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 第五百零七章 前夜

自从那天李梦贤送了一回猪蹄,豆花小店里就多了一样新的菜品:卤猪蹄。

    同样是有两种味道:五香的、香辣的。

    按说,十里洋场地处南方,饮食习惯上也偏于清淡一些,偏甜口一些。

    林放没想到,等到卤猪蹄挂牌出售之后,反倒是香辣口味的卖的更快些。

    等到香辣猪蹄全都卖光之后,才会轮到五香猪蹄。

    民国人不是不爱吃猪蹄,虽说是下脚料,猪蹄好歹也是肉,而且还有不少肥肉。

    关键问题是,一来去毛是个大问题,二来做好吃不容易。

    酒楼里好歹有些不传秘法,多花点功夫,终究能去除干净。

    可普通老百姓,哪有那么多时间,专门给几根猪蹄去毛?

    想做好吃那就更难,去腥难,熬煮难,做的有滋有味难上加难。

    大酒楼想做一道猪蹄,好歹总能想些办法。

    普通百姓家,无非是炒或炖。

    可猪蹄不多花点时间处理,做出来的口感和味道都很成问题。

    要是多花些时间,煤炭费用就让人受不了。

    毕竟也不是后世物质极大丰富,去菜市场买根猪脚,不但把毛给剃的一干二净,还帮忙宰成小块,网上更是有着种种菜谱,按部就班的去做,高压锅一压,天然气一炖,总能做出一道还不错的猪蹄美味。

    种种原因叠加到一起,豆花小店一经推出卤猪蹄这道新菜,本就排起的长龙,又长了一截。

    这一次,哪怕林放让大毛、小黑两个出去挨个劝说只接待50位也不顶用了。

    有位顾客说的就很有道理:“前面那50个接待完,总不能什么都买光吧?只要能剩根猪蹄,今天我就没白来!就算买不到猪蹄,我买点其他的回去下酒也是好的!”

    大毛、小黑两个出去劝了几圈,只能无功而返。

    排队的顾客大都抱着这样的心思,怎么能劝得动。

    豆花小店对面,林放买下的新铺子也是一天一个模样。

    罗满福这帮人的手艺没的说,看起来人不算多,效率却出奇的高。

    眼瞅着,崭新的一座两层楼铺面就已经拔地而起,只剩下一些细节部分还需要雕琢,大面上已经大差不差。

    这栋新楼依旧是全木榫卯结构,整个一楼合都并在了一起,内部没做什么分割,只外面的木门依旧是照着一间房子四扇门的规格安排。

    到了二楼就不一样了,二楼分割成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包间,小包间里只放桌椅,大包间里就多了一些摆件,多了茶几、花架,又或者花瓶、字画。

