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末世烽烟 > 第二百七十七章 萨迪拿市

之后的旅行一帆风顺,他们按照原定的路线,到了新德里殖民地、但说实话,他们的对那里的印象并不好。人生中两次去往新德里殖民地,多是去杀灾祸,对那里下意识的印象便是危险,还有事故多发。

    所幸这次他们并没有遇到什么灾祸袭击事件,简简单单地旅游,逛吃逛吃。

    但说到吃,霍也实在是不敢恭维新德里殖民地对美食的定义。这里也有不少旧时代本地的文化传承,就像是蓉城留下来的辣味饮食文化,新德里的空气中都仿佛飘着各种香料混杂的味道,而且只做方法有些不卫生。

    就在心底里旅游的第二天,两人竟然不约而同地闹了肚子,能让异能行者闹肚子,这的食物威力也是够大的。幸好异能行者终究是体质强悍,吃过药之后三个小时,症状就基本消失,才让旅行没有糟糕透顶。

    解决了生理上的问题,上官玉蝶提出要不要将旅行的下一步提前,霍也举双手赞成,然后像是逃离一般离开了新德里殖民地。

    下一步,是索拉殖民地南方的南亚殖民地,也就是旧时代的东南亚国家旧址。

    现如今的十几个殖民地,要说最为密集的,便是处于亚洲的几个殖民地,索拉、旭日、东南亚。

    只不过这三个殖民地的地理环境也算是各有特点,比如索拉殖民地领土面积极广,经度跨度相对于维度跨度小了不少,在地图上看便是横窄竖宽,像一个粗壮的树木。

    而旭日殖民地则是一个岛国,一个独立的领地,和所有的殖民地链路都要跨越那一片深不见底的海洋。

    至于东南亚殖民地,则是一个领土碎片化的殖民地,其领域范围内,有陆地有海洋,而那里的海洋可以说是全世界最安全的海洋,一般绝对不会出现海生灾祸。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死神驱猎团领导下的三个殖民地,索拉,新德里,旭日。也就是说,霍也这次去的殖民地并不归死神管辖。

    “小玉,你说到了这里,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租一艘船?”

    “你是指……坐上一艘要摇摇晃晃的船,然后看着深不见底的大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黏糊糊恶心死了的东西钻出来,把你拖进去吧?嗯,太好了!”上官玉蝶忽然阴阳怪气地说了这么一句,霍也很是惊奇,等等,这是什么语气吗,还这么长!

    霍也忍不住笑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你是我那个沉默寡言,高冷可爱的小玉吗?你不喜欢大海?”

    上官玉蝶摇了摇头,反倒是问起了霍也:“记不记得,我曾经溺过水?”

    霍也恍然大悟,还拖出一个长长的“哦~”,随后说道:“当然记得,你当时不会游泳,就在岸边看着我们三个在海里打水仗,结果没禁住我们的怂恿进了水,然后溺水,然后……”

    “从此以后就没去海边!”两人异口同声。

    霍也用手指微微敲打了一下方向盘,挑了挑眉头,说道:“所以……你是有阴影了?可我记得你之后去游泳馆学游泳学的很好啊,我都没你游得快!怎么会有恐水症呢?”

    “不是恐水症!”上官玉蝶说道:“是深海恐惧症!”

    霍也笑笑,耸了耸肩,伸出手握住上官玉蝶的手,安慰道:“放轻松,小玉,这计划不是你定的吗?在东南亚如果不走水路,你定的以些地方也去不到啊!”

    “我定了私人直升机!”上官玉蝶斩钉截铁地说道。

    “这种时候倒像是千金大小姐了!”霍也感慨道。

    由此,霍也看出了上官玉蝶对海洋的绝对排斥,也就没有说什么,也没想着要帮上官玉蝶克服恐惧什么的,没人是完美的,反倒是有些缺点能让人更可爱。就比如上官玉蝶不爱说话,当她说不出话,半天想不出合适的措辞是,霍也就觉得很可爱!

    萨迪拿市,这是东南亚殖民地的首都,也算是一个有名的文化城市,这里的民风文雅,盛行文学,音乐,美术,雕塑等等能与文艺这一词汇沾边的事物。在这里,出现了近五十年内最伟大的音乐家,画家,雕塑家,建筑学家等等……等等……除了作家。

    因为近五十年内人类最伟大的作家——是夜雨寒鸦!

