的身体都比我们出色,恭喜你们。”
郭无忧被夸的不好意思,赶紧说:“谢谢各位,你们去年就赢了我们,今年我们还真没想到能扳回一城。”说完了,眼神不自觉的看着因为出汗而脸色微红的美女莫笑春。
莫笑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对冯筝说:“师兄,你的球打的真棒。高三赢球就赢在你这个强点上了。”
冯筝微笑着摆摆手,没有说什么。
高大上咬咬自己的嘴唇,对冯筝说:“冯师兄,你的篮球确实打的不错,但是这次比赛,你们也就赢这么一场球吧。”
鲍倚醉一下子凑过来,问:“小子,为啥这么说?”
高大上瞟了一眼团队意识极强的海浪,继续说:“你们是新来的,肯定不知道高一的那个天才球员吧?”
冯筝和海浪当然什么都没有听说过,但是两人发现向天闯和郭无忧的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海浪赶紧追问:“这个人是高一的?”
高大上点头:“没错,他的名字叫做洛秋夜,是我们S城从未出现过的天才球员,号称一对一没有对手的存在。”
冯筝看到向、郭二人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说:“那么另外的两个高一队员很强么?”
高大上凝视这个刚才给自己制造非常大困难的对手,说:“另外的两个人即使换成小猫小狗,也不重要,因为洛秋夜太强了。你也许不知道,其实我们学校老高三有一位号称S城篮球最强高中生的邹孝莘。”
郭无忧频频点头,“邹小神嘛!”那位邹孝莘他太熟悉不过了。
高大上继续说:“那个洛秋夜在初中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曾经在一场单挑的比赛中战胜了有<小神>之称的邹孝莘!从那一次,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未来全市篮球的最强高中生!”
冯筝眉头一皱,郭无忧轻轻的叹了口气,向天闯也闭上了他的臭嘴。
“你是他粉丝啊?拿下他们不就得了?”鲍倚醉是永远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高大上张大了嘴巴:“对于你这种不会打球的人说这种话,简直就是一只蚂蚁妄想征服全世界一样。”他有些激动,“你知道昨天高一跟我们比赛,三分钟不到,他就五投五中一个人结束了比赛?他强的真是……让人崩溃。”
冯筝接话:“谢谢你的衷告,比赛还没有开始,我们当然还是要向胜利努力。”
向天闯突然说:“老高,你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过来说一遍?”
高大上眼神变得有些不同,恨恨的说:“因为我希望你们能赢。”
这回轮到高三的四人组好奇不已。高大上继续说:“虽然输给了你们,但是我觉得你们都算是不错的人,但是那个姓洛的简直……太他妈令人厌恶了。”他一直说了下去:“那种他赢球就是应该的态度,那种高高在上,老子天下第一,别人谁也不行的样子……虽然他从比赛开始到结束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我就是讨厌他,讨厌至极。”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聚友高中篮球比赛还有最后一场高三对高一,高大上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支持高三,理由就是他不喜欢高一的洛秋夜,也许所有的高年级都看不得低年级的学弟出人投地,就跟70后会打压80后,80后会打压90后,90后会打压00后,and so on。
凌凡听着高大上的言论,没有受伤的那只眼睛里面竟然也充满着支持。居然连凌凡这样的老好人都觉得洛秋夜很讨厌。
“高师兄,你说的是我们临班那个个子高高的,样子酷酷的帅哥么?”大家发现问话的竟是凌凡的妹妹,号称高一第一美女的凌尚雪。
高大上偷偷的因为凌尚雪逼人的美丽偷偷咽了一口吐沫,赶紧装做成熟的样子回答:“是的,就是那个……那个人。”他的理智让自己没有把“那个孙子”说出口。
凌尚雪摇了摇头说:“我觉得那个同学挺好的,特别的帅。”
话音刚落马上有人同意,一旁的美女球员莫笑春点头称是:“那小子还真帅,要不是比我小,我就倒追他。”
看来帅哥对美女的杀伤真的是不可估量啊,而美女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好人的时候,往往看重的是长相。
向天闯幽幽的说:“我怎么觉得自己也开始讨厌那个洛秋夜了呢?”帅哥跟帅哥很容易水火不容。
海浪率领着高大上和凌凡在一旁有组织表达对向天闯这句话的认同。
郭无忧突然转头对冯筝问道:“风筝,有没有可以让我篮球一下子打的好的办法?”
大家都是一愣。
郭无忧却对除了自己队的其他人下了逐客令:“我们明天就要打这场比赛了,各位你们先走吧,我们还要训练。”
在高二联队和凌尚雪离开之后,郭无忧仍然眼神坚定的对冯筝说:“风筝,我知道你的篮球打的很好,我要你在明天比赛开始之前,把我变强!”
