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答应要去齐郡,但是还需要做些什么,最起码要保证自己的安全。皇帝并没有给他多少护卫,只给了一队五十人的金吾卫,两名宣旨的宦官。
他会将安全交给别人?
少开玩笑了,他现在绝对不会轻易把自己安全交给别人,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这样做他还算千金之子么。
代王府,演武堂。
“世子奉皇帝令,将前往齐郡宣旨,今在此选拔十八名贴身护卫,凡壮者,皆有机会。”神举面对一百多名召集过来的青壮家奴,大声宣布。
另一边的南八踏前一步,“诸位,此番是吾等报效主人机会,莫要坐视机会流失!”
“为世子效死!”一众家奴神情激动。
为什么只能选拔十八名护卫呢,因为这次圣旨上说的很清楚,要让他“轻装简从”的完成任务,简单来说就是追求时间,速度要快。
所以人数太多也不行,十八名武艺高强的家奴加上神举和南八应该足够。
毕竟,他总不可能直接带五千骑兵过去,那就不是宣旨了,而是奉旨捉拿。
如果五十名金吾卫加上二十名武艺高强的家奴还没有护住他的安全,那他运气确实差到了极致。
不过,他还要给自己多加一层保护。
此刻,他跪坐在桌案前,一张白纸平铺打开,旁边备着文房四宝。
拿起笔,沾点墨水,脑海中慢慢运营思路。
这份信是写给他的父王,代王。语气要谦逊,不能让他看出来自己的想法,主题以“问安”关心“身体健康”为主。关于他奉旨去齐郡的消息要在不经意间透露。
怎么不经意呢,对,就说皇帝对他甚是看中,委以重任,不过需要不经意一提就可以,不能多说。
更不能将他心底真实想法说出来,因为他不了解这位父王的态度,或者说是否关心他的死活。
他需要在这份信中随便提一笔“宗室众人皆碌,唯他以闲。”
他希望他的这位父王不是单纯的武夫,能够看出来巧妙。
为什么要写这封信?因为他心底对这件事最坏的打算,只有手握四十万大军的代王能救他。
如果他是弃子,唯一在乎他死活的只有这位父王。希望他的父王能够看在“代王唯一继承人”的份上,对他上心些。
其实他心中还是打鼓,毕竟那位代王可是给他取了一个烂名字,实在不能让他安心。
此外,这封信应该让王妃郑氏寄出去,他不能寄出去,不然会让皇帝怀疑。
虽然可能是他想多了,但是这个天下都是皇帝的,谁能知道代王府里面的事情皇帝不知道。
别把古人当成白痴,这是他很早就有的觉悟,在这个信息阻塞匮乏的时代,皇帝一个人能够治理这个天下,绝不是白痴。
更何况,他知道这位皇帝可不是太子继位。
他不觉得自己有那点儿跨时代的看法就能够藐视古人,不然他会死的很惨。
一封信写完,他满意的点点头,这段时间练字没有白费,现在用毛笔写出来的东西像模像样。
将信封用火漆烫好,平整的放在桌上。
随后,他又亲自找到郑氏,将信交给她,并告诉她,信中主要是为了问候父王并且将皇帝任命的喜事说出来。让他看看,他儿子现在也能为国效力了,再不是那个病怏怏的废物。
郑氏当然欣然答应,并且自己也写了一封信放在里面,随后找到家奴,快马加鞭送去边疆。
做完这一切后,姜承枭准备去演武堂看看神举那边事情做的怎么样,不想这个时候麦叔过来告诉他,顺国公府有人找他。
姜承枭第一想法是尉迟敬找他,不想见到的人却是个丫鬟,这个人他认识,那天在大林寺观音殿见到的人。
他的那位未婚妻尉迟三娘的贴身丫鬟蔻雨。
“见过世子。”
偏厅中,蔻雨对着姜承枭盈盈一礼。
“唔。”
姜承枭问道:“找我可是三娘子有事情告诉我?”
蔻雨点点头,从怀中取出一封信交给他,说道:“这是三娘子让奴婢交给世子的。”
姜承枭接过信封,捏了捏发现里面有些厚实,除了信之外应该还有其他东西。
打开信封,里面滑落出来一只香囊,他拿起香囊仔细打量,一旁的蔻雨认真注意着他的反应。
香囊的做工不错,颇为细致,香囊上面绣着一只展翅黑鸟,有点儿像是老鹰的模样。捏了捏,里面软软的,应该是晒干的花瓣,因为他能闻到香味,一股很淡的香味。
这个时代,女子送香囊这样的贴身物,他能够明白对方的心意,只是这样还不够,他希望这份信中能看见自己想要的答案。
如果她聪明的话,那天在大林寺应该能够听出他话中的意思。
见姜承枭一直面色不改,平淡至极,蔻雨有些失望,遂小声提醒,“这是三娘子熬了好几夜做出来的。”
姜承枭瞥了她一眼,一边打开信,“你这是在教本世子说话?”
“奴婢失礼。”蔻雨顿时低头。
没理会丫鬟,他将目光放在信上:
君若为枭,妾愿为獍。
若堕阿鼻,与君共赴。
此情此意,无有二心。
姜承枭嘴角微微翘起,随后很快掩饰。
她听懂了,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其实当初在大林寺他问尉迟三娘知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含义,隐晦的意思就是问她,能不能够接受他的所有。
他也想借此看看这位未婚妻对这件婚事的态度,是否是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认命,还是心中别有他想。
现在看来,他多想了,这个时代待字闺中的女儿家都是良家子,没有乱七八糟的想法。
而且,他的未婚妻是个聪明人,能够听明白他话中意思。
这很好,虽然他不知道尉迟三娘模样究竟如何,但是她的这份心意他收到了。
“你等等,我有东西让你回交给三娘。”
姜承枭转身跪坐在榻上,将信放在桌案上,拿起笔,在信上加了一句:翩翩淑女,当为明镜。
将信重新放回信封中,随后从腰间取下一只“卧虎”形状,手指大小的玉佩放在信封中。
这玉佩可不是便宜的货色,而是一种非常稀少且独特的玉石,闻香玉。
这种玉石自带香气,环境越是干燥,香气越是浓郁。
整个长安城,拥有这种玉石的不会超过十个人。
“你回去告诉三娘,她的心意我收到了,让她宽心。”姜承枭将信交给丫鬟。
他无法抗拒这份婚姻,所以他只能选择接受,并且好好的去经营。
自由恋爱?
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还没出现呢,出现了又怎么样,难道类似于荥阳郑氏那样的世家大族会把女儿嫁给寒门?
所有的风流韵事一半以上是郁郁不得志的文人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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