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秦道孤仙 > 92:发愁的买房一族

象小相迈着平稳的步伐向林旭走了过来,它走得虽然不是很快,不过它的走得却是十分的平稳。

        它的长相虽然不是很出众,但是场中的所有人类都无人小觑它。

        有些人生而高贵,这是任何人都羡慕不来的,而象小相就是一个这样的的“人”。

        它血统高贵,乃是未来象氏一族的王者,就算是妖皇曾经也评价过它,说它有着超越其父的天资。

        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关于它的传说,都在刚才的战斗之中得到了验证。

        象小相最后与方盈、王祁三人的战斗,可是令所有人为止侧目,就算是有着百年历史的聚星楼也差点因为他们的战斗余波,而彻底得毁掉。

        象小相来到了林旭的身旁,它对着林旭躬身行了一礼;“兄台,我父实在是不放心嘎嘎的安全,所以特令我来保护它,多有叨唠之处,还望见谅……”

        林旭安能受它礼拜,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象小相持礼相对林旭,林旭又岂会拒绝于它。

        林旭连忙以礼相还;“妖兄赞耀了,嘎嘎住在齐下学宫之时,我和我的未婚妻可是以礼相待的,让它每天无忧无虑,快快乐乐,不是神仙,却胜似神仙啊!”

        听到林旭的话,钱媛心中暗笑不已,嘎嘎在齐下学宫之时,林旭几乎是在“放养”的。

        嘎嘎几乎是不吃林旭提供的食物,嘎嘎不食人间烟火,自然也不吃林旭的饭食,它只不过是占了林旭的一个床位而已。

        而不是神仙,胜似神仙的这种话,林旭更是谈不上。

        钱媛记得,在齐下学宫之时,林旭可是没少“欺负”嘎嘎,动不动就搞怪一下嘎嘎。

        林旭对嘎嘎的行为,说是学院霸凌也不为过。

        有时候,就连钱媛也很是想不通林旭明明天天“欺负”嘎嘎,为何嘎嘎还要缠着他,这真得很是让钱媛费解啊!

        不过,钱媛又仔细一想,她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他男人身旁已经汇聚了一大批人。

        有林方,蔡龙等一些好兄弟,也有蒙凯等一些军中豪杰。

        林旭平日间看起来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是他背后的势力与影响力,也已是非常的可怕了。

        在一阵寒暄问候后,林旭十分豪气地说道:“好,好,好,你暂且住我那里,无妨,不会有事的!”

        如果能与象小相打好交道,林旭是绝对不会吃亏的。

        再说,象小相本身就是一位超级高手,是在地阶中罕有敌手的那种,如果有了它在身旁,林旭也等于多了半条命。

        有些时候,林旭躺在书楼的床上,几乎就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隐藏在齐下学宫的匈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林旭亦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上次匈人巴鲁用厨子的身份潜藏了下来,鬼知道在齐下学宫的一些不为人知的职业中,会不会还有匈人的存在!

        暗中的敌人,才是最为可怕的……

        象小相微笑地点了点头,既然嘎嘎不想离去,父王只好让自己前来保护嘎嘎了,小家伙不允许有半点差池,否则就算是它父亲也不能承担至尊的怒火。

        …………

        众人在齐老,万老的带领下重新来到了齐下学宫,自此,这场规模盛大的国宴宣告结束。

        不管军部有没有与妖族打成某种协议,但这一切都与林旭无关了。

        国宴那天结束后,庄凡第二天才回到了齐下学宫。

        回来后,庄凡可是一脸喜悦,因为他还带了一个令他自己甚是激动的消息,那就是傅琼要出来了。

        因为有着儒家大佬的担保,傅琼将于几天后出“狱”。

        看到庄凡难以抑制的喜悦,林旭也是松了一口气,当初与宋奇老人达成的协议,他们两个都已完成了。

        傅琼是戴罪之身,虽说把她放了出来,但大秦帝国肯定还是会禁锢她的修为。

        在接下来的两天中,庄凡一直都很亢奋,他仔细得打扮了一番自己的头发,还让钱媛特意为他找了些护肤品,一脸骚包的模样。

        庄凡这里一番喜悦,可是林旭这里却出了些小意外。

        …………

        林旭盘坐在林间,薄雾缭绕、白纱般的柔柔地漂浮在空中,阳光像一缕缕金色的细沙,穿过重重叠叠的枝叶照进来,斑斑驳驳地洒落在草地上。

        草地上闪烁着晶莹的露珠,散发着青草、鲜花和湿润的泥土的芳香。

        钱媛依偎在林旭怀中,她时不时地作弄一下林旭,两人的生活好不惬意。

        那场国宴结束后,林旭、钱媛两人特意避过了嘎嘎、庄凡等人,他们寻了一个地方,过着令人遐想的两人世界。

        “啊,我很烦哎!”

