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儿冷笑一声,走到老三的尸体旁,轻轻说道:“人呐,这辈子永远要记住,千万不能自大,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呐,就不要心存幻想,你看我啊,都是等你死掉之后再跟你讲这些大道理,虽然你听不到了,但我说了,我爽,就完了,多简单!”
乞儿晃动一下手臂,这一次自己还真是累得不行。
然后走到诸葛平云的尸体旁边,在他身上一阵翻找,结果让乞儿有些失望,这个家伙平日里就仗着自己的身体素质过硬,竟然几乎不带什么东西,法宝啊,财务啊,竟然什么都没有。
“奶奶的,这世上出门不带身份证的人,果然……要么就是穷困潦倒的家伙,要么就是一方大佬啊。”
真的是身上连个钱包都没有带。
不过要说唯一特殊点的东西,就是他贴身放着的一个小匕首,算是小刀,刀鞘和刀柄上面都镶嵌着宝石,按开绷簧抽出小刀,发现刀身漆黑刀刃油量,很难想象它是某种金属做出来的。
尤其是刀身和刀柄之间还是有细微的缝隙,不管是这刀柄和刀鞘,跟这刀身本身好像就不是一套的东西,互相之间有些突兀。
关于刀剑,有两种是否珍贵的判定标准。
对于江湖上的人来说,珍贵的是刀鞘刀柄!是的,明明是刀口上舔血的家伙,明明应该对神兵利器有很高追求的家伙,其实在意的反倒是装饰品而已。
这就是因为越是江湖人士,越是使用刀剑的次数多,就会造成刀身容易坏掉的问题,再好的刀剑,面对大力劈砍之下,经常对拼之下,也会变得残缺,甚至无法使用。
而刀鞘象征着身份财富,刀柄则是使用便利,握着习惯。
只有哪些皇亲国戚才会对刀刃有极高的追求,甚至经常的更换装具而保留刀刃,这是因为他们是真心不用刀剑的。
所以这把小刀给乞儿带来的感觉……很奇特。
因为如果单独想要美观的话,这刀身的外观真的配不上那些宝石的装裱。
总有人说,刀剑看起来普普通通最好,外面太多的装饰品,太多的镶嵌,就失去了刀剑的魅力,甚至看起来有些像是暴发户,土包子一样。
但实际上……说出这些话的人往往才是土包子,跟暴发户的相同点都是没见过市面,跟暴发户的不同点,是没有钱。
真正好的装具,那种珍贵的,奢华的,经过大师们精心设计精心雕刻镶嵌的,它们的美是动人心魄的,可以低调的奢华,可以极尽华丽,可以诱发一切人们对于美的渴望,甚至上面还会有一些含义,能体现出它们或者传统或者古朴或者华贵的核心价值来。
一件东西用料精贵,自然不可能是简简单单的材料或者宝石的堆砌。
这柄小刀也很美,上面每一颗宝石都有它的意义,上面每一道雕刻都有它的灵魂。
若是在其他人看来,这黑色的刀身是配不上这个装具的。
但在乞儿看来,这套装具其实是配不上这个刀身!
乞儿深吸一口气,将小刀舞起来,然后就一刀砍向旁边的石头……
嚓的一声,石头直接变成了两半,切口出光滑如镜。
“这……这怕是砍在诸葛平云的身上,都能把他给轻易捅个窟窿吧?这个家伙,怎么会随身携带可以伤到自己的刀子?”
