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神君大人今天又被绿了 > 【192】末日爆杀101

可恶的妖王,就不能提前跟人家打声招呼吗?

    现在它只能感觉到一阵眩晕,果然是被丢进了混域门。

    红月姐姐……

    人界。

    在人界,它被封印在一把青铜剑中,此剑名为“绿瞳”。

    这把剑一直被供奉在祠堂中,从未被人拔出。

    我已经待在这里无聊了17年,偶尔会有邪祟来我玩玩,不过他们大都会被我身上的剑气逼走。

    有时候还会遇上几个小妖精,可以跟他们讨论一下修炼之法。

    一个小狐妖说,妖精修炼是不能沾血腥的,她说我就很奇怪。

    被封印在这“绿瞳”之中,本应是罪孽深重的才是。

    但她说她没有在我身上感觉到一丝血腥的味道,反而觉得我的力量纯净,亲和。

    那可能是那老妖王帮了我吧?

    原本还要等个两三百年才能将上一次战场的血腥净化,看来,这老妖王也是个好妖嘛。

    明明上一世它就是支毛笔,居然都满身血腥。

    这一世它莫不是要过上刀口舔血的日子……

    我的修为呐!这次莫不是要净化他个一两千年才能重新修炼!

    哦豁,被那老妖怪坑了。

    我这命也太苦了吧!简直遇妖不淑。

    祠堂的门被打开了,是他。

    和上一世一模一样,只是此时他一袭盔甲威风凛凛。

    和上一世的翩翩公子完全。

    老和尚对我说有缘人便可拔剑,难道是他吗?

    激动,我特么都等了17年了,没一个人把我拔出来过,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剑鞘之中,都快要憋死了。

    少年独自一人上前祭奠先祖。

    哇擦,鸟都不鸟我一眼。

    我好歹也是你家祖传的宝剑好么?虽然它已经感觉到自己已经锈迹斑斑。

    17年未被人拔出剑鞘,它容易么?

    不行,主人,你都不认识我了么?上一世你可宝贝我了好吗?

    欢欢说得没错,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不行,它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好歹它现在也是修炼了17年的剑灵好吗?

    怎么能没点法力傍身呢?

    眼看那少年郎就要走了。

    运转法力,蹭的一下,它离开安放它的桌案,飞向他。

    少年敏锐地感觉到了它的响动,一瞬间,伸出手接住了剑。

    他四下张望,发现并无他人。

    “‘青瞳’,你要跟我走吗?你也感觉到了国家的危机了吗?”

    靠,它居然说不了话,好歹也是修炼了17年,17年的剑灵好吗?

    小狐狸在远处用灵力给它说话。

    我呸,你从来就没有被人拔出来过,别说修炼了,你能沾上日月精华么?

    要不是本狐狸看你可怜,渡了一点灵力给你,你以为你现在动得了?

    思叶:狐大仙,狐大爷,大家都是头一回作妖,帮帮我吧。

    小狐狸:看你这么可怜,再借你一点灵力,以后好好修炼,有借有还。

    思叶:兄弟,够义气。

    很快,它便感受到了一股灵力向它输入。

    “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与我有缘,不如你就跟着本剑灵吧?让我跟着你,也行。”

    哇哈哈,它能说话了。

    少年听了这番话毫无动作,也没有感到意外。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大哥,救救孩子吧,只要你带我走,我给你当牛做马。”

    欢欢说了,没脸没皮天下无敌。

    “我可以带你走,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我去,这小子口气真不小,剑灵一生只有一个主人。

    他老祖宗都没能让“青瞳”认主。

    “你能把握拔出来我就认你。”