向天闯在一旁喃喃的嘀咕:“就因为那个男人婆?”他从小跟郭无忧一起长大,很容易的发现了郭无忧看莫笑春的眼神都在迷离。
冯筝看到小郭这么认真的态度,不说话就不太合适了:“我们刚刚打完一场激烈的比赛,是不是回去休息一下?再说我跟海浪刚刚来这个学校,什么事情都还没干,什么地方也都没去……”
郭无忧打断了冯筝的话:“放心,这个学校里面,我罩着你!你就说教不教我吧?我明天一定要赢。”他的话语透露着不可怀疑的坚定。
冯筝只好认栽,对着执着的郭无忧说:“好吧,那我就知无不言了。”
郭无忧点头。突然旁边的鲍倚醉说话了:“风筝,我也要学篮球!”
另外三个人都表情怪异的转而看着他。鲍倚醉没有在乎:“小郭是为了女人学篮球,我知道。”
郭无忧气的翻了翻白眼:“这跟你学篮球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海浪肯定的说:“当然有关系,我还没有女朋友,我要把篮球练好,然后泡一个比凌尚雪还漂亮的妞。”
原来这小子居然是个养成系的色狼啊!向天闯等三人的下巴都快被海浪惊掉到地上。向天闯也对冯筝说,“冯筝,你就教我们三个吧,明天如果能拿个全校第一名,我这个高三队的队长就真的烧高香了。”
冯筝勉为其难的说:“那好吧,我不敢说篮球打的好,但是刚来学校能认识你们三个真的非常高兴。下面我就分进攻和防守两方面说说吧。”
三人竖耳倾听。
“就拿小郭来说,在进攻上他的篮球技术还没有被开发。投篮是个慢功夫,需要慢慢的训练,但是你可以学习一下反跑技术。”
郭无忧问:“反跑技术?”
冯筝说:“没错。比方说你无球的时候,身边有一个防守球员跟着你,在你向三分线外的方向移动准备要球,他跟你跟的特别紧的时候,你可以突然向反方向快速跑到篮下,造成身边无人防守的情况出现。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最容易的得分方式。我们先简单跑几下。”
于是四个小伙子煞有其事的跑了几下这个简单的反跑战术。
郭无忧举一反三的问:“你的意思就是在无球的情况下摆脱防守队员,出现在篮筐下,是我得分的最好方式?”
冯筝满意的点头:“没错。你的身体素质非常的出色,这种插入篮下的意识也是天生的,我觉得非常适合你。”
“下面我来说说防守。”冯筝看着已经日薄西山的天空,加快了教学的速度。“请你们跟我一起做一个动作。双脚向身体的两侧开立,膝盖弯曲,臀部下沉,腰部用力,上半身的躯干微微前倾,重心努力向下降。”冯筝一边说一边摆着防守的威胁动作。
另外三个人很听话的跟着一起做着防守动作。
“我们做两组侧滑步……很好,俗话说,票房看进攻,赢球靠防守。我觉得小郭你的身体素质具备防守天才的所有条件,恩,第一次做出的动作就很标准,重心能再低一点就好了,咦?海浪你的也不错……注意你们的两只手,尽量要控制最大的防守范围,能时刻摸着地就更好了。”这句摸到地是冯筝随口说的,但是他马上就瞪大了眼睛看着郭无忧。
“小郭,你的重心还没有降到最低,为什么两只手掌就接触地面了?连手腕都够到地了?”原来郭无忧的手臂奇长无比,重心没有降低到最低点,两只手就毫无困难的摸到了地面。
“有什么难的?我也可以啊。”说话的是海浪鲍倚醉。
冯筝和向天闯扭头看去,海浪果然也是毫不费力的两手完全的摸着地。
真是贞操碎了一地啊,两个人站起身来,冯筝望去,原来这两位的手臂都是特别的长,长可及膝!
向天闯忍不住暗骂道:“这两个变态。”
冯筝说:“小郭,闯儿,你们两个人把手臂都举到最高,让我看看你们的臂展。”
其实向天闯的胳膊就已经很长了,两个人一比,郭无忧手指的最高点竟然比身高稍微矮一点的向天闯高出一只手还多。
冯筝又示意海浪跟郭无忧比一下臂展,郭无忧身高1.85m,海浪身高1.91m,海浪举手的高度竟然比郭无忧还要高出大半只手。
逆天啊,这两个人是人么?简直是两个长臂猿!
冯筝张开嘴半天没有合上。突然,他指着郭无忧和鲍倚醉,眼神中放射着光彩说:“不会打球算什么?给我两个月的时间,我要你们俩给所有人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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