乞儿觉得奇怪,并且……总觉得有些不太好的事情要发生,就直接将诸葛平云的衣服全部给脱光,然后上下左右仔细查看着每一个部位。
就在后腰上的部位,乞儿发现了一条被隐藏的很好的割痕,远远的看着,就像是随便被划了一刀,然后又长好了一样,就是一道再普通不过的小伤疤。
乞儿眼睛却猛地亮了起来,赶忙将黑刀抽了出来,在他皮肤上刮了一下,就刮下一层黄色的油脂,如同女人的化妆品,将实际的伤口给掩盖起来,弄得好像很轻,实际上少了这层覆盖,疤痕面积瞬间大了不少,甚至上面还有一些很粗糙的缝合痕迹。
乞儿用刀子沿着那道缝合痕迹将伤口挑开,没想到里面的伤口竟然比外面的还要大,甚至里面还有些感染,有一些黄色的脓水。
他现在死了,自然是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但他活着的时候呐?身体中有伤,并且开始发炎,那种痛苦又岂是简简单单就能忍受住的?
怪不得他的脾气变得这么火爆,一般人如果一直偏头痛的话,也会变得喜怒无常,因为那种长时间的疼痛特别的折磨人!
但为什么?
诸葛平云是什么人物?诸葛家未来的家主!家里人怎么会让他受伤,并且……他想要受伤都很难!
再加上这种缝合技术是怎么回事?就算是最差的兽医,缝合伤口都要比他身上的好。
乞儿看了一眼手中的黑刀,一下子……就全明白了!
能够伤到他的,就是他自己,而且随身带着凶器,为的就是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割开,再自己对着镜子亲手缝合上,加上化妆品的掩盖,没人知道这道伤口,也没有人知道他往自己的身体里面……到底埋了什么东西!
现在这一切都放在乞儿的面前,乞儿冷笑一声,伸手将他的伤口扒开,手指伸进去,在泥泞中寻找。
“嗯?”
不一会,就找到了一个球形的东西。
拿出来一看,那是一个铂金的球,表面几位光滑,一丝划痕都没有。
乞儿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激光切割技术。
铂金,加上激光切割,为的就是让铂金变得极为光滑平整,表面上就不会有太多的细菌病毒,让人第一个想到的,其实并非是钻戒,而是人造心脏!
这是现代科技,唯一几种可以很长时间放在身体中的东西。
有这个,证明诸葛平云想要把它埋在身体里面很久很久。
用力一捏,铂金球就变形了,裂开一个口子,从里面透出一个黑色的小球。
乞儿一看这小球,瞬间就乐了。
这跟自己从古墓中拿出来的玲珑球当真是一模一样,甚至就是一个东西!
“咦?”
看着手里的小球,正高兴的乞儿突然意识到一件特别重要的事。
那就是……诸葛平云身体中藏着的秘密,有多少人知道?是只有他自己,还是有别人也知道了?
能够让他这么费心费力,甚至平日里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也没有去医院或者找个医生来看一下的事实,乞儿知道这件事真的很严重!
因为如果事情不太重要的话,他还可以绑票来一个医生,然后让他给自己手术,然后事后再杀了他灭口,皆大欢喜。
这虽然残忍,但不排除是一个极好的办法。
可是诸葛平云没有用!
为什么?不是因为他善良,正好相反,他是十分邪恶的家伙,为了一点东西,甚至可以把一个家族给弄灭喽。
不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这件事太大了,大到哪怕是一丁点的可能性诸葛平云都不想留。
如果杀人灭口被发现,其他人就会去想为什么他要灭口一个医生的事。
发现,再查,再确认到底是什么事……
其实诸葛平云这么做了,被发现的几率却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可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宁可忍受着无穷的痛苦,也不让这万分之一的概率出现!
乞儿的脸一下子苦了起来。
站起身,左右看了看……
嗯,那是自己三昧真火烧过的痕迹,而且诸葛家都知道他是追着自己过来的,那么只要在这里没有看到乞儿的尸体,那么这里所有的黑锅就都会由乞儿来背。
深吸一口气,乞儿招出三昧真火,将诸葛平云的尸体烧了。
没了生命的身躯,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坚硬了,很快,火光就将他的尸体烧成了灰。
乞儿再三确认之后才点了点头,说道:“即便他们会认为我杀了诸葛平云……嗯,也不能让他们发现,我拿走了诸葛平云身上的东西……该死,我后悔从他背后挖东西出来了,当真是黄泥落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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