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重生之科技修仙 > 第720章 单兵作战装甲反杀

但下一刻,二?十多名穿着一身黑色盔甲的战士跟随秦方从城墙内冲了出来。

    他们盔甲很奇怪,像是血族的外骨骼一般。

    只见其中一个战士的手臂忽然亮起一串符文流光。

    接着硕大的拳头硬着其中一个骑士的面门轰来。

    “砰”一声巨响,那血族倒飞而出。

    “这是……符文装备?”

    这是秦方特意打造的单兵作战装甲。

    在得知史蒂文派遣了一对圣骑士前往黑铁镇的时候,秦方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浮华城除了那些贵族的财产,更重要的是些人才。

    其中还有不少匠师和炼药师,这些人才自然全都被秦方招募了过来。

    秦方现在没有元力,当然无法打造符文装备。

    可是那些匠师能啊。

    秦方让他们给制造的二十多套单兵作战装甲安装了一系列符文。

    巨力、疾行等等。

    通过秦方设计的特殊符文,即便这些没有到达六级大战兵的血族战士也能够使用符文装备。

    在符文装备的加持下,他们的实力与圣骑士团的差距快速拉小。

    他们一个个勇猛无畏。

    秦方也穿着一套单兵作战装甲。

    这套单兵作战装甲足足有三十多套二级符文,而这些符文全都是巨力。

    即便秦方被封锁了元力,但他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强悍了。

    原本安装这么多套符文,换作是正常的十级大战兵都吃不消。

    可这些符文对秦方来说算不了什么。

    全盛时期,秦方甚至能支撑同样数量的四级甚至是五级符文。

    他毫无畏惧,直接朝着迎面而来的那十一级血族战将。

    秦方双腿一蹬,精神力悄然发动。

    “诊断!”

    这是秦方自己所领悟的精神技能。

    对方的出手在他眼中呈现的一清二楚,哪里有破绽,哪里是弱点,秦方瞬间明了。

    “凝滞!”

    第二套精神攻击已经来了。

    那十一级血族战士的动作变的缓慢。

    他面前的这个穿着奇怪盔甲的男人明明只是一个普通人,可为什么他竟然在这普通人身上感到了一丝恐惧。

    “束缚!”

    沼泽第二层,那十一级血族仿佛深陷泥潭当中无法动弹。

    他只能尽力撑起战气护罩迎接秦方的攻击。

    可秦方攻击出乎了他的意料,三十多套巨力符文爆发出来的力量令他根本无法支撑。

    撑起来的战气护罩在秦方强大的力量下轰然破碎。

    接着这一拳结结实实轰击在了他的胸口。

    只见他胸口凹陷,一口鲜血喷出,眼神恍惚。

    站在城墙上的桑迪还想出手,可此时她眼中却满是震惊之色。

    “这……这是怎么做到的?”

    “一个普通人为什么可以杀死一个十一级血族战兵?”

    “这不科学!”

    她的目光刚刚一直注视着秦方和那个血族骑士长。

    除了秦方身上爆发出来的符文流光,她很能确定秦方身上没有爆发出一丝一毫的元力。

    可这十一级大战兵在秦方面前就像个小鸡仔似得,一拳就被秒杀了。

    看见骑士长被杀,还剩下不到十个圣骑士大吼着撤退。

    然而此时,他们的后面,一杆杆长枪已经瞄准了他们。

    黑铁镇门口两旁的地堡里也伸出了黑洞、洞的枪口。

    火舌喷出,强大的火力压制的他们抬不起头。

    “凝滞!”

    秦方精神力再次爆发。

    还剩下的圣骑士全都受到了秦方的影响。

    他们的动作变得缓慢。

    其余黑铁镇战士抓住这个机会,一举将他们攻破。

    整场战斗持续甚至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黑铁镇外只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弹坑还有一地的鲜血和残肢。

    那些血族战士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和激动的神情。

    秦方真的没有骗他们,原来他们真的能够拥有与达斯多卡城的圣骑士团一战的实力。

    不……不是与之一战,是将他们全歼。

    史蒂文派这一小队圣骑士前来黑铁镇是为了以最小的代价抓住克拉克,把克拉克带回去。

    他知道如果拍大量士兵前来,克拉克的三姐就有可能趁虚而入。

    这并不是一个多明智的决定。

    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克拉克已经不是他以前熟悉的那个克拉克了。

    黑铁镇也不是他所想象中的那个偏远贫穷的边陲小镇。

    黑铁镇的实力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若兰帝国的城市。

    不管是军事实力,还是经济实力。

    秦方回头朝城头的桑迪还有瞪大眼睛,仍被惊讶的没合拢嘴的夜莺望去。

    他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

    夜莺问道:“大姐,我们真的要留在这儿么?”

    不知道为什么,夜莺竟然隐隐有些期待。

    黑铁镇有许多她没有见过的东西。

    他们居然能掌控天上的雷电,一个拳头大的玻璃球竟然能释放出比用能量水晶和灯笼鼠尾巴制造的还要亮上数倍的光源。

    他们管这东西叫电灯。

    还有汽车,不是那种用蒸汽机,需要用花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发动的汽车。

    而是钥匙一拧就可以开走的汽车,跑得到甚至比变异赤马还要快。

    这一切实在是太新奇了。

    更令夜莺感到满足的是这里人们的生活。

    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不需要为生存时刻努力。

    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啊!即便是他们组织,那个遗迹里的聚集地。

    他们也都在时刻为生存而努力。

    几乎每个人都把全部精力放在怎么活下去上。

    每个人都很艰难,而这边、他们的生活轻松而悠闲。

    桑迪脸上浮现出一抹为难。

    她小声回答道:“不会!虽然他打败了圣骑士团,但外面还有那么多血族,他还有那么多敌人。”

    “血族……不可能是我们的朋友。”

    “就算这里的血族能接受与人类一同生活,外面的也不会。”

    “我会回去!”

    桑迪坚定说道。

    “啊?”

    夜莺嘟嘟囔囔的说:“可是你不是和他打赌了么?”

    桑迪呵呵笑着说:“我是和他打赌了,但如果我不回去。

    艾莎怎么办?

    她需要我,我可不能抛下她,即便要我做一个不守信用的人。”

    “怎么?

    你想留在这儿?”

    夜莺点了点头,随后又连忙摇头:“不不不!大姐!我跟着你一起,?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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