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庄园革命 > 306齐聚城内

克雷顿将货架上的残留的商品清点了一下,剩余的只有两份豆腐,一份豆酱,两份半炸鸡薯条,半瓶蓝色日出。这些都是摆在外面的样品,可以用于试吃,所以不作为商品再出售。

      另一个店员鬼鬼祟祟低声说:“剩下的这些,咱们分了吧。”

      “这……”

      “卢卡斯店长都说了,让我们处理掉就行,有什么关系。”那店员嘿嘿直笑:“炸鸡薯条都是干净的,试吃我都是把它们切成很多小片,大多都没碰过,干净,放心。”

      他提了提手里的麻布袋:“这里头的才是那些落在地上的,我拿回去喂狗。”

      “好吧。”

      克雷顿犹豫了一下,看向后面:“杰佛里先生,这些剩余的没法保留的商品……”

      正在重新梳理账目的杰佛里抬起头,笑了笑:“店长说了,你们处理掉就行。”

      他又感叹:“都是好东西呀,这也算是一点点小小福利,如果不是要回庄园复命,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分着吃了。以前庄园里食物匮乏,只有小麦做的麦饼,现在生活好多了,有时候都会觉得不真实……”

      杰佛里想起自己还在冰原镇的日子。

      日复一日的巡逻,僵冷的夜晚,吃不饱饭的肚子,还有战友们互相之间的各种荤笑话打闹,仿佛都还在昨天。

      摧毁过去多年,只需要一天。

      活尸涌来,冰原镇变成了废墟,人们四散而逃。

      那时候杰佛里做出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选择跟随卢卡斯队长,而不是跟着更具有人望和勇武的拉格纳镇长。

      命运在那时候就分出了两条小径。

      一条通往铁矿的死亡乱葬岗,一条蜿蜒突围,在荆棘里获得新生。

      他很幸运,走上了后一条路。

      至今想来,杰佛里有时候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勇猛刚强的拉格纳死了,胆小但更懂普通人的卢卡斯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好,变成了卡尔马王国北方一名不容小觑的人物。

      踏入庄园,前路就变得叵测而[笔趣岛  www.biqudao.vip]不可想象。

      他收拾账本,装进自己的皮箱里——这是俾斯麦庄园公务人员的标配,如今已经变成一种风尚。

      “我先回庄园了,再不走,罗伊斯该要抱怨了。”杰佛里看了看怀表,对两名店员微微颔首:“辛苦两位了,明天见。”

      “明天见,杰佛里先生。”

      俩人都和他道别。

      空荡荡的玻璃商店里,只剩下克雷顿两人。

      他们找了一张小木桌,一人倒了杯蓝色日出,弄了两张银碟,摆上豆腐,酱汁,薯条和炸鸡。虽然薯条和炸鸡是热腾腾时最美味,不过比起埃里克城的面包和炖菜来说,还是要好太多了。

      克雷顿喝了一口酒,慢慢吃着薯条:“内瑟斯,你不是说要去庄园应聘吗?”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啊。”对方大口啃着炸鸡,含糊道:“克雷顿,鸡骨头不要乱丢,我要喂狗的。”

      克雷顿看着面前壮汉,有几分无奈。

      这位是自己挚友,名叫内瑟斯,俩人从小在一个渔村里长大。不同之处在于,海啸冲击村子时,克雷顿成功逃走避难,内瑟斯却和很多人一样被卷走拖入海里。

      原本克雷顿以为这将变成过去的记忆。

      几年前,克雷顿在街上遇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这人人高马大,却不肯干活,坐在街边乞讨。这让克雷顿觉得不可思议,路过时多看了一眼。

      结果对方一下子跑过来,吸了吸鼻子:“你是不是叫克雷顿,住在渔村,喜欢捣鼓珊瑚和海草,还把很多小树苗挖出来种到家门口?”

      克雷顿惊了,这些陈年旧事不应该有人知道才对。

      “我是内瑟斯啊,内瑟斯!”对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忘了吗?就是那个胖小子,你喜欢捣鼓不能动的花草,我喜欢养能动的螃蟹,结果我的螃蟹被你抓去煮了吃了,忘了吗?”

      克雷顿愣在当场。

      这一段童年经历只有他和内瑟斯知道,其他人绝不可能晓得。

      内瑟斯告诉他,自己当年被海浪卷走,他拼命在海上扑腾,也以为死定了,结果遇到了一条狗。那条狗浑身毛发脏不垃圾的,灰扑扑的,在水里刨来刨去,在风浪里如履平地。

      于是内瑟斯就奋力抱住了那条狗,这狗试图挣脱他,一人一狗在海里大战,内瑟斯为了活命管不了那么多,牙齿死死咬着狗头,双手锁喉,最后一人一狗只能罢手。于是他就抱着这条狗在海上流浪,狗总能游,内瑟斯总能找到鱼和贝类。

      后来终于上岸,这条狗也就跟在内瑟斯身后,他们变成了一种奇特的伙伴。

      “反正我觉得,这里有吃有喝,还跑去庄园干嘛?”内瑟斯扭了扭肩膀,他壮硕的身体把黑礼服绷紧,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强壮。

      “不一样的。”克雷顿劝说:“这里只是俾斯麦庄园的一个商店而已,就有这种待遇。我去过庄园,里面的平民生活得不比贵族差,有自己的房子,食物多样而美味,他们还有相当不错的薪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儿……”

      “你去那里正好,他们肯定需要有人来放牛放羊。你的那条狗,杰凯尔不是也非常会驯养动物吗?”

      “话是这么说……”

      内瑟斯吹了个口哨,朝远处丢出一根鸡骨头。

      从商店后面遛出一道身影,一条身长一尺五的大狗窜出来,张嘴稳稳接住,上下颚一张一合啃咬起来。

      杰凯尔皮毛短而粗糙,整体呈淡黄色,毛端为褐色,四肢细长,脚掌宽厚,牙齿弯曲,嘴长而窄,耳朵又大又尖。

      克雷顿一直觉得,它就是一头大胡狼,结果内瑟斯硬要坚持说是狗,他也没辙。

      这条大狗迅速将肉用牙齿剃光,这才抬起头,期待地看着克雷顿。

      克雷顿将盘子里的骨头都丢给它。

      收拾从后门离店时,克雷顿看到一个佩戴圆眼阔鼻青铜面具的男子,对方直勾勾盯着直营店。

      杰凯尔对着他汪汪两声,龇牙咧嘴,警告他走开。

      青铜面具男子哼了一声:“臭狗!”

      克雷顿很想纠正他:“这是胡狼,胡狼啊,不是狗,不是汪汪叫就是狗!”

      和克雷顿两人一狗擦肩而过,青铜男子才掀开面具的一角,露出下面局部被烧伤的皮肤。

      斯派德透了口气,又盖上面具,满肚子牢骚。

      你说我好好的一个吟游诗人,怎么就变成了三面间谍呢?

      喜欢庄园革命庄园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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