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庄园革命 > 511五年协议

马修和维克多分享“普朗克-惠特曼模型”,双方达成了一系列的合作协定。

    其中最重要的有三点。

    一,乙方秘银工坊承诺举工坊之力制作“绯蝗终结者”,并将其应用于萨克森、阿基坦、卡尔马、巴斯战场。这也是全人类的利益所在。

    二,乙方秘银工坊需在《奥秘》上做出相应及时宣传,并且对公众声明与俾斯麦庄园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期五年。

    三,战略合作义务包含:

    1、乙方秘银工坊每年派遣不少于10名注册炼金术师到甲方庄园交流学习,并且支援俾斯麦庄园的教育(即支教),甲方也会派出优秀人才到乙方进行深造学习。

    2、乙方秘银工坊不得拒绝甲方俾斯麦庄园合理正当的宣传舆论要求,将在《奥秘》上开辟一块专栏,专门介绍俾斯麦庄园的各种发明创造。

    3、甲乙共同开发的产品,共同承担风险,所产生的利润按照55分成。

    4、甲方提供“普朗克-惠特曼模型”概念与理论,由乙方进行应用开发,共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一切利益,包括不仅包括声誉、盈利等均按照义务3分配。

    5、五年期满一个月内,若双方并无提出解约要求,则该协定将默认延续下一个五年。

    ……

    马修大方给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模型,除去为了人类共同体的利益考量,也有庄园立场。

    俾斯麦庄园如今面临着一个非常清晰的枷锁:缺乏具有影响力的舆论力量支持。

    弗朗茨1号的问世,本该是一项宣告世界的强心针,代表人类第一次在技术层面上找到了应对绯蝗一族的办法。

    然而《魔术》刊登了一期相关学术报告后就偃旗息鼓。

    整个事件雷声大雨点小,除去埃里克城和各贵族知道,大多人根本无动于衷,他们甚至意识不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其中既有真理之眼的刻意淡化原因,也有缺乏贵族支持的因素在。

    贝尔·雷耶斯分析过。

    如今掌控世界的方法,就是要获得解释权——甚至是更进一步的,虚构故事的能力。

    贵族们牢牢垄断了这一层面。

    上至国王,下至平民,都只能看到贵族们想要他们看到的东西,这已经构成了既定事实,短时间里没法改变。

    除去最为庞大强力的贵族体系,还把持一定舆论力量的是巫师、商人、秘银工坊(与加洛林王室的利益共同体)。

    其中马修只有商人和秘银工坊可选。

    他之前一直在犹豫。

    商人这一群体拥有的潜力毋庸置疑,历史已经说明了资本是可以从量变形成质变,拉长时间线来看,如果没有其他干扰因素,商人将会慢慢取代贵族的地位。

    从历史进程来说,商人是最好的选择。

    问题在于,商人群体又是一把非常强力的双刃剑。

    商人牟利,为了超额利润可以不断改变立场?  撕毁协定?  这是本质决定的结果。

    一旦商人群体变成了俾斯麦庄园核心合作伙伴,那庄园并不完善的制度?  以及那些并未遭受过太多诱惑的年轻人?  很难抵挡得住外界引诱。极可能给庄园带来一系列的隐患。

    秘银工坊与加洛林王室是利益共同体。

    马修与维克多也是实施同盟。

    但马修和维克多结盟,与庄园和秘银工坊结盟是两回事。

    庄园完全在马修掌控之中?  秘银工坊却属于王室,哪怕维克多在里面具有极大话语权?  那依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过前后考虑?  马修还是选择了和秘银工坊合作,分享模型。

    原因倒不复杂。

    秘银工坊是这些群体里唯一一个,和俾斯麦庄园一样,走群众路线的。

    他们本质上是新时代的工匠?  制作的炼金道具?  必定是要考虑到普通人使用,他们建立之初就被真理之眼压制封锁,贵族那条路走不通,基本盘在更多的底层大众方。

    这和俾斯麦庄园立场一致。

    所以马修斟酌了一下具体合作方式,就和维克多摊牌?  谈定细节,最后拍板?  都很快。

    《奥秘》拥有最广大的读者群体和刊发数,在上面开辟出一个俾斯麦庄园专栏?  就让庄园有了持续曝光,这至关重要。

    ……

    菲妮克斯将手里写得只剩一小截的炭笔塞进外衣兜里:“马修先生?  ‘普朗克-惠特曼模型’的第一期稿是由我来写?  快的话?  明天应该就能看到了。”

    马修心里一喜。

    颠覆者·菲妮克斯可是自带流量的天才炼金术师,她作为笔者,宣传效果最好不过。

    马修又看向战场。

    炼狱巨怪依旧在和兵蝗巨兽互相撕咬,拳拳到肉。

    维克多与冥蝗地缚的交手也还未分出胜负。

    倒是炼金傀儡们,装上了“绯蝗终结者”组件后,不论是喷火铳还是暴雨发箭机,造成的杀伤极其可观,已经开始逐步反推阵线,兵蝗阵亡数不断增加。

    “菲妮克斯小姐,你觉得冥蝗地缚一定会撤退?”

    “会的。”

    菲妮克斯点点头:“冥蝗地缚风格非常沉稳,有优势他就会不断施压,但一旦发现被反制,具有劣势,他就会很精明地撤退,避免毫无意义的伤亡。别看他相貌凶狠,其实是一名头脑清晰的统帅。”

    就和她说的一样。

    焦点战中,冥蝗地缚已经摆脱了维克多的刀锋,往后跳开,张开双翅,头也不回地快速飞走。

    他一走,兵蝗们尽数从战场泥潭抽身,留下一地虫尸,萨克森士兵纷纷高声欢呼,庆祝来之不易的胜利。

    马修看向炼金术师:“菲妮克斯小姐看来对五大冥蝗是有研究的,不知道其他几个是什么风格?”

    “阿基坦那边,冥蝗剑角比较难对付,主要在于他天性迷恋战斗,热衷于厮杀战斗,据说连四公都挑战过,这得问一问你了,是真的吗?”

    没想被反客为主,马修也只能点头,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难怪角都被斩掉一支。”

    菲妮克斯笑了一声,正色道:“不过五大冥蝗里,他表现出的个体战力应该是最强的。说得具体一点,剑角是属于LV65,比地缚强了整整10个等阶,耐揍又能打,所以难缠程度完全是另一回事。”

    马修一愣:“LV65……”

    高出王冠和地缚10个等阶,这已经不是一个层面的战力。

    按照经验来说,王冠和地缚几乎要被剑角吊打。

    他突然回过神:“你是怎么知道数字等阶的?秘银工坊不是按照恶灵、梦魇、天灾这样划分吗……”

    “诶诶?维克多没有告诉你啊?”

    “告诉我什么?”

    菲妮克斯一脸意外,她指着自己的脸:“我也是聆听者啊。”

    马修惊了。

    怎么出了俾斯麦庄园,到处都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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