    虽然对于萨迪拿市的人们来说,夜雨寒鸦夺走了属于他们一个领域的荣誉,但这里的人们却不嫉妒夜雨寒鸦,反倒是悔恨为什么夜雨寒鸦不是他们萨迪拿市的人。甚至有不少钻研文学的少年励志要超越夜雨寒鸦!

    对此,霍也只能表示——优秀的人,在哪个领域都会发光!

    倒不是说霍也真的就是迄今为止的最伟大的文学巨匠,实际上他从没认为自己是什么文学家,无论是《雨夜狂想曲》还是《众花之语》,其实都是他脑洞大开之后的青春幻想小说。

    只是这两本的小说的影响力实在太大,甚至有不少青少年读者表示,这是他们梦开始的地方。

    霍也是一个懂得面对现实,却又心怀完美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人,正是这种懂得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妥协的思想,让霍也成功打开少年们内心世界的大门,给这些刚刚认识到世间凶险一二分的年轻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其实我有点不想来这里,毕竟我不擅长面对粉丝,你看看当初,我都是尽力瞒着你。虽然他们不知道是我,但就这里的民风,只要一谈到文学,三言两语就能提到我,肉麻的不得了。上次来这里开签售会。到街上走的时候,竟然发现有人因为另外一个人集齐了《雨夜狂想曲》的全套印刷版,就和他骂起来了,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霍也就这么抱怨着,上官玉蝶也就那么听着,以她的性格,真的很适合做一个听众,跟何况是听自己的未婚夫抱怨一些……他所谓的肉麻。

    其实就在不久之前,上官玉蝶还是霍也口中肉麻粉丝的一员,而且还是最狂热的那种。也正是因为她是最狂热的粉丝,所以当那么一瞬间,发现霍也就是夜雨寒鸦的时候,她甚至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要崩塌了。

    梦中情人与哥哥一般的青梅竹马的结合,似乎在很多作品中都是一种完美结局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上官玉蝶来说,这只是一种扰乱她认知的干扰事件。

    她当时其实很迷茫,她开始疯狂翻阅已经看过无数次的《雨夜狂想曲》,想要看看这个自己崇拜的作家,自己深爱的作家,到底和那个满身贱气。说话总是噎死人的半个哥哥有什么相同之处。

    后来,上官玉蝶读到了一句自己一前从未理解过的话:“当生活重重给了你一巴掌,站起来!如果是接二连三的巴掌,不妨把脸给它。”

    前者是不屈,后者是接受。

    当一切搓着可以一笑而过,无所谓地面对时,又哪还有什么挫折?

    这是这句话,让上官玉蝶学会看清自己的心,然后她发现,其实这两个影子,在她心中其实是有重叠的,而且越来越近。直到现在,这两个身份已经没了什么隔阂,对她来说,那只是她未婚夫的一个兴趣,一个……兼职?

    上官玉蝶想着简直这个词,忽然想起,其实霍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时间觉得……有些东西,真的是要看天赋的。

    正所谓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做什么?

    所谓天赋,即上天赋予,虽然有可能被努力的人超越,但后者付出的汗水与心血往往要比天才多上成百上千倍。而最可怕的是……《伤仲永》还是很少,天才努力起来,便没有常人什么事情了。

    成功是99%汗水加上1%的天才,但是通常1%的天才往往比99%的汗水更为重要——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霍也是天才吗?显然是!

    无论作为一个作家,还是一个行者,一个战士!

    他们的车行驶在城市的街区中,霍也忽然觉得城市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好像所有人都很欢乐,一路上就见到二三十个一家三口从超市中走出,买了一大堆食材,貌似是打算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庆祝什么。

    霍也有些好奇,随便停在一个路边摊面前,点了份炸鸡,然后问老板:“老板,我想问一下,你们这是有什么节日吗?哦,我们是来旅游的!”

    老板显然也十分好客,一听是外地来到朋友,便赶紧说道:“这个啊!这是我们城市独有的节日……寒鸦节,就是专门庆祝夜雨寒鸦的书在萨迪拿市销售满一百万册的日子!”

    霍也闻言大惊,他转头……却看见上官玉蝶正在狡黠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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