    这些小玩意儿,也都是牙行包工包料之后奉送的,不值钱,也就是添些雅趣。

    林放抽空过来看了一眼,差点没动心思让花姐把还没处理完的那些古玩拉过来摆进去。

    后来终究还是绝了这个念头。

    民国的治安,终究比不上后世。

    就在林放琢磨着是不是要拉点古玩填补的第二天,对面的新楼里遭贼了。

    有不识货的毛贼悄悄溜进去,把不值钱的字画、花瓶当成古董给偷了。

    因为新楼还没交付,牙行只能自认倒霉,安排人又把字画、花瓶给补上不说,还托人给林放赔了不是。

    林放这才意识到,新楼交到自己手里之后,还得专门雇些人手,保证一下安全问题。

    新楼隔了足足一条街,哪怕林放听力再怎么好,再怎么警醒也照顾不到。

    更何况,林放也懒得照顾。

    他甚至已经动了心思,雇人把豆花小院、酒坊大院都保护起来。

    手里攥着那么多钱也没太多花销的地方,这钱不用出去,都是死钱,于国于民无用。

    起了念头之后,林放也没耽搁,托了牙行稍加打听,就雇了一对父女上门来看家护院。

    听说是一对父女,林放一开始是拒绝的。

    要不是牙行方面再三保证,这对父女能当二十个人来使唤,甚至效果更好。

    林放说什么也不会同意。

    等到这父女二人上门,林放稍加考验一番,就决定收下这两个人。

    这两人父亲名叫陈庆元,和南梁名将陈庆之就差了一个字。

    陈庆元有一手堪称绝妙的机关手段,挖坑设陷,布置机关简直天赋异禀。

    哪怕是以林放的五感,都要花费一番力气才能检测出来危险所在。

    陈庆元的女儿陈小月也有一手绝活。

    她极为擅长训狗。

    投到林放门下的第二天,她就去买了一窝狗崽子,稍加训练,就把几只狗子训练的比后世的小区保安还要给力。

    有了这父女两人,还真比雇上二十人的护院武师还要给力。

    林放都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唯一的问题是……陈小月长得有点过于好看了些,齐瑞珠莫名的对她很有敌意。

    要不是林放坚持,齐瑞珠肯定不会把一家人的安全问题交到陈氏父女手上。

    就在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的时候,“斧头帮”和“鳄鱼帮”的矛盾,终于累积到了极限。

    这天,林放得到消息,“斧头帮”派人截了“鳄鱼帮”一批货。

    要是这批货拿不回来的话,“鳄鱼帮”元气大伤不说,甚至有可能会彻底失去和“斧头帮”一较高下的资格。

    这下子,“鳄鱼帮”可算是被“斧头帮”给逼到了墙角上。

    哪怕王维仁再怎么不愿意孤注一掷,也只能硬着头皮跟“斧头帮”死磕到底。

    林放换了身不起眼的装束,正要出门,陈庆元不知从哪里闪了出来。

    “东家,您这是要出门?”

    “对,有点事要办。”

    “是不是不方便让人注意的那种?”

    “嗯?”林放脸色一寒,望向陈庆元的眼神,多了几分审视。

    “东家勿怪!”陈庆元连忙解释,“我是看到东家这身装扮,感觉东家可能不太想引起他人注意。如果是这样的话,小老儿有点雕虫小技,或许能帮到东家!”

    “哦?说说。”林放脸色稍缓,暗自却琢磨着陈庆元的意图。

    这是立功心切,想要自己更重视他们父女吗?

    又或者,他们感受到了来自齐瑞珠的压力?

    林放自然知道齐瑞珠对陈小月有意见,这一点,他故作不知,甚至有些放纵。

    有这么一双眼睛在,能省下林放不少功夫。

    毕竟,要把一家人的安全问题都交到陈庆元父女的手上,不多考验一下,如何能放心。

    “东家请看!”陈庆元随手解下挎在肩膀上的包裹,从里面抖出来一件披风,“有了这件披风,东家您稍微注意一点,就能在人前隐形!”

    光学迷彩?

    林放接过披风,仔细打量了几眼,不由得又高看了陈庆元一眼。

    这件披风里外两种迷彩色,一种类似墙面,一种类似瓦片。

    “你穿上,站那里我看看。”

    “好嘞!”

    林放把披风交给陈庆元,他随手披在身上往墙边一站,大半截身子顿时就看不真切了,就只一只脑袋露在外面。

    “嘿嘿,忘了脑袋。”陈庆元看到林放望过来的眼神,往后一抓一盖,把兜帽盖上,这下子,整个人几乎都融进了墙里似的,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那里站着一个人,“东家,怎么样?”

    “有点意思。”林放微微点头,“就只有这样吗?”

    “当然不是!”陈庆之脱下披风,用力甩了几下,披风上的迷彩陡然一变,成了土黄色。

    他重新把披风穿上,往地上一趴,顿时又和地面融为一体。

    林放见状,眼睛不由得一缩,“你这披风,还能变色?能变几种?”

    “嘿嘿,好叫东家知道!”陈庆元不无自得的一笑,“一面能变四种,里外加起来就是八种!为了制作这件【随心披风】,我可是在苗疆待足了三年,捉了上百头异虫,这才得了这么一件!再加上这枚【窃香丸】,就算站在他人眼皮子底下,保证也没人能发现东家!”

    “这么两件宝贝,你就舍得送给我?”