    想征服“青瞳”,让它认主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

    它还就不信了,这小子真能把它拔出来。

    我只知我是他心爱之物。

    自从他从他叔父那儿得来我,便对我爱不释手。

    他带我赏得万水千山,水墨江南,繁华京都。

    他的画作被人称赞,我很骄傲。

    因为这其中有我的功劳。

    我陪伴他三年。

    从他行冠礼那天开始。

    我以为他当初得了我,便是一世。

    记得那天。

    他一如既往地静坐在案,青衣出尘。

    执笔研墨,营帐外刀光剑影,硝烟急促。

    战士们血流成河。

    他依旧泰然自若,仿佛这一切皆与他无关。

    一如曾经那个与世无争的翩翩公子。

    敌军如猛虎下山般势不可挡,我军已溃不成军。

    他辅佐的这位所镇守的城池早已摇摇欲坠。

    从他来到晏池的第一天他就知道会有今天。

    西夏国虽难攻易守,但却土地贫瘠,物产稀缺,不易久守。

    去年又遭遇大旱,粮食歉收;今年又遇水灾,百姓惶惶不安。

    新皇荒淫无道,昏君,听信谗言,残害忠良。

    东旭国兵强马壮,养精蓄锐三年,统治者深谋远虑,一鸣惊人。

    晏池是西夏国对外通商重要关隘。

    其他二国救助无果,东旭国是势在必得。

    他父亲本是护国大将,可却失信于皇,不被重用,将其搁置不用。

    而他深谙兵法,但从小体弱多病,不宜习武。

    父亲深明大义,将他举荐于此。

    如今,怕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我跟了他这么久了,从他成年到他魂归旧土。

    他死的时候灵魂飘向空中,化作繁星点点。

    是蓝色的,比天空更好看的颜色。

    黑白无常将他带走,他没有一丝留恋。

    对,似乎这就是我第一次失去他。

    我被硝烟所掩埋,鲜血染红了我的皮囊,但它没有侵蚀我的心灵。

    貌似我成精了,因为这片土地在无人践踏。

    从此,只剩一片荒芜。

    我明白了什么是孤独。

    周围的小精灵总说我是神物。

    但是我知道,我只是一只妖精。

    这些小精灵太没见识了。

    我的身上都是鲜血,眼前一片鲜红。

    我在这里飘零了两百年。

    有一个刚化成人形不久的花妖过来闹腾了几天。

    也不知道她怎么闯到我们这里来的。

    她好美,一袭红衣耀眼夺目,比我见过的所有人类女子都美。

    后来她说她要离开这里,她说这里已经不属于人界了。

    这里远离妖界,但却离人界比较近。

    这是人界遗忘的土地。

    花妖问我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不知道的。

    她说我还是一个孩子。

    我和她无话不说,跟她讲他的故事。

    他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的。

    花妖姐姐说她的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是爱情的象征,什么是爱情?

    像花一样,从种子萌芽到青涩纯真含苞待放,后来啊...

    我问她后来怎么了?

    她说,花盛开后会凋零,爱永恒。

    姐姐唤我思叶,她说这是她给我起的名字,我很喜欢。

    她叫乐欢,我喜欢叫她欢欢,以后就由她罩着我了。

    欢欢说妖精修炼不能沾一点血腥。

    可是我不一样。

    我有一股净化之力,净化鲜血。

    再有三百年,我就和之前一样干净了。

    欢欢喜欢人界,她说人界很漂亮。

    仙界也很漂亮,但是没有自由自在的味道,拘束。

    我也想要去人界,说不定能见到他。

    欢欢说他会去投胎的,但是他肯定记不住我的。

    人类真脆弱,随随便便就能死去。

    “你是谁?”林沫问他。

    男子没有说话,抱着她用轻功送她回相府。

    “主人,检测到不明飞行,无法分析数据,功能受限。”

    001在林沫脑海中发出冰冷的声音。

    “罢了,这个世界毕竟和我们原来的世界不一样。”

    “抱歉,主人,零零一会升级的,升级后会帮助主人更多。”

    林府到了,男子没有走正门。

    估计猜到她是翻墙出来的,于是直接送她回去了自己的院子。

    “小沫儿下次别乱跑了,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男子向哄小朋友一样对她说话。

    林沫轻轻点头,嗯,不能随便乱跑,会遇到怪人。

    第二天,林沫起来照镜子。

    伤口全部愈合了,这药效果简直惊人。

    “主人,那药很珍贵的,我检测到它里面的成分在这个空间的数量是极少有的,此人身份不一般。”

    “嗯,他应该就是北景恒。”

    001:主人的运气值应该很好,但这个运气值是不科学的。

    它不信,不过隐藏空间是真的存在吗?

    林沫:零零一,我们会发现真理的。

    “小姐,宫里传来圣旨,皇上要在次年年底和你完婚。”

    小荷很开心地跑过来报喜。

    而随后就到的林相却是一脸忧心忡忡。

    拉着林沫的手:“我可怜的女儿,父亲一定为你扛了那道圣旨,你这才刚好,就这么快要离我而去,一入宫门深似海,宫里的女人都是狼豺虎豹。”

    “相爷,宫里没女人,新皇一个女人也没有。”

    小荷眼里冒着光一脸崇拜。

    “死丫头,别给我乱说话。”怎么办?

    相爷想手撕这丫头的嘴。

    “父亲,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这半年我会好好陪在你身边,圣旨哪有随便抗的,难不成你去嫁给皇上?”

    “额…”林相脑补了自己坐上花轿后皇上一脚踢飞的画面。

    额,还是算了吧。

    虽然皇上绝世无双,但他性取向正常。

    再说了,他又不会老牛吃嫩草。

    “好吧,去拜拜你的母亲吧,她看见你身体康复一定很开心。”

    林相一想起她的母亲,就忍不住泛起泪光。

    祠堂内,林相拿了一壶酒。

    像个孩子似得哭,坐在冰凉的地板上。

    抱着亡妻的灵牌哭得凄惨

    自从他妻子死后他从没动过续弦的心思。

    也没纳过一房小妾,更加没有通房丫头。

    那是因为他妻子生前特别爱吃醋。

    不准让他多看其他女子一眼。

    他身在高位,主动凑上来的女子有太多。

    可大多是庸脂俗粉,也有一些才情特别好的。

    可他忘不了亡妻。

    他爱她,所以不容许任何人取代她的位置。

    他还记得,当初她有多么大胆。

    完全不顾忌别人的眼光,整天缠着他。

    有他在的地方,她总会出现。

    她在政治上的头脑完全不输男子。

    虽然三脚猫的功夫是挺蹩脚的。

    但是足够保护自己。

    她对他非常有耐心。

    不管他当初对她多么冷淡。

    她依旧伴他左右,陪伴他。

    记得有次他被奸臣诬陷受害入狱。

    她在宫外派人拦截了那个奸臣。

    套上麻袋,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逼得他父亲出手相助,和他父亲一起联手,扳倒奸佞。

    是啊,这世间再难有她那样的奇女子了。

    再难有这样一个这么爱他的女子了。

    他的心,早已不在了。

    她的一生都有他,可他的余生不再有她。

    所以,他希望他和她的女儿能找到一个她爱的人。

    那个人视她为珍宝,能够无限包容她。

    可她毕竟出生不平凡,难以过上平凡的生活。

    他会用他的一生保护她,还有她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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