        躺在林旭怀中,看着万里无垠的高空,钱媛大叫了一声。

        听到钱媛的话,林旭自感好笑,他捏了捏钱媛的琼鼻;“谁惹我家暖暖生气了……”

        此时,钱媛上身穿得是简单的紫色罩衣,衣摆很长,将臀裏住,黑色的裹腿长裤,将她秀长的双腿完美的呈现了出来。

        钱媛不愧是学过舞蹈的人,这身材简直就是完美。

        一头乌黑的长发简单用绳子捆扎了起来,毫无修饰的脸蛋,近乎无瑕,长睫毛下的眼眸子出奇的明亮。

        看着怀中美若天仙的女子,林旭心中有些得意,因为这是自己的女人,未来陪伴自己度过余生的女人。

        钱媛努了努嘴唇:“一眨眼,我都要毕业了……”

        听到钱媛的话,林旭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这不挺好的吗?说明你长大了……”

        成长,本身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即使这个过程令人很是不开心,但是没有人能够年轻下去,新老更替,日月轮回,这是一个恒古不变的规律。

        “可是……”

        钱媛脸色犹豫地说道:“我室友都在忙碌着毕业的事情,而我却要成亲……”

        “怎么?你不想成亲了?”

        听到钱媛的话,林旭故作生气地说道。

        看到林旭的“生气”的表情,钱媛就知道他在逗自己,她抓起了一缕林旭发丝,用它对着自己的手指缠绕了几圈。

        一会儿,钱媛轻声说道:“不是,我只是有些恍惚,人家都在找工作,或者挣钱的时候,而我就要做妻子,一年后,说不定又让成为母亲了……”

        “哦,这样啊!那咱们成亲后,先不要孩子……不就行了吗?”

        说话的时候,林旭使劲地挠了挠钱媛的咯吱窝,惹得钱媛连连发笑,她笑骂着林旭流氓,登徒子。

        良久之后,林旭终于老实了下来,这时,钱媛又说道:“孩子……孩子咱们还是要的,我挺喜欢小宝宝的……”

        看着怀中的钱媛,林旭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好,好,都依你,咱们生个小宝宝,给嘎嘎做弟弟……”

        “哈哈哈……”

        听到林旭的话,钱媛又不顾形象地笑了起来。

        顷刻,钱媛又想起了一件事,她起身说道:“对了,我今天刚收到母亲的来信,她在信中说想让你置办一栋房子,来做让我们未来生活的住所……”

        想到那个不待见自己的丈母娘,林旭头都大了起来;“她………哎,算了,你以后想住在哪里?东南西北四个城区,你未来想在哪里生活?”

        其实,林旭也有自己的打算,不管林旭、钱媛二人未来在哪里生活,他们都不能住进中心区那里。

        就算那里近挨咸阳的标志性建筑——皇帝的通天雕塑,林旭也不想住在那里。

        因为钱家也在那里,出门便闻酒香,做顿美食大餐,隔壁的丈母家也能嗅到香味,这是林旭最不乐意看到的的局面。

        以后要是天天面对着丈母娘的帖帖不休,林旭烦都要烦死,她不仅会插手林旭、钱媛日常两人的生活,说不定就连林旭、钱媛两人最隐秘的事情,她都要窥探。

        成亲后,丈母娘八成会催促两人早些要孩子。

        听到林旭在询问自己,钱媛张口说道:“你是未来的一家之主,这件事听你的……”

        钱媛也想到了林旭的某种心思,虽说自己的母亲不喜欢林旭,但是钱媛也不像自己的丈夫与自己的母亲有更大的冲突,他们两人要是不合的话,未来难受得一定还是自己。

        “听我的……”

        见钱媛已经这样说话了,林旭在心中思考了一会,突然,他脑中闪现了一道白光。

        林旭连忙看向了钱媛,他迅速开口说道:“南城,咱们在南城那里买一套房子吧!”

        林旭之所以想到了南城,就是因为他自己曾经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掌柜的如家客栈,李老板赌场作坊,这都是林旭最喜闻乐见的局面。

        毕竟南城那里他也熟悉,邻里邻亲的,那些街坊邻居,林旭也能与他们说上话。

        以后林旭、钱媛两人没事之时,出去串个门,走动走动,那也是极好的。

        “南城啊……也行!”

        听到林旭的话,钱媛稍微低思考了一下,而后点了点头。

        既然林旭能这样做,必定是有林旭的道,像这种买房的大事情,钱媛感觉还是让林旭这个一家之主决定的好。

        “对了,我问你个问题啊!”

        就在这时,钱媛直视着林旭的眼睛,而后脸色也变得一本正经了起来。

        “怎么了?”

        看着钱媛一脸认真的表情,林旭在心中生起了几分疑惑。

        钱媛轻声地说道;“在咸阳买房怎么也得二百金,你存了那么多钱了?”

        “二百………”

        听到钱媛的话,林旭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

        本来林旭大概也有二百多金储蓄的,但是自从两人在一起后,不管是钱媛的项链,还是钱媛的衣服,化妆品,还有一些小零食,花得可都是林旭的钱。

        女人可真是能花钱,这一点,林旭自愧不如。

        林旭本来就不怎么挣钱,与钱媛在一起后,花钱更是如流水一般,短短的十几日,已经花掉了林旭很多的“存款”。

        Ps:剧情需要过渡一下,未来的一段剧情不太是很出众,第二大章随时可以结束,不过还是要铺垫一些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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