    “呃……”陈庆元脸色尴尬了那么一瞬,这才咬牙点头,“实不相瞒,就算东家不找牙行,我们父女二人也要主动上门投效!小女长得还算不丑,不想竟是被’淮扬厨帮’的少帮主看上。此子若是个正派人,小老儿巴不得女儿能有个好归宿,可惜……”

    “哦?”林放微微点头,倒也不觉得意外。

    陈庆元父女两人这么有本事,却甘愿投到林放门下,当一对看家护院的走狗。

    怎么想,这里面都有点儿猫腻。

    若是陈庆元父女二人得罪了“淮扬厨帮”,被逼无奈,那就没问题了。

    稍微在十里洋场打听一下,也就不难知道,林放最近接连落了“淮扬厨帮”两次面子,“淮扬厨帮”却拿林放无可奈何。

    投到林放门下,且不说林放能不能逼得“淮扬厨帮”投鼠忌器。

    就算不能,只要林放寄出“厨决”的宝刀,“淮扬厨帮”当场就得下跪。

    “淮扬厨帮”最被人看好的年青一代索贝勒都不是林放的对手,他们再想派人和林放对决,那就得派长老级别的那帮老不死才行了。

    哪怕是“淮扬厨帮”的长老,厨艺水平也是有高有低。

    水平最高的那两位,自然是龙级。

    可其他六个,却都在特级巅峰徘徊。

    真要比上一场,弄不好也就比索贝勒强上一线。

    这样的厨艺水平,跑到林放面前压根就是来送菜的。

    所以,摆在“淮扬厨帮”面前的事实就是,要么不和林放起冲突,一旦起了冲突,他们就只能派出镇场子的两大龙级支柱!

    龙级不可轻动!

    且不说龙级厨师在厨界的江湖地位,一旦他们出马将会引发的连锁反应。

    就说付出和回报不成比例的问题,派出一位堂堂龙级厨师,付出偌大的代价,就只是为了教训林放一顿,自然是不值得。

    除非,能有别的好处,又或者不得不为的原因。

    林放心头念头电转,“你的事,我们回头再说。这件披风,我暂且借用一下。要是能帮你摆平麻烦,这件披风我厚着脸皮也就收下了。要是摆不平,你们父女,最好另请高明!”

    “东家,瞧你说的!”陈庆元呵呵一笑,“我们父女二人早就打听过,整个十里洋场,就数东家您能耐最大,要是连您都摆不平,那我们也就只能认命了!”

    “再说。”

    林放淡淡丢下一句,带上披风出门。

    别说,【随心披风】出乎林放预料的好用。

    这件据说是用上百只异虫的毛发编织而成的披风,居然比后世的一些军用级光学迷彩服要出色许多,几乎能达到近乎光学隐形的效果。

    林放披着这件【随心披风】,也不用跳到“鳄鱼帮”总堂的房顶,只是轻轻趴在内院墙头,来来回回几十号人,竟是一个发现他的都没有。

    低头看了一眼脚下警惕的恶犬,林放不由得摸了摸挂在腰间的【窃香丸】。

    林放走的急,陈庆元只多介绍了【随心披风】几句,反倒是对这东西说的不多。

    没想到,在实际应用的时候,这【窃香丸】竟是如此好用。

    陈庆元只说【窃香丸】可以掩盖体味,避免被训练过的恶犬追踪。

    现在看来,岂止是可以掩盖体味这么简单!

    林放估摸着,陈庆元多半没说实话,这【窃香丸】很可能不那么简单。

    略略把玩了一下,林放就不再多想这些,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集体出动的“鳄鱼帮”身上。

    这一次,王维仁也是发了狠。

    他不但自己亲自出马,还带齐了手下的四大金刚,并宋光彪,连同手下的所有精锐,打算跟“斧头帮”打上一场硬仗。

    赢了,“鳄鱼帮”成功度过危机,拼掉“斧头帮”,在十里洋场一手遮天。

    输了,功名利禄烟消云散,他王维仁怕是也难有什么好下场。

    为了自己小命着想,王维仁偷偷给他巡捕房当局长的表哥打了个电话。

    他不求表哥能帮着自己干掉“斧头帮”,只要关键时刻,能保住自己一条小命,他就已经心满意足。

    不一刻,带起了家伙的“鳄鱼帮”众人,直扑“斧头帮”的重要据点:码头仓库!

    说起“斧头帮”的这处重要据点,和林放还能扯得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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